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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住房管理新政策出台 这4种农户的房屋暂缓拆除

2017-08-11 第一农经


  随着新农村建设的不断深入,农村的许多违规房屋都是需要被拆除的。但是最近最新的农村住房管理政策出台了,对于以下4种违规房可以暂缓拆除。一起来看看吧。

  1)房屋旁的附属建筑

  没有损害其他人的利益,也未占用公共面积建造的部分房屋附属建筑组,如花园,棚子等,可以暂时不拆除。

  2)有益于农业发展的农业设施

  在农村有部分建筑设施是有益于农业发展的,但是按规定是违规的房屋,这种建筑也是暂时可以不拆除的。

  3)唯一仅有的住房

  农户的住房属于违规建筑,但是这是农户唯一仅有的住房,除此之外没有住的地方了,另外该住房还要小于困难户住房面积标准的,这种情况也可以暂缓拆除。

  4)可以补全相关证明的厂房

  有部分厂房在建的时候没有手续,证明也不全,这种有益于农业,工业发展,有利于农村发展的,是可以给予机会补全相关 证明,并且暂时不拆除的。

  农村建设是大事,但是拆除房屋对于农民来说也是大事,如果能从农民切身利益来考虑,多一些人性化的规定,保障农民的住房权益,这才是农村建设的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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