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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达拉特旗进行体助词窥探汉语“助词”的奥秘 胡旭辉&刘雨晨JEAL论文述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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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者按

《理论语言学五道口站》(2021年第40期,总第174期)为大家分享一篇论文述评,所述介的文章标题为“Plural events and the progressive particle in Dalad Chinese, and the final-over-final condition ”,作者为北京大学外国语学院副教授胡旭辉博士和北京大学中文系博士刘雨晨。该文近日在 Journal of East Asian Linguistics 上刊出,文章深入探索了内蒙古达拉特旗晋语进行体助词“着”的句法语义特征与相关理论启示。述评文章的作者为首都师范大学文学院郝琦。


人物简介



胡旭辉,剑桥大学语言学博士,南京大学英语语言文学博士,北京大学外国语学院外国语言学及应用语言学研究所担任长聘副教授、博士生导师,Journal of East Asian Linguistics、《语言学研究》编委。研究兴趣包括句法学、语用学、形态学等。胡旭辉博士曾在Linguistic Inquiry、Natural Language and Linguistic Theory、 Journal of East Asian Linguistics、《外语教学与研究》、《外国语》、《当代语言学》等国内外重要期刊发表语言学研究性论文。2018年,胡旭辉博士的英文专著“Encoding Events: Functional Structure and Variation”由牛津大学出版社出版。



刘雨晨,北京大学中文系15级直博生,2021年7月获文学博士学位,研究方向为方言学、汉语语法、句法理论等。



从达拉特旗进行体助词

窥探汉语“助词”的奥秘

——胡旭辉&刘雨晨JEAL论文述介


撰稿:郝琦


北京大学外国语学院胡旭辉老师和北京大学中文系刘雨晨博士合作撰写的论文 Plural events and the progressive particle in Dalad Chinese, and the final-over-final condition 近日在国际语言学权威期刊Journal of East Asian Linguistics(下文简称JEAL)正式刊出。JEAL由哈佛大学语言学系主办,国际著名语言学家黄正德教授等多位学者共同编审,在形式语言学界具有良好的声誉和广泛的影响力。该刊面向东亚及东南亚语言的相关研究,以生成语言学为主要理论取向,致力于在传统语言描写和前沿语言学理论之间搭建起桥梁。胡旭辉老师和刘雨晨博士的文章,以最简方案框架下的生成句法学为理论工具分析汉语方言中的语法现象,并进一步从方言事实出发进行了句法理论的前沿探索,是方言语法学和理论句法学相结合的有益尝试。


文章深入探索了内蒙古达拉特旗晋语进行体助词“着”的句法语义特征和相关理论启示。两位作者首先从该方言中“着”的句法分布和语义解读入手,描述了“着”的两种句法位置及由此带来的两种语义解读模式,并以此为出发点,结合 Borer (2005) 和 Biberauer (2017) 等前期理论构建,依次讨论了“复数事件”的句法编码问题和“助词”(particle)的句法地位问题,为Biberauer (2017) 的“无语类助词假说”提供了具体的诠释方案,从而有效地解释了“着”的句法分布和语义解读问题。文章为达拉特旗晋语“着”提供的理论方案,不单单为解释某一具体方言中的特定助词而特设,而是对汉语“助词”范畴的句法本质进行了宏观的思考,其结论对汉语句子结构的进一步研究具有普适性的启发意义,可谓“一沙一世界”。因此,我们从语言事实、理论探索、解释方案和研究展望四个方面展开述介。




语言事实——两个位置,两种解读


达拉特旗晋语表达进行体的体助词“着”分布于两个不同的句法位置,且两种语序模式能够产生两种不同的句义解读。我们用例(1-2)来展示的基本用法。


1)李老师教五个学生着来来。(过去某段时间中,李老师在教五个学生。)

2)李老师教着五个学生来来。(过去某段时间中,李老师在教学生,前后教了五个。)


例(1)中,体助词位于动宾短语之后,下文简称句末;例(2)中,体助词粘附于动词之后,下文简称动后。句末带来的句义解读是,在一段时间内,正在进行的事件是李老师教五个学生,五个学生必须同时处在被李老师教的状态下。原文称这一解读为“集体解读”(collective reading)。而动后带来的解读是,在一段时间内,正在进行的事件是李老师教学生,且在这一事件中教的学生的数量累积到了五个,而在这一事件的任一子事件中,同时被李老师教的学生的数量不一定达到五个。原文称这一解读为“累积解读”(cumulative reading)。


与上述句法-语义模式紧密相关的现象是,句末“着”之前的动词宾语可以是数量名结构,也可以是光杆名词,而动后“着”之后的论元则只能是数量名结构,不能是光杆名词。见例(3-4)中的对立。


(3)上学期李老师教(五个)学生着来来。

(4)上学期李老师教着*(五个)学生来来。


此外,文章还描述了由句末“着”和动后“着”带来的其他一些句法语义差异,例如同否定词“不”的共现差异,在双宾语动词短语和非宾格动词短语中的分布及解读差异,等等。这些语言事实同样参与了全文理论观点和论证逻辑的构建,有力地佐证了文章的解释方案,但受篇幅限制,我们在述评中不再专门展开。


除上述差异外,句末“着”和动后“着”在进行体意义的表达上并无不同,与句子结构中更外围的时体助词(包括句末报道新状况的“了”、表达过去状况的“来来”以及表达未然状况的“也”)以及情态动词(包括认识情态动词“敢”、道义情态动词“得”以及动力情态动词“能”)的句法语义互动模式也完全相同。由此,两位作者判断,句末“着”和动后“着”实为同一语素。



理论探索(一)——复数事件的编码


如何解释第一节中所描述的语言事实?两位作者首先从“累积解读”的生成入手,讨论了“复数事件”(plural events)的句法编码问题。众所周知,构建名词结构和事件结构的平行性,一直是句法理论发展的核心议题之一。二者之间存在哪些平行性呢?首先,名词词干和动词词干分别提供了事物和事件的基础描述性语义。其次,在结构的顶端,又分别存在具备指示/定位功能的范畴,如名词结构中的D范畴和事件结构之上的T/C范畴。此外,Borer(2005)认为名词结构中负责量化语义的范畴和事件结构中负责终结性语义(telicity)的范畴具有平行性;Hu(2018)探索了在事件结构中找到量词短语(classifier phrase)的可能性……然而,学界长期忽视的一个问题是,名词短语的一个显著特征是具备数(number)以及数量(quantity)范畴的实现,这在事件结构中能够找到对应物吗?


为回答这一问题,我们首先观察名词的两种不同的复数表达方式,见例(5-6)。


(5)I ate apples.

(6)I ate two apples / many apples, …


例(5)中的 apples 通常被称为光杆复数名词(bare plural),其特点是只实现了复数的语义解读,但具体的数量是不明确的,因此一般认为英语的光杆复数名词表达的是中性数(neutral number)。例(6)中的 two apples / many apples 不仅获得了复数范畴的实现,还通过数词或量化词标明了具体的数目或数量的多寡。平行地,我们在事件层面也能观察到这两种复数性表达,见例(7-8)。


(7)昨天,小张总是遇到小李。

(8)昨天,小张遇到小李三次。 


例(7-8)中,事件“小张遇到小李”均具有复数性。在例(7)中,该事件发生的具体次数是不确定的,与名词域中光杆复数名词的解读平行,因此可称为“光杆复数事件”解读;而在例(8)中,该事件的具体数量由动量短语“三次”标定,与名词域中的数量短语平行。回顾第一节中介绍的进行体的“累积解读”:在“李老师教着五个学生来来”这一表述中,事件“李老师教”亦具有复数性,即这一事件必定能够分解为若干子事件,在所有子事件中学生的数量累积到了五个;而这一复数解读应当定性为“光杆复数事件”,其子事件的具体数量是不确定的——注意“五个”是学生的数量而非事件的数量。


一般认为,名词的复数范畴由特定的句法投射编码(如 Ritter 1991 的 NumP,Borer 2005 的 DivP);因此,基于上文所展示的平行性,我们有理由假设,复数事件的编码同样由特定的句法投射带来。两位作者将编码复数事件的投射命名为 QuanP,其中心语 Quan 带编码单一事件的 vP 作为其论元,为 vP 带来复数(中性数)特征。而 Quan 上的复数特征本身是不可解特征,因此需要相对应的可解特征为其赋值;作者指出,赋值的方式之一是在 SpecQuanP 位置合并一个具有数量特征的名词短语,如汉语的“数量名”短语,并入的名词短语将其可解的数特征通过“Spec-Head一致”操作复制给中心语 Quan,从而核查并删除 Quan 上的不可解数特征。


综上,两位作者在复数事件的句法投射这一问题上的理论构建可展示如图1。



图1:复数事件的句法投射



理论探索(二)——助词之迷思


第一节中的事实显示,体助词的不同位置会带来单一事件解读和复数事件解读的差异。上一节中我们已经介绍了两位作者在单一事件和复数事件问题上的句法方案,即前者对应 vP 的投射,后者对应 QuanP 的投射。接下来的问题是,助词的句法性质是什么?它们是以什么方式进入句法组合的? 


通常认为,汉语句末表达时体和语气意义的助词均为“中心语”(head),带来一层层高低错落的句法投射(见Sybesma & Li 2007,Chan 2013,Lam 2014,Paul 2014,2015,Pan & Paul 2017,Pan 2020等文献)。然而,这一看似自然的处理方案实际上隐含着诸多疑点。第一,纵观汉语诸方言以及东亚东南亚地区拥有显赫的句末助词范畴的语言,我们从未发现句末助词同事件结构中的动词核心 v 以及名词性论元产生形态上的一致关系(agreement),横向对比西方语言中小句层面的中心语 T 以及中心语 C,它们同动词核心 v 以及名词性论元之间的形态一致关系是普遍存在的,与之相比,汉语句末助词却显示出极强的“句法惰性”(grammatically inert),这一点是“句末助词作为中心语”理论需要面对的事实层面的挑战。第二,句末助词在语类选择上常表现出一定的灵活性,如汉语的疑问语气词“吗”既能跟完整的小句组合(张三来了吗),也能直接跟名词性成分组合(张三吗);如果认为句末助词是小句中心语,那么它们必然参与构建动词域的“扩展投射”(extended projection),这样一来它们在语类选择上的灵活性便成了一种非常怪异的现象。第三,也是这篇文章重点讨论的一点,“句末助词作为中心语”理论会与跨语言的语序共性 Final-over-Final-Condition(下文简称 FOFC)产生冲突。在这里,我们有必要简单介绍一下 FOFC 这一语言共性。


FOFC 是有关中心词参数的一条语序共性,最初的提出者是Holmberg(2000),之后由 Theresa Biberauer、Ian Roberts、Michelle Sheenan 等多位学者参与论证和构建,目前已成为学界广泛接受的一条语言共性。这一语序共性可表述为(9)。


(9)Final-over-Final Condition:在同一个扩展投射内部,一个中心语居后的短语不能直接支配(immediately dominate)一个中心语居前的短语。


我们举例说明。在动词的扩展投射中,助动词 Aux 和动宾短语 V-O 之间形成直接支配关系。从跨语言和语言内部的语序变异来看,我们能观察到 Aux-V-O、Aux-O-V 和 O-V-Aux 三种语序,唯独看不到 V-O-Axu 语序(参 Holmberg 2000等),即如果底部是中心语居前的语序,上层一定要保持中心语居前的模式;反过来,上层是中心语居后的语序,则底层一定也是中心语居后的语序,这就是“Final-over-Final”这一名称的涵义。


FOFC 在名词的扩展投射和动词的扩展投射中都得到了跨语言语料的广泛验证(参Biberauer, Holmberg, Roberts & Sheehan 2017),但汉语及东南亚语言中广泛存在的句末助词却给 FOFC 带来了不小的挑战。例如,汉语中“看见-小张-了”这一表达所展示出的中心语语序模式显然是违反 FOFC 的。面对这一困境,我们有两条路可走:一是放弃 FOFC 的普适性,认为 FOFC 在汉语句末助词这类现象面前是失效的;二是重新界定汉语句末助词的句法属性。FOFC 共性的主要构建者之一、文章在理论层面的主要参考对象 Biberauer 选择了第二条道路。她(Biberauer 2017)认为,汉语句末助词这类语法成分,至少具有以下四个特点:(1)在语类选择上具有一定的灵活性(上文已举例);(2)常表现出多功能性或同形异义现象(如汉语的“了”有动后“了”和句末“了”两种不同的用法);(3)位于语段(phase)的边缘,如词的边缘、名词短语的边缘、事件结构的边缘和小句的边缘;(4)不与其他中心语发生一致关系。以上特点均对句末助词的中心语地位带来了强烈的冲击,Biberauer 由此提出“无语类助词假说”(A-categorial Particle Hypothesis):自然语言中存在这样一类助词,它们不包含任何形式特征(formal feature),因此并不产生句法投射,即它们不是中心语,而是以附接语的地位粘附于语段的边缘。


如果说(一部分)句末助词不具有任何形式特征,那么随之而来的问题是,它们是如何参与句法组合的?要知道,在最简方案的理论体系下,形式特征的核查是句法组合的唯一方式——合并(Merge)——的唯一动因。在这一问题上,两位作者推进了 Biberauer 的观点。根据 Chomsky (1995),任何一个词项都具有三类特征——音系特征(phonological feature)、语义特征(semantic feature)和形式特征(formal feature)。前两类特征分别在感知-运动界面(S-M Interface)和概念-意图界面(C-I Interface)得到释读,获得语言的音-义的匹配;而形式特征仅参与狭义句法操作,带来合并和一致等核心句法关系。基于这一理论背景,两位作者为“无语类助词假说”做出如下诠释。


(10)无语类助词假说:汉语这类语言中存在这样一类助词,它们只具有音系特征和语义特征([S]),不具有任何形式特征([F])。


这一定义必然带来两个推论。第一,这类助词无法同任何中心语发生一致关系,因为一致关系基于形式特征的匹配。第二,这类助词只能探测到其直接成分的语义特征,即它们参与句法组合的方式是语义特征的匹配与组合,因此它们的句法地位只能是附接语。第三,这类助词得以进入句法组合,依赖于其语义特征能够参与句子骨架的搭建(见第四节中的介绍),因此特定助词在句子中出现的位置、助词共现时的语序关系,均受限于小句构建的一般语义限制。


综上,我们可以将无语类助词的性质总结如下。


(11)无语类助词的性质

- (a) 根本性质:具有语义特征([S]),而不具有形式特征([F])。

- (b) 其句法地位是附接语而非中心语,并不参与扩展投射的构建。(由性质 (a) 带来)

- (c) 在句法组合中只能探测到其直接成分的语义特征,而无法同其他中心语发生一致关系。(由性质(a)带来)

- (d)其分布的句法位置及共现时的高低关系取决于句子骨架的一般搭建规律。(由性质 (a) 带来)

- (e) 若出现 Head-Complement-Particle 结构,并不违反 FOFC。(由特征(b)和 FOFC的定义推知)



解释方案——普遍的骨架与具体的实现


回到文章所讨论的核心的语言现象中来。我们把第一节中介绍的语言事实重新总结如下。


(12)与达拉特旗晋语助词“着”相关的语言事实

- 事实一:助词“着”的唯一语法意义是表达进行体;

- 事实二:句末“着”对应着事件的集合解读,即单一事件解读;

- 事实三:动后“着”对应着事件的累积解读,即复数事件解读;

- 事实四:动后“着”之后的名词性论元只能是数量名结构,不能是光杆名词;

- 其余事实从略。


在具体介绍文章对以上事实的分析与解释之前,我们还要介绍两位作者的另一重要理论构建——句子骨架实现方式的跨语言差异。根据 Borer(2005)、Wiltschko(2014)和 Ramchand & Svenonius(2014)的观点,自然语言的句子具有一个普遍的骨架,可展示为图(2)。

图2:自然语言句子的普遍骨架


也就是说,一个句子的“基底”是事件结构(event structure),整合事件及事件参与者等范畴;在事件结构之上,我们需要一个观察事件的视角性(point-of-view)范畴,通常实现为体范畴;再往上,我们需要在时空中给事件进行定位,在自然语言中通常由时范畴完成这一工作;最后,我们需要把事件的表达“连接”到话语中(discourse-linking),在自然语言中,通常由编码小句类型(clause typing)的范畴完成这一使命,如语气范畴等与言语行为及话语链接相关的范畴。


通过以上的表述我们能够感受到,句子之所以会形成这样的骨架,同人类在现实世界中的经验以及自然语言在表达层面的限制密切相关;也就是说,这一普遍骨架的存在并不意味着普遍句法架构的存在。根据 Borer(2005),这一层层的句子骨架的实现,既可以借助于具有形式特征的中心语(所投射出的扩展投射),也可以借助于表达相应语义范畴的副词性成分(所形成的附接结构)。根据上文介绍的两位作者的理论构建,自然语言中还存在第三种实现方式——通过不具有形式特征的句末助词构建句子骨架。因此,我们可以把句子骨架及其跨语言实现方式总结为(13)。


(13)a. 句子的普遍骨架:discourse-linking > tense > aspect > event


 b. 句子骨架的实现方式:

* 方式一:中心语-补足语结构,中心语具有相关范畴的形式特征,带来扩展投射;

* 方式二:副词性成分形成的附接结构,副词具有相关范畴的语义特征,具有语类选择性,不带来扩展投射;

* 方式三:无语类助词形成的附接结构,无语类助词具有相关范畴的语义特征,语类选择较为灵活,不带来扩展投射。


基于此,上文(12)中所罗列的事实能够得到有效而自然的解释,见(14)。


(14)文章对(12)中的事实的解释

- 对事实一的解释:达拉特旗晋语助词“着”是无语类助词,只具有语义特征[+进行],不具有任何形式特征;“着”若要进入句法组合,需要寻找具有[+时间] 这一语义特征的句法成分。

- 对事实二的解释:vP编码单一事件,其核心成分的形式特征 [v] 具有伴随的语义特征[+时间],这一语义特征随着 [v] 的投射而存在于 vP 层面,因此“着”可以同 vP 组合,即通过(13b)中的方式三获得体范畴的实现;根据(11)中罗列的无语类助词的性质,“着”以附接语的地位附着于 vP 的边缘。

- 对事实三的解释:QuanP编码复数事件,其中心语 Quan 具有形式特征 [+PL] ,阻挡了形式特征 [v] 的投射;由于“着”是无语类助词,无法通过中心语一致操作同 v 发生一致关系,而 QuanP 又不具有 [+时间] 的语义特征,因此“着”无法附接于 QuanP 边缘;从而,“着”只能采纳“最后策略”(last resort),附着于具有[+V] 特征的动词词干上,因为[+V] 这一动词语类特征同样伴随着[+时间] 这样的语义特征(Panagiotidis 2014),另外词也是一个语段(Marantz 2001),其边缘位置能够为“着”提供生存空间,从而形成动后“着”这一语序模式。

- 对事实四的解释:动后“着”这一语序模式的形成意味着存在 QuanP 这一句法投射的存在(见对事实三的解释),而QuanP的中心语Quan具有不可解的数特征,需要相应的可解特征对其进行赋值操作;在达拉特旗晋语中,具有数量特征的数量名结构能够在 SpecQuanP 位置给 Quan 赋值,而光杆名词不具有这一能力。



研究展望——冲破“助词”的迷雾


用理论工具解释语言现象不应当削足适履,这是生成语言学学者在汉语研究领域常常面临的质疑之声。事实上,严谨的句法学人对此有着清醒的认识。在语言事实面前思考已有理论的合理性,进一步利用语言事实去构建更为完善的语言理论,这应当是采信任何理论框架的研究者都共同持有的目标。


当我们拿着印欧语语句中 C>T>v>V 这一齐整的扩展投射去看汉语的句子时,我们看到的只是“怪异”的助词带来的一团团迷雾。为什么看不到形态上的一致关系?为什么助词在语类选择上常常表现出灵活性?为什么助词的出现有时是非强制的?为什么助词的缺失带来的常常不是语句的不合法(ungrammatical),而是解读上的不完句效应(incomplete)?为什么助词的语序模式可以违反在其他语言中被广泛验证的 FOFC?进一步地,汉语的句子有限定性范畴(finiteness)吗?汉语的句法主语被锚定在了哪一层面?


只要我们用跨语言比较的眼光去思考汉语的句子结构,这一团团迷雾就会随之飘来,它笼罩了几代汉语研究者;同时,这一动人心魄的问题也鼓舞着一次次冲破迷雾的尝试。我想起了朱德熙先生。他在《语法答问》一书中,总结了他对于汉语语法问题的基本学术观点。其中最重要的一个问题是,跟印欧语相比,汉语的特点是什么。通常认为,汉语的词形缺乏形态变化,同时汉语大量借助虚词来表达西方语言用词形变化所表达的语法范畴。朱先生在这本小册子中已经指出,“汉语重视虚词”这一表述并不严谨,因为虚词在西方语言中同样重要。我们需要把虚词拆解开来。一般认为,汉语中典型的虚词是介词、连词、语气词和助词这四类。其中,介词和连词是汉语和印欧语共有的;所以,问题主要出在语气词和助词上。所谓语气词,指的是表达语气意义的后置词,因其较为统一的句法分布和语法意义而可以从助词中独立出来(早期称“语气助词”);从本质上来说,我们依然可以把语气词和助词归为一个大类,即文章中讨论的“particle”。那么,汉语语法的特点(之一)可以总结为:汉语的句子通过与印欧语非常不同的句法手段构建出普遍的句子骨架,而具有语法惰性的句末助词的广泛存在是其中最重要的不同点。


朱德熙先生对于这一特点的认识是,汉语的句子等价于在表达上独立的词组,即从词组到句子,并不一定需要借助于同特定句法范畴的组合,而是可以在话语层面直接实现“身份的转变”。仔细对比这一观点和本文的理论方案,我们能够发现二者之间深刻的相似性——汉语的句末助词并不带来扩展投射阶层的转变,而只是通过附着特定的语义特征完成句子骨架的构建,从而让事件结构 vP 成为能够在话语层面独立的词组。


这是两位作者通过方言中的一个小小的案例带给我们的宏大思考,这一思路能否理顺汉语中更丰富、更细微的事实,这一努力方向能否解决汉语句子结构的搭建问题?要回答这些问题,还需要更多人的参与和批评。但有一点是确定的,我们需要深入挖掘语言事实,我们也离不开理论和构建理论的热情。因为,要冲破迷雾,不仅需要努力奔跑,也需要指南针和火炬。


参考文献

Hu, Xuhui & Liu, Yuchen. 2021. Plural events and the progressive particle in Dalad Chinese, and the final-over-final condition. Journal of East Asian Linguistics (1): 1-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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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郝琦

编辑:陈金玉

排版:陈金玉

审校:高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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