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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不小,法院在原告不知情的情况下伪造笔录和签名结案了!

于哥聊世界 徐氏讲堂 2024-04-12

       事不小,法院在原告不知情的情况下伪造笔录和签名结案了!
       奇葩的事年年有,而且每年都在递增,今天讲的故事史无前例。原告起诉被告欠债还钱,结果在原告未知的情况下,法院伪造原告的签名和笔录结案了。如果不是当事人的讲述,没有人会相信法院会做这样的事儿,从法律角度上讲,伪造当事人笔录和签名,给当事人造成损失者,已涉及违法犯罪。

       案情,王先生介绍,2018年初,他是一个副食品供货商,当时他已经向河南省新乡市获嘉县徐营镇华宇超市供货两年。两年的合作中,双方口头约定,王先生每月找超市老板焦某某结一次货款,双方合作愉快。时间到了2018年下半年,超市老板焦某某突然开始以各种理由不结货款。
        王先生出示的欠条上显示,直至2018年12月10日,焦某某共欠王先生货款14.8万元。王先生介绍,他后来一直追着焦某某要钱,焦某某也还了一小部分,此后就以没钱进行推脱,剩下的12.3万再也要不还了。于是,王先生将超市老板焦某某告上法庭。
        2019年6月14日,新乡市获嘉县人民法院民事裁定焦某某欠王子龙12.3万元,并定于从2019年下半年开始,每月1日前定量还钱,直至还清。但焦某某只在法院判决的次月还了王先生2000元,之后就又说没钱可还。2019年8月底,王先生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王先生介绍,2020年,获嘉县法院对焦某某一栋160多平米的房产进行了法拍,但当时流拍了。之后获嘉县法院一直没有联系过他。直到2022年年底,他在网上发现了一份判决书,居然看到该案在2020年已经终结执行。王先生大吃一惊,他是本案的原告,怎么不知道有这回事?没有他的签字不应该结案。
        2024年4月1日,王先生向媒体求助,法院伪造了他的笔录和签名,说他同意不执行对方财产,法院自己在三年前偷偷结案了。当他发现这个情况再去要欠款,被告人却没有钱执行了。
        王先生发现法院伪造笔录和签名私自结案后,先后找到了获嘉县信访局和获嘉县法院反映问题。法院方面说,法院一直找不到焦某某可执行的财产,无法进行执行。王先生认为,法院的做法违反了办案程序,并向获嘉县人民检察院反映问题。

        获嘉县人民检察院调取的卷宗里,王先生发现了一份《终本约谈笔录》,上面显示王先生对焦某某的股票、4辆车辆、房产“暂不要求处理……不申请律师调查令……同意该案依法终结本次执行程序。”《笔录》右下角还有王先生的“签名”,文书出具日期是2020年9月9日。王先生告诉检察院,自己当时在新乡装修新店铺,没有参加过终本约谈,《笔录》上的签名也不是他签的。而且法院在案件的执行中存在问题。
        获嘉县人民检察院认为,获嘉县法院违反规定裁定终结执行程序,严重损害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并向法院提出建议,查明原因若能继续执行及时恢复执行,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并在收到检察建议后三个月将处理结果书面回复本院。但后来法院的回复没有实质内容。法院方面称,“法院会和检察院沟通,但回复不会给王先生和记者看”。
        王先生后来发现,焦某某不止欠了他的钱,其他债主在他起诉后,也先后将焦某某告上法庭。其他债主是在新乡市红旗区人民法院起诉的。令王先生不解的是,红旗区法院作为后立案的法院,很快就查清了焦某某名下的3处房产、股票、基金若干、4辆车辆,并先于获嘉县人民法院查封了以上财产。这也导致了王先生发现自己的案子有问题时,已经没有合适的标的可以执行了。

        2024年4月2日,获嘉县法院接访人员王晨光说,焦某某名下4辆车拖了这么久没有查封,是因为一直找不到车辆下落。至于为什么先立案的法院没有查封车辆,王晨光说是因为原告王先生和法院沟通过,“签署”了“笔录”不再追究。
       王先生称,他并没有参与《笔录》,签名也不是他签的。法院人员王晨光称,如果对签名有异议,可以申请笔迹鉴定。

        根据当地检察院的说法,他们已经发现问题了,王先生投诉的是当地法院,我相信他不会撒谎,他没有笔录和签字。法院这样做显然是违反了法院的办案程序,给王先生造成了经济损失。谁伪造笔录和签名就要为此付出代价,承担一切法律责任。人都不傻,如果没有金钱关系,谁会冒着被调查风险造假笔录和签名?
        我2005年在新乡也遇到过糊涂法官,是一名女法官,我起诉了一家水泥厂既不发货也不退钱,几名被告正好是法院旁边村子里的人。开庭那天女法官说,“五名被告都没有来,你去5名被告家把他们的身份证和户口本拿来用一下”。我一听这不是胡扯八道吗?我是原告他们是被告,有这样让原告去被告家拿证件的法官吗?女法官说,要不今天就没法开庭了。
        我要求女法官按缺席判决,这符合法律程序,女法官不同意。我警告她,你给我不讲法,我也有治你毛病的办法。随后我告诉和我一块去的两个朋友,把女法官带到车上送当地人大委员会处理,我要问问当地人大这名女法官是否懂法?
        女法官听后拔腿就跑,她乘电梯,我们顺步梯追,在四楼将她控制。法院的法警和保安都去了,法院负责人一看事搞大了,就和我进行对话。法院领导承诺立即作出缺席判决,女法官和我们之间发生的纠纷各不追究。两个月后,我拿到了两万多元货款。

        有些法院办案太离谱,不仅不按法律程序办案,还给当事人造成严重损失。今天上午就有网民发来求助信息,他的案件也很离谱,如果得不到及时纠正,他将有数十万的经济损失。

       网友称,自己在5年前买了市里的一套临街房子,是没有房产证的个人房子,但有购买手续。原房东之前欠银行的钱没有还上,银行想把这套已卖出的房子让法院执行给银行。
        之前,法院通过调解将这套房子判给了这名网友,并出具了调解文书。但就在不久后,银行也拿到了法院的判决书,法院又将房子判给了银行。像这种情况,法院调解在先,网友拿到的调解书具有法律效力,银行拿到的判决书在法院调解之后,因此,银行手里的判决书没有法律效力。
        这就是一房多判,法院做出这样的判决也够奇葩了。近几年,啥稀奇古怪的事都有,经济下滑造成司法倒退,连自己出具的调解文书也可以被自己推翻,这还有啥道理可讲的?这名网友说,上访、举报能走的程序都走了,市里,省里,检察院,连京城也都去过了,直到现在也没有得到解决。他说,他在房子里放了一口棺材,以示对自己私有财产的捍卫决心,夫妻二人现在外地打工,天天担心会失去自己的房子,精神方面受到了严重折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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