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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时代笑料,义正言辞打击老赖的执法领导也是被执行中的老赖!
       河南郑州的市民陈某,对辖区公安拒执大队先立案后撤案的做法表示不满,他为了便于投诉,就通过官方公开信息查询办案警官王某某的信息。查询结果令他吃惊,专门负责打击老赖的警官王某某不仅是多起借贷纠纷案中的被告人,还是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上的老赖。

        陈某介绍,他与燕某某、张某某有借贷纠纷,2020年3月31日,河南省高院做出终审判决,燕某某偿还陈某530多万元及利息和违约金,张某某承担连带担保责任。
       判决生效后,燕某某和张某某并未履行偿还义务。2020年9月27日,郑州市高新区法院做出移送侦查函,被执行人张某某、燕某某至今未履行法院判决,在执行过程中查明:张某某在判决生效后,将持有的安阳某公司66.7%的股权以780多万元转给新股东,新股东又将780多万元转入张某某银行账户内,张某某又将780多万元转至一经销部账户内。
       张某某的行为涉嫌构成拒不履行人民法院判决、裁定罪,依据相关规定,将该案材料移送郑东新区公安分局,审查后依法处理。
        移送侦查函后,郑东新区公安分局驻郑州高新区人民法院打击拒执犯罪侦办大队立案侦查,公开信息显示,该大队成立于2019年5月14日,成立当天,郑东新区公安分局领导宣读了任命决定,王某某为大队长,高新区法院执行局政委为大队教导员。
        陈某在拒执大队立案后,执行的事未有实质性进展,他便向郑东新区公安分局督察部门反映问题。督察部门工作人员称,因有人牵涉刑事案件,民事让刑事,此事已撤案。
        陈某听后很生气,撒案为什么不告诉他一下?办案的拒执大队此做法不符合相关规定,大队长王某某在办案中,还有些细节很反常。于是,陈某通过公开信息查询了王某某的信息,发现王某某自己本身就是一个老赖。

        2023年8月8日,郑州市公安局郑东新区分局纪委相关负责人对该事件回应,目前,他们正在调查此事,会尽快给陈某回复调查结果。
        中国裁判文书网显示,王某某牵涉14起民间借贷纠纷案,金额最少的是61万元,最多的400万元,案件状态有:调解,终结、履行结案、撤回申请等,审判14起案件的法院都是郑州市高新区法院。很有趣,王某某的办公地点就在郑州市高新区法院。
        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显示,2022年6月28日,郑州市新郑市法院对外发布消息,王某某被列为失信人,履行情况为全部未履行。具体情形是,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也就是说,郑东新区公安分局驻郑州高新区人民法院打击拒执犯罪侦办大队的大队长王某某也是个老赖。
       据陈某介绍,他在今年七月份前往拒执大队了解案情时,该队民警告诉他,王某某就是该大队的领导。8月8日,郑东新区公安分局一名民警也确认王某某目前还是拒执大队队长。8月10日,郑东新区公安分局一名副局长称,王某某还是拒执大队民警,据其了解,王某某还担任拒执大队队长。
        这个时代就是这么搞笑,也让人感到时代的可悲,被执行人就在法院内工作,经常见面也没有人执行,而且他还经常对别人执行。看来法律只对普通老百姓有效,在执法部门内部法律没有尊严。
       接下来再看一则有趣的旧闻,法院的执行厅人员偶遇一名老赖警察,现场将其带走,比上面这则消息给力。
        2017年6月12日晚上,陕西省商洛市商州区人民法院工作人员在执行一名老赖时发现,现场有一名警察在围观,带队的法警看着这名围观的警察有些面熟,很像他们执行名单中的夏某。经过照片对比,带队的法警确认无疑,就让法警立即将夏某控制。

       法警告诉夏某,既然来了就别走了,名单中也有你。夏某故装镇定说,咋了这是?认错人了吧?法警说,你说咋了?你心里清楚是怎么回事,是自己跟着走还是强行带走?夏某的心凉了,告诉法警不用动他,他跟着走就行了。
       商州区法院执行局王局长介绍,被偶遇带走的被执行人夏某是商州交警大队一名警察,他在别的地方喝过酒,路过时看到法院正在执行老赖,站在一旁看热闹被法警现场抓获。
        夏某是一名公安干警,曾为别人担保借款,借款人债务到期后没有按时归还且长期逃逸。经法院判决,该项债务由债务人及担保人偿还担保本息,在借款人长期逃逸不配合执行的情况下,根据相关法律由担保人偿还。2012年,法院判决夏某偿还担保的债务后,夏某也一直逃避履行法律义务,当了老赖。
       商州区法院执行局王局长还表示,他们在当天晚上共抓回被执行6案中的7名涉案人员,其中有公安民警和国企人员,现已经对他们进行司法拘留,情节严重的追究其刑事责任。
        郑州高新区法院执行局应该向商洛市商州区执行局学习,无论被执行人是什么职务,都应该依法执行。否则,就是不尊重法律,在老百姓心里会失去信任。
        通过一些事件反复证明,我在此前的说法是正确的,破坏法律的人往往是执法部门,他们在使用法律时看人下单。即便宣判了也不会执行,对普通人的执法却从未手软过,还被标榜成正能量,遇到自己人违法就变得软弱无力。关注下方号,关注民生,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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