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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面合作,携手发展,共创一流:浙大城市学院继续教育学院与苏州大学继续教育学院结为改革发展共同体

请关注 浙大城市学院继续教育学院 2022-06-22

为全面深化合作,充分发挥互补优势,携手共创一流,浙大城市学院继续教育学院与苏州大学继续教育学院近日签署改革发展共同体合作协议。此次签约标志着双方正式建立长期性、全方位、多层次的改革发展共同体,积极探索高校继续教育合作发展新模式,共同打造国内一流的教育培训高地。

浙大城市学院继续教育学院院长童晓明、苏州大学继续教育学院院长缪世林代表双方签署合作协议并讲话。签约仪式由浙大城市学院继续教育学院副院长陈锋主持,浙大城市学院继续教育学院全体干部职工、苏州大学继续教育学院相关部门负责人参加签约仪式。

 童晓明表示,苏州大学继续教育学院在教育培训行业久负盛名,在培训规模、质量和声誉等方面均走在全国高校前列,对浙大城市学院继续教育的发展带来很多启发。浙大城院继教院成立以来,全面创新教育培训的理念、模式、方法,紧紧围绕一流发展目标,即时对接国家战略和行业前沿,与一流高校继续教育学院组建改革发展共同体,携手打造教育培训一流高地与创新策源地。苏州大学继教院是学院第一家签约的兄弟继教院,希望加快推进双方全面合作,强强联手,合作共建,更好更快地推动教育培训事业发展。

缪世林表示,在院长工作坊学习期间,考察了浙大城院继教院即将入驻的办学大楼,对于浙大城院继教院的未来发展充满了信心和希望。苏州大学继续教育学院与浙大城市学院继续教育学院在教育培训理念上十分契合,希望双方未来依托改革发展共同体,相互支持,相互信任,合作共赢,通过干部、职工挂职等方式,交流借鉴双方改革发展的经验成果。

根据协议,未来双方将建立常态化工作协同机制,充分发挥各自在教育培训领域的优势,在队伍建设、产品研发、异地培训、专题研究等方面开展全面、深入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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