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字经济与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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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生成式人工智能服务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的五点完善建议

4月10日,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公布了《生成式人工智能服务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作为全球首部针对生成式人工智能的立法草案,征求意见稿积极回应了新型风险挑战,全面规范了生成式人工智能的研发、利用,以确保生成式人工智能产业健康有序发展。征求意见稿的及时出台,彰显出中国以人为本、安全发展并重的治理理念,体现出网信部门对内容安全治理与责任分配的高度关注。在当前各类生成式人工智能服务广受关注、千帆竞发之际,其必将发挥凝聚共识和规范指引的重要作用。作为科技产业、社会经济发展的一项变革性技术与关键性力量,人工智能未来将深刻影响各国经济、科技和军事等综合实力对比,甚至重塑世界竞争格局。目前全球人工智能发展呈现中美两国引领、主要国家激烈竞逐的总体格局。4月21日习近平总书记在二十届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一次会议指出,要强化企业科技创新主体地位,从制度建设着眼一体推进科技创新、产业创新。在此背景下,中国政法大学数据法治研究院教授张凌寒、对外经贸大学法学院副教授许可、中国社科院大学法学院副教授刘晓春、中国人民公安大学法学院教授苏宇、北京大学法学院助理教授彭錞、中国信通院政策与经济研究所高级工程师程莹、北京航空航天大学法学院副教授赵精武本着系统性协同性立法、提高规范落地性可操作性、促进产业健康发展的主旨展开研讨,提出以下五点建议:01体例结构优化结构突出重点,科学设置章节安排《生成式人工智能服务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共21条,涉及研发、提供服务、生成内容安全、用户管理、监督检查与法律责任等多个调整对象与监管环节,内容复杂,规范主体多样。为实现立法宗旨,指导多个主体更好履行义务,宜做出分章拆分,优化条文结构。建议根据条文内容划分为“总则、一般规定、信息内容服务、监督检查与法律责任”四章,贴合立法逻辑,结构清晰,保障生成式人工智能基本规范体系的形成。02规制范围明确“提供者”范围,调整“内容生产者责任”为“生成内容应当符合《网络信息内容生态治理规定》”原文修改建议第五条
2023年4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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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数据顶层设计|关于构建数据基础制度更好发挥数据要素作用的意见(全文)

把安全贯穿数据治理全过程,构建政府、企业、社会多方协同的治理模式,创新政府治理方式,明确各方主体责任和义务,完善行业自律机制,规范市场发展秩序,形成有效市场和有为政府相结合的数据要素治理格局。
2022年12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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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如何看待算法社会?《算法应用的用户感知调查与分析报告(2021)》重磅发布

我们正身处这样一个社会:算法为我们规划道路,为我们搜索答案;为我们推荐节目;为我们寻找雇主;为我们选择朋友;甚至伴我们吟风弄月,互诉衷肠……毫无疑问,我们已然生活在“算法社会”中,那些无处不在的算法无时不刻不在改进着我们的生产和生活。但与此同时,就像人类历史上所有伟大的发明一样,算法既可能被滥用,也可能被误解。我会被算法歧视吗?这些算法合理吗?人类会被算法灭绝吗……值得深思的是,人们一边愉快地享用算法便利,一边发出不绝于耳的疑问。为了更好地了解公众对于当前算法应用真实的感受和评价,推动大型互联网平台倾听公众呼声,落实算法伦理治理;在浙江数字金融科技联合会金融科技伦理委员会的支持下,对外经济贸易大学数字经济与法律创新研究中心、中国人民大学数字经济研究中心和蚂蚁集团研究院于2021年底联合开展了“算法应用用户感知”大规模实证调查,收到有效问卷6941份,在此基础上撰写形成了《算法应用的用户感知调查与分析报告(2021)》。报告围绕算法透明、算法安全、算法公平和算法向善等重大算法问题,开展了详细的调研和分析,报告发现:公众呼吁增加算法透明报告发现,绝大多数用户享受算法带来的便利和优惠,希望有个性化推荐,与此同时,目前用户关于算法的认知和了解尚不充分,对提高算法透明度有较强诉求。超
2022年6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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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界互联网大会丨网络主权:理论与实践(3.0版)

来源:世界互联网大会官网编者按9月27日上午,2021年世界互联网大会乌镇峰会“网络空间国际规则:实践与探索”分论坛顺利召开,多家智库联合发布了《网络主权:理论与实践(3.0版)》。《网络主权:理论与实践(3.0版)》由武汉大学、中国现代国际关系研究院、上海社会科学院、复旦大学、北京航空航天大学、中国社会科学院国家全球战略智库、清华大学和对外经济贸易大学等8家智库联合发起,英国谢菲尔德大学尼古拉斯·查哥里亚斯、香港大学赵云等国际专家也深度参与了文件起草。文件积极呼应《联合国宪章》确立的主权平等原则适用于网络空间的立场,清晰界定并系统阐述网络主权的概念、适用的具体原则和各国的相关实践,丰富了网络主权的体现和实践进程,增加了网络主权的国际法属性、相关概念等内容,论证网络主权与网络空间命运共同体辩证统一关系,提出基于网络主权建立更具包容性的国际协作框架等可行性建议。文件呼吁国际社会在联合国框架下共同努力,秉持平等协商、求同存异、互利共赢的原则,加强沟通,协调立场,在维护国家网络主权的基础上,共同构建网络空间命运共同体。武汉大学中国现代国际关系研究院上海社会科学院复旦大学北京航空航天大学中国社会科学院国家全球战略智库清华大学对外经济贸易大学联合发起《网络主权:理论与实践》(3.0版)专家组成员:黄志雄
2021年9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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缺乏竞争的互联网市场隐私条款

本文讨论了消费者在互联网市场消费过程中发生的收集、使用和披露消费者数据的问题。本文围绕对澳大利亚主要互联网市场提供的隐私条款进行分析,并对条款的质量与竞争程度进行了一些评估:包括向网站用户提供的隐私条款的质量;以及公司之间在隐私条款方面的竞争程度。该分析基于截至2021年8月16日相关互联网市场发布的包含隐私条款的各种通知,仅涉及与使用相关网站有关的条款,例如,该分析不包括亚马逊Fire
2021年9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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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技与国家霸权的兴衰

,相继遭到美国霸权的打压。据此,这一忍耐限度的“时间节点”近似于美国相对其他国家的比较优势开始下降的时间节点,此时美国会感受到霸权主导地位受到威胁。表1
2021年9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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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普创新与竞争研究:关于人工智能与知识产权法的立场声明

作者需要对作品的创作计划进行构思和实施。因此,根据机器学习模型的训练方式及其可能需要的人工输入类型,即使机器学习模型可以以编码形式表达且可由计算机执行,也可能很难甚至不可能确定版权保护时机。(18)
2021年7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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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新宝 许可:中国如何构建网络主权?(下)

赋予了每一个国家以平等身份共同治理国际网络空间的权利,为多边、民主、透明的全球互联网治理体系奠定了基础。放宽视野看,“网络空间命运共同体”与国际环境法中“人类共同关切事项”(Common
2021年7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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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新宝 许可:中国如何构建网络主权?(上)

goods)。由此,我们可以网络空间理解为一系列网络化的“俱乐部”,它们在不同层次有着差异化的开放性和规则。其次,网络空间实际被网络中心国家所掌控。作为整个网络空间的底层框架,根服务器(Root
2021年7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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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文对照 |《数据安全法》的立法沿革

6月10日,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数据安全法》。《数据安全法》草案二审稿与正式文本对照表数据安全法(二审稿)数据安全法(最终稿)第一章 总则第二章 数据安全与发展第三章 数据安全制度第四章 数据安全保护义务第五章 政务数据安全与开放第六章 法律责任第七章 附则第一章 总则第二章 数据安全与发展第三章 数据安全制度第四章 数据安全保护义务第五章 政务数据安全与开放第六章 法律责任第七章 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2021年6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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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可 | 数据安全法:来路与前途

原刊发于FT中文网在数据化生存的今天,《数据安全法(草案)》自然为观瞻所系。但只要是认真阅读草案的读者,都会被一个又一个问题困扰:草案的立法目的究竟是什么?一部以安全为名的法律为何大段加入数据发展和交易?为何最攸关国家安全的“重要数据”反而惜墨如金?第四章“政府数据开放”是否属于乱入?要破解这些难解之谜,我们不妨学习一下侦探家技法,回头细看其间的马迹蛛丝、草蛇灰线,以窥数据安全法的未来走向。
2020年7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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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沿译文 | 欧盟GDPR如何影响全球数字经济?

BigQuery中的公开数据库提取平衡面板上的网站主机及其HTTP请求的SQL代码。这个代码包括了"第一方"、"第三方
2020年6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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贾开|数字税全球治理:双重挑战与未来变革

“用户参与”方案基于用户数据是社交媒体、搜索引擎以及电子商务等数字经济业态价值创造基础的假设,赋予了用户所在国向相关数字平台征税的权力,而无论后者是否在本国有实体存在。
2020年3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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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信息安全规范》的效力与功能

许可对外经济贸易大学数字经济与法律创新研究中心执行主任作为我国个人信息保护的风向标,国家标准《信息安全技术——个人信息安全规范》(下称“《个人信息安全规范》”)在实施不足一年后的修订引人瞩目。日趋严格的个人信息保护条款,再次激起了人们对于《个人信息安全规范》的讨论:《个人信息安全规范》的效力究竟如何?我们应该怎样理解它的作用?
2019年4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