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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工时间定了!涉及拉萨市230个小区用电问题

谭瑞华 西藏商报 2024-03-22

近日,记者来到位于扎基路上的自治区建筑勘察设计院退休基地小区看到,这里的19户居民已完成了低压线路治理以及“一户一表”改造,由供电公司对小区居民实行抄表到户,居民电价按0.49元/千瓦时的西藏电价政策标准执行,该小区彻底告别了转供电。

工作人员检查电路。记者 谭瑞华 摄


自2020年起

国网西藏电力有限公司

深入开展转供电环节专项整治

切实增强终端用户获得感

那么

转供电具体指什么?

为什么会存在转供电问题?

它的收费标准如何确定?

是否合理合法?

为此

记者采访了电力部门相关负责人

↓↓↓


国网西藏电力市场营销部主任袁世文介绍,2020年,我区6家单位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清理规范转供电加价工作的通知》,要求全区各级电力部门持续做好清理规范转供电加价工作,加快推进一户一表改造,完善配套的政策措施。



转供电具体指什么?

袁世文解释称,转供电是指电网企业无法直接供电到终端用户,需由转供电单位转供的行为。由于供电企业装表、抄表与收费均未到户,终端用户的电费没有直接交给供电企业,而是交给了转供电主体,就会出现转供电主体向终端用户加价的情况。




为什么会存在转供电问题?

袁世文坦言,转供电的形成原因有很多↓

●比如部分老旧小区因建设久远,供配电设施不具备改造条件且不能单独建档立户,且产权属于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的周转房,由所在单位进行转供电;

●商业综合体、整栋出租楼只有一个产权主体,但是分别承租给多个租住户,通过产权方转供给其他租住户;

●部分物业管理公司为捆绑收取水、电、气、物业管理费,不愿意进行转改直,从而形成转供电。




它的收费标准如何确定?

目前,转供电主体暂无明确收费标准,转供电主体结合自身用电成本、服务支出、人员成本等进行平衡,向被转供户加价收取电费。《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清理规范电网和转供电环节收费有关事项的通知》文件中明确,对于具备改造为一户一表条件的电力用户,电网企业要主动服务,尽快实现直接供电,并按照目录销售电价结算。不具备直接供电条件,继续实行转供电,转供电主体要将降价政策措施全部传导至终端用户。袁世文介绍,一直以来,国网西藏电力有限公司按照自治区政府出台的目录电价收取转供电主体电费,但一些地方的商业综合体、产业园区、物业、写字楼等转供电环节仍存在不合理加价现象。


据统计,2022年,我区累计完成31.67万只智能电表改造及采集覆盖任务。

更换后的电表。记者 谭瑞华 摄




转供电改造 预计明年全面完工


近年来,拉萨在全市范围内开展转供电治理工程,其中包括拉萨户表低压线路改造、拉萨市城区转供电治理工程等项目。为了让居民群众尽快用上“安全电”“平价电”,确保政策红利惠及终端用户,按照转供主体有独立产权、产权所有者同意改造、转供电有加价行为等条件,拉萨市共有230个小区涉及约11万户居民纳入拉萨市转供电治理工程改造范围,从2020年至今已完成约150个小区8.3万余户居民的转改直项目建设。该项目预计明年全面完工。

国网拉萨供电公司市场营销部副主任韩永杰介绍,今年8月,拉萨市城区转供电治理工程开工,对德康名居小区、金藏林卡小区、财富广场、设计院退休基地小区等42个小区、1.13万户居民进行了“转供电”改造,建设内容包括配电设施改造、低压线路改造以及“一户一表”项目建设等,项目预计于明年6月完工。



根据我区今年12月1日起实施的最新电价政策,我区销售电价分为两类:

一、中部电网(含阿里)销售电价。其中居民生活用电价格0.49元/千瓦时,并按不同电价等级分丰水期和枯水期执行阶梯电价;商业用电平均价格0.66元/千瓦时,并按不同电价等级执行丰枯、峰谷分时电价,同时对于用户安装有专用变压器的,按10元/月·千伏安收取基本电费。

二、昌都电网销售电价。其中居民生活电价执行标准与中部电网相同,商业用电平均价格0.5元/千瓦时,不执行丰枯、峰谷分时电价;同时对于用户安装有专用变压器的,按10元/月·千伏安收取基本电费。

韩永杰解释称,城乡居民生活用电标准是指城乡居民家庭住宅,以及机关、部队、学校、企事业单位集体宿舍、周转房的生活用电等。商业用电标准是指从事商品交换或提供商业性、金融性、服务性等有偿服务的电力用户(非经营性质的除外)。特别值得注意的是,利用居民住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属于商业用电。

记者 范泽西 摄


收费不合理 可通过这些方式投诉↓

①如果是电力公司直供户居民发现用电收费不合理,用户可通过“95598”“12345”等渠道了解现行电价执行标准及反映收费不合理情况;

②如果是被转供居民发现用电收费不合理,用户可通过“12315”“12345”等渠道了解现行电价执行标准及反映收费不合理情况,用户还可登录“网上国网”App,点击“转供电费码”模块,完成电价电费信息填报,所填数据会按月报送市场监管部门,由市场监管部门对转供电加价主体进行约谈、行政处罚等。

据了解,今年以来,拉萨市市场监管局全面推进转供电加价整治工作,退回转供电终端用户多收费用25.8万元,罚款2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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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丨周凯妮    编审丨路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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