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测一测丨关于“线索处置”,你能答对几道题?

中国方正出版社 中国方正出版社 2022-11-26



1.巡视巡察工作机构和审计机关、行政执法机关、司法机关等单位发现涉嫌违纪或者职务违法、职务犯罪问题线索,应当及时移交纪检监察机关        统一办理。(  )

A.信访举报部门B.案件监督管理部门C.党风政风监督部门D.干部监督部门

【答案】B

【解析】

 《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第二十条第二款规定,巡视巡察工作机构和审计机关、行政执法机关、司法机关等单位发现涉嫌违纪或者职务违法、职务犯罪问题线索,应当及时移交纪检监察机关案件监督管理部门统一办理。

 该款规定的是纪检监察机关案件监督管理部门统一办理有关机关移交的问题线索,明确巡视巡察工作机构和审计机关、行政执法机关、司法机关等单位发现涉嫌违纪或者职务违法、职务犯罪问题线索,应当及时移交案件监督管理部门统一办理。需要强调的是,对于有关纪检监察机关、派驻或者派出机构以及其他单位移交的信访举报以外的问题线索,也应由案件监督管理部门统一办理。

2.监督检查部门、审查调查部门、干部监督部门发现的相关问题线索,属于本部门受理范围的,        送案件监督管理部门备案。(  )

A.可以B.必须C.应当D.需要【答案】C

【解析】

 《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第二十条第三款规定,监督检查部门、审查调查部门、干部监督部门发现的相关问题线索,属于本部门受理范围的,应当送案件监督管理部门备案;不属于本部门受理范围的,经审批后移送案件监督管理部门,由其按程序转交相关监督执纪部门办理。 该款规定的是在监督执纪中发现问题线索的办理要求。监督执纪部门在工作中发现同级党委管理的党组织和党员、干部以及监察对象的问题线索且属于本部门受理范围的,应当及时向案件监督管理部门备案;不属于本部门受理范围的,报纪检监察机关相关负责人审批后及时移送案件监督管理部门,案件监督管理部门对收到的问题线索提出分办意见,按照程序报批后转相关监督执纪部门办理。

3.根据《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线索处置不得拖延和积压,处置意见应当在收到问题线索之日起        提出,并制定处置方案,履行审批手续。(  )

A.1个月内B.2个月内C.3个月内D.6个月内【答案】A

【解析】

 《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第二十一条第二款规定,线索处置不得拖延和积压,处置意见应当在收到问题线索之日起1个月内提出,并制定处置方案,履行审批手续。 《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第二十一条第二款规定的是问题线索的处置时限和程序。《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规定,对涉及违纪违法行为的举报,对党员反映的问题,任何党组织和领导干部都不准隐瞒不报、拖延不办。 《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一百二十八条第二款对私自留存涉及党组织关于纪律审查、巡视巡察等方面资料的行为作出了党纪处分规定。纪检监察机关坚持有案必查、有腐必惩,在收到问题线索之日起1个月内提出处置意见,并制定处置方案,履行审批手续。处置问题线索不得拖延和积压,尤其要把党的十八大以来不收敛、不收手,问题线索反映集中、群众反映强烈,政治问题和经济问题交织的腐败案件,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问题,作为监督执纪重点,对已经充分暴露出来的要优先处理,对已成为全面从严治党、反腐败障碍的要优先处理。

4.案件监督管理部门对问题线索实行集中管理、动态更新、定期汇总核对,提出分办意见,报纪检监察机关        批准,按程序移送承办部门。(  )

A.相关负责人B.主要负责人C.部门负责人D.有关负责人【答案】B

【解析】

 《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第二十三条规定,案件监督管理部门对问题线索实行集中管理、动态更新、定期汇总核对,提出分办意见,报纪检监察机关主要负责人批准,按程序移送承办部门。承办部门应当指定专人负责管理问题线索,逐件编号登记、建立管理台账。线索管理处置各环节应当由经手人员签名,全程登记备查。 对反映党员干部的问题线索做到底数清楚、管理规范,是纪检监察机关做好问题线索处置工作的基础条件和基本要求。对问题线索进行集中管理,进而实现对整个问题线索处置流程有力有效的监督,是查漏补缺、防患未然的重要手段,也是防止“吃线索”“泄情报”等“灯下黑”的必然要求。《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第二十三条明确了案件监督管理部门和承办部门在线索管理中的工作程序和要求。案件监督管理部门通过统一规范的接收登记,对问题线索实行集中管理、动态更新,有利于问题线索“大起底”,做到“应报尽报”,有利于实现纪检监察机关对问题线索的统筹管理、有效管控,避免发生违规违纪违法问题。同时,案件监督管理部门还应当对问题线索进行准确高效的甄选分流,提升问题线索管理和处置的规范化水平。对比实践中不同做法,有的是程序性分办,即案件监督管理部门按照监督执纪部门的联系范围和职责权限提出分流方案,报批后将问题线索移送有关监督执纪部门,由监督执纪部门按照四类处置方式研判处置;有的是实质性分办,即案件监督管理部门对问题线索既提出分流方案,又提出具体处置意见,报批后由相关监督执纪部门办理。纪检监察机关可以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开展。

5.案件监督管理部门定期汇总、核对问题线索及处置情况,向纪检监察机关         报告,并向相关部门通报。(  )

A.相关负责人B.部门负责人C.主要负责人D.有关负责人【答案】C

【解析】

《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第二十五条规定,承办部门应当做好线索处置归档工作,归档材料齐全完整,载明领导批示和处置过程。案件监督管理部门定期汇总、核对问题线索及处置情况,向纪检监察机关主要负责人报告,并向相关部门通报。

 案件监督管理部门履行问题线索管理职责。一方面,监督问题线索承办部门的处置工作情况,对不符合线索处置要求和程序的做法予以提醒纠正;另一方面,由于案件监督管理部门了解掌握本机关问题线索处置的整体情况,通过对某个阶段、某个领域的问题线索处置情况进行整体分析,发现其中存在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从而提出有针对性的意见建议,向本机关主要负责人报告,并向相关部门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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