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杀死个人主义:我来埋葬安·兰德

David Wilson 利维坦 2021-04-11

安·兰德(1905-1982),俄裔美国哲学家、小说家。她的哲学理论和小说开创了客观主义哲学运动。© The Atlas Society

利维坦按:




本文作者是宾汉姆顿大学(Binghamton University)的演化生物学家,也是群体选择理论【也称为多层次选择(multi-level selection)】的重要支持者。个体(基因)选择和群体选择的争论一直没有停止过,相信群体选择的人认为,个体选择说无法解释为何自然界中存在大量非血缘的利他行为。而本文作者试图从他擅长的领域反驳一度甚嚣尘上的个体/个人主义,在他看来,由安·兰德大力倡导并深入大众的个人主义在生物学中的根基并不牢固,不仅如此,该理念一旦进入到社会的其他领域,会形成可怕的景象。
不过,或许正如《从部落到国家:人类社会的崛起、繁荣与衰落》一书作者所言,“如果一个社会没有为其中的群体、个体成员或二者同时提供竞争优势,那它就不可能进化”。到头来,个体到底自私还是利他也许就没那么重要了。
其实就安·兰德的思想也并不复杂,在她发声的时代(上世纪50年代)自然也有其特定的历史背景和积极意义,但从一个东方人的角度来看,其理念现在来看未免过于陷入二元论的模式之中了。很多情况下,利他和利己并不是非此即彼的极端对立,且还存在着利己和利他同时发生的情况。






我的父亲斯隆·威尔逊(Sloan Wilson)从事写作,他的小说描摹出了20世纪50年代的美国。我爱他,也钦佩他,但是要追随他的脚步写出《穿灰色法兰绒套装的男人》(The Man in the Gray Flannel Suit)和《畸恋》(A Summer Place)这样的故事,就仿佛是要攀登珠穆朗玛峰一样。


我对大自然的热爱为我提供了另一条道路。我终将成为一名生态学家,整天研究植物和动物;在我还是一个小男孩时,我曾在阿第伦达克山脉(Adirondack mountains)的乔治湖(Lake George)和一所神奇的寄宿学校度过数个夏天,自那时起,这些事物就深深地吸引了我。



当时的我并不知晓,在远离尘嚣,走向与我父亲完全不同的职业之后,我最终会写出20世纪50年代另一部著名小说的续集,这部小说是安·兰德(Ayn Rand)的《阿特拉斯耸耸肩》(Atlas Shrugged)。但不要误会我。我可不是兰德的追随者。我动笔不是为了赞美她的想法,而是为了埋葬它们。


即使你从未读过《阿特拉斯耸耸肩》或兰德的其他作品,你也多半知道这些名字和它们代表的含义:个体的神圣不可侵犯,以及将对自我利益的追求视为最高的道德理念。兰德围绕这一观点构建了一整套叫做客观主义(Objectivism)的哲学,她声称这一理论完全符合理性和科学。


但她是通过小说收获了自己最大的读者群:《阿特拉斯耸耸肩》的销量超过700万册,至今仍被广泛阅读。她明智地指出:“艺术是传达道德理念的重要媒介。”




我为《阿特拉斯耸耸肩》所作的续集由约翰·高尔特的孙子出任主角,书中另一位重要角色是安·兰特。


《阿特拉斯耸耸肩》的主人公是约翰·高尔特(John Galt),一位极度自信的发明家。他想出了一种方法,可以把静电转化为取之不尽的清洁能源。但是高尔特和他的同类所生活的美国正在转向一种强硬粗糙的社会主义,兰德在1926年从苏联移民美国时,逃离的正是这种社会主义。


如同神话中的阿特拉斯耸耸肩膀,撼动肩负的地球一般,高尔特掀起了世界之“生产者”的反叛,借此让“掠夺者”(looters)和“乞丐”(moochers)清醒过来。小说的核心片段是高尔特用技术实力侵入广播系统,向全世界发表的一通演讲。


无论兰德的世界观是通过哲学理论还是小说来传达,如果对自我利益的追求最终无益于公共利益,这一世界观就不能作为道德体系来运行。市场那“看不见的手”正是在此处介入。这一隐喻在亚当·斯密(Adam Smith)的长篇著作中仅仅出现过三次,却被米尔顿·弗里德曼(Milton Friedman)等经济学家提升到了基本定理的地位,兰德的追随者艾伦·格林斯潘(Alan Greenspan)更将其付诸实践。格林斯潘在1987年至2006年间担任美国联邦储备委员会主席。


米尔顿·弗里德曼(1912-2006),美国著名经济学家,芝加哥大学经济学教授、第二代芝加哥经济学派领军人物。© Britannica


它的工作原理是这样:任何有价值的事物都可以用美元价值来表示,因此可以通过相对价格将它和其他任何有价值的事物进行比较。赚钱是为人们提供价值的最可靠的方式,因为赚钱的最佳途径就是提供人们最愿意为之付钱的东西。


这个系统运行得完美无缺,因此不需要以其他任何形式关照他人。不需要同情心。不需要忠诚。不需要宽恕。由于市场的存在,传统的美德变得过时了。


这就是为什么米尔顿·弗里德曼在1970年发表了著名的观点,企业的唯一社会责任是让股东的利润最大化在安·兰德的虚构故事中,约翰·高尔特创立的乌托邦社区禁止使用“施予”(give)一词,该社区的成员必须背诵誓言:“我以我的生命和对生命的热爱发誓,我绝不会为了另一个人而活,也绝不会要求另一个人为我而活。”


我为《阿特拉斯耸耸肩》所作的续集名为《阿特拉斯拥入怀》(Atlas Hugged),故事的主人公是约翰·高尔特的孙子。安·兰德并非她小说中的人物,但是既然小说里什么都有可能发生,我将她转化成了我书中的角色安·兰特(Ayn Rant),她是约翰一世的爱人,约翰三世的祖母。


兰特的儿子约翰二世,对她的客观主义哲学善加利用,用它打造了一座摧毁世界的自由意志主义媒体帝国。约翰三世向他的父亲发起了一场演讲决斗,以此反抗这邪恶帝国。在这一过程中,他在全球范围内掀起了一场基于施予的革新。《阿特拉斯拥入怀》是一本彻头彻尾的反兰德作品,甚至不予出售。相反,它是赠予读者的,读者可以支付意愿范围内任何数目的费用。你该心悦诚服了,亚马逊的女战士!(译者注:此处指兰德)


为什么这人从他父亲的盛名之下逃进了森林,最后却站到了批评安·兰德和新自由主义经济学的立场上?成为一名生态学家并不曾令我逃离贯穿兰德思想的那种个人主义。相反,我遇到了它的另一种形式,它体现在这一信条里:有机体的进化从来不是为了“群体的利益”,而是为了自己和自己那自私的基因。


1971年,当我进入研究生院时,人们对这个结论是如此确信不疑,以至于只有傻瓜才会质疑它。“为了群体的利益”这种思想与地平说、拉马克学说(Lamarckism,“获得性遗传”和“用进废退说”是拉马克进化学说中的组成部分。拉马克认为,生物经常使用的器官会逐渐发达,如铁匠的手臂较粗,而不使用的器官会逐渐退化。编者注)和燃素说(Phlogiston,一个已被取代的化学理论,起源于17世纪。这个理论假设,任何物质在燃烧时,都会释放出一种名叫燃素的成分。编者注)一样,都属于历史的垃圾堆。


后来,当我开始从进化论的角度研究诸如宗教之类的课题时,我发现个人主义渗透进了社会科学里的每一门学科,而不仅仅是经济学。它被称为方法论的个人主义(Methodological Individualism),被视为是研究人类社会所有方面的最实用的方法——不论这一社会的基本哲学是什么样的,这一方法都适用。


简而言之,个人主义是一头比安·兰德大得多的野兽。她为个人主义发声,但是即使她从来不曾存在过,这种哲学也会一样强劲。

 

共同资金:在普通的大富翁游戏中,把钱给其他玩家是不会有回报的。但假如游戏是团队之间作战,目标是集体以最快的速度开发棋盘上的房地产呢?© Casey martin/Shutterstock


个人主义有着悠久的历史渊源,但直到20世纪下半叶才在西方思想中占据主导地位。在那之前,人们通常认为社会本身是一种完整的有机体,有着一个群体意识。个人在社会有机体中发挥着指定的作用,但社会整体才是分析的核心。根据哈佛大学心理学家丹尼尔·韦格纳(Daniel Wegner)的说法,“几乎每一个我们如今认为是现代社会心理学贡献者的早期社会理论家都持有类似的观点。”

(link.springer.com/chapter/10.1007/978-1-4612-4634-3_9)


也就是说,在20世纪中叶发生了某些事件,导致思潮出现了巨大的转变,从“社会是一个有机体”变成了1987年撒切尔夫人的名言“根本没有‘社会’这个东西”。


20世纪70年代初,还是个新人生态学家的我接触到了这种个人主义,感情受到了伤害。我的父亲是一位无神论者,我的母亲自称是一位不可知论者,但他们都是热情、有教养的人,他们教会我善待他人。我父亲的小说中的人物总是试图帮助彼此,即使有时候并不成功。


不仅如此,我还怀疑我天生就是移情者(empath)。我自己并不记得这件事,但是我母亲告诉我,当她和我父亲陷入离婚危机时,我一直跟在她身后说:“对不起!对不起!”仿佛一切都该由我那瘦削的肩膀承担。


尽管我成为生物学家是为了摆脱父亲的阴影,但我也免不了想要立身扬名——而想要做到这点,还有什么比证明人的行为可以为了“整个群体的利益”而进化更好的方式呢?也许就是因为这个,再加上我想要解释那些我的移情本性能够直觉性地理解的事物,我才会成了一个轻举妄动的愚人。我要挑战进化生物学中的个人主义。


甚至在进入研究生院之前,我就发现,达尔文就已经为人类行为如何为了群体的利益而进化提供了一个完美的解释。要理解它的逻辑,想象你在玩大富翁游戏,游戏的目标是买下所有的房地产,并让其他人破产。假设我在游戏开始的时候多给你1000美元的游戏币。你会感谢我,然后善加利用这笔钱。实际上,曾经有过类似的实验,实验中,多拿到钱的玩家会炫耀他们的财富,在移动棋子时制造更多的噪音,并将他们的成功归功于他们的技巧而非运气。

(www.ted.com/talks/paul_piff_does_money_make_you_mean)


现在假设我多给你1000美元,但条件是其他玩家每人多拿2000美元。你会很明智地拒绝我,因为大富翁游戏的关键就在于相对优势。你有多少钱并不重要,重要的是你得比其他玩家更有钱。在大富翁游戏中没有“足够的钱”这回事。




我们身上一切的与众不同之处几乎都可以视作是某种形式的合作。




相对优势也是进化的根本目的。在任何存在社交互动的群体中,与那些被动地接受社会福利而不提供福利(搭便车)或是主动剥削群体中其他成员的人相比,那些为他人或整个群体提供福利的人——总而言之,行为有利于社会的人——都将自己置于相对不利的地位。


我们继续进行思维实验:想象你玩的是一场大富翁联赛,而奖杯将颁给那些集体开发房地产最快的队伍。在大富翁联赛中,你作为一个团队成员所做的几乎每一个决定都与单独玩一盘大富翁游戏有所不同。当你们一同讨论比赛策略的时候,对话会变得非常热烈。你们会把各自的钱集中在一起、分配劳动力,等等。如果你们赢了,你们会欢呼、拥抱和击掌。


这种转变是通过在组内竞争的基础上增加组间竞争这个层次来实现的。在大富翁联赛中,小组间的竞争完全优先于小组内的竞争,因为击败队友没有好处。不用说,大富翁联赛并不会为团队间的合作提供背景。要想让团队间也产生合作,我们需要让多个团队组队,并在各个大队之间再增加一层竞争关系。

(academic.oup.com/sysbio/article/61/2/364/1648651)


我的大富翁例子直观地展示出了一个现象,但达尔文花了很长时间才认识到它。一开始,他认为迄今为止一切被归为“造物主的安排”的设计都可以用个体之间的竞争来解释。然后他发现,社会行为(prosocial behaviours)——任何代表他人或整个团体做出的,需要时间、精力,具有风险的行为——是一个明显的例外。


最后,他意识到,通过在每个种群内的个体间的自然选择之上,增加一层多种群群落内的种群之间的选择,他终究可以解释亲社会行为的进化。我们知道他是逐渐才意识到这一点的,这可以通过追循他在著作的连续几个版本中所做的修订得到证实。


© MindWell - UCLA


在某种意义上,在20世纪70年代解释行为是如何为了“群体的利益”而进化的我是个轻举妄动的愚人,因为达尔文早已为我做了这件事。那么,为什么他的种群间选择理论被如此彻底地否定了呢?


这是我的大富翁例子和自然界现实之间的一个很大的区别。在大富翁联赛中,团队之间的竞争完全优先于团队内个人之间的竞争。在自然界中,两个层面的选择淘汰通常是同时发生的。


有时候群体内部的选择更为强力,导致恶劣而残忍的行为出现,比如杀死同类的幼崽来生养自己的幼崽。在其他情况下,群体间选择的力量更强,这会引向群体内的合作行为,如集体守卫群体内的后代。这完全取决于不同层次的选择之间的平衡。


在某些层面上,接受群体内选择和群体间选择的逻辑,但认为在实践中,群体内选择必然拥有更强大的力量,这是20世纪70年代的流行观点。如果这是真的,那么大自然就是一场恐怖秀。对于那些通过群体内选择实现进化的行为,没有“看不见的手”可以将其中蕴含的自私置换为公共利益。正如对群体选择理论持批评态度的乔治·C. 威廉斯(George C. Williams)所说,“大自然母亲是个邪恶的老巫婆。”


在另一些层面上,对亲社会行为进行重新包装,以便让它们符合一种“自私叙事”(a narrative of selfishness),这同样是20世纪70年代的流行观点。帮助亲属成了帮助我亲属体内的我的基因。互惠的行为变成了有目的的利益交换。按照理查德·道金斯(Richard Dawkins)的说法,一切进化都是基因自私的例证,但不知何故,这导致部分生物体个体,乃至部分群体,都成为了自然选择的“载体”。



就这样,那些以自我利益为基本框架的理论,似乎一边在证明这种自私,一边又在否认它。作为一个轻率的愚人,我的部分工作就是证明,所有的社会进化理论必然要反映出多层次选择(multilevel selection)的逻辑。它们都必须承认,社交互动发生在这样的群体中:与进化中的整个种群相比,它的规模很小;在群体中,亲社会的个体的适应性处于相对劣势;群体中的某些选择进程是亲社会行为进化的必要条件。


20世纪70年代的这些不同观点反映了不同的视角和所援引的不同因果链,在这样的背景下,另一位叛逆的生物学家琳·马古利斯(Lynn Margulis)提出了一个激进的观点:真核细胞(它们比细菌细胞复杂得多)不是通过细菌细胞的一次次微小变异进化而来的。相反,它们是由细菌的共生群落演化而成,这些共生群落的合作是如此紧密,以至于它们本身就有资格成为更高级别的“超级有机体”(superorganism)。


个体是由低级因子组成的高度协同的群体——这种想法颠覆了游戏规则。要记得,个人主义的传统似乎取代了此前把社会本身当作有机体来对待的传统。但如果个人本身就是一个无数有机体组成的社会,那么把他们自己组成的社会看作有机体又有什么错呢(至少在某些条件得到满足的情况下)“有机体”和“社会”的概念已经彼此交织在一起了!




故事有着强大的力量,因为它们是传递道德观的载体。




仿佛马古利斯关于真核细胞的观点还不够激进一般,在20世纪90年代,两位理论生物学家,约翰·梅纳德·史密斯(John Maynard Smith)和厄尔什·绍特马里(Eors Szathmary)对群体转化为有机体的概念进行了推广。


梅纳德·史密斯是群体选择理论的早期批评者,但他很乐意用多层次选择来描述被称为重大进化转变(Major Evolutionary Transitions)的概念。由于存在藉由群体内选择进化的破坏性行为,大多数群体不能被视作有机体。


然而,不同选择层次之间的平衡并不是静滞的,它自身就可以进化。当机制进化,抑制了破坏性的群体内选择发生的可能性时,群体间选择就成为主导的进化力量,该群体就演变成一个超级有机体。梅纳德·史密斯和绍特马里不仅用重大进化转变来解释真核细胞的进化,还用它来解释多细胞生物和群居昆虫巢群的进化,乃至把生命的起源解释为多组协同的分子反应。


这之后,重大进化转变的概念开始为人类进化提供解释。尽管我们有99%的基因与黑猩猩共享,但两个物种在协作程度上可谓天差地别。在黑猩猩群体中,发生肢体攻击的频率是小规模人类群体中的100多倍。其中的原因主要是社会控制。


黑猩猩的暴力场面:2017年,西非塞内加尔的一群黑猩猩杀死了一头同族群的成年黑猩猩。© Jill D.Pruetz


在黑猩猩的社会中,霸凌者横行无阻,但在小规模的人类社会中,从很久以前开始,霸凌者就通常会遭到有效的抵制。我们的道德心甚至可以被视为一个免疫系统,保护我们免受“癌症般的”欺凌和其他破坏性的自私行为。


如今,当我们跨过21世纪的五分之一大关时,我们人类身上一切与众不同之处几乎都可以视作是某种形式的合作,它们由于一次重大进化转变才得以实现。这包括我们的符号思维能力,这种能力使我们能够对大体量的习得信息进行代际编码和传输——主要是以故事的形式。


遗传进化引起了文化进化,而文化进化本身就是一个多层次的过程。多层次选择理论在20世纪70年代是一个被遗弃的概念,如今却成为了一面透镜,透过它可以看到人类文化多样性和历史的丰富画卷,今天分治地球的近200个民族国家正是从中而生——它甚至可能为全球范围的合作提供一份蓝图。


过去,我热切地参与扩展进化论的观点,试图把人类的一切都容纳进去。我在2002年出版了《达尔文的大教堂:进化、宗教和社会的本质》(Darwin’s Cathedral:Evolution, Religion, and the Nature of Society)一书,书中对这样的论点进行了辩护:宗教意义体系主要是群体层面的文化适应。


从本质上说,埃米尔·涂尔干(Emile Durkheim)对宗教的定义是正确的,他说:“宗教是一种与……神圣事物有关的信仰与仪轨所组成的统一体系,这些信仰与仪轨将所有信奉它们的人结合在一个被称为‘教会’的道德共同体之内。”


涂尔干开创的群体层面的功能主义传统或许会被指责为公理性地将社会视为有机体,而未能解释它们是如何成为有机体的,也未能解释个体因子的角色,但这些缺陷都可以通过多层次选择理论解决。


从2008年的金融危机开始,我开始把注意力转向经济学。那时我已经和别人共同创立了进化研究所,这使我有能力举办会议和研讨会。在一次研讨会上,有人漫不经心地提出,既然兰德通过小说做了这么多来推崇、壮大个人主义之兽,难道不应该有人为我们新兴的多层次世界观做同样的事情吗?


短短数秒之内,“阿特拉斯拥入怀”这个标题和情节主线的雏形闪过我的脑海。我从来没有打算回归我父亲的职业,但是这个故事太有趣了,让人无法抗拒!这个想法很快紧紧抓住了我,不让我离开。


白天,我继续做一名科学家,从进化的角度重新思考与“人类”、“文化”和“政策”相关的一切。晚上,在飞机上,在旅馆房间里,我胡乱潦草地写我的小说。我发现写小说和写非虚构作品是完全不同的。有时候,几个月过去,我也没有机会写下任何内容。随即,一个新的情节会浮现在我的意识里,于是我心想,“当然!故事就得这么展开!”


我笔下的人物对我来说就像现实中的人一样真实——这有什么不可能的呢?毕竟真实的人也只是以化身的形式在我们的脑海中存在。


尽管我已经确立了自己作为反兰德者的地位,但对兰德这个人,我持理解的态度。我批判的对象是所有形式的个人主义,而不仅仅是她的版本。在《阿特拉斯拥入怀》中,约翰·高尔特三世把他的祖母视作是一位无畏的探险家,只是碰巧走错了路。可悲的是,世界正在步她的后尘;它需要走上一条更好的道路。和兰德一样,这既是我作为一个知识分子(在她而言是哲学家,在我而言是科学家)的研究成果的目标,也是我所创造的虚构宇宙的目标。


故事有着强大的力量,因为它们是传递道德观的载体。如果一个故事的世界观与读者产生了共鸣,那么读者就会狼吞虎咽地读完这个故事,并希望它成为现实。如果两者无法产生共鸣,那么读者就会失去兴趣,乃至讨厌这个故事。正是出于这个原因,没有任何一部小说能够被所有人喜爱,无论它讲述得多么精彩。他人自可以对我讲故事的天赋进行评价,但《阿特拉斯拥入怀》可以说是后个人主义时代第一部以科学为根基的小说。



文/David Sloan Wilson

译/苦山

校对/兔子的凌波微步

原文/nautil.us/issue/98/mind/i-have-come-to-bury-ayn-rand

本文基于创作共同协议(BY-NC),由苦山在利维坦发布

文章仅为作者观点,未必代表利维坦立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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