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拒收风险巧化解

中国信保 中国信保小微企业服务 2022-11-14


信保说案

亲爱的小微外贸企业朋友们,大家好!这里是中国信保小微学院之信保说案栏目。希望通过一个个真实发生的案件,分享给大家,帮助大家在做外贸业务的过程中少踩雷,多当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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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受疫情影响,国际局势扑朔迷离,中国企业“走出去”时除了会遭受可能发生的买方拖欠风险,还会遭受更棘手的买方拒收风险,一旦买方拒收,中国企业往往陷入“钱货两空”的尴尬境地。现笔者就如何巧妙化解拒收风险案件同诸位分享:



下面我们就向大家分享一篇来自中国信保深圳分公司的案例:


《拒收风险巧化解》




案例回顾


2020年5月6日,深圳市电池行业A公司向巴基斯坦买方B公司出运价值7万美元的货物,合同约定支付方式为2万美元预付款,余款DP30天,货物于2020年5月19日到港后,B公司以其与A公司历史订单产品质量问题及此票货物价格上涨为由拒收货物,且因当地法律法规要求货物退运和转卖均需得到B公司同意,A公司遂向中国信保深圳分公司就未收齐的尾款5万美元进行报案。


▲本期案例人物关系图



信保勘查


中国信保深圳分公司介入后,发现涉案货物的市场行情较好,B公司仍有提货意愿且付款能力良好,其仅是因历史交易项下货物发生质量问题后A公司未妥善解决而拒收此批货物。中国信保深圳分公司受理案件后,一方面通过自有资源向B公司施压,明确告知本次贸易其如不能妥善解决,将对其后续同其他中国买方合作造成严重影响,另一方面也要求A公司与其积极沟通货物处理方案,并积极寻找其他解决方式,最终通过本案B公司的货代提供担保,A公司将涉案提单电放至B公司所在地托收行,B公司付清货款后获得提单提货。最终本次拒收风险得到完美化解。



-案件启示-


信保支招


(一)充分做好“物权保留”,及早介入减损,保障自身合法权益。


为避免出口企业在买方拒收情况下陷入“钱货两空”的尴尬境地,建议出口企业借鉴本案A公司的成功操作经验,一是不见兔子不撒鹰,做到“提单在手,天下我有”,为后续可能发生的相关风险提供强有力“抓手”;二是在买方发生违约行为时,可通过书面对账的形式进一步明确合同债权和货物的所有权;三是与中国信保保持充分有效的沟通,在征得中国信保同意的前提下积极落实控制货权及减损的各项具体操作事宜。


(二)转换思路,善于借助各方力量,积极减损。


本案拒收风险发生后A公司倾向于直接弃货处理,并向中国信保深圳分公司索赔。该项操作简单粗暴,也未很好的维护自身权益,因为中国信保按照保单约定的拒收风险赔偿比例赔付后,A公司仍会遭受一定损失。故建议出口企业在遭受买方拒收时一定要按照最大减损原则,积极寻求减损最优解。亦可借鉴本案A公司的操作经验:可寻找有一定资质的第三方提供担保,做到“一手交钱,一手交货”。


文章来源:中国信保深圳分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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