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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所律师被辞退后自杀,如此生态,谁来挽救年轻律师?

烟语法 烟语法明 2022-12-05


昨天,尽管没有涉事方的回应,但以下这则被自媒体爆料、众多网友不断验证拼凑起来的年轻律师跳楼自杀的新闻,还是震惊了法律圈。消息传来,该律师的研究生导师悲痛之余惊问,到底是什么原因,让自己的读书时阳光乐观的学生,短短两年之内,走上了自杀的结局?


也许,与这个新闻相伴随的一则《谈纪律》可以解释原因,全文及出处可以公开搜索,摘要如下:“工作日早上9点30分人员基本到齐,10点之前已经干得热火朝天晚上依旧灯火通明,战斗力不减;周六白天绝大部分同事在办公室奋战,周末工作已成常态;大部分律师在坚持每天更新和发送项目进展清单,忘事漏事耽误事的尴尬大幅减少;律师在非工作时间节假日的“失联”情形几近杜绝。......”有网友评议到,如果说996工作制可怕的话,这样的工作纪律则是007。


“××律所,从创立到现在,一没有资金,二不靠关系,三无品牌优势,如果不勤奋,我们凭什么收获?另外,有哪个客户会嫌弃纪律严明的律所和为他卖力工作的律师?客户只会选择比他更严格要求自己、更细心和更拼命的律师。......××不是福利院,是为奋斗而生。只要我们做的是对的,我们大可以在批评声中成长,在不理解中壮大,在别人嫉妒中超越。”这样的解释,是不是跟网上曾经引发热议的互联网大佬为996辩护时用的说辞一样?

大多数人的印象还停留在律政影视剧里,律师都是张口咨询费就是按小时收费、案件代理费起步价五位数等印象里的时候,以上的这份《谈纪律》却真实的讲述了律师们日常生活状态和那些成功律所的秘密。

你永远不知道别人成功的背后,是多么的努力,曾经激励了很多热血青年的奋斗热情,但长年累月的007工作制换来的月薪数万元的成功,是不是每个人都能接受的价值追求呢?不管争议如何,这样的“奋斗”氛围和工作要求,就是真实的存在着,而且是在平日里都是普法要求他人遵守劳动法、保障他人合法权益为己任的律师事务所内部。

年轻律师因辞退而自杀的消息传来,网友们在惋惜其年纪轻轻、具有两家名牌大学高学历之外,纷纷诧异和不解,脱离这样的工作氛围,何愁没有新的就业出路,何尝不是一种解脱,为何会如此的想不开呢?难道是中了摆不脱的网热“PUA”?

没有具体的心路历程剖析,一切都是猜测,但近期年轻律师遭遇困境的新闻,已经不是一起两起了:

今年4月份,有律师在朋友圈发文称,自己打算注销了律师证,换一座生活成本不高的小城市,另谋职业。

同期有网友感慨,早上出门打车,司机居然是一名执业律师,经济压力下,不得不利用业务时间挣点外快。



今年7月份,广东江门发布的一则染疫人员的《协查通报》,意外展示了一名年轻律师的日常行程轨迹:每天早上六点半出门,不是到法院、劳动仲裁,就是待在律所,一直到晚上七八点,每天的工作时间都是在十个小时以上,三餐却不是沙县小吃,就是达磨肠粉店,偶尔还会买个福利彩票搏一搏运气。



8月份,网上流传出一份公安机关作出的侦查终结《起诉意见书》,研究生学历的年轻执业律师,没有出现在辩护人的位置,而是因“经济拮据”,犯下了凌晨盗窃茶楼物品的涉罪事实,作为被告人被移送公诉机关。


如果以上还有人认为属于个例的话,同期传来密集的律师早逝的消息,是不是可以佐证律师行业现状的压力倍增?仅在8月份,不完全的统计显示,就有十名以上的律师,因为突然去世,律所发布悼念讣告,其中,最年轻的年仅25岁。

已经成了现象级的汇编文体,大家可以搜索一下,众多的法律自媒体不时就会发布此类文章,引来法律行业内的惋惜一片。有些人用哪个行业没有此类现象来解释,可是,之前,是没有这种现象的。

众所周知,律师行业是二八分化最严重的行业,两成的资深律师控制着八成的行业资源,有些人换了种说法是,这是一个对年轻律师不友好的行业。不仅在行业内,包括在具体的律所内,一没固定案源客户,二没社会认可背景,三没法律事务经验的年轻律师,不得不沦为其他资深律师的打工者,承担着法律市场萎缩下的第一波冲击,尤其是那些本就依附于知名律所、资深律师带队的授薪律师。

今年7月份,深圳律协编撰发布的《深圳律师行业发展报告(2021)》显示,在经济最发达进而是很多人印象里法治水平相应较高的一线城市深圳,59%四十岁以下青年律师年收入不足15万元,30%青年律师年收入不足10万元。这是没有扣除执业成本的,一线城市年毛收入不足15万元,也就是刚刚温饱而已,根本谈不上经得起波折。



即便如此,截止2021年底,深圳执业律师人数相比2020年,同比增长15.7%,仍有源源不断的法科毕业生,涌入律师队伍。今年3月31日,“上海律协”发布《通知》,其中直言,受疫情影响,本市律师行业普遍出现了业务停滞等情况。为纾解本市律所、律师的实际困难,市律协拟推出......


工作氛围要求你将工作视为唯一,突然有一天,你的唯一离你而去。虽然不知道年轻律师自杀前经历了什么样的抉择,但如果了解了以上的执业状况,是不是对于一名长期在陌生的大城市里,习惯了长期忙于工作、生计依附于律所授薪、突然遭到被迫失业,又没有其他从业资源的年轻人,多了一份理解和同情?

往往是那些口头上最崇尚法治的行业,自己却干着不守法治的事儿,不按劳动法、行业规则对待自己的员工。法律上也许没有责任,但社会道义呢?对于成功的理解,不应该是利用优势地位、牺牲他人合法权益的一将功成万骨枯的!希望那些所谓的知名律所,拿出基本的法律素养和人道精神,善待入世不深、基础不牢的年轻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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