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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瑞东 赵格格:第三支柱养老提速迫在眉睫——来自人口的视角

高瑞东 赵格格 高瑞东宏观笔记 2022-01-03


核心观点

事件:2020年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和“十四五”规划中均提及要“规范发展第三支柱养老保险”,2021年8月国民养老保险公司拟建立。


核心观点:美德经验告诉我们,老龄化率是养老金体系改革的重要变量,我国养老金改革窗口期非常短暂,改革宜早不宜迟。美国在低老龄化率时启动养老金改革,养老金与科技发展、资本市场发展形成共振,三者互为支撑,相互受益;而德国则在高老龄化率时推进改革,公众投资观念保守,养老产品回报率较低,进一步降低了居民参加的积极性。“十四五”期间,中国老龄化率进入加速上行期,公共养老体系压力逐渐增大,养老金体系改革窗口期非常短暂,改革宜早不宜迟。


构建第三支柱养老体系,也是理顺中长期收入分配机制的重要选择。发展“个人账户制”为基础的多支柱养老金体系,落实个人养老责任,有利于解决区域公共养老金积累差异较大、不同工种养老金替代率差异较大、养老金代际支付矛盾等问题,进一步理顺中长期收入分配机制,是实现共同富裕的重要环节。美版“共同富裕”计划已经再度开始闯关,大国博弈,只争朝夕。


德国多支柱改革失败:老龄化率较高、投资观念保守、资本市场发展不足。2001年德国政府推动多支柱养老体系改革,鼓励措施包括直接现金补贴、生育补贴和税收递延优惠。但改革后,德国社会依然明显依赖第一支柱养老体系。原因在于,德国是因老龄化快速上升而被迫推动改革,高老龄化率导致社会整体投资观念保守,养老产品回报率较低,进一步降低了居民参加的积极性。


美国则受益于低老龄化率、资本市场发展红利,成功转型多支柱养老金体系。1974年美国在低老龄化社会,开启多支柱养老体系改革。经过了近半个世纪的改革,到2020年,美国64%的家庭都参与了第二或第三养老金计划,成功降低了公共养老体系的负担。美国养老金与科技发展、资本市场发展形成共振,三者互为支撑,相互受益,美国家庭也通过养老金计划分享了资本市场的红利。


中国式第三支柱建立,税优、补贴、模式亟待突围。从试点经验来看,由于我国直接税率较低,个税缴纳人数少,仅靠税收递延吸引力不足,税优、补贴等亟待进一步突围。参考美德经验,我们建议,改革中要充分发挥各类养老产品的吸引力,满足不同群体的养老需求。其次,个人养老账号绑定财富、税收等信息,可以成为生育补贴等转移支付的有效载体。第三,尽早打通“三支柱”养老账号,激活沉淀的养老资产。


多支柱养老体系改革有望与资本市场改革形成合力。


美国养老金与资本市场互为支柱,共同成长。从2000年至2020年,美国共同基金中来自于DC计划(第二支柱)和IRA计划(第三支柱)的资金比例,从37%上升至47%,养老资金与共同基金互利共赢,共同发展。美国养老金也投资于私募股权市场,养老金投资不仅成为了居民分享当期社会产出的工具,也提高了全社会的潜在产出水平。


第三支柱个人账户将为资本市场带来“长钱”。截至2019年,中国居民持有存款及通货约为118.45万亿元,假设30%家庭资产用于养老,有一半留存于第三支柱个人账户中,并配置30%的资金在股权市场,则可为股市带来5.33万亿元新增长线资金。参考社保基金收益率,每年可为居民实现养老金增值5300亿元。


风险提示:政策推出节奏慢于预期,新出生人口规模快速下滑。


老龄化率提速,第三支柱构建迫在眉睫

“十四五”期间老龄化率加速上升,公共养老金即将出现收支缺口。我们在人口峭壁系列第一篇报告《出生率下滑无法逆转,90后将直面人口峭壁》中提到,“十四五”期间,中国的50后60后“建国一代”开始集中迈入60岁阶段,未来三个五年规划期间,中国老龄化率将进入加速上升期。老龄化率提速,将直接加重公共养老体系的负担。按照2019年社科院发布的《中国养老金精算报告2019-2050》,在保留现在财政补贴机制情况下,2028年养老金当期收支出现缺口,累计结余到2027年将到达顶点,到2035年累计结余耗尽。

在老龄化加速的背景下,发展多支柱养老体系已经非常迫切,政策部署持续加快。在2020年10月的金融街论坛上,中国人民银行党委书记、中国银保监会主席郭树清提到,“随着我国人口老龄化加速到来,发展第三支柱已经十分迫切”。此后,“第三支柱养老保险”又出现在2020年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和2021年“十四五”规划报告中。2021年6月1日起,银保监会在浙江省(含宁波市)和重庆市开展专属商业养老保险试点。2021年8月18日,中国保险行业协会宣布拟设立国民养老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相关政策部署在不断加快。

我国第一支柱养老金压力逐渐增大,“多支柱”养老金体系亟待构建。目前,“多支柱”养老保障模式已经成为各国养老金体系改革的主流选择,我国也基本建立了这一养老保障体系。其中,我国第一支柱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由政府主导,“十三五”期间基本覆盖了中国的10亿人口;第二支柱即企业年金和职业年金,基本覆盖了5800万人;第三支柱,包括个人储蓄型养老保险和商业养老保险,是个人利用金融手段增加养老保障供给的有效形式,但长期处于起步阶段,发展缓慢,占比过低。因此,加速建立“第三支柱”养老保险制度,是未来有效补充和完善养老保险体制的主要方向。


完善养老保障体系也是共同富裕的重要议题,是理顺中长期收入分配的重要措施。中央财经委员会第十次会议提出,要“完善养老和医疗保障体系”。在共同富裕的总纲领下,将不断完善以按劳分配为主体的分配机制,激活劳动生产要素,实现更高水平的经济发展。发展“个人账户制”为基础的多支柱养老金体系,降低公共养老体系的负担,落实个人养老责任,则是改善中长期收入分配结构的重要措施。

“第一支柱”公共养老体系,首先在经济发展程度不同的省份之间,养老金余额差异较大;其次,存在部分工种之间养老金替代率差异较大的问题;第三,“现收现付制”的公共养老体系,无法解决代际支付的矛盾,在上一代/下一代人中存在分配不均的问题。整体来看,公共养老体系更多的应该体现对于最低养老的兜底作用,如果过多依赖公共养老体系,则会存在养老资源的分配不均衡的问题。

“第二支柱”公司养老体系,是由职业群体缴费形成,覆盖群体受到收入与行业限制,生产回报率较高的行业,更有意愿和能力设立年金体系,这也不符合共同富裕下,收入分配更注重公平的原则。

“第三支柱”个人养老体系,则是以“个人养老账号”为载体,一方面更适应于灵活就业占比更高的现代社会,另一方面落实了个人的养老责任,构建更为公平的养老资源分配体系,是改善中长期收入分配结构的重要措施。

多支柱改革是国际社会的共同改革方向,只有通过多支柱改革降低第一支柱的压力,才能更好发挥其对民生养老的兜底作用。按照欧美主要发达经济体发展经验,由于各国的老龄化率逐步提升,公共养老金的代际支付矛盾无法得到根本解决,因此欧美改革的方向,是将第一支柱倾斜向低收入人群,保证第一支柱养老金社会作为最低养老保障的作用,以减缓公共养老金系统的压力。而第二、第三支柱,则作为居民增强自我养老保障的载体,通过长期投资提高退休储蓄,享受更高质量的退休生活。


德国多支柱改革失败:老龄化率较高、投资观念保守、资本市场发展不足

目前,多支柱养老金已经成为国际主流做法。实际上,发达国家也普遍经历了多支柱养老体系的改革,但是改革效果不同。截至2019年,根据OECD提供的养老金替代率(养老金对退休前工资的替代情况)来观察,可以发现,德国、意大利、西班牙、法国依然以第一支柱公共养老保险体系作为主要支撑。以美国、英国为代表的国家,个人养老保险账户较为普及,第一支柱的替代率不高,公共养老保险体系的负担较轻。本文中我们重点讨论德国与美国的改革路径和改革失败/成功的原因。

2.1、德国于2001年启动李斯特多支柱养老改革

20世纪末,随着老龄化率提升,德国公共养老金的负担愈发沉重。德国在19世纪80年代建立了政府主导的公共养老保险体系。但是,随着德国总生育率(每名妇女一生的平均生育数)和新出生人数量在20世纪70年代快速下降,21世纪初,德国老龄化率快速提升,“现收现付制”的公共养老金系统的负担持续加大。90年代,德国政府进行了几次小规模的改革 ,但只在一定程度上降低了公共养老金短期的给付负担,并没有根本解决老龄化带来的养老金长期缺口问题。

2001年德国政府推动“李斯特养老金改革”,大力发展第二及第三支柱保险。老龄化冲击下,德国公共养老金缺口快速扩大,加速了德国政府对养老保障体系的改革。2001年,德国推动了“李斯特改革”,在原有养老保险体系中引入私人储蓄性养老金计划(李斯特养老金计划)。改革的具体措施包括:

第一,允许银行、基金和保险公司发行李斯特养老储蓄产品,鼓励和支持第三支柱发展。补贴包括

(1)直接现金补贴。参与者将税前工资的4%存入其李斯特储蓄账户,可得到政府每年154欧元的基础补助。(2)生育补贴。生育津贴直接注入到储蓄账号中。(3)税收延期缴纳。存入李斯特养老金账户的收入可抵减个人当期应纳税所得额,数额从第一时期的每年525欧元,到最后每年2100欧元的免税额度。在其退休领取养老金时,每月得到的李斯特养老金需要全额缴纳税收。

第二,将企业补充养老保险,也纳入了政府补助范围,鼓励第二支柱养老金发展。2001年的李斯特改革规定,企业年金同样可以得到政府提供的补贴,也提供了多种形式的税收减免政策。

第三,2005年,德国政府又针对个体劳动者提供了“吕鲁普养老金计划”,进一步完善了劳动者的基础养老保障。吕鲁普养老金计划针对于不参加法定养老保险,也不属于职业养老金保障范围的自雇型劳动者,起到了基础保障的作用。吕鲁普养老金计划无法获得财政补贴,但是可以享受税收减免。


2.2、德国改革失败原因:老龄化率、投资观念、投资限制

德国多支柱养老金体系改革效果如何?改革成效不佳。目前,德国依然依赖第一支柱公共养老金,第二和第三支柱覆盖少,替代率低。截至2019年,德国公共养老保险的净替代率(养老金对于退休前净收入的替代情况)约为38.7%,而个人自愿养老保险净替代率仅为13.5%。第二和第三支柱的替代率,也低于了大部分的OECD国家。

由于多支柱养老体系发展较为缓慢,导致德国的公共养老金体系负担也日渐加重。据第一财经报道,德国联邦经济和能源部咨询委员会表示,从2025年起,德国养老金体系的融资问题将急剧增加,建议应继续推迟德国的退休年龄。我们认为,德国养老金体系没有成功转型的原因在于:

第一,德国改革时期老龄化快速提升,全社会风险偏好较低,限制了养老体制的转换。德国是在老龄化快速上升时(2001年老龄化率20%,而且处于快速上升期),被迫推进了养老金改革。高老龄化率降低了全社会的风险偏好,在养老产品的选择中,尤其体现在三个方面。首先,德国国民更偏好国家公共保障,对于参与李斯特合约的积极性整体不高;其次,在年金类产品中,更偏好DB 类型产品(确定收益),而非选择DC合约(确定缴费,浮动收益)。第三,在选择个人养老保险品类时,更倾向于选择保险公司推出的产品,而不选择基金、银行等推出的产品。


第二,德国养老金的资产配置更为保守,养老保险基金投资于股票的比例受限,养老金回报率较低,进一步降低个人养老保险计划对居民的吸引力。首先,德国的公共养老金采用现收现付的融资模式,剩余资金存量有限,基本不存在用于投资的资金。其他类型的养老金,根据德国《投资公司法》规定,养老保险基金投资于股票的比例为20%~25%,投资于房地产的比例为15%~25%。实际上,据OECD统计,2019年德国养老基金资产配置中股票仅占比6.1%,远低于绝大多数OECD成员;德国养老金主要投向了债券和票据,约占比47.3%。

较低的股票投资比例,也使得德国养老金回报率较低。据OECD统计,2019年,德国养老金回报率约3.1%,显著低于爱尔兰(18.5%)、芬兰(10.5%)、美国(10.1%)、加拿大(6.7%)等国。


美国多支柱改革成功:老龄化率低、资本市场发展红利、潜在经济增速较高

3.1、美国较早启动养老金改革,成功转型多支柱体系

上世纪30年代,美国开始建立第一支柱社会养老保险计划。1935年,罗斯福政府通过《社会保障法案》,开始逐步建立了第一支柱社会养老体系(后来逐渐演变为社会养老保险制度,也称为OASDI)。此后,社会养老保险计划作为强制执行的养老保险计划,成为了美国社会养老体系的基石,覆盖了超过96%的就业人口,也是美国家庭养老的最低保障。该计划的收入来源,来自于美国全体劳动者缴纳的社会保障税,及社会保障资金投资收益(只能选择投资国债或定向发行的特别债券),发挥了社会保障的再分配功能。

1974年,美国逐步完善第二支柱企业年金计划。1974年,美国通过了《雇员退休收入保障法案》(ERISA),并且成立了全国性质的养老福利担保公司,极大地推动了年金养老体系的进步。美国企业年金包含两大类,DB计划和DC计划,DB计划没有独立账户,而DC计划下,每个人都有独立账户。

在1974年改革之前,企业年金几乎都是DB计划1974年之后,针对企业养老账户,美国政府不断推出税收优惠和制度改革。2001年,布什政府通过《经济增长与减税协调法案》,对DC计划中的401(k)计划(也即针对于私人企业的养老金计划,403b即为针对非营利性组织,457即针对州和地方政府,TSP针对联邦政府)作进一步改革,放松了种种限制。这也使得,进入21世纪后,DC计划中的401(k)计划逐步成为了美国家庭养老年金的主流选择。


1974年改革,也开启了美国第三支柱个人养老保险(IRA )的发展。21世纪以来,个人养老保险规模增速远超年金计划。一方面,随着时代的发展,美国就业形势愈发灵活,流动人口增多,这使得个人养老保险也日益更受欢迎。另一方面,美国企业年金账户和个人养老账户是打通的,居民退休后可以将企业年金余额转至个人养老账户中。从2000年到2020年,IRA账户资产总额从2.6万亿美元增长至12.2万亿美元(增长369%),而DC类型年金从3万亿美元增长至9.6万亿美元(增长220%),DB类型年金(包括企业及政府)从8万亿美元增长至20.1万亿美元(增长151%),个人养老保险计划的总资产规模增长最快。

美国多支柱养老金体系改革效果如何?美国的改革相当成功,绝大多数家庭都参与了第二或者第三养老金计划。截至2019年,美国公共养老保险和个人自愿养老保险净替代率则分别为39.4%和30.9%,超过了绝大多数的OECD国家。截至2020年末,64%的家庭都参与了第二或者第三养老金计划,而且31%的家庭是同时参加。美国第二和第三养老金也成了资本市场的“长线资金”,与资本市场互为支柱、共同成长。


3.2、成功原因:低老龄化率、公众投资风险偏好高、资本市场红利

与德国不同,美国在进行养老金改革时,老龄化率尚处于低位。美国在进行第二和第三支柱改革时,老龄化约为15%。而且,由于美国持续保持相对较高的婴儿出生规模,叠加移民潮涌现,美国的老龄化率也在1960年至2000年期间保持了相对较低的水平。社会人口结构年轻,养老负担较低,年轻人风险偏好较高,叠加美国资本市场进入蓬勃发展期,资本市场和第二、第三支柱产品共同成长,互为支撑,给美国养老金体制改革和转型提供了充分的窗口期。

其次,美国养老金入市与科技发展、资本市场发展形成共振,三者互为支撑,相互受益。个人养老保险和企业年金计划为共同基金提供了稳定流入资金,机构投资者开始在美国资本市场占据主体地位,话语权得到提升,减少了市场交易中的非理性因素,降低了市场的波动。而长时期的牛市也吸引了更多退休资产的进入,养老基金资产规模在这一过程中也获得快速发展。

实际上,美国养老基金不仅进入了股票市场,同时成为了私募股权行业(PE)的最主要资金来源,这也体现了美国养老基金较高的风险偏好。根据2021年美国养老金报告,全美的养老金基金约有10%投向私募股权行业,而且其中55%是投向了50人以下的小公司。养老金投资不仅成为了居民分享当期社会产出的工具,也帮助提高了全社会的潜在产出水平。



中国第三支柱养老保险亟待突围

参考美德的改革经验,养老金改革、养老金回报率、资本市场发展多个因素是紧密相关的,共同的重要隐含变量就是人口。高老龄化率降低了经济潜在增速,从而降低了资本市场回报率和养老产品对公众的吸引力,不利于养老金体系切换;养老金改革效果不佳,居民财富无法转换为长期资金入市,同样不利于资本市场的发展,资本市场也无法反哺经济增长。

中国养老金改革窗口期非常短暂,宜早不宜迟。“十四五”期间,我国将进入了老龄化快速提升的阶段,中国社会对多支柱养老金体系发展的需求十分迫切。中国资本市场也处于改革的关键时候,个人养老保障体系可以作为居民金融资产搬家的重要载体,成为资本市场的“长线资金”,与养老金体系共同发展、互为支柱。

4.1、中国式第三支柱建立,税优、补贴、模式待突围

2018年,我国在上海等地试点了个人税收递延型商业养老保险。2018年5月1日,上海市、福建省和苏州工业园区试点实施个人税收递延型商业养老保险,期限暂定一年。购买税延养老保险产品的投保人,可以在税前列支保费,等退休后领取保险金时再缴纳个人所得税,也即为EET税收优惠模式,扣除限额按照不超过应税收入的6%和1000元/月孰低的办法确定。

试点成果反映,目前政策吸引力不足。银保监会相关负责人介绍说,试点总体规模不大,市场普遍反映政策吸引力不足。据《中国金融稳定报告(2021年)》,试点经验中有三点值得关注:

第一,税收递延优惠覆盖的人群规模有限。收入未达到个税起征点的群体,事实上也无法享受税收优惠。2018年8月31日,财政部副部长程丽华提到,修法后个人所得税的纳税人占城镇就业人员约15%。2020年我国城镇就业人员共计4.63亿人,则对应缴纳个税人数约6940万人。这也意味着个人养老保险的个税递延优惠,最多能够覆盖6940万就业人数。剩余85%的就业人数,及非城镇就业人员,难以享受税收递延优惠。

第二,我国直接税占比较低,个税优惠的激励效果有限。我国以增值税等间接税为主,个人所得税占税收总额的比重较低,实施税收优惠带来的吸引力有限。

按照平均工资计算,参与税延养老保险每年可以享受36元个税减免。2020年,全国规上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7.98万元(月工资6650元),考虑5000元每月的个税免征额,对应每年缴纳个税594元(月均50元)。对于年收入在7.98万元左右的居民而言,参加税延养老保险,可以享受最多应税收入6%的扣除限额,也即为1188元每年,对应36元个税每年(=(7.98万元收入-6万元免税额)*6%*3%),激励程度较弱。

第三,手续相对烦琐,削弱了居民投保的积极性。税收优惠型保险在具体操作时涉及投保人工作单位、社保部门、税务部门、保险机构等多个主体。据第一财经报道,在试点工作中,“监管部门好意设计了很多规则,但这些规则远离了市场,没有回应普通消费者的需求,流程太复杂。”

4.2、满足多元化需求、尽早打通三支柱、将生育补贴等注入个人养老账号

建立多支柱养老保险,相关政策需要实现更大的突破。综合试点的效果,为了实现我国多支柱养老体系的快速发展,还需要在个税递延的优惠规模、账号的便携性和可操作性、长效激励机制等方面实现更大的突破。从央行发布的报告《2021金融稳定报告》,我们可以看到目前探索思路,是建立以账户制为基础的个人养老金制度,采用多种激励政策,养老保险则将是改革的首要突破口。

2021年9月3日,央行发布了《2021金融稳定报告》,以专题形式论述如何规范发展第三支柱养老保险。报告提出:

第一,要推动建立以账户制为基础的个人养老金制度,账户封闭运行,用于缴费、 归集投资收益、缴纳个人所得税等,参与人可自主选择投资的金融产品。

第二,研究探索多种形式的激励政策,有序扩大第三支柱投资的产品范围,将符合规定的银行理财、储蓄存款、商业养老保险、公募基金等金融产品都纳入第三支柱投资范围,引导养老金长期积累。

第三,稳步推进商业养老金融改革发展,开展业务创新试点,发展真正具备养老功能的专业养老产品。

参考美德的改革经验,我们建议:

第一,改革中,要充分发挥各类产品对于各类人群的吸引力,满足各类人群需求。不同人群对于养老金投资种类的有不同偏好。以美国居民为例,2018年末,20岁至30岁人群将401(k)计划中配置74%的权益资产,而60岁至70岁人群仅配置52%。考虑到我国即将到达老龄化中期阶段,有各种类型的养老需求,要充分发挥不同的金融产品对于不同人群的吸引力,不同类型的金融产品可以互相补充,进一步提高居民参与第二和第三支柱的兴趣。


第二,将生育补贴等转移支付,注入到个人养老账号中。德国在李斯特改革中,将生育补贴直接注入到了个人养老账户中,鼓励居民开设个人养老账号。中央财经委员会第十次会议提出,“加大税收、社保、转移支付等调节力度并提高精准性”。个人养老账号绑定个人收入、财富、税收等信息,可以成为转移支付的有效载体。考虑到养老金提取有时滞,可以考虑允许部分转移支付提前提取。

第三,尽早打通“三支柱”养老账号。美国第三支柱个人账号,很大一部分是来自于第二支柱企业年金账号的资金转化,打通“三支柱”账号,也有利于一、二、三支柱占比处在平衡状态。公共养老金承载了全社会养老保障的兜底作用,投资风险偏好不能过高。但是,如果允许风险偏好较高的年轻人将部分累积的养老资金转移至第二、三账户中进行投资,实现市场化投资管理,会进一步激活沉淀的养老资产。对于单位未建立企业年金的,则建议可以允许个人叠加享受企业年金的税收政策优惠,以提升参与率等。


多支柱养老体系有望为股市带来“长钱”

5.1、美国养老金与资本市场互为支柱,共同成长

美国的个人养老保险和企业年金,主要通过共同基金,进入资本市场。截至2020年底,IRAs和401(k)计划投资主要投资于共同基金分别为45%及66%。从共同基金的资金来源来看,DC计划和IRA计划也成为共同基金市场的主要资金来源。从2000年至2020年,共同基金(包括权益型、混合型、债券型共同基金和货币市场基金)中来自于DC计划和IRA计划的资金比例,从37%上升至47%,养老资金与共同基金达到互利共赢,共同发展。


美国居民通过养老金计划,持有77%的共同基金。美国共同基金(Mutual Fund) 是指以公开方式募集资金的证券投资基金,可以理解为美国版的“公募基金”。截至2020年底,美国共同基金净资产规模约为23.9万亿美元,包括股票型(53%)、债券型(22%)、货币市场基金(18%)、组合型(7%)。美国居民通过养老金计划,持有了18.5万亿美元的非货币共同基金(占比77%),而美国机构投资者仅持有了1.1万亿美元的非货币共同基金。4.3万亿美元的货币市场型共同基金,美国居民持有63%,美国机构投资者持有37%。

“目标日期共同基金”占比逐步增大,也大幅推动了美国养老金的发展。目标日期共同基金(TargetDate Fund),会在产品中设置一个“目标日期”(代表预计退休年份),随着所设定目标日期的临近,会逐步降低权益类资产的配置比例,增加非权益类资产的配置比例,以降低投资回报率的波动。2006年美国《养老金保护法案》中规定, 401(k)退休计划会“默认选择”与个人年龄相对应的生命周期基金,此举也极大的推动了目标日期共同基金的发展。2008年,日期目标共同基金规模占到全部共同基金规模的比重仅为7%,2018年这一比例上升至27%。投资了目标日期共同基金的家庭比例,也从2008年的31%上升至2018年的56%。

5.2、多支柱养老体系发展将为资本市场带来“长钱”

长期来看,第三支柱个人账户的建立有望为股市带来5.3万亿元的新增长线资金。据社科院测算,截至2019年,中国居民金融资产约为325亿元,其中存款及通货约为118.45万亿元,债券、基金和股票投资共计170万亿元,保险准备金13万亿元。参考由央行副行长陈雨露担任总顾问、姚余栋、董克用为组长的《“老龄化陷阱”及其应对》的课题报告,按照家庭资产负债表的结构,30%的家庭资产将用于养老,则118.45万亿元的存款及通货中共计有35万亿元的资金将用于养老。35万亿元资金假如有一半留存于第三支柱个人账户中,并将30%的资金配置在股权融资市场上,则可带来5.33万亿元的新进入的长线资金。

参考社保基金年均收益率,每年可为居民实现养老金增值5300亿元。据社保2020年年报,社保基金自成立以来实现年均投资收益率8.51%。假如第三支柱个人养老账户的长线资金入市后,资本市场投资风格更为成熟规范,可以实现年均投资收益率10%,那么5.3万亿元的长线资金年均可以实现5300亿元的投资收益。


风险提示

政策推出节奏慢于预期,新出生人口规模快速下滑。


参考文献

[1]朱俊生,邹琼.德国:养老基金投资与资本市场的互动[J].保险理论与实践,2021(07):105-125.

[2]杨伟国,袁可.二战后德国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及启示[J].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20,33(06):40-46.

[3]张晓慧.加快促进养老金第三支柱发展[J].中国金融,2020(Z1):121-124.

[4]孙洁.个税递延型养老保险试点[J].中国金融,2019(13):58-60.

[5]张立龙.新世纪德国养老保障改革——李斯特养老金计划[J].经济研究参考,2014(57):76-80.

[6]于秀伟.从“三支柱模式”到“三层次模式”——解析德国养老保险体制改革[J].德国研究,2012,27(02):70-79+126.

[7] 郑秉文.第三支柱商业养老保险顶层设计:税收的作用及其深远意义[J].中国人民大学学报,2016,30(01):2-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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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大宏观 高瑞东团队

高瑞东首席宏观经济学家,早稻田大学经济学博士,中国财政部金融人才库专家,中国金融四十人青年论坛会员。曾任职于中国财政部中美经济对话领导小组办公室、OECD经济部、早稻田大学政治经济学院,专注全球和中国宏观经济与金融市场研究。赵格格北京大学金融硕士,聚焦国内实体经济、对外贸易、人口预测及中美关系。刘文豪

复旦大学理学硕士,聚焦海内外宏观流动性、货币政策。

刘星辰
上海财经大学数量金融硕士,聚焦实体通胀、财政政策。陈嘉荔
纽约巴鲁克大学定量方法与建模硕士,聚焦美国宏观经济走势、货币和财政政策、政府债务。杨  康
上海财经大学金融学博士,聚焦实体经济、经济周期以及中观行业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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