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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规使用“生鲜灯”,建德开出首张罚单!接下来还要严查!

今日建德 2024-06-02

“生鲜灯”常见于市场、超市、生鲜店等
给食品“美颜”
刺激消费者的购买欲


2023年12月1日起施行的
《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
限制了使用对产品真实色泽
造成明显改变的照明设施

禁令实施已有半年多
可以发现大多数商家已经拆除了
不符合相关规定的“生鲜灯”
但仍有个别商家存在“小心思”
↓↓↓

建德查处首批违规使用不合格“生鲜灯”案

近日,建德市市场监管局依法对建德市更楼农批市场6家猪肉摊位经营户违规使用不合格“生鲜灯”的行为进行立案查处,这是建德查处的首批违规使用不合格“生鲜灯”案



当日,执法人员对更楼农批市场“生鲜灯”使用情况进行检查,发现部分猪肉摊位使用的灯具存在异常。据介绍,常见的不合格“生鲜灯”多为红色外壳、红黄色灯珠,照射下的鲜肉显得格外新鲜、红润。


此案当事人使用的是白色外壳灯具,看似与以往不合格的“生鲜灯”有所不同,但经执法人员仔细检查发现,该类灯具内部存在部分红色灯珠,灯光色泽呈现为白光偏红,仍然会误导消费者对商品的感官认知,不符合相关规定。执法人员当场对6名当事人下达了行政处罚决定书,责令其立即改正,并给予警告处罚,要求限期整改。



注意啦

《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七条第二款规定,销售生鲜食用农产品,不得使用对食用农产品的真实色泽等感官性状造成明显改变的照明等设施误导消费者对商品的感官认知。经营者违反本规定,根据该《办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之规定将由县级以上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拒不改正的,处五千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罚款。


经执法人员询问了解,本案当事人因担心影响生意并存有侥幸心理,私自拆除原有灯具更换成了违规灯具,却不曾想受到行政处罚,反倒影响了经营信誉。


关掉“美颜”!接下来还会继续严查


据悉,自2023年12月1日《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正式实施以来,建德市市场监管局持续开展“生鲜灯”专项治理行动,对使用不合格生鲜灯的行为露头就打,形成了有力震慑。该局相关负责人表示,下一步他们将坚持打好“去美还真”治理组合拳,督促引导商户诚信自律经营,切实维护消费市场秩序


如果消费者发现有商家

利用生鲜灯等照明设施误导自己

可以拨打12315或12345进行维权



资料来自:市市场监管局

编辑:韩玉洁

一审:李宛谦
二审:胡燕群
终审:郑莉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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