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看原文
其他

珍黛妮·沙阿诗3首

珍黛妮·沙阿 星期一诗社 2024-01-10

珍黛妮·沙阿(1949-)尼泊尔王后,著有诗歌集《我的天地》。



在寂静大地的怀抱里


在寂静的大地的怀抱里

我和你单独偎依在一起

消失在无形的万籁俱寂中

在你、我和大自然里

我欣赏着一支乐曲

它是人生最美妙、最动人的乐声

那样甜蜜,那样醉人,回荡不息


当你的双眸告诉我

你内心世界的全部感情

那时

我的整个世界骤然聚凝

尔后

跃入你的眸子

出现在你的眼里、你的身上、你的四周

在那里,我让你从各种角度把我看清


让你枕着我的影子

酣睡般地合上你的双眼

让你忘却我的眼泪、欢乐、幸福和痛苦

在你面颊上绽出安然的光润

透过生命、死亡和创造的晕轮

我将看到已经溶于你的我自己




爱的边际


我爱你

已经爱到希冀的顶点

我想你

已经深深地沉没在思恋你的洋底

对你的每次爱恋都使我那样新鲜

对你的每次思念都使我心神不安


我把生活的所有的爱

全部交给了你

我梦想中的所有希冀

因得到你而全部实现

为你我将不断寻觅新的爱的奉献

为你我将树立新的希冀超越我的梦幻



我刚刚笑着同你道别


我刚刚欢笑着和你说了再见

可我转身就忙着拭去悄悄淌落的泪珠

当你刚刚迈步离我远去

我就慌忙计算起你的归期


尽管这别离仅仅两天

却使我如此心烦意乱、坐立不安

像忘记了什么,像丢失了什么

又像缺少了什么

在喧闹的人群里仿佛置身荒漠

宛如月亮抛弃了群星把自己藏匿


这两个昼夜的每一瞬间都如此令人厌恼

就连时间也疲惫不堪地走着

原本美妙的歌曲竟也如此令人烦躁

宛若鲜花凋谢只剩下带刺的枝条


陈 敏 毅 / 译


这首诗歌表达的是任何一个普通人都能体会到的离别和相思。法国哲学家罗兰·巴特在《恋人絮语:一个解构主义的文本》中曾经提到:“思恋远离的情人是单向的,总是通过呆在原地的那一方显示出来,而不是离开的那一方;无时不在的我只有通过与总是不在的你的对峙才显出意义。”下面对本诗进行解构,查看一次分离带来了情感和认知的哪些新的碎片和意义。
诗人首先描写了在情感影响下,显现出来的“时间相对论”:和爱人在一起,时间总是太短;等待爱人归来,时间总是太长。这些关键词:慌忙计算、仅仅两天、每一个瞬间,表明在“相对论”的作用下,“我”的时间刻度明显细化了,因此“连时间也疲惫不堪地走着”。等待的同时,伴随的是焦灼(心烦意乱、坐立不安、如此令人厌恼、令人烦躁)。思恋和焦灼,是诗人对外部对象和事物的感受和判断。诗人的自我分析有三个:1.喧闹的人群里仿佛置身荒漠;2.月亮抛弃了群星把自己藏匿;3.鲜花凋谢只剩下带刺的枝条。说明相思和等待,影响了诗人:1.对孤独的重新认识和感知(喧闹VS荒漠);2.自我拯救的方式和解决办法:逃避、封闭(藏匿);3.与“没有人的世界”相处的失败(凋谢)。



谈 读 诗 与 趣 味 的 培 养

朱 光 潜


据我的教书经验来说,一般青年都欢喜听故事而不欢喜读诗。记得从前在中学里教英文,讲一篇小说时常有别班的学生来旁听;但是遇着讲诗时,旁听者总是瞟着机会逃出去。就出版界的消息看,诗是一种滞销货。一部大致不差的小说就可以卖钱,印出来之后一年中可以再版三版。但是一部诗集尽管很好,要印行时须得诗人自己掏腰包作印刷费,过了多少年之后,藏书家如果要买它的第一版,也用不着费高价。 
从此一点,我们可以看出现在一般青年对于文学的趣味还是很低。在欧洲各国,小说固然也比诗畅销,但是没有在中国的这样大的悬殊,并且有时诗的畅销更甚于小说。据去年的统计,法国最畅销的书是波德莱尔的《罪恶之花》。这是一部诗,而且并不是容易懂的诗。
一个人不欢喜诗,何以文学趣味就低下呢?因为一切纯文学都要有诗的特质。一部好小说或是一部好戏剧都要当作一首诗看。诗比别类文学较谨严,较纯粹,较精致。如果对于诗没有兴趣,对于小说戏剧散文等等的佳妙处也终不免有些隔膜。不爱好诗而爱好小说戏剧的人们大半在小说和戏剧中只能见到最粗浅的一部分,就是故事。所以他们看小说和戏剧,不问他们的艺术技巧,只求它们里面有有趣的故事。他们最爱读的小说不是描写内心生活或者社会真相的作品,而是《福尔摩斯侦探案》之类的东西。爱好故事本来不是一件坏事,但是如果要真能欣赏文学,我们一定要超过原始的童稚的好奇心,要超过对于《福尔摩斯侦探案》的爱好,去求艺术家对于人生的深刻的观照以及他们传达这种观照的技巧。第一流小说家不尽是会讲故事的人,第一流小说中的故事大半只像枯树搭成的花架,用处只在撑持住一园锦绣灿烂生气蓬勃的葛藤花卉。这些故事以外的东西就是小说中的诗。读小说只见到故事而没有见到它的诗,就像看到花架而忘记架上的花。要养成纯正的文学趣味,我们最好从读诗入手。能欣赏诗,自然能欣赏小说戏剧及其他种类文学。
如果只就故事说,陈鸿的《长恨歌传》未必不如白居易的《长恨歌》或洪升的《长生殿》,元稹的《会真记》未必不如王实甫的《西厢记》,兰姆(Lamb)的《莎士比亚故事集》未必不如莎士比亚的剧本。但是就文学价值说,《长恨歌》、《西厢记》和莎士比亚的剧本都远非它们所根据的或脱胎的散文故事所可比拟。我们读诗,须在《长恨歌》、《西厢记》和莎土比亚的剧本之中寻出《长恨歌传》、《会真记》和《莎士比亚故事集》之中所寻不出来的东西。举一个很简单的例来说,比如贾岛的《寻隐者不遇》:
 松下问童子,言师采药去。只在此山中,云深不知处。
 或是崔颢的《长干行》:
 君家何处住?妾住在横塘。停舟暂借问,或恐是同乡。
里面也都有故事,但是这两段故事多么简单平凡?两首诗之所以为诗,并不在这两个故事,而在故事后面的情趣,以及抓住这种简朴而隽永的情趣,用一种恰如其分的简朴而隽永的语言表现出来的艺术本领。这两段故事你和我都会说,这两首诗却非你和我所做得出,虽然从表面看起来,它们是那么容易。读诗就要从此种看来虽似容易而实在不容易做出的地方下功夫,就要学会了解此种地方的佳妙。对于这种佳妙的了解和爱好就是所谓“趣味”。
各人的天资不同,有些人生来对于诗就感觉到趣味,有些人生来对于诗就丝毫不感觉到趣味,也有些人只对于某一种诗才感觉到趣味。但是趣味是可以培养的。真正的文学教育不在读过多少书和知道一些文学上的理论和史实,而在培养出纯正的趣味。这件事实在不很容易。培养趣味好比开疆辟土,须逐渐把本非我所有的变为我所有的。记得我第一次读外国诗,所读的是《古舟子咏》,简直不明白那位老船夫因射杀海鸟而受天谴的故事有什么好处,现在回想起来,这种蒙昧真是可笑,但是在当时我实在不觉到这诗有趣味。后来明白作者在意象音调和奇思幻想上所做的工夫,才觉得这真是一首可爱的杰作。这一点觉悟对于我便是一层进益,而我对于这首诗所觉到的趣味也就是我所征服的新领土。我学西方诗是从十九世纪浪漫派诗人入手,从前只觉得这派诗有趣味,讨厌前一个时期的假古典派的作品,不了解法国象征派和现代美国的诗;因为这些诗都和浪漫派诗不同。后来我多读一些象征派诗和英国现代诗,对它们逐渐感到趣味,又觉得我从前所爱好的浪漫派诗有好些毛病,对于它们的爱好不免淡薄了许多。我又回头看看假古典派的作品,逐渐明白作者的环境立场和用意,觉得它们也有不可抹煞处,对于他们的嫌恶也不免减少了许多。在这种变迁中我又征服了许多新领土,对于已得的领土也比从前认识较清楚。对于中国诗我也经过了同样的变迁。最初我由爱好唐诗而看轻宋诗,后来我又由爱好魏晋诗而看轻唐诗。现在觉得各朝诗都各有特点,我们不能以衡量魏晋诗的标准去衡量唐诗和宋诗。它们代表几种不同的趣味,我们不必强其同。
对于某一种诗,从不能欣赏到能欣赏,是一种新收获;从偏嗜到和他种诗参观互较而重新加以公平的估价,是对于已征服的领土筑了一层更坚固的壁垒。学文学的人们的最坏的脾气是坐井观天,依傍一家门户,对于口胃不合的作品一概藐视。这种人不但是近视,在趣味方面不能有进展;就连他们自己所偏嗜的也很难真正地了解欣赏,因为他们缺乏比较资料和真确观照所应有的透视距离。文艺上的纯正的趣味必定是广博的趣味;不能同时欣赏许多派别诗的佳妙,就不能充分地真确地欣赏任何一派诗的佳妙。趣味很少生来就广博,好比开疆辟土,要不厌弃荒原瘠壤,一分一寸地逐渐向外伸张。
 趣味是对于生命的澈悟和留恋,生命时时刻刻都在进展和创化,趣味也就要时时刻刻在进展和创化。水停蓄不流便腐化,趣味也是如此。从前私塾冬烘学究以为天下之美尽在八股文、试帖诗、《古文观止》和了凡(纲鉴)。他们对于这些乌烟瘴气何尝不津津有味?这算是文学的趣昧么?习惯的势力之大往往不是我们所能想象的。我们每个人多少都有几分冬烘学究气,都把自己围在习惯所画成的狭小圈套中,对于这个圈套以外的世界都视而不见,听而不闻。沉溺于风花雪月者以为只有风花雪月中才有诗,沉溺于爱情者以为只有爱情中才有诗,沉溺于阶级意识者以为只有阶级意识中才有诗。风花雪月本来都是好东西,可是这四个字联在一起,引起多么俗滥的联想!联想到许多吟风弄月的滥调,多么令人作呕!“神圣的爱情”、“伟大的阶级意识”之类大概也有一天都归于风花雪月之列吧?这些东西本来是佳丽,是神圣,是伟大,一旦变成冬烘学究所赞叹的对象,就不免成了八股文和试帖诗。道理是很简单的。艺术和欣赏艺术的趣味都必有创造性,都必时时刻刻在开发新境界。如果让你的趣味围在一个狭小圈套里,它无机会可创造开发,自然会僵死,会腐化。一种艺术变成僵死腐化的趣味的寄生之所,它怎能有进展开发?怎能不随之僵死腐化?
艺术和欣赏艺术的趣味都与滥调是死对头。但是每件东西都容易变成滥调,因为每件东西和你熟悉之后,都容易在你的心理上养成习惯反应。像一切其他艺术一样,诗要说的话都必定是新鲜的。但是世间哪里有许多新鲜话可说?有些人因此替诗危惧,以为关于风花雪月,爱情,阶级意识等等的话或都已被人说完,或将有被人说完的一日,那一日恐怕就是诗的末日了。抱这种过虑的人们根本没有了解诗究竟是什么一回事。诗的疆土是开发不尽的,因为宇宙生命时时刻刻在变动进展中,这种变动进展的过程中每一时每一境都是个别的,新鲜的,有趣的。所谓“诗”并无深文奥义,它只是在人生世相中见出某一点特别新鲜有趣而把它描绘出来。这句话中“见”字最吃紧。特别新鲜有趣的东西本来在那里,我们不容易“见”着,因为我们的习惯蒙蔽住我们的眼睛。我们如果沉溺于风花雪月,也就见不着阶级意识中的诗;我们如果沉溺于油盐柴米,也就见不着风花雪月中的诗。谁没有看见过在田里收获的农夫农妇!但是谁——除非是米勒(Millet),陶渊明,华兹华斯(Wordsworth)——在这中间见着新鲜有趣的诗?诗人的本领就在见出常人之所不能见,读诗的用处也就在随着诗人所指点的方向,见出我们所不能见;这就是说,觉到我们所素认为平凡的实在新鲜有趣。我们本来不觉得乡村生活中有诗,从读过陶渊明、华兹毕斯诺人的作品之后,便觉得它有合,我们本来不觉得城市牛活和工商业文化之中有诗,从读过美国近代小说和俄国现代诗之后,便觉得它也有诗。莎士比亚教我们会在罪孽灾祸中见出庄严伟大,伦勃朗(Rambrandt)和罗丹(Rodin)教我们会在丑陋中见出新奇。诗人和艺术家的眼睛是点铁成金的眼睛。生命生生不息,他们的发见也生生不息。如果生命有末日,诗才会有末日。到了生命的末日,我们自无容顾虑到诗是否还存在。但是有生命而无诗的人虽未到诗的末日,实在是早已到生命的末日了,那真是一件最可悲哀的事。“哀莫大于心死”,所谓“心死”就是对于人生世相失去解悟和留恋,就是对于诗无兴趣。读诗的功用不仅在消愁遣闷,不仅是替有闲阶级添一件奢侈;它在使人到处都可以觉到人生世相新鲜有趣,到处可以吸收维持生命和推展生命的活力。
诗是培养趣味的最好的媒介,能欣赏诗的人们不但对于其他种种文学可有真确的了解,而且也决不会觉到人生是一件干枯的东西。
谈趣味
拉丁文中有一句陈语:“谈到趣味无争辩。”“文章千古事,得失寸心知。”不但作者对于自己的作品是如此,就是读者对于作者恐怕也没有旁的说法。如果一个人相信地球是方的或是泰山比一切的山都高,你可以和他争辩,可以用很精确的论证去说服他,但是如果他说《花月痕》比《浮生六记》高明,或是两汉以后无文章,你心里尽管不以他为然,口里最好不说,说也无从说起;遇到“自家人”,彼此相看一眼,心领神会就行了。
这番话显然带有一些印象派批评家的牙慧。事实上我们天天谈文学,在批评谁的作品好,谁的作品坏,文学上自然也有是非好丑,你欢喜坏的作品而不欢喜好的作品,这就显得你的趣味低下,还有什么话可说?这话谁也承认,但是难问题不在此,难问题在你以为丑他以为美,或者你以为美而他以为丑时,你如何能使他相信你而不相信他自己呢?或者进一步说,你如何能相信你自己一定是对呢?你说文艺上自然有一个好丑的标准,这个标准又如何可以定出来呢?从前文学批评家们有些人以为要取决于多数。以为经过长久时间淘汰而仍巍然独存,为多数人所欣赏的作品总是好的。相信这话的人太多,我不敢公开地怀疑,但是在我们至好的朋友中,我不妨说句良心话:我们至多能活到一百岁,到什么时候才能知道Marcel Proust或D.H.Lawrsnce值不值得读一读呢?从前批评家们也有人,例如阿诺德,以为最稳当的办法是拿古典名著做“试金石”,遇到新作品时,把它拿来在这块“试金石”上面擦一擦,硬度如果相仿佛,它一定是好的;如果擦了要脱皮,你就不用去理会它。但是这种办法究竟是把问题推远而并没有解决它,文学作品究竟不是石头,两篇相擦时,谁看见哪一篇“脱皮”呢?
“天下之口有同嗜”,——但是也有例外。文学批评之难就难在此。如果依正统派,我们便要抹煞例外;如果依印象派,我们便要抹煞“天下之口有同嗜”。关于文学的嗜好,“例外”也并不可一笔勾消。在Keats未死以前,嗜好他的诗的人是例外,在印象主义闹得很轰烈时,真正嗜好Malarme的诗人还是例外,我相信现在真正欢喜T.S.Eliot的人恐怕也得列在例外。这些“例外”的人常自居elite之列,而实际上他们也往往真是elite。所谓“经过长久时间淘汰而仍巍然独存的”作品往往是先由这班“例外”的先生们捧出来的。
在正统派看,“天下之口有同嗜”一个公式之不可抹煞当更甚于“例外”之不可抹煞。他们总得喊要“标准”,喊要“普遍性”。他们自然也有正当道理。反正这场官司打不清,各个时代都有喊要标准的人,同时也都有信任主观嗜好的人。他们各有各的功劳,大家正用不着彼此瞧不起彼此。
文艺不一定只有一条路可走。东边的景致只有面朝东走的人可以看见,西边的景致也只有面朝西走的人可以看见。向东走者听到向西走者称赞西边景致时觉其夸张,同时怜惜他没有看到东边景致美。向西走者看待向东走者也是如此。这都是常有的事,我们不必大惊小怪。理想的游览风景者是向东边走过之后能再回头向西走一走,把东西两边的风味都领略到。这种人才配估定东西两边的优劣。也许他以为日落的景致和日出的景致各有胜境,根本不同,用不着去强分优劣。
一个人不能同时走两条路,出发时只有一条路可走。从事文艺的人入手不能不偏,不能不依傍门户,不能不先培养一种偏狭的趣味。初喝酒的人对于白酒红酒种种酒都同样地爱喝,他一定不识酒味。到了识酒味时他的嗜好一定偏狭,非是某一家某一年的酒不能使他喝得畅快。学文艺也是如此,没有尝过某一种clique的训练和滋味的人总不免有些江湖气。我不知道会喝酒的人是否可以从非某一家某一年的酒不喝,进到只要是好酒都可以识出味道;但是我相信学文艺者应该能从非某家某派诗不读,做到只要是好诗都可以领略到滋味的地步。这就是说,学文艺的人入手虽不能不偏,后来却要能不偏,能凭空俯视一切门户派别,看出偏的弊病。
文学本来一国有一国的特殊的趣味,一时有一时的特殊的风尚。就西方诗说,拉丁民族的诗有为日耳曼民族所不能欣赏的境界,日耳曼民族的诗也有为非拉丁民族所能欣赏的境界。寝馈于古典派作品既久者对于浪漫派作品往往格格不入;寝馈于象征派既久者亦觉其他作品都索然无味。中国诗的风尚也是随时代变迁。汉魏六朝唐宋各有各的派别,各有各的信徒。明人尊唐,清人尊宋,好高古者祖汉魏,喜妍艳者推重六朝和西昆。门户之见也往往很严。
但是门户之见可以范围初学而不足以羁縻大雅。读诗较广泛者常觉得自己的趣味时时在变迁中,久而久之,有如江湖游客,寻幽览胜,风雨晦明,川原海岳,各有妙境,吾人正不必以此所长,量彼所短,各派都有长短,取长弃短,才无偏蔽。古今的优劣实在不易下定评,古有古的趣味,今也有今的趣味。后人做不到“蒹葭苍苍”和“涉江采芙蓉”诸诗的境界,古人也做不到“空梁落燕泥”和“山山尽落晖”诸诗的境界。浑朴精妍原来是两种不同的趣味,我们不必强其同。
文艺上一时的风尚向来是靠不住的。在法国十七世纪新古典主义盛行时,十六世纪的诗被人指摘,体无完肤,到浪漫时代大家又觉得“七星派诗人”亦自有独到境界。在英国浪漫主义盛行时,学者都鄙视十七、十八世纪的诗;现在浪漫的潮流平息了,大家又觉得从前被人鄙视的作品,亦自有不可磨灭处。个人的趣味演进亦往往如此。涉猎愈广博,偏见愈减少,趣味亦愈纯正。从浪漫派脱胎者到能见出古典派的妙处时,专在唐宋做工夫者到能欣赏六朝人作品时,笃好苏辛词者到能领略温李的情韵时,才算打通了诗的一关。好浪漫派而止于浪漫派者,或是好苏辛而止于苏辛者,终不免坐井观天,诬大渺小。
趣味无可争辩,但是可以修养。文艺批评不可抹视主观的私人的趣味,但是始终拘执一家之言者的趣味不足为凭。文艺自有是非标准,但是这个标准不是古典,不是“耐久”和“普及(“耐久”不是可靠的标准,Richards说得很透辟,参看Principles of Criticism Chapter XXIX。如果读者愿看一段诙谐的文章,可以翻阅Voltaire的Canide Chap.XXX,Procurante谈荷马、维吉尔和弥尔顿一般“耐久”作者的话,都是我们心里所想说的,不过我们怕人讥笑,或是要自居能欣赏一般人所公认的伟大作品,不敢或不肯把老实话说出罢了。”),而是从极偏走到极不偏,能凭空俯视一切门户派别者的趣味;换句话说,文艺标准是修养出来的纯正的趣味。



推荐阅读:

徐志摩《残破》

徐志摩《沪杭车中》

徐志摩《石虎胡同七号》

徐志摩《为要寻一个明星》

徐志摩《再不见雷峰》

徐志摩《在Excter教堂前》

徐志摩《海韵》

徐志摩《月下雷峰影片》

徐志摩《火车擒住轨》

徐志摩《起造一座墙》

徐志摩《最后的那一天》

徐志摩《黄鹂》

徐志摩《阔的海》

闻一多《二月庐》

闻一多《幻中之邂逅》

闻一多《风波》

刘湛秋《中国的土地》

郭小川《乡村大道》

邵洵美《季候》

王尔碑《南河》

辛笛《再见,蓝马店》

杜运燮《井》

杨唤《二十四岁》

鲁迅《人与时》

胡风《为祖国而歌》

周梦蝶《菩提树下》

周梦蝶《十月》

食指《相信未来》

胡适《鸽子》

辛笛《再见,蓝马店》

杜运燮《井》

杨唤《二十四岁》

鲁迅《人与时》

胡风《为祖国而歌》

周梦蝶《菩提树下》

周梦蝶《十月》

食指《相信未来》

胡适《鸽子》

施蛰存《银鱼》

刘大白《邮吻》

朱湘《雨景》

刘半农《教我如何不想她》

羊令野《梦中寻梅图》

郁葱《后三十年》

杨牧《母亲》

王统照《正是江南好风景》

唐湜《我的欢乐》

梁宗岱《晚祷》

应修人《妹妹你是水》

陈敬容《山和海》

陈敬容《雨后》

陈敬容《力的前奏》

何其芳《夏夜》

何其芳《我为少男少女们歌唱》

继续滑动看下一个

您可能也对以下帖子感兴趣

文章有问题?点此查看未经处理的缓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