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悬赏公告!见此6人,立即举报!

江小开 江宁开发区法院 2024-04-15

# 公告通知 #

     为实现生效法律文书确认的债务,维护司法权威,本院在执行案件过程中,下列被执行人未履行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且逃避执行(名单附后),现申请人自愿提出悬赏执行申请,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二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财产调查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第二十四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依法制裁规避执行行为的若干意见》第五条的规定,本院发布悬赏执行公告如下:



(2022)苏0191执2099号

  

   


被执行人:赵才

性别:男

民族:汉族

生日:1982年2月5日

住址:南京市江宁区禄口街道张桥村张桥73-2

身份证:32012119820205XXXX


未履行标的:310900


悬赏有效期限:自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1月10日


公民或单位发现被执行人可供执行的财产线索向本院举报的(不含本院已掌握财产线索),经查证属实并执行到位的,可按照实际执行到位金额的10%予以奖励



(2021)苏0191执2552号

  

   


被执行人:卢亚松

性别:男

民族:汉族

生日:1978年12月24日

住址:江苏省响水县开发区东风居委会四组8号

身份证:32092119781224XXXX


未履行标的:504400


悬赏有效期限:自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1月10日


公民或单位发现被执行人可供执行的财产线索向本院举报的(不含本院已掌握财产线索),经查证属实并执行到位的,可按照实际执行到位金额的10%予以奖励



(2021)苏0191执1242号

  

   


被执行人:郭飞

性别:男

民族:汉族

生日:1987年8月16日

住址:南京市江宁区横溪街道新杭社区洪村28号

身份证:32012119870816XXXX


未履行标的:37000


悬赏有效期限:自发布之日起至2023年11月10日


公民或单位发现被执行人可供执行的财产线索向本院举报的(不含本院已掌握财产线索),经查证属实并执行到位的,可按照实际执行到位金额的5%予以奖励



(2023)苏0191执140号

  

   


被执行人:吴昊

性别:男

民族:汉族

生日:1987年10月17日

住址:南京市鼓楼区建宁路6号5幢13室

身份证:32010719871017XXXX


未履行标的:34000


悬赏有效期限:自发布之日起至2023年11月25日


公民或单位发现被执行人可供执行的财产线索向本院举报的(不含本院已掌握财产线索),经查证属实并执行到位的,可按照酬金2000元予以奖励。 



(2023)苏0191执522号

  

   


被执行人:黄志鹏

性别:男

民族:汉族

生日:1992年9月18日

住址:南京市浦口区山水大道39号5幢

身份证:34122619920918XXXX

车辆:广汽本田 苏A10MF0、捷豹 苏A603CP


未履行标的:35819


悬赏有效期限:自发布之日起至2023年10月26日


公民或单位发现被执行人可供执行的财产线索向本院举报的(不含本院已掌握财产线索),经查证属实并执行到位的,可按照酬金500元予以奖励



(2023)苏0191执1235号

  

   


被执行人:华卫君

性别:男

民族:汉族

生日:1964年11月14日

住址:苏州市虎丘区阳山花苑二区28幢301室

身份证:32051119641114XXXX

车辆:长安牌 苏APD088


未履行标的:314152.48


悬赏有效期限:自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2月15日


公民或单位发现被执行人可供执行的财产线索向本院举报的(不含本院已掌握财产线索),经查证属实并执行到位的,可按照酬金2000元予以奖励



法院对举报人的身份及举报线索的有关情况予以保密

举报电话:18115186081






编辑:琚文雁审核:唐昊、宁奇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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