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识产权杂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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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勇 张文:论著作权法中法定赔偿额的计算单位

论著作权法中法定赔偿额的计算单位万勇: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张文: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博士研究生内容提要我国著作权侵权法定赔偿的计算单位无法通过文义解释清晰获知。实践中存在个案标准、作品标准、侵权行为标准、权利标准等多种计算标准。比较法上,作品标准存在于美国、加拿大、新加坡等国家的立法实践。以“作品”作为法定赔偿的计算单位符合法定赔偿制度的功能预设,契合侵权法基本原理,能够给予司法实践有效裁判指引。法定赔偿语境下的“作品”基本单元认定不仅需满足独创性要求,还需结合行业特点和作品通常利用方式加以判定。针对一部电视剧只讲述一个完整故事的情况,在法定赔偿中不宜以“集”为一件“作品”,一部电视剧视为一件作品更为恰当。针对法院轻易向法定赔偿条款逃逸的现状,需具备体系化思维,通过举证制度和多种损害赔偿计算方式的共同优化来解决。关
2023年5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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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汉东:试论中国自主的知识产权知识体系

试论中国自主的知识产权知识体系吴汉东: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知识产权研究中心文澜资深教授内容提要知识体系是理论认知和经验体验的总和。从中国知识产权语境出发,其知识体系的应然状态具有自主性、知识性和整体性的特征。属于中国自主的知识产权知识体系,是以本土资源为基础,包括中国特色的知识产权思想体系、中国自有的知识产权理论体系、中国自立的知识产权话语体系。践行中国自主的知识产权知识体系建构的学术工程,须遵循相应的原则、方法和路径,把握好本土性与国际性、自主性与科学性、现代性与非现代性、学理性与实践性的关系。关
2023年2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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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刊目录|《知识产权》2023年1期

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专题评述试论中国自主的知识产权知识体系
2023年2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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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产权》2022年总目录

《知识产权》杂志1987年创刊2022年总目录2022年第1-12期(总第251-262期)高层论坛中国特色新型知识产权智库体系建设思路研究
2023年1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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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汉东:中国知识产权法律体系论纲——以《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纲要(2021—2035年)》为研究文本

全文字数:17000字预计阅读时间:43分钟中国知识产权法律体系论纲
2022年7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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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扬:剧本杀经营者涉他人著作权的行为定性

全文字数:16000字预计阅读时间:40分钟剧本杀经营者涉他人著作权的行为定性作者简介李扬,中国政法大学民商经济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内容提要:因剧本杀行业快速发展以及巨大利益驱动,其中的著作权问题已经开始凸显。解释论上,剧本杀经营者向剧本杀玩家提供盗版剧本的行为构成“他项权”控制的行为。立法论上,应将发行权控制的行为由出售、赠与两种转移作品复制件所有权的行为扩张至互易、出借等行为,将出租权保护的作品由视听作品、计算机程序扩张至所有作品,从而控制所有盗版作品的发行和出租行为;但为了防止出租权妨碍视听作品、计算机程序以外作品的自由流通和利用,著作权法应当规定其他作品著作权人享有的出租权仅能控制盗版作品的出租。表演作品,是指通过动作、声音、表情再现作品,包括口述和表现作品。公开表演作品,是指在向公众开放或者半开放的场所向不特定人或者家庭及其正常社交圈以外的人表演作品。应当根据手足论(工具论),将剧本杀经营者利用剧本杀玩家直接表演剧本杀剧本的行为,规范地评价为直接表演剧本杀剧本的行为。关
2022年6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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崔国斌:公开数据集合法律保护的客体要件

全文字数:31000字预计阅读时间:78分钟公开数据集合法律保护的客体要件作者简介崔国斌,法学博士,清华大学法学院教授内容提要:内容公开的数据集合满足何种条件才能获得法律保护,依然是一个悬而未决的问题。这里假定立法者将来会选择特殊产权模式来保护此类数据集合并且仅仅赋予收集者有限排他权(公开传播权)。在此类立法下,受保护的数据集合应满足如下客体要件:第一,数据集合的条目处于公开状态;第二,具有实质量的数据条目;第三,收集者付出实质性的收集成本。除此之外,该立法无需考虑数据收集行为的合法性、数据的时间敏感性、收集者是否采取技术措施等因素。通过上述三项客体要件,特殊产权立法能够与现有的商业秘密保护机制和著作权法有效衔接,并与美国式的热点新闻规则和欧盟式的数据保护模式相区别,实现不同的立法目的,有效平衡数据收集者、竞争者和公众的利益。关
2022年5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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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育鹰:我国地理标志保护中的疑难问题探讨

全文字数:14000字预计阅读时间:35分钟我国地理标志保护中的疑难问题探讨作者简介管育鹰,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研究员,中国社会科学院知识产权中心主任内容提要:地理标志具有与普通商标一样指示商品来源的共性,但有明显不同的特性,即地名、商品通用名称通常因缺乏显著性而不可作为普通商标注册和使用,而地理标志发挥识别功能的真正内容恰恰是“地名+品名”文字表述。作为商品原产地经营者集体享有使用权的商业标识,地理标志对推动我国区域经济发展具有重要意义。因相关法律和规范不协调统一,多角度治理没有形成合力,目前尚未形成有效且适应地理标志保护需求的集体权利协同管理机制。地理标志保护中除了面对传统典型的外部假冒外,还存在多种原因造成的真假难辨和内部使用自我淡化。因此,在我国地理标志制度完善过程中,需要重视和解决假冒难以鉴别和侵权难以有效禁止问题,严控产区扩张,科学分类管理,抑制地理标志通用化趋势。关
2022年5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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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燕 孙全亮:知识产权对产业安全的影响及作用路径研究

全文字数:23000字预计阅读时间:58分钟知识产权对产业安全的影响及作用路径研究作者简介陈燕,中国专利技术开发公司党委书记、总经理,研究员孙全亮,中国知识产权研究会咨询部部长,研究员内容提要:当前,知识产权对产业安全尤其战略性新兴产业的产业安全影响更加凸显。从根本上说,知识产权对产业安全的影响路径,在于通过对产业创新资源配置及产业技术演进变化的引导和控制、对产业参与者市场利润率的控制以及对供应链关键节点的不可替代性的控制,实现主导创新链、支配价值链、控制供应链。前述影响源于产业创新发展的知识产权三链系统结构,该系统由基于供应链、价值链、创新链的三大核心增强回路构成。在该系统的作用下,知识产权对产业安全的影响主要体现为:创新链受控问题、价值链低端锁定问题以及供应链安全问题。关
2022年4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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崔守东:“十四五”时期商标工作的展望与思考

全文字数:13000字预计阅读时间:34分钟“十四五”时期商标工作的展望与思考作者简介崔守东,国家知识产权局商标局局长“十三五”时期,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取得了全方位、开创性历史成就,知识产权事业取得历史性发展。商标领域按照“党建是统领、改革是核心、落实是关键”的总体思路,统筹推进改革与发展,有效促进品牌经济发展,助力营商环境优化,助推经济社会发展。“十四五”时期,高质量发展是经济社会发展的主题,引领高质量发展要坚持创新驱动,实施知识产权强国战略,以商标高质量创造、运用、保护、管理、服务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更加有力的支撑。站在从商标大国向品牌强国迈进新征程的起点,回顾总结“十三五”时期商标工作的成效与经验,有助于对“十四五”时期商标工作的改革与发展作出一些展望与思考。一、“十三五”时期商标工作的实践与成效“十三五”时期,商标局在国家知识产权局领导下,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知识产权工作的重要指示论述精神,切实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牢固树立政治机关意识,全面落实国务院“放管服”改革工作部署,统筹推进商标机构改革和商标注册便利化改革,以实施商标品牌战略为主线,以商标注册、保护和服务为重点,以地理标志精准扶贫和马德里商标国际注册为抓手,聚焦商标审查主业提质增效,努力推进商标事业改革发展与习近平总书记治国理政理念同频共振,与党中央国务院战略决策部署保持一致,商标事业取得长足发展。(一)以审查提质增效为目标,建设效能型机关我们始终牢记习近平总书记“提高知识产权审查质量和审查效率”的重要指示,针对商标注册时间长、程序繁等问题,实施改革“三年攻坚”、开展“商标审查质量提升年”行动,着力缩短商标审查周期、提升商标审查质量,不断加强效能型机关建设。全面提升审查能力。改革商标审查体制机制,建成广州、上海、重庆、济南、郑州五个商标审查协作中心,商标审查员由“十二五”末期的912人增至2200余人,规模化提升了商标审查能力。2020年,商标注册审查878.4万件,是“十二五”末期的3.8倍;与世界主要国家和地区相比,约为美国、欧盟、日本和韩国的22倍、53倍、51倍和54倍。历史性地解决了海量商标申请与有限审查力量之间不平衡的问题。持续提升审查效率。完善程序优化流程,引入人工智能辅助技术,建成图形商标智能检索系统,有效提升图形商标审查效率。商标注册平均审查周期由“十二五”末期的9个月大幅缩短至4个月,对比同样审查制度下美国、日本和韩国的9.5个月、10.2个月和8.9个月,已经处于绝对领先水平。历史性地实现了从数年审查到数月注册的转变。稳步提升审查质量。提出“统一任务分配、统一工作制度、统一审查标准、统一质量考核”的审查管理理念,修订审查审理标准,改革审查管理体制机制,建立质量管理与评价机制,实施审签机制改革,建立了重大不良影响商标快速处置机制,开展“审查质量提升年”行动,推进审查质量稳步提升。2020年,商标注册审查抽检合格率达96.7%,较2017年首次季度质量评价的91.2%有了较大提升;与美国、欧盟、日本和韩国等世界主要国家和地区相比,也处于较高水平。历史性地迈进了高质量审查的新阶段。(二)以全面提升便利化水平为目标,建设服务型机关我们始终牢记习近平总书记“构建便民利民的知识产权公共服务体系”的重要指示,制定实施《工商总局关于大力推进商标注册便利化改革的意见》《工商总局关于深化商标注册便利化改革切实提高商标注册效率的意见》《商标注册便利化改革三年攻坚计划(2018—2020年)》,持续深入推进商标注册便利化改革,不断加强服务型机关建设。提升商标业务办理便利化水平。商标业务文书由416种精简到57种,商标规费标准较“十二五”末期降低约50%,255个商标受理窗口遍布全国各地,商标网上服务系统开放了查询、申请、发文、公告、缴费、注册证明公示等36项业务,注册申请网上申请比例达98.05%,较“十二五”末期的69.13%增长显著,变更等后续业务网上申请比例达99.44%,评审案件实现远程审理、巡回审理,商标注册证明实现“立等可取”。商标业务由传统的全国集中现场办理全面转向本地就近办理、网上自助办理。提升获取商标数据便利化水平。实现商标公告电子化,实现网上申请电子发文,推行电子商标注册证,公开商标注册、异议、评审审查审理决定文书,公开存量商标数据5100万余件,用户累计下载数据量超过360TB。商标申请人和社会公众获取商标数据由传统的书面化、碎片化转向电子化、全面化。提升获取商标资讯便利化水平。通过官方网站、传统媒体与微信公众号新媒体等多种渠道,通过世界知识产权日、中国品牌日、中国国际商标品牌节等平台,通过商标信息公示、便利化改革政策宣传与商标普法宣讲,不断提升市场主体与社会公众获取商标领域信息咨询的便捷性、及时性和可靠性,特别是随着社会公众商标意识的普遍增强,商标领域的信息传播同步呈现由“通过传统媒体被动看”全面转向“利用自媒体主动讲”的新趋势。(三)以维护营商环境为目标,建设法治型机关我们始终牢记习近平总书记“产权保护特别是知识产权保护是塑造良好营商环境的重要方面”的重要论述,通过主题论坛、座谈会、宣讲会等活动,引导社会舆论,倡导社会共治,促进形成社会共识。配合法律修改出台工作制度,围绕商标注册全流程形成依法打击违法行为合力,通过注册打击举措、行政处罚威慑、代理规制手段和普法宣传工作多措并举,有力维护了良好营商环境。打击恶意抢注,规范竞争秩序。配合法律修改与规章出台,制定商标审查审理规程和审查指导意见。在商标注册程序主动打击典型恶意注册行为,由“事后处理”转向“主动打击”。强化商标注册、异议、评审和后续业务协同,以关联案件、相同情形的相同处置构建打击恶意抢注合力。研判商标代理新业态新模式的负面影响和规制手段,督促代理行为规范。打击商标囤积,净化注册秩序。监测、统计、分析商标注册申请与转让行为趋势,准确甄别不以使用为目的的恶意商标注册申请行为,有针对性实施定向处置。“十三五”时期,累计驳回不以使用为目的的恶意商标注册申请超过15万件。商标注册申请量增速明显放缓,年增长率由“十二五”末期的28%下降到19%;与美国9.64%、欧盟10.36%相比,增速基本回归至合理区间,商标注册秩序开始得到净化。规制不良影响,维护公平正义。建立重大不良影响商标快速处置机制,对恶意抢注“火神山”“李文亮”等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相关的商标、“清澈的爱”等亵渎英烈爱国精神的商标、“全红婵”等为国争光奥运健儿姓名商标,依法快速予以驳回,公布相关商标审查审理决定,为知识产权行政执法提供案件线索,有力维护了公平正义的社会秩序。(四)以服务经济发展为目标,建设助力发展型机关我们始终牢记习近平总书记“创新是引领发展的第一动力。抓创新就是抓发展,谋创新就是谋未来”的重要论述,以实施商标品牌战略为主线,以地理标志精准扶贫和马德里商标国际注册为抓手,推进商标品牌经济效益快速提升,品牌引领经济发展作用日益凸现,正在实现着由商标大国向品牌强国的转变。持续深入实施商标品牌战略。印发《关于深入实施商标品牌战略推进中国品牌建设的意见》,指导地方实施商标品牌战略。支持企业开展商标权资本化运作,“十三五”期间,商标权质押融资金额达2399.6亿元,有效解决融资难融资贵问题。广泛开展商标品牌工作宣传和改革成果宣讲,在全社会营造尊重商标知识产权的良好氛围。以地理标志商标为抓手助力精准扶贫。积极运用地理标志商标、集体商标、证明商标助力精准脱贫、服务乡村振兴,打造特色品牌、推动区域发展。“十三五”期间,核准注册地理标志商标3033件、区域品牌集体商标证明商标192件。以商标国际注册马德里体系为抓手服务中国品牌“走出去”。“十三五”末期,我国马德里商标国际注册有效量已达到4.4万件,马德里商标国际注册年申请量超过德国,跃居全球第二,服务中国品牌“走出去”取得新进展。二、“十三五”时期商标工作的基本经验“十三五”期间,以中美贸易争端为代表的国际经贸环境异常复杂,国内知识产权领域改革发展的任务也异常繁重,特别是突如其来的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给社会经济各领域带来极大影响。在这样的背景下,商标领域改革发展仍然取得了一系列成绩,证明我们在实践中探索出了一条正确的道路。在改革探索过程中,我们也加深了对商标工作的规律性认识。(一)树立坚定的政治信念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是商标事业不断进步的思想保证。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是党围绕重大时代课题提出的“全党全国人民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而奋斗的行动指南”。只有毫不动摇地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才能瞄准政治方向,自觉在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战略全局和世界百年未有之大变局宏观形势下谋划具体领域工作;才能保持政治定力,准确把握以商标的高质量创造、运用与保护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正确方向;才能驾驭政治局面,充分凝聚授权确权、执法维权、司法审判和社会共治等各方面的强大合力,协同一致推进商标事业高质量发展。始终坚持党对商标事业的全面领导是商标事业不断进步的政治保证。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中央和国家机关是践行‘两个维护’的第一方阵,……‘两个维护’要体现在坚决贯彻党中央决策部署的行动上。”只有毫不动摇地坚持党对商标事业的全面领导,围绕党和国家发展大局谋划商标具体工作,才能确保商标工作改革方向与习近平总书记和党中央的思路一致,才能确保商标工作改革目标与习近平总书记和党中央的要求一致,使商标注册便利化改革举措准确服务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和社会大局稳定。始终坚持全面从严治党、加强纪律建设是商标事业不断进步的纪律保证。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要把纪律建设摆在更加突出位置,坚持纪严于法、纪在法前,健全完善制度,深入开展纪律教育,狠抓执纪监督,养成纪律自觉……”商标工作的许多岗位直接行使国家权力,如果缺少制度约束就存在着滥用的可能。只有毫不动摇地坚持全面从严治党,引导干部职工筑牢廉政思想防线,完善工作机制筑牢廉政制度防线,严格执纪问责确保制度落实落地,切实做到纪律面前人人平等、遵守纪律没有例外,使纪律成为不可触碰的“高压线”,把权力真正关进“笼子”里,才能为商标工作提供坚强纪律堡垒,确保事业发展不会受到权力滥用、审代勾连等负面因素干扰。(二)坚持稳中求进的改革理念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知识产权工作的重要指示论述为指南,确保改革举措不偏。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就知识产权领域改革与发展作出了一系列重要指示论述,特别是在中央政治局第二十五次集体学习时的重要讲话中,对知识产权工作作了全面系统部署。只要对照习近平总书记的讲话切实检查我们的工作,就必然能够发现工作中存在的堵点、痛点和难点,就必然能够找到改进的方向。只有改革方向明确,才能确保商标改革举措不偏离国家改革发展大势和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始终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与结果导向相结合,确保改革举措不虚。随着商标注册便利化改革取得成效,原有的问题解决后还会有新的问题出现,当下的目标达成后人民群众还有更高的期望。新的问题要靠深化改革来解决,新的目标要靠深化改革来实现。只有坚持问题导向与目标导向相结合,坚持用改革的办法解决商标事业改革发展中遇到的新问题,才能确保改革举措扎实有效、不空不虚。始终坚持稳中求进与先行先试相结合,确保改革与稳定的统一。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我们既要敢为天下先、敢闯敢试,又要积极稳妥、蹄疾步稳,把改革发展稳定统一起来,坚持方向不变、道路不偏、力度不减,推动新时代改革开放走得更稳、走得更远。”商标注册便利化改革始终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从商标工作实际情况出发,既注重谋划改革方案时从商标工作长期一般规律着眼求“进”,又注重实施改革举措时从社会公众短期接受程度着眼重“稳”;既注重改革的长期性、持续性,又注重在亟待突破的关键领域先行先试,探索解决制约商标事业发展的深层次矛盾和问题,确保商标改革举措稳步推进,行稳致远。(三)坚守实事求是的工作观念始终坚持用联系、发展的观点,系统整体协同谋划注册便利化改革。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注重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是全面深化改革的内在要求,也是推进改革的重要方法。”商标工作是知识产权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同创新发展和经济发展均有重要联系,谋划商标领域改革要从经济社会发展和知识产权工作的整体出发,准确把握商标工作与其他工作的相互作用。商标工作也包括注册、保护、运用等多个相互联系的部分,谋划商标领域改革也要从商标工作整体出发,准确把握好商标工作内部各领域之间的相互联系。商标注册便利化改革正是始终注重改革的系统性、整体性和协同性,坚持统筹谋划,协同推进,才能确保各项举措落实见效,提高改革的整体效能。始终坚持重点论与两点论的统一,以主要矛盾率先突破带动注册便利化改革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从实际出发、从具体问题入手,见物见人,什么问题突出就着重解决什么问题,使改革落地生根。”商标工作与许多领域存在联系,商标工作自身的各个方面也相互影响,但在不同时期,总有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处于突出地位。“十三五”时期之前,商标注册一度存在途径少、时间长、程序繁的问题,影响了广大市场主体创新创业效率。改革需要各领域、各环节统筹协同推进,但同样需要突出重点,以优势力量优先解决主要矛盾。随着商标注册便利化改革持续推进,申请便利化与审查周期压减的核心举措取得突破性进展,关键节点的突破也带动了商标注册便利化改革措施全面落实落地。始终坚持钉钉子的精神,将商标注册便利化改革一张蓝图干到底。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既当改革促进派、又当改革实干家,以钉钉子精神抓好改革落实……”持续深化商标注册便利化改革进程中,在看准方向、找准目标的基础上,制定了“三年攻坚”规划,通过一年接着一年干,逐项推进落实落地,将一张商标改革宏伟蓝图转化成为一件件实实在在的改革成果。三、“十四五”时期面临的形势与挑战“十四五”时期,我国发展仍处于重要战略机遇期,但机遇和挑战都有新的变化。从内部看,我国正处在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关键时期;从外部看,世界正经历百年未有之大变局,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影响短期内依然持续,国际环境依旧复杂多变。站在新的历史方位统筹推进“两个大局”,必须始终保持“努力在危机中育新机、于变局中开新局”的战略定力,毫不动摇地坚持“创新是引领发展的第一动力”,以高质量的知识产权工作服务高质量创新、助力高质量发展。坚持走中国特色的商标改革发展之路,准确把握新发展阶段知识产权事业的“两个转变”,认清我国正在由商标大国向品牌强国转变的历史方位;结合知识产权事业“五大关系”深入贯彻新发展理念,找准商标工作与政治稳定、经济发展,文化繁荣、民族团结、人民幸福、社会安宁、国家统一的密切联系;为构建以国内大循环为主体、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新发展格局提供更加有力的商标品牌支撑。(一)商标事业改革发展的宏观愿景已经绘就2020年,习近平总书记在主持中央政治局第二十五次集体学习时的重要讲话,“为新时代全面加强我国知识产权保护工作提供了根本遵循和行动指南”。《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纲要(2021—2035年)》面向未来十五年作出了知识产权事业发展的顶层设计。《“十四五”国家知识产权保护和运用规划》面向“十四五”时期部署了知识产权工作的主要目标和重点任务,要在“新时代建设知识产权强国的宏伟蓝图”中加速推进商标事业的高质量发展。加速推进向品牌强国转变,是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内在要求。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我国正在从知识产权引进大国向知识产权创造大国转变,知识产权工作正在从追求数量向提高质量转变。”这是新时代商标工作改革发展新的历史方位。目前,“申请多、需求少”“注册多、使用少”“商标多、品牌少”的现象仍然存在,“商标异化为商品”的现象仍未杜绝。对此,必须清醒地认识到,商标申请不等于品牌创造,商标数量大国不等于品牌经济强国。面对“两个转变”新形势,着力全方位提升商标申请质量、注册秩序、运用效益、保护力度、服务水平,进一步发挥品牌经济对于激发国内国际双循环活力,加速推进由商标大国向品牌强国的转变,对于助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作用至关重要。加速提升商标治理能力与治理水平,是营造良好营商环境与公平竞争秩序的内在要求。习近平总书记指出:“知识产权保护工作关系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关系高质量发展,关系人民生活幸福,关系国家对外开放大局,关系国家安全。”这是新时代商标工作改革发展新的角色定位。目前,囤积商标牟利、侵权易发多发的现象仍然存在,滥用商标权利的现象仍未杜绝。对此,必须清醒地认识到,注册、保护、管理职能明确不等于已经具备较高的治理能力与治理水平,面对“五大关系”新定位,着力全方位畅通商标创造、保护、运用体系衔接,促进申请意图、运用质量与品牌信誉适配,加强市场主体与消费者的权益保护,平衡商标专用权保护与规制权利滥用,提升中国品牌赢得国际竞争优势地位能力,对于提升商标治理能力和治理水平、营造良好营商环境与公平竞争秩序至关重要。(二)市场主体对商标工作的微观需求仍有期待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强调要“提高知识产权审查质量和审查效率”。商标注册与管理部门始终致力于商标审查提质增效。但是,由于商标注册与管理部门同市场主体对商标工作存在视角差异,从工作性质而言,商标注册与管理部门一般更加关注商标注册质量、保护能力、管理水平的宏观制度设计、执行能力与政策效果。但从市场主体角度出发,对于商标工作则注重个案体验,进而对于商标的工作仍有更高期待。普遍提高平均审查效率尚难满足不断压减个案审查周期的期待。从商标注册与管理部门角度,提升商标审查效率重在关注普遍提升“单位时间”工作效率与压减“单件申请”审查用时,进而达到普遍压减商标平均审查周期和一般情形下的注册周期。针对少数如应对疫情防控相关商标的快速审查或者应当事人的申请暂缓审查的个案审查周期并非衡量与评价一般审查效率的指标。但是,从市场主体角度而言,对于商标审查效率则以个案申请的绝对用时是否符合其心理预期为评价指标。因此,商标平均审查效率的普遍提升、一般情形下的注册周期的总体压减,仍然难以满足部分市场主体对于即刻审查、即刻注册的期盼。普遍提升商标审查质量尚难满足个案结论符合预期的期待。从商标注册与管理部门角度,提升商标审查质量重在关注普遍提升批量审查案件的抽样检查合格率,减少审查结论的实质性偏差。但是,从市场主体角度而言,对于商标审查质量则以个案申请的审查结论是否符合其申请利益与心理预期为评价指标。因此,商标总体审查质量的持续提升,仍然难以满足部分市场主体对于申请即可成功注册的期盼。普遍净化商标注册与运用秩序尚难满足杜绝恶意注册与恶意维权的期待。从商标注册与管理部门角度,改善商标秩序重在关注商标注册、代理、运用的整体秩序,通过关注恶意抢注、恶意囤积、恶意代理、恶意维权以及权力滥用行为的一般规律性表现,构建相应规制手段,从而达到普遍净化商标注册与运用秩序的效果。但是,从市场主体角度而言,对于商标注册与运用秩序则以个体权利的绝对免受恶意行为干扰为评价指标。因此,商标注册与运用秩序的普遍净化仍然难以满足部分市场主体对于绝对杜绝恶意注册与恶意维权的期盼。商标权保护水平的普遍提升尚难满足杜绝侵权行为的期待。从商标注册与管理部门角度,提升商标专用权保护水平重在关注授权确权、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等程序的有效衔接,授权确权标准、一般违法与商标侵权行政执法标准和司法裁判标准的趋于一致,进而从整体上普遍提升商标专用权的保护水平。但是,从市场主体角度而言,对于商标保护水平的评价不仅在于注册商标专用权的保护程度,还包括商标权之外其他权利的泛商标化保护。因此,商标权保护水平的普遍提升仍然难以满足部分市场主体对于依赖公权力对民事权利或群体利益的泛商标化保护的期盼。四、新时代商标改革工作展望2021年是《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纲要(2021—2035年)》与《“十四五”国家知识产权保护和运用规划》的开局之年。一年来,国家知识产权局深入开展“精准改革年”“队伍建设年”活动,取得了修订发布《商标审查审理指南》、出台加强地方商标审查协作中心审查工作的意见,一般情形商标注册审查周期压减到7个月,打击不以使用为目的的恶意商标注册申请48.2万件,依职权宣告注册商标无效1635件,对1111件易造成重大不良影响的商标注册申请快速驳回,商标注册申请增速1.1%回归理性区间等一系列新进展。展望新时代的商标工作,要按照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要求,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与高质量发展主题的高度契合,申请数量要稳、运用比例要进,注册效率要稳、审查质量要进,授权确权要稳、运用保护要进,商标价格要稳、品牌价值要进,充分运用品牌经济助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立足我国由商标大国向品牌强国转变的新发展阶段,贯彻知识产权事业“五大关系”新发展理念,全面落实《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纲要(2021—2035年)》和《“十四五”国家知识产权保护和运用规划》,促进商标工作理念更新、技术革新、工作创新,以商标高质量发展为主题,着力构建高质量创造、高效能保护、高效益运用、高水平管理、高标准服务的商标事业新发展格局。(一)以理念更新为基础,不断加强顶层设计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工作顶层设计。”商标领域顶层制度设计上要注重明确商标工作的政治理念与法律理念,厘清商标注册、运用与保护的目的。商标是用以识别商品服务来源的商业标识,其本身不是商品。市场主体通过商标注册取得商标专用权,应当是通过合法守信的商业经营与品牌运营,获得市场认可与品牌溢价,而非通过商标囤积居奇、恶意维权、权利滥用来获得非法利益。商标注册与保护应当是通过保护商标知识产权,保障市场主体与消费者利益,防范权利无序扩张,服务和推动社会经济高质量发展,既满足市场主体创新创业、经营发展,又兼顾公共利益保护与公共秩序维护和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需要。坚持党的领导理念。商标工作具有鲜明的政治属性和意识形态属性,党的领导始终是做好商标工作的最根本保证。做好新时代的商标工作,务必坚持党的全面领导理念。深刻领会“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弘扬伟大建党精神,巩固党史学习教育成果,始终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知识产权工作的重要指示论述精神为指导,从政治高度认识、谋划、推进、落实商标工作,确保各项工作符合习近平总书记讲话精神、符合党中央国务院决策、符合法律制度规定、符合高质量发展需要。坚持真实使用理念。做好新时代的商标工作,务必坚持商标应当真实使用理念。通过构建无真实使用意图不能注册、不敢注册的商标注册、运用与保护制度体系,全面强化商标使用,打击囤积居奇,引导商标申请量实现软着陆,遏制商标数量虚假繁荣,引导注册商标使用比例提高,促进商标运用水平提升。坚持诚实信用理念。做好新时代的商标工作,务必坚持商标注册的诚实信用理念。通过不断明晰恶意行为的范围,构建惩恶扬善导向的商标注册制度体系,适当作出恶意申请在审查程序、注册效率等方面有别于善意申请的制度性安排,促进商标注册秩序不断净化。坚持权利保护理念。做好新时代的商标工作,务必坚持商标权利的严格保护理念。通过适度引入新颖性视角衡量摹仿、复制具有较高知名度商标的行为,以更严的尺度保护在先商标权利;适度改善商标领域商品与服务项目类似关系碎片化的现象,以更合理的范围保护在先商标权利。坚持适度防御与限制权利滥用理念。做好新时代的商标工作,务必坚持商标权利的适度防御与限制权利滥用理念。探索构建防御商标制度,为具有较高知名度的商标提供低成本的制度性防御途径,同时设置合理限制,规制权利过度防御以及圈占商标资源行为,遏制排除竞争以及牟取非法利益的权利滥用行为。(二)以工作创新为手段,不断深化商标改革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深化知识产权保护工作体制机制改革。”商标领域改革创新要注重提升商标工作法治化水平,持续完善商标授权确权维权体制机制,不断以创新将改革推向深入。坚持法律制度创新。做好新时代的商标工作,务必坚持法律制度创新。要适应国内大循环为主体的商业实践快速发展的现实需要,适应依法治国与依法行政的商标工作实践需要,统筹推进商标法修改、商标法实施条例修订等工作,通过不断加强法律、制度、政策制度供给,简化商标授权确权法律程序,降低市场主体取得商标权利的时间与经济成本;完善禁止商标抢注的法律规则,降低市场主体运营商标品牌的维权成本;全面强化商标使用义务,大力规制囤积倒卖、恶意维权与权利滥用,降低市场主体注册商标的机会成本。坚持工作机制创新。做好新时代的商标工作,务必坚持工作机制创新。要探索通过绝对理由审查事项与范围标准化,相对理由审查利用人工智能技术减少近似、类似判断人为干预,提升标准执行一致性和审查结论可预期性。要优化商标注册工作流程,持续压缩平均审查周期,探索缩短异议期与异议程序后置,持续压缩一般情形商标注册周期。通过一般情形下商标的普遍迅速注册,及时满足市场主体创业需求,让布局与囤积失去价值。探索实行差异化的商标注册政策,在一般情形普遍迅速注册的基础上,分类推进快速审查、暂缓审查、恶意特别程序审查。探索通过多元化的商标类型,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公平竞争秩序与社会多元需要;探索通过多元化的制度设计,适应政府行为、公共利益与民事权利泛商标化保护的现实需求。坚持协同机制创新。做好新时代的商标工作,务必坚持协同机制创新。要加强地方商标审查协作中心审查工作,完善商标注册部门与审查协作单位的协同机制。强化商标权保护,适度规制泛商标化保护,平衡商标权与其他民事权利在商标领域的保护梯度。要持续推进注册、执法与司法有效衔接,促进授权确权、行政执法、司法裁判标准融合。要依托商标受理窗口、商标审查协作中心和地方知识产权部门构建便民利民的商标公共服务体系和专业化高水平商标普法宣传教育体系。坚持信用监管创新。做好新时代的商标工作,务必坚持信用监管机制创新。要探索对从事商标恶意注册行为与侵权违法行为市场主体的名录式管理。探索穿透式监管,对违法主体及其出资人实施一体惩戒。探索商标代理机构与代理人的信用监管与准入管理,探索对实施违法代理行为的商标代理机构与商标代理人实施双重禁止从业。探索信用承诺制度运用,使善意市场主体以使用或者使用意图承诺替代举证负担,加重涉嫌恶意行为的市场主体举证责任、程序负担与注册时间成本。(三)以技术革新为动力,不断提升工作效能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要加强知识产权信息化、智能化基础设施建设……推动知识产权保护线上线下融合发展。”加强商标注册领域信息化、智能化技术应用。做好新时代的商标工作,务必加强商标注册领域信息化、智能化技术应用。要加强信息化基础设施建设,推进商标注册全面电子化,在审查事项与范围标准化基础上针对商标申请实现实时预提示,注册便利化应用场景不断向多元化网络终端延伸。探索推进智能化技术深度应用,在图形智能检索基础上,进一步推进文字等商标检索、商品服务类似关系判断等领域的人工智能技术应用。加强商标管理领域大数据、区块链等信息技术应用。做好新时代的商标工作,务必加强商标管理领域大数据、区块链等信息技术应用。要探索推进商标申请、注册、运用、保护、违法侵权、行政处罚、仲裁、司法判决信息的可信归集与一站式运用。打破“数据孤岛”,探索推进商标注册信息与企事业单位登记、信用监管信息互通。加强商标数据服务领域信息化、自动化技术的运用。做好新时代的商标工作,务必加强商标数据服务领域信息化、自动化技术的运用。要不断推进商标数据公开的深度,不断提升商标数据加工能力,引入社会资源参与不断提升商标数据分析运用水平。(四)以服务发展为目的,打造商标领域“中国样板”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加强知识产权保护,不仅是维护内外资企业合法权益的需要,更是推进创新型国家建设、推动高质量发展的内在要求。”打造商标品牌引领经济发展的“中国样板”。做好新时代的商标工作,务必着力打造商标品牌引领经济发展的“中国样板”。在国际竞争日趋激烈,全球经济持续萎缩以及疫情防控常态化的多重压力下,深入实施商标品牌战略,灵活运用各类商标工具支持小微企业与“双创”主体转型生存发展,支持区域经济、特色产业、新兴业态高质量发展,为保市场主体、稳居民就业和激发内循环活力提供有力保障,同时也为其他国家和地区提供商标品牌引领经济发展的“中国智慧”。打造商标品牌促进区域发展与乡村振兴的“中国样板”。做好新时代的商标工作,务必着力打造运用区域品牌与地理标志商标商标支持区域发展与乡村振兴的“中国样板”。充分发挥区域品牌促进区域特色产业集聚发展的作用,充分发挥地理标志商标依托特色优势资源高质量发展地方特色产品产业的作用,为促进区域经济高质量发展和乡村振兴提供有力支撑,同时也为其他国家和地区提供运用区域品牌与地理标志商标促进经济发展的“中国智慧”。打造商标国际注册马德里体系运用的“中国样板”。做好新时代的商标工作,务必着力打造运用商标国际注册马德里体系支撑国内国际双循环发展的“中国样板”。充分运用便利化改革成果,支持国内优质品牌通过马德里体系更加便捷地“走出去”,参与国际外循环竞争;充分释放商标审查提质增效改革红利,对通过商标国际注册马德里体系下延伸至中国的商标给予国内申请相同的审查效率,服务海外优质品牌更加快速“走进来”,融入国内大循环发展,为提升国内大循环质量效率,实现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提供有效路径,同时也为其他国家和地区提供运用商标国际注册马德里体系促进国内国际双循环开放合作的“中国智慧”。结
2022年4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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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晓霞 张嘉艺:侵权行为构成要件对“接触加实质性相似”规则的制衡 ——论侵害著作权纠纷的裁判思路

可以订阅哦!原文刊载于《知识产权》2021年第12期,第40-51页。转载请注明出处。因篇幅较长,故注释从略,完整原文见《知识产权》纸质版。文章不代表本刊观点。作者简介:
2022年1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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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琳:我国版权侵权“接触”要件的检讨与重构

“证据性相似”理论出现之前,“复制”和“不当挪用”两个侵权判定环节都需要考量“实质性相似”,因此而出现的问题是美国法院常常无法区分上述两个环节中“实质性相似”的不同。正基于此,Alan
2021年12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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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扬 林浩然:我国应当移植被遗忘权吗

可以订阅哦!原文刊载于《知识产权》2021年第6期,第50-65页。转载请注明出处。因篇幅较长,故注释从略,完整原文见《知识产权》纸质版。文章不代表本刊观点。作者简介:
2021年7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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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志敏:努力开拓知识产权公共服务新局面

可以订阅哦!原文刊载于《知识产权》2021年第6期,第3-5页。转载请注明出处。作者简介:
2021年6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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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武双:商业秘密的理论基础及其属性演变

可以订阅哦!原文刊载于《知识产权》2021年第5期,第3-14页。转载请注明出处。因篇幅较长,故注释从略,完整原文见《知识产权》纸质版。文章不代表本刊观点。作者简介:
2021年5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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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汉东:试论“民法典时代”的中国知识产权基本法

可以订阅哦!原文刊载于《知识产权》2021年第4期,第3-16页。转载请注明出处。因篇幅较长,故注释从略,完整原文见《知识产权》纸质版。文章不代表本刊观点。作者简介:
2021年4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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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春田:中国著作权法三十年(1990-2020)

可以订阅哦!原文刊载于《知识产权》2021年第3期,第3-26页。转载请注明出处。因篇幅较长,故注释从略,完整原文见《知识产权》纸质版。文章不代表本刊观点。作者简介:
2021年3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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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迁:《著作权法》修改:关键条款的解读与分析(下)

可以订阅哦!原文刊载于《知识产权》2021年第2期,第18-34页。转载请注明出处。因篇幅较长,故注释从略,完整原文见《知识产权》纸质版。文章不代表本刊观点。作者简介:
2021年3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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易继明:跨境电商知识产权风险的应对——以中国电商在美被诉为例

可以订阅哦!原文刊载于《知识产权》2021年第1期,第36-53页。转载请注明出处。因篇幅较长,故注释从略,完整原文见《知识产权》纸质版。文章不代表本刊观点。作者简介:
2021年2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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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迁:《著作权法》修改:关键条款的解读与分析(上)

可以订阅哦!原文刊载于《知识产权》2021年第1期,第20-35页。转载请注明出处。因篇幅较长,故注释从略,完整原文见《知识产权》纸质版。文章不代表本刊观点。作者简介:
2021年2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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孔祥俊:《民法典》与知识产权法的适用关系

可以订阅哦!原文刊载于《知识产权》2021年第1期,第3-19页。转载请注明出处。因篇幅较长,故注释从略,完整原文见《知识产权》纸质版。文章不代表本刊观点。作者简介:
2021年2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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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迁:体育赛事现场直播画面著作权保护若干问题——评“凤凰网赛事转播案”再审判决

可以订阅哦!原文刊载于《知识产权》2020年第11期,第30-49页。转载请注明出处。因篇幅较长,故注释从略,完整原文见《知识产权》纸质版。作者简介:
2020年12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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易继明:中美关系背景下的国家知识产权战略

可以订阅哦!原文刊载于《知识产权》2020年第9期,第3-20页。转载请注明出处。因篇幅较长,故注释从略,完整原文见《知识产权》纸质版。作者简介:
2020年9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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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迁:对《著作权法修正案(草案)(二次审议稿)》的四点意见

可以订阅哦!原文刊载于《知识产权》2020年第9期,第32-47页。转载请注明出处。因篇幅较长,故注释从略,完整原文见《知识产权》纸质版。作者简介:
2020年9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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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春田:《民法典》与著作权法的修改

可以订阅哦!原文刊载于《知识产权》2020年第8期,第3-7页。转载请注明出处。因篇幅较长,故注释从略,完整原文见《知识产权》纸质版。作者简介:
2020年8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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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伟君 庄雨晴:“《商标法》优先适用论”辨析

Balance”运动鞋早在1995年进入中国市场,其两侧的装潢“N”是该运动鞋非常显著的标识,在相关公众中具有很强的识别力,但因为一些与“N”非常近似的商标反而被其他竞争对手在先注册,以至于New
2020年7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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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勇:知识产权全球治理体系改革的中国方案

可以订阅哦!原文刊载于《知识产权》2020年第2期,第17-25页。转载请注明出处。因篇幅较长,故注释从略,完整原文见《知识产权》纸质版。作者简介:
2020年3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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易继明 初萌:后TRIPS时代知识产权国际保护的新发展及我国的应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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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3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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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扬 陈铄:“通知删除”规则的再检讨

可以订阅哦!原文刊载于《知识产权》2020年第1期,第25-38页。转载请注明出处。因篇幅较长,故注释从略,完整原文见《知识产权》纸质版。作者简介:
2020年2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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易继明 初 萌:全球专利格局下的中国专利战略

Treaty,以下简称SPLT)的签订。由于在国际和区域专利协调上仍存在着《TRIPS协议》无法根本解决的诸多问题,WIPO的专利法常设委员会(Standing
2019年8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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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扬:中国需要什么样的知识产权行为保全规则

可以订阅哦!原文刊载于《知识产权》2019年第5期,第3-15页。转载请注明出处。因篇幅较长,故注释从略,完整原文见《知识产权》纸质版。作者简介:
2019年6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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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海军:美国最高法院2017年度知识产权判例解析

《知识产权》杂志是由国家知识产权局主管,中国知识产权研究会主办的法律类学术期刊,是中国人文社会科学核心期刊、中国中文法律类核心期刊和中文社会科学引文索引扩展版来源期刊。国际刊号:ISSN
2018年11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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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云鹏:专利恶意诉讼及其司法应对

可以订阅哦!原文刊载于《知识产权》2018年第10期,转载请注明作者简介:
2018年11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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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伟君:从“金庸诉江南”案看反不正当竞争法与知识产权法的关系

Off)之诉,很大程度上担当着制止虚假陈述(Misrepresentation)损害他人商誉(goodwill)的不正当竞争行为的功能。j仿冒之诉大概在19世纪起源于欺骗侵权之诉(Tort
2018年10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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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春田:我国《民法典》设立知识产权编的合理性

可以订阅哦!原文刊载于《知识产权》2018年第9期,转载请注明作者简介:
2018年9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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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春田:商标与商标权辨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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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8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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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成思:20世纪知识产权法学研究回顾

最后,在20世纪末,国内许多领域均在讨论所谓“知识经济”之时,知识产权法学领域有何反应呢?这是本世纪已经提出、要留待下一世纪初才可能在中国最终解决的问题,也是知识产权研究的重要理论成果。
2018年8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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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扬 蓝小燕:引诱违约行为的反不正当竞争法评价

Gye案,后经过一系列判例发展为第三人干涉合同关系制度。英国主要以判例为法律渊源追究引诱违约行为的侵权责任;美国则倾向于将引诱违约视为一种商业侵权行为,适用干扰合同侵权规则(Tortious
2018年7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