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桑德堡《芝加哥》

美国 桑德堡 星期一诗社 2024-01-10
桑德堡是本世纪初异军突起于美国并与意象派并峙的芝加哥诗派的成员。他的诗努力继承惠特曼的传统,为人民而歌唱,因此得到了“普通人民的诗人”的名声。同时,他的诗一反以往诗人咒骂现代工业的传统,歌唱大工业和摩天楼, 因此他又被称为“工业美国的诗人”。
《芝加哥》一九一四年第一次发表后, 引来了暴雨似的咒骂和雷鸣般的喝采。这首诗发展了惠特曼的传统,热情洋溢, 豪放雄辩,对作为现代工业文明象征的大都会作了恰如其分的评价。
现代诗人常用一种反讽的手法,即先建立一种雄伟的效果,接着用嘲讽或荒谬的反高潮把它毁掉。桑德堡在这首诗里所采用的却正好相反,他先用几个富有典型意义的意象展现了芝加哥这个大都会的丑恶面: 卑劣、邪恶、残酷,然后却又笔锋一宕,转而赞美它的力量,蓬勃的生机和活力。 “来呀,给我看别的城市,也这样/骄傲地歌唱,如此活泼, 粗犷、强壮而/机灵。”字里行间,洋溢着强烈的自豪感。

欲扬先抑——这种褒词已难概括本诗的成功。我们看到,这首诗中存在着两种反方向的力,存在着互相干扰、冲突和排斥的两种情境,一方面诗人因现代工业文明所带来的大都会的恶德败行而憎恶它,另一方面又因它的巨大活力而为它感到自豪,诗人的感情因而也朝着相反的方向推展。这种两极性的推展又丝毫不给人矛盾和零乱的感觉,诗人依靠自己心灵的活动,把互相冲突排斥的方面纳入统一的格局,结合成一个稳定的平衡状态。他利用材料间的阻力,转化而成积极的势能。当我们读这首诗时,会感到,一个资本主义的大都市,正该是这样的,一味赞美或一味诅咒都将失之虚假。诗人表现在诗中并赢得我们信任的这种感情靠同类情境的意象是难以达到的,相反,它只能靠异质意象的巧妙组合:这些不同意象在动态中互相接近,互相沟通,形成一个动态结构,因而具有巨大的包含量。
值得一提的是,这种写法也许还影响了一些中国现代诗人,比如艾青,他早期创作的《巴黎》正是这样一首具有动态结构的诗篇。( 柳 扬 )



桑德堡《芝加哥》


世界的猪屠夫,

工具匠,小麦存储者,

铁路运动家,全国货物转运人

暴躁、魁梧、喧闹,

宽肩膀的城市: 

人家告诉我你太卑劣,我相信: 我看到你的女人浓

 妆艳抹在煤气灯下勾引乡下小伙子。

人家告诉我你太邪恶,我回答: 是的,的确我见到

 凶手杀了人逍遥法外又去行凶。

人家告诉我你太残酷,我的答复是: 在妇女和孩子

 脸上我见到饥饿肆虐的烙印。

我这样回答后,转过身,对那些嘲笑我的城市的

 人,我回敬以嘲笑,我说: 

来呀,给我看别的城市,也这样昂起头,骄傲地歌

 唱,也这样活泼、粗犷、强壮、机灵。

他把工作堆迭起来时,抛出带磁性的咒骂,在那些

 矮小孱弱的城市中间,他是一个高大的拳击手。

凶狠如一只狗,舌头伸出准备进攻,机敏有如跟莽

 原搏斗的野蛮人;

光着头,

  挥着锹,

  毁灭,

  计划,

  建造,破坏,再建造,

在浓烟下,满嘴的灰,露出白牙齿大笑,

在命运可怕的重负下,像个青年人一样大笑,

大笑,像个从未输过一场的鲁莽斗士,

自夸,大笑,他腕下脉搏在跳,肋骨下人民的心在

 跳,大笑!

笑出年青人的暴躁、魁伟、喧闹的笑,赤着上身,汗

 流浃背,他骄傲,因为他是猪屠夫,工具匠,小麦

 存储者,铁路运动家,全国货物的转运人。


赵 毅 衡 / 译




《芝加哥》是桑德堡的成名作,首次发表于1914年的《诗刊》。《芝加哥诗集》的出版,无论在题材还是文风上都令人耳目一新。芝加哥是美国第三大城市,它是全国的铁路枢纽,以其发达的现代工业而闻名。在这首诗中,桑德堡对芝加哥的赞颂是怀着极大的热情的,就连粗鄙的贬斥也带有自豪的成分。丑陋与激情并存是芝加哥的首要特点,化丑为美是桑德堡诗歌创作的风格。这首诗采用松散的自由诗体裁,用拟人的手法、简单而通俗的语言歌颂了芝加哥乐观奋进的精神和普通劳动者。
这首诗的前五行作为总序,描绘了芝加哥这个城市的总体风貌。诗人采用拟人手法,用宽肩膀的巨人形象化了迅速崛起并在美国工业文明进程上起了巨大作用的芝加哥。这个巨人既是铁路枢纽,又有发达的钢铁制造业、屠宰业,工厂林立。桑德堡对这样的城市大加赞扬: 它“暴躁、魁梧、喧闹”,散发着力之美。这一段中短句的使用,为诗歌增添了气势。六至十一行写出该城市的阴暗面: 这里有“浓妆艳抹”的娼妓,“逍遥法外”的凶手,忍饥挨饿的妇女、儿童。妓女既是芝加哥堕落的象征,也暗示芝加哥具有的吸引力,它将乡下小伙子从四面八方引来。第十二行成为一个转折,诗人开始为如此不堪入目的城市辩护,虽然它有点儿肮脏丑陋,但它也充满了希望。如果以一个人作比,那么,任何人都有缺点、不足,也有值得称颂之处,芝加哥便是如此。诗人连用“活泼、粗犷、强壮、机灵”,“高大的拳击手”、“猎狗”、“野蛮人”等爱恨交织的词语描绘芝加哥这座城市美丑并存的本质,并以“我的城市”为荣,将芝加哥放到一个不可亵渎的神圣位置。这座激情四射的城市不知疲惫,“建造,破坏,再建造”似乎是它永恒的节奏。诗人用“满嘴的灰,露出白牙齿大笑”的年轻人作比,突出芝加哥在磨难中奋勇前进的过人胆识与巨大力量。城市的积极乐观精神是桑德堡心绪的投射,因此诗歌中久久回荡着激情与生命力的主旋律。二十至三十行,辩词趋向高潮,掩盖了诗中描述的苦楚和肮脏。最末一段重复开篇诗行,前后呼应,一气呵成,令读者不禁沾染了诗人的情绪,为芝加哥感到光荣、骄傲,这一段也是全诗的最强音。
桑德堡是一个积极的社会活动家,关心社会问题和民生疾苦。他看到了人民的贫穷和堕落,却又以乐观的精神加以描绘。正如这首诗所描绘的那样,芝加哥的喧闹、魁伟、粗蛮有力,源于“他腕下脉搏在跳,肋骨下人民的心在跳”。作为艺术家、诗人,他将观察的触角敏锐地探伸到生活的土壤中去,不仅题材、主题采撷于普通人民的生活,就连他的诗歌语言也来自街头巷尾。在诗歌风格上,《芝加哥》延续了惠特曼的诗风,不尚辞藻和音韵,无固定的节奏、分节,读来情感汪洋恣肆,在形式上体现了桑德堡的草根精神。( 乔 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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