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詹姆斯·麦考莱《在霍恩谷》

澳大利亚 星期一诗社 2024-01-10

詹姆斯·麦考莱(1917-1976)当代澳大利亚著名诗人、批评家。他的诗集有《在橙黄色的星空下》、《礼仪观》、《诗选》、《奎罗斯船长》、《太阳的惊诧》等。文学评论包括《现代派的完结》、《真实的文法》等。在诗歌创作上,麦考莱信奉古典主义,反对现代派,反对自由诗。他在诗中竭力回避个人成份,而追求传统的节制、严谨、优雅、明了和简洁,追求完美的形式和韵律。他的诗表现了情感与激情和意志与理智的矛盾冲突,表现了创造性想象与文化的关系,也表现了一种内心的不满。




在霍恩谷


支撑着的树枝苹果累累,

春天的时光早已遗忘,

梨子成熟金黄,黄蜂熟知

吹落果在何处腐丧。

阳光使果汁丰美。

那些秋天的日子多么闲静:

镜子一样的河面映着

山上金色的榆树,

和蒲草白色的羽毛。

人生充满着报偿;

人生徒劳,学无长进

哪会是真理:

有东西已经收进,

值得堆积存放;

苹果滚过分等机,

工棚里熙熙攘攘在包装。

王 国 富 译

《在霍恩谷》以“春华”着笔,以“秋实”结尾,显示出诗人构思的匠心。它给读者描绘了一幅秋天收获的热闹场景,营造了一种和谐快乐的生活氛围,与此同时,诗人还以形象的比喻道出了“只要辛勤耕耘,人生必然充满报酬”的人生真谛。
“支撑着的树枝苹果累累,/春天的时光早已遗忘,/梨子成熟金黄,黄蜂熟知/吹落果在何处腐丧。”这是对秋天硕果累累的场景描写。春天远去秋天来,满树的苹果压弯了树枝,梨子早已熟透,盼着人们来收获。这可是丰收的大好时光,人们还没来得及收获,它们就瓜熟蒂落,这可乐坏了馋嘴的黄蜂。
“阳光使果汁丰美。/那些秋天的日子多么闲静:/镜子一样的河面映着/山上金色的榆树,/和蒲草白色的羽毛。”从远处眺望,成熟的果子在阳光的照耀下更加鲜美可口,波澜不惊的河水上倒映着金色的榆树。这是一幅十分甜美的画面,充满了诗意与喜悦,到处都飘扬着果实的清香,让人陶醉,令人神往。
接下来第三节诗人开始点题:“人生充满着报偿;/人生徒劳,学无长进/哪会是真理。”这一句道出了“只要辛勤耕耘,人生必然充满报酬”的人生真理。人们只有在春天辛勤播种,秋天才会收获喜悦。前面两节诗人运用许多色彩斑斓的自然物象给我们描绘了一幅秋天丰收时硕果累累的图画,其目的就是为后面提出诗歌主旨作铺垫。丰收的秋季、迷人的秋天是以春天的辛勤耕耘为基础的,如果没有春天的辛苦劳作,哪能分享丰收的喜悦。
“有东西已经收进,/值得堆积存放;/苹果滚过分等机,/工棚里熙熙攘攘在包装。”最后一节则直接描写了收获与贮藏的热闹场面,道出了“要积累和收获就必须把有价值的东西贮藏”的人生哲理。这里,诗人也是想借机批评那些碌碌无为的现代人,并告诫他们:“要学会把握时机,以一种积极的心态去为生活积累有价值的东西。”
整首诗歌洋溢着快乐与祥和的生活气息,表达了诗人积极乐观向上的价值趋向。和同时代的现代主义诗人相比,他并没有像现代主义者那样在浩瀚的宇宙面前哀叹人类的渺小从而自卑或绝望,反之,他充满乐观主义精神,认为即使在思想的荒原上也能出现明媚的春天,只要辛勤耕耘,人生总会有报酬;只要按照自然规律办事,人生就会像“春耕秋实”一样收获喜悦。所以他十分反对现代人无所作为、悲观消极的处世哲学,希望他们能够从诗作中获得振奋的力量,重新焕发新的生机与活力,而不要在绝望与悲观中放弃自我的提升。就这一点而论,他是一位充满现实主义精神的诗人。
诗人虽然经历了澳大利亚现代主义文学的整个兴衰过程,但他本人却是一个热衷于“新古典主义”的诗人。所以,一方面,他追求一种“自然主义”的创作手法。如诗人一开篇对秋天丰收场景的描写,“天然去雕饰”,直白而不媚俗。另一方面,他激烈反对用新的诗歌技巧代替诗的音步与韵脚,尤其反对现代风格的自由体诗。因此,他始终坚持以传统诗歌的格律和句式写诗,力求以精巧的句式和严谨的格律来表现诗的声韵美与外形美。
这是一首蕴含着哲理的小诗,告诉我们生活要像大自然的秋天一样充实,只要付出辛勤的劳动,总会得到报偿。诗人否定了“一无所获”、“一无所学”的消极处世态度,对生活充满了信心。诗中用了一系列诸如“金黄”、“果汁”等能唤起“果实”这一形象的词汇,起到了表现主题的作用。( 喻 琴 )



现代诗歌如果涉及现实——物的或者人的现实——那么它也不是描述性的,对现实并不具备一种熟悉地观看和感觉的热情。它会让现实成为不熟悉的,让其陌生化,使其发生变形。诗歌不愿再用人们通常所称的现实来量度自身,即使它会在自身容纳一点现实的残余作为它迈向自由的起跳之处。现实从空间、时间、实物、灵魂的秩序中抽离出来,摆脱了一种正常的世界定向所必需的——被谴责为先入之见的——区分:美与丑、近与远、光与影、痛与乐、地与天。在抒情诗歌的三种可能的行为方式——感觉、观察和改造——中,在现代诗歌中占主导地位的是最后一种,不论是从世界的角度还是从语言的角度来看都是如此。按照从浪漫主义诗学中推导出的(被非常不恰当地普遍化了的)定义,抒情诗往往是心绪的语言、个人灵魂的语言。心绪(Gemüt)这个概念指的是通过进入一种灵魂栖居的空间而达到的去张力状态,即使最孤独的人也会与所有有感知能力者分享这一空间。而在现代诗歌中要回避的恰恰是这种交流式的可栖居性。现代诗歌离弃了传统意义上的人文主义,离弃了“体验”(Erlebnis),离弃了柔情,甚至往往离弃了诗人个人的自我。诗人不是作为私人化的人参与自己的构造物,而是作为进行诗歌创作的智慧、作为语言的操作者、作为艺术家来参与的,这样的艺术家在任意一个其自身已有意味的材料上验证着自己的改造力量,也即专制性幻想或者超现实的观看方式。这并不是在否定这样一首诗歌是出自灵魂魔术并且唤醒了该魔术的。但这与心绪不是一回事。这是纯粹主观性的多声结构和非限定性,这种主观性不再是可以分解成单个感觉值的。“心绪?我没有心绪,”贝恩如此表白道。当与心绪相近的柔和元素即将出现时,就会横冲出阻挠之力,以坚硬的、反和谐的词语将这些元素撕碎。
可以说这是现代诗歌创作的一种攻击性戏剧效果(aggressive Dramatik)。这种效果表现在众多更倾向于彼此对立而不是相互依附的主题和母题之间的关系中,也表现在这些主题和母题与一种不安定的风格铺展的关系中,这种风格铺展尽可能地让能指与所指相分离。但是这种戏剧效果也决定了诗歌与读者之间的关系,制造了一种惊吓作用,读者是其中的受害者。他感到自己不是得到了安定,而是受到了警告。虽然诗歌语言向来就是区别于普通的语言功能即传达信息的,但是除了个别例子——但丁或者贡戈拉——以外,这是一个极有节制和渐次推进的区别。突然,在19世纪下半叶,从这一区别中形成了通常语言与诗歌语言的极端差别,与晦暗的内涵、困惑结伴而行的一种过量的张力。诗歌语言具有了一种实验的性质,从这实验中涌现了不是由意义来谋划,而是以自身制造意义的词语组合。常用的词语材料展示出了不同寻常的意义。出自最生僻的专门用法的词语通上了抒情诗的电流。句子失去了肢干或者收缩为有意原始化的名词型表述。诗歌最古老的手法,对比与隐喻,以一种新方式被使用,这种方式绕开了天然的对比对象,强制实现了从实物层面和逻辑层面都不可统一之物的结合。正如在现代绘画中,变得自立的颜色结构和形式结构将所有的对象都进行了推移或者全然清除,以仅仅实现自身,在抒情诗中,自立了的语言运动结构,对与意义无涉的声响效果和强度曲线的需求也导致诗歌完全无法再从其言说内容出发来加以理解。因为其真正的内涵存在于外部与内部形式力量的戏剧效果中。因为这样的一首诗歌依然还是语言,但却是没有可传达客体的语言,所以诗歌就带来了不谐和音的后果,而感知诗歌的人同时既受诗歌吸引又为诗歌而困惑。
面对着这些现象,读者必然会产生反常性(Abnormität)的印象。与此相应,现代的文学理论家的一个基本概念就是:惊奇、诧异。谁若想令人吃惊、制造诧异,他就必须使用反常的手法。当然,反常性是个危险的概念。它会造成这种假象,即存在一个超越时间的常态。反复出现的情况是,某个时代的“反常”者往往成为了下一个时代的常态,也即实现了与时代的同化。而这一点必然不适用于我们在这里要阐述的抒情诗。对于这类诗歌的创立者来说,就已经不再有这种情况发生了。兰波和马拉美不会再被一个数量较大的读者群所同化,直到今天都没有,尽管已经有多部关于他们的论著问世。不可同化性在最现代者那里也始终是一个常见特征。
我们想启发式地使用“反常性”这个名称,就如对“正常”的使用一样。在不考虑历史条件的情况下我们将如此一类灵魂状态和意识状态设立为正常,这种灵魂或意识状态可以理解歌德或者霍夫曼斯塔尔的某个文本。这样就有可能更清楚地识别出当代抒情诗中那些如此远离以上那种方式的诗歌创作以至于必须被称为反常的现象。“反常”并不是价值判断,并不意味着“堕落”,这不论如何大力强调都不为过。不加批判地赞赏现代诗歌创作的人总是习惯于对其进行捍卫,以抵御市民的有限眼光,抵御学院品位与家庭趣味。这种做法是幼稚的,而且也完全误解了这些诗歌创作的动力,并且证明了他对欧洲三千年文学的无知。现代诗歌(和艺术)并不是有意让人惊讶,也不是有意抵制。作为当代一个持久不衰的现象,它有权得到人们的认识。但是读者也有权从早前的文学中获取他的评价标准,尽可能地将标准定高。我们放弃以这样的标准进行评价,但是我们不妨用这样的标准来描述和认识。
因为我们对如此一类诗歌也是有可能进行认识(Erkennen)的,这类诗歌首先期待的并不是被人理解,因为按照艾略特的话来说,它并不包含“让读者的某种习惯得以满足”的意义。艾略特接着说道:“因为一些诗人在面对这种意义的时候会感到不安,因为这种意义在他们来看是多余的,他们看到,诗歌的强度有可能产生于对这种意义的挣脱。”这样一类诗歌是完全可以认识、可以描述的,即使在其中有如此大的一种自由在发挥作用,以至于认识至多能够确认这种自由,却无法再理解这种自由所达致的内涵。更何况这些内涵(这又是艾略特的话)在其意味中是如此无边无际,甚至连诗人自己对其作品的意义也是所知有限的。对这类诗歌的认识将其费解或者不可理解的性质接受为其风格意志的首要特征。其他特征也可以一一确认。认识是可以对自己抱有些许希望的,因为它所指向的是历史条件,是诗学技巧,是最为迥异的作家所用语言中不容否定的共同之处。最后,认识是跟随这些文本的多义性的,它本身融入了文本试图在读者那里推进的过程,亦即继续创作、不可终结、走向开放的释义尝试的过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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