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饶孟侃《家乡》

饶孟侃(1902年3月24日—1967年4月2日),字子离,江西南昌人,中国现代诗人、外国文学研究家。新月派成员之一,曾任四川大学、中国人民大学、北京外交学院等教授。
幼年在家乡读私塾时,即对古典诗词发生兴趣。1916年至1924年,先后在北京清华学堂和清华大学读书,专习英语,参加清华文学社。当时有所谓的“清华四子”,就是子离(饶孟侃)、子沅(朱湘)、子潜(孙大雨)、子惠(杨世恩)。早年就读于清华大学的饶孟侃,和朱湘、杨世恩、孙大雨并称为“清华四子”。他先后在《晨报》《新月》等刊物上发表诗歌,并在数所高校执教。1939年,饶孟侃应邀奔赴成都,在国立四川大学任教多年。饶孟侃是新月派的重要代表人物,对新诗的创作和理论作出了突出贡献,被闻一多等称为做诗的“奇迹”。
1902年3月,饶孟侃出生于江西南昌一个没落的地主家庭,1916年,才十几岁的饶孟侃就进入了旧制清华大学读书。在这里,他逐渐成长为一个文学青年,和朱湘、杨世恩、孙大雨并称为“清华四子”,其文学才华已经初露锋芒。1923年5月,他加入了清华大学文学社。文学社于1921年11月20日成立,两个多小时的成立大会结束后,选举结果是:干事梁实秋,书记闻一多,诗歌组领袖也是闻一多。1923年5月21日,文学社开“送旧迎新会”,送的是闻一多等出国留学,迎的便是饶孟侃等七人入社。



饶孟侃《家乡》


这回我又到了家乡,

前面就是我的家乡:

远远的凝着青翠一团;

眼前乱晃着几根旗杆。

转个弯小车推到溪旁,

嘶的一声奔上了桥梁;

面前迎出些熟的笑容,

我连忙踏步走入村中。

故乡啊仍旧一般新鲜,

虽然游子是风尘满面!

你瞧溪荷还飘着香风,

歌声响遍澄黄的田陇,

溪流边依旧垂着杨柳,

柳荫下摇过一只渔舟。

呀呀井栏边噗噗洗衣,

炊烟中远远一片呼归,

算命的锣儿敲过稻场,

笛声悠扬在水牛背上,

这回我又到了家乡,

前面就是我的家乡。

1925,1,12


这是一首思念家乡的诗篇,着重要表现的是诗人的思乡之情。
诗题《家乡》,但写的并不是诗人回到家乡后所见的种种景致,而是诗人飘泊在外时,时时萦回在心头的“家乡”的情景,即诗人“心头的幻影”。可以说,这个写法是相当别致的。诗中的种种景,是诗人以往在家乡生活中留下的最值得忆念的影象,它们组合起来,就是诗人心目中的“家乡”。于是诗篇便随着诗人的想象展开了一系列生动的情景:家乡一定是凝在“一团青翠”之中,而村头一定还晃动着几根旗杆;步入村庄后小车经过溪旁,一定会很快地奔上小桥;“熟的笑容”一定会迎面而来……,还有溪荷飘着香风,歌声响遍田陇,溪边垂着杨柳,柳下摇过渔舟。井边乡亲洗衣,炊烟招唤归人,算命锣敲过稻场,水牛背上笛声悠扬……,故乡的这一切对一个游子来说是多么地熟悉和亲切啊。然而,它们并非是诗人眼前的实在,而不过是诗人“心头的幻影”。尽管是幻影,诗人却又将它当作实在,仿佛真的回到了故乡:“这回我又到了家乡,/前面就是我的家乡”,“心头的幻影”竟使诗人如此兴奋和激动,好象他真的回来了。这种虚实相间、以虚代实的写法,使该诗别有一番情趣。很难想象,如果诗人不这样写,而只是一个劲地实写诗人步入村中所见的种种情景,诸如鸡犬相闻、亲人话旧之类,那么,实则实矣,不过成了一篇流水帐,毫无情趣可言。
诗人写作这首诗的时候,正同闻一多、徐志摩一道,致力于新格律诗的倡导和实践。《家乡》一诗可称为新格律诗中的上乘之作。诗中每句均由四个音节组成,句式排列十分工整,兼之双句叠韵,读来琅琅上口。开头和结尾是一组重叠句,整首诗在匀齐的格律中体现了和谐优美的意境。这样的形式和写法,对当代新诗创作也许还有借鉴意义。



“清华四子”之一的饶孟侃,为早期新月诗社成员,与闻一多、徐志摩等致力于新格律诗的倡导和实践。《家乡》一诗发表后受到同仁的推崇和新诗界的注目。这首诗写法较别致,以“心头幻影”再现家乡的情景,抒发一个游子对家乡的眷恋之情。
诗一开始便营造了一种强烈的思乡之情。一个“又”字,说明了诗人漂泊在外,时时萦回在心头的“家乡”的情景,不曾挥去。接下来所描写的都是诗人所想象中回到家乡的情景,“仍旧一般新鲜”的家乡,诗人一步步走近,在从“溪荷”到“田陇”、“井栏边”到“稻场”,诗人辗转各个场景,在空间的婉转中又由“悠扬的笛声”所延伸,让人沉浸在兴奋和激动的梦境中。但是诗到此却一顿,诗人旋即意识到,这些都并非真实的存在,而只是“心头的幻影”,于是,在结尾又重新回复到“前面就是我的家乡”的抒写,诗人也意识到了这家乡的不可企及,它总是在“前面”,却无法亲临,这更加深了诗人思乡之情及有家不得回的痛苦,放在整个社会背景中,也具有了更深层次的意义。
此诗诗风比较淳朴,词语平白,句子畅达;追求新意,讲究韵脚,顾及平仄,格调和谐。饶孟侃本身也是新诗理论家,他在新诗音节研究上有突破性的贡献。他的《新诗的音节》是继新诗诞生早期胡适、钱玄同、陆志韦等关于新诗形式格律理论之后,为建设新格律而提出的创见,第一次提出新诗的格调问题:“(节奏)一方面是由全诗的音节当中流露出一种自然的节奏,一方面是作者依着格调用相当的拍子组合成一种混成的节奏。”“最妙是用第一种方法去做第二种的工作”在这种理论指导下,饶孟侃努力实践,此诗每句均由四个音节组成,句式排列十分工整,又以双句叠韵,以“ang”做韵脚,更显悠扬而开阔,读来琅琅上口。开头和结尾的回环,在建筑上本身就形成了愈飞翔之鸟状,深有美感,而诗句的重复,也增添了音乐感的律动,整首诗在均齐的格律中体现了和谐优美的意境,不失为一首好诗。



文学作品原本都是虚构的产物,《家乡》也非实实在在的家乡,而是记忆中的家乡、想象中的家乡。
想家、记忆往往与美结伴而行,诗人笔下的乡村新美如画,众多的景观交融成一幅乡风浓郁的风景风俗画,其浓淡相间,动静相宜,有看清丽幽美的诱惑力。
诗没有仅仅为家乡画像,而是以心灵态度的投注使诗的画境中跳荡着诗人情思的脉搏,那一切凤物风情风俗在心灵的地平线上,无不昭示着诗人归乡的兴奋与激动;开首引出乡村情景的道白,结尾处又一次重复,更强化了这种心里感觉。这样,诗便既是生态的又是心态的,达到了景语与情语的协调统一。
本是想象中的还乡,而诗写的又如同真的还乡一般。“以梦当真”与真胜于梦两种异质因子的碰撞,将诗推向了亦真亦梦的境地,亲近而渺远,超然又清晰。
不难看出,诗在形式上是对徐志摩、闻一多提倡的新格律诗理论的呼应。诗中间部分每行字数相等,并皆由四个音节构成,开头结尾又是完全性的重复,造成了诗文本外观的整饬美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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