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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作者研究 | 脆弱与潜能——疫情下农民工家庭调查报告

协作者 协作者云社工 2021-10-11


脆弱与潜能

——疫情下农民工家庭调查报告

协作者课题组


一、为什么开展农民工家庭调查



虽然每个人在灾害面前都会有脆弱的一面,但在同样的灾害风险面前,有一些人却比另外一些人更加脆弱。新冠疫情中,农民工群体受自身经济条件、社会保障、信息获取能力、社区支持等因素的影响,以及“一刀切”的防控政策,使该群体成为疫情中的高风险高脆弱人群。


目前,中国有2.91亿农民工,进入21世纪以来,农民工群体的构成正在由单身外出务工向家庭式迁移转变。农民工家庭相对于单身打工者在城市就业与居住更加稳定,但流动成本更高,生活压力更大,应对风险的能力更弱,在防疫、生计安排、子女教育、劳动权益、社区接纳、服务获得等方面,其个性化需求很容易被忽视。特别是因为家庭成员患有疾病、工伤职业病、丧失劳动能力、单亲等原因而深陷困境的农民工家庭,其主要劳动力普遍年龄偏大,受教育程度低,多从事短工、建筑、拾荒和小本生意等非正规就业,缺乏社会保障,同时还承担着养育子女和家庭的压力,抵御风险的能力极其脆弱,而疫情对经济的影响有可能演变为对已经处于高脆弱性的农民工家庭生计的致命打击。疫情之下,他们的处境无疑是雪上加霜。


2020年是脱贫攻坚决胜期。国务院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刘永富认为,本次疫情对脱贫攻坚的影响较大,其中主要一个就是农民工打工受影响。2019年中国有2729万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在外务工,这些家庭三分之二左右的收入来自外出务工。要防止因疫返贫,需要保证农民工能够出去打工增加收入。


因此,做好农民工家庭的灾害管理工作,不仅事关该群体的切身利益,也关系到社会的长期稳定与发展,农民工家庭的生存与发展需求亟待得到实质性的回应。


北京市协作者社会工作发展中心(以下简称协作者)是我国成立最早的社会工作服务机构之一,也是民政部第一批全国社会工作服务示范单位。2003年2月成立以来,协作者开展的第一个服务就是农民工抗击非典紧急救援行动,并出版了《流动在边缘——农民工调查报告》;2008年,针对席卷全球的金融危机,协作者启动了农民工应对金融危机干预行动,并发布《生活在继续——一份来自民间视角下农民工严重的金融危机调查报告》;此外,协作者每年都会针对困境农民工及其子女开展救助服务,从紧急救援、减灾能力建设,到培育灾害管理志愿者,积累了较为丰富的灾害管理和实践研究经验。在百年不遇的大难面前,我们有责任做出回应。


在此基础上,2020年1月22日,协作者紧急启动了“农民工抗疫救援行动”(以下简称救援行动),依托分布于北京、长三角、珠三角、山东半岛和江西农村地区的服务网络(以下简称五地服务网络),从需求监测、信息救援、物资救援、生计救援、能力建设和政策倡导等多个角度,为困境农民工家庭提供救援服务。


农民工作为城市化建设的重要力量,经历了03年的非典, 08年的金融危机,为什么该群体在本次疫情中依旧如此脆弱?疫情对农民工群体造成了哪些影响?农民工家庭的特殊需求是什么?他们需要怎样的支持?带着这些思考,协作者在救援行动中开展了一系列调查研究。


二、我们如何开展调研



本次调研采取了混合研究方法,即一方面通过个案访谈和问卷调查等定量和定性结合的研究方法,对农民工家庭进行需求评估;另一方面结合救援行动,在服务实践的情景中进行需求评估、服务观察、资料搜集和总结反思。其中,从1月底至7月初,我们从协作者服务对象数据库中抽取了46个困境农民工家庭作为样本,进行动态需求监测评估,开展了四轮个案访谈;作为社会工作研究,个案访谈对话的过程,是社会工作者与受访对象进一步建立合作关系,在叙事中重新发现和肯定彼此的努力,教授技巧和知识,链接资源,满足眼前需要,促进意识觉醒的分享权能的过程。


问卷调查依托北京、长三角、珠三角、山东半岛及江西农村地区五地服务网络,从服务对象数据库中随机抽样,向311个农民工家庭定向发放了在线问卷,其中143个为困境农民工家庭,168个为普通农民工家庭,他们主要来自安徽省、山东省、河南省、江西省、广东省和河北省等23个省份。

【图1-农民工家庭调查样本】


调研报告约18万字,包括一个主报告,4个阶段性监测报告,26个个案口述实录。报告主要围绕农民工家庭的基本情况、健康情况、社会保障、疫情信息获知情况、疫情信息识别能力、疫情对返乡返城的影响、疫情对心理情绪的影响、疫情对工作和生活的影响、生活满意度与幸福感以及疫情后规划等十个方面展开。


为了更清晰地呈现疫情的演变过程对农民工家庭造成的不同影响,我们根据本次疫情的演变,结合四轮动态需求监测评估的发现,将疫情划分为疫情初期(1-2月)、疫情中期(3-4月)和疫情后期(5-6月)三个阶段。


我们希望通过本报告的发布,促进农民工家庭在灾害管理、社会保障、社会政策、社会服务和社会融合等方面,能够有效降低脆弱性,提高抗逆力,获得可持续发展。


三、谁是困境农民工家庭



本报告中,农民工家庭指成员户籍为农业户口,主要是以夫妻同行或夫妻携子女同行,外出从事非农产业6个月以上的家庭,其主要的家庭类型包括核心家庭及主干家庭,同时有单亲家庭,重组家庭和隔代抚养家庭。本报告调查的对象包括普通农民工家庭(以下简称普通家庭)和困境农民工家庭(以下简称困境家庭),普通农民工家庭即符合上述家庭类型的一般农民工家庭。结合协作者过往服务经验,本报告中,困境农民工家庭符合以下“1-3”中的两条或两条以上标准,兼具4和5特点。

【图2-困境农民工家庭特征】


四、农民工家庭基本状况


【图3-农民工家庭基本状况图示】


五、疫情对农民工家庭的影响



(一)疫情对农民工家庭春节返乡与节后返城的影响


春节假期是农民工集中返乡的日子。调查发现,在疫情初期,春节前近半数农民工家庭没有春节返乡计划,仅有少数家庭有返乡计划但受疫情影响改变了计划;疫情中期,受疫情防控影响,返乡农民工家庭返城受阻,较往年延迟了返城时间;随着疫情进入常态化防控,6月份绝大多数农民工家庭已经返回城市打工。


【图4-疫情对农民工家庭返乡与返城的影响图示】


(二)疫情对农民工家庭生活的影响


疫情初期,社区全面防控,农民工家庭虽然能接收到来自不同渠道的疫情信息,但对信息的辨别能力有限,防疫物资短缺。随着疫情发展,农民工返城复工受阻,部分家庭存款难以维持基本生活。疫情后期,随着社会生产生活秩序恢复,农民工家庭生活逐步步入正轨。

【图5-疫情对农民工家庭生活的影响图示】


(三)疫情对农民工家庭生计的影响


疫情初期,大多数农民工家庭处于春节休息状态,但在服务、餐饮行业打工的农民工工作直接受到影响;疫情中期,农民工复工受阻,收入减少甚至中断,在服务业打工的农民工迟迟未能复工,制造业工厂工作量减少,非正规行业的就业机会减少;疫情后期,农民工逐步复工,但受全球疫情影响,经济形势整体下滑,国内外需求减少,工作和疫情前不可同日而语。

【图6-疫情对农民工家庭生计的影响】


(四)疫情对农民工家庭子女教育的影响


受限于网络和智能设备,部分困境家庭的儿童无法正常上课,家长因为辅导儿童功课倍感压力。随着疫情防控常态化,儿童逐步返校复课,恢复正常教学秩序。

【图7-疫情对农民工家庭子女教育的影响】


(五)疫情对农民工家庭亲子关系的影响


疫情初期,长时间的共处增加了农民工家庭的亲密关系,但部分家长没有意识到需要和儿童沟通疫情;随着儿童线上复课,困境家庭家长在忧心生计的同时对辅导子女功课感到吃力,与此同时,也缺少让儿童对家庭生计的问题有充分认知的意识;疫情后期,随着儿童复学,家长复工,家庭的压力逐渐缓解,家庭关系逐渐改善。

【图8-疫情对农民工家庭亲子关系的影响图示】


(六)疫情对农民工家庭情绪和心理的影响


疫情期间,一家人24小时共同生活在一个狭小的家庭空间中,没有过多的活动空间,生活秩序被打乱,加上对疫情发展的不确定性,对家庭生计生活的影响,对子女教育的担忧……疫情初期,农民工家庭对疫情感到焦虑,但对疫情发展普遍持乐观态度,儿童焦虑较成人低;随着疫情对困境家庭生计影响加剧,家庭逐渐接纳疫情的影响,但对未来感到担忧;疫情后期,随着生产生活恢复,农民工家庭情绪渐趋稳定,儿童因为复学而感到开心

【图9-疫情对农民工家庭情绪和心理的影响图示】


(七)疫情对农民工家庭未来生活和计划的影响


家庭规划是降低脆弱性的重要手段。对于困境家庭而言,终日疲于生计,因为缺少资源和机会难以突破困境,逐渐产生了无力感,认为计划并不能实现。疫情初期,大多数农民工家庭表示2020年生活会受疫情影响明显,但总体乐观坚韧;疫情中期,困境家庭对未来生活计划信心和计划较普通家庭不足;疫情后期,部分困境家庭对家庭计划有个基本概念,灾害管理意识有所提升。


【图10-疫情对农民工家庭未来生活和计划的影响图示】


五、疫情中困境农民工家庭的脆弱性



救援行动参考了能力与脆弱性分析框架(Capacities and Vulnerabilities Analysis-CVA),该分析框架认为,长期而言紧急救援应以增强人们的能力、降低他们的脆弱性为目标。这和社会工作增强权能取向一致,即发展是一个降低脆弱性、增强能力的过程。


(一)物质层面


1.受教育程度低、社交网络狭窄,导致困境家庭甄别疫情信息困难,防护行动能力低,防护物资短缺


我国农民工受教育程度以初中为主(56%),高中文化程度和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的分别占16.6%和11.1%。参与调查的困境家庭的受教育程度明显低于全国平均水平,83.92%的困境家庭主要劳动力受教育水平在初中以下,还有7.69%的困境农民工完全没有上过学。


在疫情信息获得和认知方面,2003年非典疫情时信息渠道相对闭塞,而随着智能手机和网络的普及,本次新冠疫情信息传递渠道多元,困境家庭能够通过多种渠道获取疫情信息。然而,受制于受教育水平,困境家庭难以有效辨别准确的疫情防护信息。除此以外,困境家庭普遍信任来源于官方媒体渠道的信息,65.07%的困境家庭对于个人发布的信息并不能完全信任,因为他们缺乏主动搜索有效信息的能力,大多数时候被动接受社交媒体上庞杂的信息,但缺乏辨析的能力。因此即使有通过互联网获取信息的渠道,加上朋友圈的单一和同质性,却并没有建立起真正有效、可信任的社会信息分享网络。


在疫情防护物资方面,尽管有较强防护意识,但受制于渠道和资源匮乏,一方面困境家庭不了解购买渠道(8.36%),另一方面也没有资源和渠道可以购买(80.06%),导致困境家庭防护物资短缺,家庭受灾风险更大,家庭出行和生计受影响。


2.健康状况较差,家中有持续医疗需求的成员,导致困境家庭在生计中断和收入减少的情况下负担愈发沉重


困境家庭主要劳动力的健康状况显著差于普通家庭,11.89%的面临严重健康问题,有持续医疗需求,有25.17%的家庭成员健康状况较差,需要长期看病吃药。据统计,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的贫困人口占整个贫困人口的44%,也是导致农村贫困人口致贫的主要原因之一。对困境家庭而言,有25.87%的家庭主要劳动力和22.38%的家庭成员没有任何医疗保险,意味着他们需要独自承担沉重的医疗负担,疾病是农民工家庭陷入困境的重要原因之一。


尽管在2008年-2017年间,农民工参加医疗保险的规模从2008年的4266万人增加到2017年的6225万人,医疗保险参保率从18.87%提升至21.73%,但整体的参保率仍然较低,主要原因一个是农民工收入相对较低,负担医疗保险能力相对较弱,风险意识也不足;另外一个原因是用人单位为降低用工成本,规避为农民工缴纳医疗保险。在本次调查中,仅有18.18%的困境农民工有单位为其缴纳职工医疗保险,远低于普通农民工的33.93%。


尽管目前我国已经形成了以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新农合和城乡医疗救助为主的基本医疗保障体系,但在实际执行时,对农民工而言,新农合主要补助参保农民的大额医疗费用或住院医疗费用,即以“保大病”为主,帮助农民分摊由于大病带来的高风险损失。本次调查中,有51.05%的困境农民工已参加新农合。然而,新农合制度在执行过程中存在一些问题,包括缴纳费用逐年上涨,要求农民工返回原籍看病、报销手续繁杂、困难、以大病为主小病难报等。


对于困境家庭而言,疾病不仅使家庭陷入经济贫困,也剥夺了家庭的劳动能力,阻碍了社会功能的发挥,在灾害发生时,加剧了家庭的脆弱性。本次疫情发生后,不少困境家庭收入减少甚至中断,但家庭每月固定支出的医疗费却没有着落。对于收入微薄的家庭来说,除了沉重的医疗负担,同时还要承担在城市生活的双重高成本,生活更加艰难。


3.技能匮乏,非正规就业居多,收入低,家庭存款不足,导致困境家庭在灾害来临时更加脆弱


在农民工群体中,2019年接受过各类职业技能培训的农民工741.4万人次,不足2.5%。据统计,农民工接受各类职业培训的数量除2010年和2014年同比有增长以外,近10年数量递减。


图11-农民工接受各类职业培训


受教育水平低,缺少技能培训,在就业市场上缺少竞争力,困境农民工往往只能从事“低端”、“脏、乱、累”的岗位,就业选择面更窄,更多是从事制造业、建筑业、批发零售、住宿餐饮和服务等劳动密集型行业。和普通农民工(9.52%)相比,仅有3.50%的困境农民工从事于有技术要求的工作,37.06%的是打零工,“工作有一份做一份”。


随着经济和城镇化发展,农村劳动力不断转入城市。自20世纪90年代以来,中国城镇就业增长主要是以非正规的形式发生。由于非正规就业劳动机制灵活,就业准入要求低,成为农民工进城务工的主渠道。在本次需求调查中,62.94%的困境家庭劳动力没有和用人单位/企业签订劳动合同,属于非正规就业。


尽管非正规就业为经济发展注入了活力,然而非正规就业农民工却难以享受到经济发展的成果。正规就业者和非正规就业者之间存在明显的收入差距,受教育水平和工作经验是影响工资的主要因素。本次调查显示,68.17%的困境家庭主要劳动力打工月收入低于4000元,低于普通家庭,也远低于全国城镇在岗职工月收入平均薪资5750元。对于外出打工的农民工而言,工资性收入已成为家庭可支配收入的主要来源,而疫情期间困境农民工复工困难,收入减少甚至中断,即意味着家庭可支配收入的减少或中断。除此以外,调查发现,困境家庭存款有限,23.08%的家庭存款不足以支撑1个月基本生活,34.27%的仅能维持1到2个月基本生活。生计的中断,意味着困境家庭面临手停口停的局面。


疫情初期,适逢春节假期,困境家庭有储备一定的食物,所以在疫情刚爆发时,响应减少外出和人群聚集的号召,困境家庭减少外出,在家庭日常生活上没有太大影响。但随着疫情发展,时令性的商品,即与老百姓每天相关的青菜、猪肉等物品价格短缺性上涨,对于经济拮据、收入较低的家庭来说,只能采购价格较为低廉的蔬菜,减少了蛋、肉的采买,有困境家庭反馈家中儿童营养跟不上。


在疫情中期,部分家庭已经陷入困境,收入中断,开始通过借款、透支的方式来维持家庭生活。


进入疫情防控常态化时期,全球经济的衰退,持续对缺乏职业技能的农民工就业造成冲击。因为劳动技能不足,非正规就业仍旧是困境家庭获得就业机会的主要途径,但困境农民工的就业质量和稳定性无法得到有效提高,且随着正规就业岗位和产能不足,导致非正规就业竞争加剧,进一步削弱了困境家庭抵御风险能力。


4.缺乏上网课的智能设备和网络条件,导致困境家庭儿童无法正常学习


本次疫情中,教育的中断对困境家庭的影响在于,上学是儿童学习的主要方式,他们在学校以外很难获得教育机会;除此以外,缺乏设备和良好的互联网条件阻碍了困境儿童在停学时继续学习;在学习质量上,对比在学校上课,儿童专注力受到挑战,网课时间短、互动少,缺少学校教师的辅导和支持,儿童在家学习遇到困难时则需要家长予以较以往更多的支持。但对于困境家庭家长而言,一方面需要面对家庭生计中断带来的困难,迫于生计的家长容易忽视儿童的需求;另一方面需要承担因自身能力有限无法辅导的压力。


(二)组织层面


1.社区重防控少服务,导致困境家庭返城和复工受阻


疫情初期,响应防控要求,农民工家庭减少外出;疫情中期,在组织层面上,在平衡复工返岗和疫情防控的矛盾上,基层社区重防控少“个性化”服务,防控工作简单化,“一关了之”,“一停了之”,导致部分农民工家庭返城打工遇到不少困难,比如未适时解除封村封路措施导致农民工无法返城,村社持续实行封闭管理不允许进出导致农民工不能外出工作等。


2.非正规就业、社会保障缺失、没有本地户籍,导致困境农民工难以享受扶持救济政策


受疫情影响,2月1日,国务院宣布将春节假期延长至至2月3日,大多数省份要求企业不得早于2月10日复工,湖北省则要求不得早于2月14日复工,制造业和建筑业节后复工延迟。随着疫情快速发展,加上全球疫情,尤其欧美疫情的影响,使制造业受到重创,产业链出现断裂,有的工厂因为疫情失去了订单,有的则因为零部件产业链断裂断供导致停工、停产。与此同时,新冠疫情导致餐饮、购物、文旅、影视等领域的消费大幅度下降,使得相关产业循环中断,企业收入降低。2003年至2019年,消费对GDP的贡献率从35.4%提升到了57.8%。在消费循环模式成为我国经济主导模式之后,疫情消费影响所产生的总体经济影响大于非典时期。


尽管人社部在1月24日发布通知,明确对企业因受疫情影响导致生产经营困难的,可以通过与职工协商一致采取调整薪酬、轮岗轮休、缩短工时等方式稳定工作岗位,尽量不裁员或者少裁员。但对于日常通过加班增加收入的农民工而言,缩短工时也就意味着收入的减少。尽管人社部出台了该通知,超过半数的受访农民工家庭并不知道该通知,意味着相关政策信息还未能有效触达到农民工家庭。人社部的通知同时要求企业停工停产在一个工资支付周期内的,企业应按劳动合同规定的标准支付职工工资。但对于大多数在非正规行业就业、没有签订劳动合同的困境家庭而言,不能起到实际作用。本次调查发现,困境农民工中仅有37.06%的有签订劳动合同。现行的社会保障通常要求有稳定的劳动关系,但非正规就业中劳动关系的不稳定、短期性决定了该部分农民工收入不稳定且缺乏长期性。由于各项政策法规和社会福利依赖城乡户籍二元化特征,在城市务工的农民工得到的劳动权益保护和城镇/本地户籍的有明显差异。随着非正规就业群体数量逐渐增加,还将有更多的人游离在社会保障体系之外。


从2010年到2017年,尽管农民工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和工伤保险参保率逐年上升,但对于农民工群体而言,平均20%的参保率还是过低。即便是农民工参保率最高的工伤保险,2019年总量达到8618万人,仍不足三成(29.6%)。


图12-农民工社会保险参保率变化


近年来,非正规就业群体中占主体的农民工群体的社会保障问题逐渐得到社会的关注。不同政府部门和单位出台与农民工群体的社会保障问题相关的文件和意见,如劳动保障部在2003年5月下发《关于城镇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指导意见规定》,再如国务院在2006年出台的《关于解决农民工问题的若干意见》中提出要“根据农民工最紧迫的社会保障需求,坚持分类指导、稳步推进,优先解决工伤保险和大病医疗保障问题,逐步解决养老保障问题。”这是首次把农民工社会保障问题提升到中央层面。尽管如此,在社会保险的具体落实上,农民工参加“五险一金”、“新农合”比例依然较低,主要原因在于,一个是现行社会保障主要针对正规部门劳动者设计,缴费办法、待遇享受等依据正规就业设计,农民工参保门槛高;再者非正规就业社会保障制度缺乏统一性,各地参保标准、要求、政策法规各不相同,对于流动性、变动性高的农民工来说并不完全适用。


疫情爆发后,非正规就业的农民工难以享受到国家及地方层面出台的各种稳岗措施。医疗保障不足的家庭,也没办法减少家中医疗的支出。农民工也难以通过申请失业保险寻求保障。差别性的社会保障政策导致了资源再分配的不公平,也导致了在灾害发生时困境家庭权利的缺失和抵御风险能力的降低。


(三)态度动机层面


1.信息不对称、能力有限,导致困境家庭产生恐惧、消极和绝望的情绪



疫情初期,因为对疫情认知有限,防护物资短缺,困境家庭对疫情感到害怕和恐惧,担心万一感染了不知道如何治疗。随着对疫情的理解和认知逐渐增多,困境家庭表示慢慢能够接纳疫情带来的影响和变化,但随着疫情的持续对生计和子女教育的影响,而再次陷入焦虑;疫情后期,随着社会生产生活恢复,困境家庭信心有所恢复,在意识层面上,大多数困境家庭对未来生活仍旧缺乏长期规划,灾害管理意识薄弱。


2. 缺乏儿童视角,导致困境家庭对儿童的支持不足


对于困境家庭,儿童学习条件匮乏,以及活动的空间狭小,更有可能因为疫情产生各种应激情况。调查发现,由于缺少儿童视角,部分困境家庭没有和儿童一起正确认识疫情和了解疫情对家庭的影响,认为儿童“讲了也听不明白”。在家庭关系上,困境家庭亲子互动较普通家庭少,37.76%的困境家庭儿童会通过刷手机的方式打发时间,明显高于普通家庭,48.87%的家长自己也是刷手机。


在子女教育方面,家长对儿童居家学习的情况缺少正确的认知,也因为功课辅导而倍增压力。在儿童学习辅导上,家长认为自己文化程度低没有办法进行辅导,一方面产生了心理压力,这和协作者过往针对农民工及其子女调查的发现一致,农民工对抚育子女和养家责任的认知程度和期望很高,然而认识到自身的责任与实际的承担能力存在巨大差距,由此生活在巨大的自责和愧疚中;另一方面并不能意识到子女教育不只是书本知识的学习,也包括儿童人格、素质的培养等多方面的内容。疫情对儿童产生的各种应激情况,较少引起困境家庭关注,导致对儿童的关爱和支持不足。


3.缺乏中长期规划和灾害管理视角,导致困境家庭在灾害来临时抵御风险能力弱


由于困境家庭缺少中长期规划和灾害管理视角,无论是家庭存款,还是生计、子女教育,在疫情爆发的初期,都导致家庭在社交隔离、收入减少、生计中断的情况下暴露于更高的风险之下,比如在缺少存款生计中断的情况下,家庭生活无以为继,又比如因为没有家庭常备防疫物资,疫情期间无法正常出行。


六、疫情中困境农民工家庭的能力


(一)物质层面


1.疫情初期,家里有储备食物,可维持家庭基本生活


疫情初期,正值春节假期,困境家庭家中均有储备一定量的食物,也有部分家庭回到老家过年,所以当国家号召减少外出聚会时,困境家庭均表示生活没有受到太大影响。随着疫情影响持续,尽管物价有所上涨,部分困境家庭通过调整采买的时间和类别,降低生活成本。


2.疫情中期,当家庭陷入经济困境时,能够通过借钱、透支等方式周转


疫情中期,因为迟迟未能复工,家庭没有收入,存款也消耗殆尽,部分困境家庭主动向自己的非正式支持网络求助,开始和自己的亲戚朋友借钱周转;也有部分家庭尝试通过透支信用卡、网络借贷的方式缓解手头拮据的情况。


3.疫情后期,随着社会复工复产,在外务工时间长,有丰富的务工经验,可以更为灵活地寻找工作机会


尽管困境家庭大多数在非正规行业就业,缺少社会保障,但是非正规行业的特性也意味着当社会经济受到冲击时,他们在城市里能够找到更多的谋生机会。再者,困境家庭在外务工经验丰富,随着社会复工复产,尽管疫情使困境家庭的工作岗位和内容发生了变化,但他们也能够较快适应这种转变,重新寻找新的工作和适应新的岗位。


(二)组织层面


1.疫情初期,所在村社严格管控,困境家庭积极响应疫情防控要求


政府在春节假期期间采取了一系列社交疏离的措施,并开展大量的卫生健康宣传教育。其中,困境家庭大都居住在相对封闭的城乡结合部社区或熟人社会的乡村,管控力度大,困境家庭也积极响应要求,一方面是是对公共卫生管理的积极响应;一方面是提升了自我保护意识,尽量不出门,不聚会,降低感染风险。


2.疫情中期,熟人网络发挥作用,困境家庭家人、邻居和朋友互相支持


困境家庭正式支持网络薄弱,但非正式支持网络相对较强。疫情中期,陷入困境的农民工家庭依靠邻居和亲戚朋友获得帮助和支持。也因为疫情,平时忙于务工的困境家庭的家长有了更多的时间陪伴子女,亲子关系更加紧密。


3.疫情期间,持续有政府部门和社会组织的关注与支持


随着疫情对经济影响的加剧,政府开始高度重视农民工的生计问题,特别是针对贫困地区外出务工的农民,出台了一系列措施鼓励和支持农民工返岗复工;期间,尽管有困境家庭生计中断,生活陷入困境,但持续有像协作者这样的社会组织、个人予以关注和服务支持,包括发放口罩、消毒用品,解决燃眉之急的生计救援金等。


(三)态度动机层面


1.疫情前期,有一定的防护意识,有较为积极乐观的心态


疫情初期,随着智能化手机在农民工群体中的普及,新媒体的崛起,以及政府通过多渠道大量地宣传疫情信息,提升了困境家庭对疫情的防护意识和能力;困境家庭普遍对疫情发展和控制持较为积极乐观的态度,认为疫情很快会得到控制。


2.疫情中期,儿童停学在家,提升了家长对子女教育的重视


疫情中期,儿童开始上网课,因为网课互动等限制,家长关注到儿童学习效果一般,加强了监督和支持。通过疫情期间的在家学习,家长前所未有地关注儿童的教育问题,意识到要改变家庭目前的困境,子女教育至关重要。在第三轮和第四轮个案访谈中,受访困境家庭希望投入更多精力在子女教育。


3.有强烈改变自身处境的愿望,灾害管理意识有所提升


经历新冠疫情这一役,面对灾害和逆境,困境家庭灾害管理意识有所提升,除了改变家庭卫生习惯,也意识到家庭计划的重要性,也希望能够提升就业能力以改变家庭困境。


七、建立农民工灾害管理与社会救助长效机制



从灾害管理的角度,农民工家庭的脆弱性其实先于疫情而存在,且在疫情之后依旧存在,在脆弱性的背后,既有个人意识和能力的问题,也有长期的制度性缺失问题,需要持续性、系统性地介入。


本次调研中,协作者有三个深刻的反思,一是非典以来,经过17年的发展,农民工群体依旧脆弱;二是农民工问题其实是中国城市化进程中社会转型产生的各类问题在该群体身上的综合反应,需要系统性地改革,而针对该群体的任何改革努力,都将惠及整个社会;三是本次疫情再次反映了任何一个组织都无法独立应对灾害,灾害管理必须做好多方参与,联防联控。为此,协作者认为,需要集合多方力量,持续性、系统性的介入,建立农民工灾害管理长效服务机制,健全社会保障政策法规,加强社会保障体系建设,推动农民工家庭灾害管理意识和行为改变,提升社会服务的弹性与质量,真正降低农民工家庭的脆弱性,提升其能力。


(一)制度建设


1.农民工政策制定需建立“家庭”视角


农民工家庭式迁移对城市治理、企业管理和社区服务提出了更高的要求,需要政策制定者、企业管理者和服务提供者,在用工管理、社区管理和灾害管理中均需树立“农民工家庭”视角,从数字化统计、政策制定和服务安排等方面,意识到农民工家庭特别是困境农民工家庭的存在与需求。


2.建立健全非正规就业农民工的社会保障体系


农民工政策制定应强化“非正规就业”视角,应特别考虑非正规就业的农民工利益诉求,建立与非正规就业相适应的社会保障体系。包括私人雇主与务工者灵活的社会保险缴纳制度,加快医疗保障城乡一体化改革进程,进一步简化、落实新农合医疗保障的异地医疗报销的手续、降低病患家庭的报销成本等,切实减少因病致贫。


3.构建城乡一体化的社会救助体系


社会福利与社会救助政策设计与落实应有“城乡一体化”视角,避免困境农民工被“悬挂”。一是建立适应农民工群体流动特点的、输出地与输入地之间行政管理信息的有效对接系统,加强针对这一群体尤其是困境农民工的社会救助支持,发挥社会救助的兜底保障功能,切实保障特困农民工能够突破二元制度壁垒,享受到国家已经出台的社会福利和社会救助政策,保护脱贫攻坚和疫情防控的成果,提升该群体抵御风险的能力。


二是充分利用信息化技术,减少困境农民工办理子女学籍、低保家庭、残疾证明等公共服务的成本。


三是建立与社会发展程度相匹配的新型户籍管理制度,改革财政配置机制,使农民工子女切实获得公平教育的机会和资源,切实阻断教育缺失而造成的代际贫困传递。


4.构建“三社联动”机制


人口流动特别是家庭式迁移对公共管理与服务的专业化、精准化和组织化建设提出了挑战,而社区、社会工作和社会组织恰恰是人类社会应对城市化工业化挑战而产生的组织与服务手段。因此,农民工家庭政策与服务需要树立“三社联动”视角,应发挥社区居委会作为社区自治组织的行政管控的优势,发挥社会组织作为参与载体的社会动员的优势,发挥社会工作作为科学的慈善的专业助人的优势,形成优势互补,共同促进社会融合的联动机制,提升应对灾害的能力。


5.构建政府、市场和社会的三方联动机制


政府、市场和社会三大部门的均衡发展,有效协同是现代治理的基础,三大部门在灾害管理中各有角色优势,但三大部门也有失灵的时候,唯一的办法是建立“三方协同”视角,政府、市场和社会三方联动,互相补位。


财政政策定向支持,不只面向经济生产领域,还要加大面向社会公益性服务的支出,建议政府一是加大购买社会组织服务力度,一方面发挥社会组织的参与优势和社会工作的专业优势,抗击疫情,服务民生;另一方面通过购买服务,引导、培育和发展社会力量参与常态化防控。二是将社会工作纳入国家应急管理体系,包括应急管理规划设计、减灾防灾能力建设、紧急救援和灾后重建等各个环节,均应确保社会工作者的参与,从而建立政社协同、多方参与的应急响应机制。


(二)服务提升


1.灾害预防阶段


(1)推动社会组织和专业社会工作人才介入农民工服务。具体包括:


a.通过精准的社会工作个案管理,从预防、救助、发展三个阶段,围绕教育救助、健康救助、生计救助、支持网络建设等四个方面开展服务,系统性支持困境家庭走出困境;


b.调动社区与社会资源,建立社区互助网络,降低农民工家庭在物质、组织和态度层面的脆弱性,支持和培育农民工家庭的可持续发展能力。


(2)发挥社会组织和社会工作的专业服务功能,协助困境农民工家庭提升摆脱困境的能力。具体包括:


a.提升困境家庭的职业能力。加强对困境农民工的职业技能培训,鼓励社会组织与企业携手拓宽困境家庭的就业路径,提升其人力资本,增强其就业能力。


b.提升农民工家庭生涯规划的意识和能力。建议为农民工家庭开展生涯规划能力建设,提升生涯规划意识,学习生涯规划的方法,从而协助其规划好家庭的生活,提升可持续发展能力。


c.提升农民工家庭灾害管理的意识和能力。针对农民工家庭开展灾害管理培训,培育社区灾害管理志愿者,建立灾害管理志愿者网络,鼓励以家庭为单位建立社区互助网络;鼓励社会工作者在社区、企业和学校中面向农民工及其子女开展小组服务,通过同伴回顾分析、问题澄清、经验分享等互动交流,消除疫情对大家的心理创伤,从中学习经验和教训,发现潜能,增强彼此之间的关系联结,以消除态度和组织层面的脆弱性,提升农民工及其子女抵御风险的能力。


(3)整合教育部门、社区服务部门和社会组织力量,提升教育服务的供给和质量。具体包括:


a.改善教育资源供给方式,使教育扶贫惠及困境家庭子女。面对疫情对教育的影响,应遵循面向全体学生的包容性原则,利用一切可利用的教学模式,通过技术创新确保困境家庭儿童能够获得课程计划、视频、辅导材料和其他教学资源,让教育资源公平地覆盖到所有弱势群体。又如与电信公司、企业合作采取零费率政策,便于困境家庭儿童在特殊时期能够无差别享受教育资源。


b.转变教育理念和方法,投放资源提升农民工家庭亲职教育能力。需要引导教育部门、公益组织和社会工作者参与困境家庭的教育服务,协助困境家庭梳理社会变革对子女教育和家庭关系的影响,掌握家庭教育的方法技巧,提升亲子陪伴的能力,用优势视角发现自身拥有的资源,减少网络资源匮乏和教育程度能力缺失对孩子成长的影响,最大程度地避免教育缺失对贫困代际传递的影响。


c.注重儿童全人发展。针对疫情造成的封闭环境对农民工子女身体和心理发育的不利影响,通过开展儿童视角下的亲子服务和亲职教育等能力建设培训,协助困境家庭父母了解和尊重儿童的知情权和参与权,提升父母在灾害中对儿童进行心理疏导的能力;流动人口聚集社区应树立“儿童友好社区”的视角,为孩子尤其是困境儿童创造良好的玩耍、互动空间;社会服务部门应重视儿童参与,创造机会让儿童表达自己的意见,参与到服务设计、实施和评估;学校、家庭和社会均有责任通过必要的手段使儿童保持和同学、朋友的联系,培养其社会情感技能,增加与孩子的陪伴时间,营造积极快乐的成长氛围。


2.灾害救助阶段


(1)在灾害发生时,以社区和社会组织为主导,识别困境农民工家庭,从疫情防护到生活需要,做好监测和救助工作。


政府、社会、社区、社会组织、企业等多方共同构建社会安全网,针对生计中断、儿童营养中断等问题提供专项支持,以现金和服务等方式回应其紧急的资金和物资需求,如政府在物价上涨时提供物价补贴、消费补贴等,以让其能够快速灵活应对灾害和危机,防止其返贫;社会组织为其提供生活物资援助;金融机构为困境家庭提供免息低息借款等。


(2)灾害发生时,在保障基本生活和医疗需求的基础上,为农民工家庭提供必要的就业帮助,包括以工代赈和提供公益性岗位等方式。


(3)在救灾政策和服务落实时,充分考虑农民工群体的多样性,增强适用性、可及性和人文关怀。


如,考虑不同类型的农民工的信息接收和资源获得方式,尤其是没有单位的非正规就业农民工群体、教育程度低的中老年农民工群体、缺乏网络资源和信息识别能力的低收入农民工群体、有未成年子女的农民工群体。政府在扶持中小企业的同时,应考虑如何将救助资源克服户籍与单位的限制,切实惠及困境家庭;社会传播同样应考虑受众中的信息救济对象,履行媒体的社会责任,转换语言和传播方式;享受到扶持政策的企业有责任向员工公示政策获得的信息。其中,政府、企业和媒体均应树立“第三部门”视角,重视并发挥公益组织和社会工作者的专业优势,加强服务视角,形成合力,使政策惠及政府与市场覆盖不到的边缘人群。


(三)、文化建设


1.建立尊重、接纳、包容的社会文化


中国正在进入人口高速流动的社会,每个人都有可能成为流动人口,或生活在流动人口的社区,如何构建多元包容的社会文化,事关中国城市化可持续发展与社会稳定,而公共卫生事件会在不同程度上引发社会歧视和社会疏离。作为流动在前面的群体,农民工既是流动性、风险性高的人群,也是突破城乡文化藩篱的群体,应承认和发挥该群体促进城乡文化交流的价值,并发挥社会工作的公众教育功能,普及宣传原住民与外来人口相互尊重、接纳和包容的社会文化。 


2.构建有利于新老市民交往的社区文化环境


(1)社区应优化农民工社会交往网络包括组织开展各类新老市民联谊交流活动,便于农民工及其子女与其他社会人群建立联系和网络,以发现更多的资源和机会,促进社会融合。


(2)社区服务应鼓励农民工家庭的参与。社区和社会组织在设计组织居民活动时,应当遵循参与式社区发展理念,有意识的将农民工家庭纳入到活动的设计、组织和实施环节,通过农民工家庭参与社区建设,来增强归属感,增加农民工家庭和其他群体的交流机会,促进相互理解和信任。


(3)完善城乡结合部流动人口聚集区的公共文化设施建设和服务安排,让农民工家庭可以便捷的获得公共文化资源。








报告于2020年,由协作者“疫情下的困境农民工家庭生存与发展需求调研”课题组依托农民工抗疫救援行动项目完成,得到了北京三一公益基金会、北京杨孙西公益基金会和北京市银杏公益基金会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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