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 古 典 主 义谐 趣 诗 和 讽 刺 诗 当联邦时期的建筑在美国仍广受青睐,当其先辈们的散文依然广为流传并被誉为不可超越之佳作时,源于同一文化的诗歌却备受冷漠,其境遇甚至比清教徒的新拉丁诗歌还要悲惨。新古典主义诗歌的华美与高雅似乎与平淡无奇的美国现实生活注定有着不可调和的矛盾。然而,在18、19世纪交替之际写新古典主义诗歌的诗人们非常善于将“进口”的传统手法加以改造以据为己用。比如说,巴洛的十卷本《哥伦比亚德》(“Columbiad”)中有一种强烈的、贯穿于全诗的自我满足感,尤其是在第一版《草叶集》出版后激起了强烈的反响。而对于那些想要了解惠特曼重写欧洲传统的人,巴洛的史诗是他们品读的首选。在美国,新古典主义传统仍保持着经久不衰的魅力。在其背后是依然坚持致力于古典语言与文学的那种教育体制。华盛顿·奥尔斯顿的小说《忧郁症患者》(The Hypochondriac)中的主人公曾不怀善意地指出,在他看来,人们宣称重视传统的唯一理由,是因为他们拒绝承认自己已经把一直延续到19世纪的一种认同感给丢弃掉了。要想进入大学学习需要具备拉丁语与希腊语的阅读能力,而且,学生们前两年的大学学习时间都被语言方面的练习占去了。这种教育,对于希望从事公众事务的人们来讲是极有益处的,因为这些工作需要气势恢宏的演讲与写作功底。其他的读者对古典作品情有独钟,是因为这部分作品体现了亨利·大卫·梭罗所说的“人类最高贵的思想”。在《瓦尔登湖》(“Walden”, 1854)一书中的“阅读”这一章节中,他提出如果地方的方言可以被比喻成我们的“母语”的话,那么古典语言就可以被看成是我们的“父语”,“一种矜持的富有选择性的语言,它是如此的伟大以致我们不能用耳朵去聆听,唯有转世重生方能言之说之”。对于那些时间紧张或是青睐于学习拉丁和希腊语的人来说,像17、18世纪德莱顿、蒲柏所分别翻译的维吉尔和荷马史诗,对他们就敞开了方便之门。同时,这些译作加强了人们观念中希腊与罗马的古典主义与英国奥古斯都时代诗歌中的文体传统之间的联系。至少在18世纪20年代,于写作中采用抑扬格双行体早已是司空见惯了。新古典主义双行体诗所传递的意义超出了作品本身。它们象征着文雅与权威,伦敦和罗马;是文明的表现,是对其欧洲文化身份的肯定;并减轻了由于地区性的想象所导致的两种最糟糕的恐惧,即边缘化恐惧与延迟性恐惧。那些曾被英国浪漫主义作家视为桎梏的传统,对于美国诗人而言,却可以用来抵制迷惑。当不断变化的文学潮流使得新古典主义在美国也显得有些落伍的时候,诗人们开始变得无所适从,不知如何弥补。新古典主义诗歌具有公众性与政治性,尤其适合于颂词与讽刺诗。托克维尔就十分欣赏由新共和国的市民所选出的、里面住着议会的那座建筑的“浮夸的名字”(国会山)。而对于市民本身来讲,将他们的国家与罗马相提并论是十分值得骄傲的。他们希望美国的命运可以是罗马共和国严厉的操守与希腊帝国财富与权力的统一。当每一位卸任的美国总统让出政府操控权的时候,都会被人们赞扬为“辛辛纳图斯”;人们总是期待每一届新的政府(无论如何,对于它的拥护者而言)是一段“黄金时代”的开始,并恳求正义女神阿斯特来亚莅临凡间。宾夕法尼亚州的诗人休·亨利·布拉肯里奇(Hugh Henry Brackenridge, 1748—1816),曾在他的作品《致杰斐逊,论其对维吉尔的波利奥的模仿》(“To Jefferson, in Imitation of Virgil's Pollio”),一文中赞扬了托马斯·杰斐逊的就职演说。杰斐逊对《客籍法和镇压叛乱法》的废除表现了他对“正义女神”重返尘世的诚挚的邀请。然而他大幅度地削减军队的预算和放弃海军的计划,似乎也在承诺着一个太平盛世政权的出现与一个美国人民所向往的黄金时代的到来。(一个私人保险箱里装着黄金的时代)。菲利普·弗瑞诺(1752—1832)是布拉肯里奇的好友,同时也是他在普林斯顿读书时的同窗。在杰斐逊作为第二任总统即将卸职时,他运用了类似的语言风格来称赞杰斐逊,将他比做辛辛纳图斯。贤人们只认可极少数人为他们的同伴,而杰斐逊就是其中之一。这些贤人们,“为了他们的祖国/英勇无比,捍卫法律/当他们隐退之时,流弊矫正/让他们独自度过余生罢!”在蒙蒂塞洛,他管理着他的农场、住所及作为奴隶的战俘,于是他提笔写下:“满腔尽是远古罗马的勇气、/去照亮即将到来的政治家的时代。”在这令人愉悦的隐退中,杰斐逊能够做到“怀着怜悯之情去审视国王们的关怀”,同时,他对自己为他的人民所带来的和平和繁荣的统治而欣喜。“笑对平原上的大丰收/阿斯特来亚再次向这世界致敬。”然而这种乐观的态度有可能会引起来自左翼和右翼这两方面的批评。乔尔·巴洛在他的《哥伦比亚德》一书中用去了将近半本书的篇幅去抨击奴隶制,认为奴隶制与美国人所声称的信念不一致,指出“人权的平等是大自然的安排/追随自然乃是人类的进程”。在所有的民族中,美利坚民族是最不能忍受奴隶制的,因为它从属于“一个折磨这个世界的野蛮体系/体系中社会阶层之分森明,且个人的出身决定着他这一生是饥寒交迫还是锦衣足食”。这便是杰斐逊穷尽一生精力与之抗争的贵族君主体系。巴洛告诫我们要铭记,当罗马人放弃了他们朴素的共和政体而去追求征服异邦的时候,他们是什么样的下场。看那罗马的粗鲁的贵人们,迈着独裁者的步伐,将他们的暴君踩在脚下,并创下他们的国家;他们的江山守住了,他们觉得这既勇敢又机智,每一个自由的人都可以去指挥一个奴隶,随之,营地与城镇的特权使他们面色潮红,周游世界,四处征战,各国莫敢不从;主子们与下人们都赢得了卑鄙无耻的灵魂,罗马将这个世界扣上枷锁,却发现自己也为锁链所困。巴洛对杰斐逊的革命严加斥责,是因为后者做得不够彻底。另一方面,杰斐逊在联邦政府的对手发现,他那卓有远见的统治方式似乎把那时的世界视作一片太平盛世,然而,当时拿破仑与英国都对这个国家的生存形成了巨大的威胁。在杰斐逊的敌人看来,杰斐逊所期望能够达成的伟大的政策只不过是欺骗与圈套罢了。在1801年,约翰·昆西·亚当斯由于他的父亲在近期的一次大选中被击败而耿耿于怀,于是翻译了尤维纳利斯的第十三首讽刺诗,并发给了费城的《文学周刊》(Port Folio)杂志,这是由他的朋友约瑟夫·丹尼(Joseph Dennie)所编的一本新杂志。尤维纳利斯所描述的这个时代绝不是黄金时代:这些都是我们现代的恐怖,它们将以往所有罪孽的黑暗都已洗除,铁器时代早已不再复返,而与之毗邻的四个时代却一个比一个更加黑暗;与所有旧时代相比较,最黑暗的乃是第九个时代,铁器时代即黄金时代,自然甚至不曾赋予它名字,也不曾用一块金属来诉说它的耻辱。如果美德真的曾经存在过,那也是在农神被迫离开自己的宝座之前很久远的事了:他把皇冠往旁边一抛,然后自豪地拿起农家的镰刀,艾达峰的洞穴仍然令朱庇特主神魂牵梦绕,圣洁的朱诺对他的偷情却毫不知晓。……阴郁的普路托没有统治这片黑暗的领土也没有夺走西西里人的女仆,地狱不再有轮式的刑车,不再有坚硬的岩石,不再有愤怒,没有一只秃鹫的爪上沾着幽灵般的血污。这类新古典主义典范存在的意义远远不只局限于讽刺作品与颂文。美国诗人们还尝试了田园诗、戏仿史诗以及美国人独创的、以“崛起的荣耀”这一类主题而闻名的诗歌。在这些诗中,诗人们以不同的视角来全面地审视这个新生的国家,预言美国蒸蒸日上的荣耀必定会出现。最后,诗人们还尝试了史诗,人们把它当作是荣誉,并普遍认为如果没有史诗的话,一个民族就不能宣称自己是文明国度中的一员。如果想要在美国诗歌中寻找新古典主义的痕迹,那么最好是回溯一下乔尔·巴洛的文学生涯。他的史诗《哥伦比亚德》正像在它的前言中提到的那样,既要向美国的民众“反复灌输对于理性自由的热爱”,同时也要赋予这个新兴的国家所缺乏的诗性尊严。巴洛于1754年出生于康涅狄格州的一个乡村里。他曾在耶鲁大学就读,向约瑟夫·巴克敏斯特和蒂莫西·德怀特这样的前辈学习诗歌。受他们的影响,巴洛对规范的修辞学情有独钟,同时也对英语古典诗人产生了深深的敬仰之情,即使是他在成年后经历过了种种政治与宗教大变革后,这种情感也丝毫没有改变。人们对英国奥古斯丁时代的崇拜确确实实是在紧随独立战争之后的一段时期内广泛流行开来的。这场战争本身,正如一个学者所说的,“与其说它是一场革命倒不如称它为一场内战”。安妮女王与前两任乔治国王所统治的英格兰,为美国提供了一个希望可以效仿的模式。这个理想化的英格兰正如蒲柏在他的《温莎公爵—森林》(“Windsor-Forest”)中所描绘的那样。这首诗是巴洛的最爱,而且被认为是他所有诗歌创作的模板,包括他早期在独立战争期间写于耶鲁大学毕业典礼的诗《和平的前景》(“The Prospect of Peace”, 1778),一直到恢宏有力、在充斥着焦虑的十年中所完成的《哥伦比亚德》。在那十年中,托马斯·杰斐逊仍然希望说服整个世界,让人们相信自由贸易与政治自由是对人类幸福的最稳固的保障。蒲柏本人也曾经在《温莎公爵—森林》的结尾暗示了这样一个时代的到来,当时这样的观点似乎立即就得到了人们的认可,并迫切要求从大西洋彼岸得到回应的动力。那个时代即将到来,那时会是像海或是风一样自由无边无际的泰晤士河将会为全人类奔流,其中,与每一个汹涌的浪头齐头并进的,是所有的国家,大海只好把它所分隔开的地域又连为一家;地球远处的尽头就有我们的荣耀,新世界业已起航,将那旧世界寻找。……啊,扩展你的疆域吧,美好的和平!从此岸到彼岸,直到征服的野心消失殆尽,直到奴隶制度不再复返。蒲柏对正义与自由贸易的天堂的憧憬使得巴洛欢快的毕业典礼诗更富有生气。在诗中,他预言(其乐观性大于准确性)与英国的战争很快就会走到尽头,并且希望和平即将到来并在美国安家落户。在美国,“和平随处撒下祝愿,平静的年份装点着快乐地带/让祝福永恒”。在这个预言之后,巴洛还提到,这一系列的美好事物都将会来到这个有着启蒙运动和社会公正的人间天堂。奴隶们将会重获自由,海上尽是从事商业的舰队,女性诗人们将会站出来高唱《沙弗的甜蜜》(“Sapphic sweetness”),气象学家会去探索雨云之间的奥秘,封建剥削将会被废除(“贪婪的地主不可以压榨邻里的穷人”),形而上学家们将会“与爱德华兹一同升到那光亮的云彩上去”。随后,巴洛声明放弃了被耶鲁大学前校长乔纳森·爱德华兹(Jonathan Edwards)推为典范和正统的基督教,并且开始憎恨耶鲁大学,因为它拒绝授予他大学导师的职位,而巴洛觉得这是自己理应得到的。巴洛牢牢抓住他在《和平的前景》中所表达过对幸福的看法。他成年以后的那段时光几乎都花在了说服别人来实现这一目标上面。在独立战争期间,他在军队里作为一名牧师服役(“在星期四的傍晚,我开始张开我的嘴巴,它肯定不是最小的,而且我用它制造噪音,这样军队就知道我确是在履行自己的职责了”,他在他的第一篇布道中如是说)。在此期间,他抽时间着手创作他的第一部史诗《哥伦布之视野》(The Vision of Columbus, 1787)。诗中,在一位天使(经过美国人加工和确认后的《失乐园》(Paradise Lost)中的亚当)的引导下,哥伦布看到了未来,看到了通过国际贸易往来人类所达成的逐步统一:看见了,穿过整个历史进程,那同样激进的蓝图,它勾画出了人们的相互援助,从友人们到部落,又从部落上升到王国,他们的力量、兴趣和激情被一股脑儿地混在一起,牢不可破。海军的将领们,从事国际买卖的商人们,将会用维系人类大家庭的那友谊之链将“每个最遥远的国度”连接起来,“直到各个部落、国家和帝国都找到自己的位置,/同一个广泛的利益支配着人类”。“利益”这词在我们看来隐隐透出不祥之兆。然而,在18世纪的一个颇有名气的学派的政治思想的影响下,巴洛将“利益”一词视为人类个体的需求及欲望,这一观念与使人们与孤单和充满敌意的社会力量分庭抗礼。正是我们的利益使得这个社会的存在变得可能。没有利益,我们就会像一群孤独的野兽一样漫游并迷失在荒野之中。在另一首写于1781年的毕业典礼诗中,巴洛描绘了自己期望着那个太平盛世快些到来。理性将会代替战争,理智将会取代匹夫之勇,“共同的利益产生了相互的友谊”。个人利益与共同利益的完美结合将是永恒和平的唯一稳固保障,因为它的获得不需要改变人性。国际商业的巨大魅力使巴洛沉醉不已。基督教启示录的信徒们总是乐于把各个国家的集会想象成一次硕果累累的大丰收。而巴洛则把千禧年看做是一千艘商船“向俄罗斯的森林深处进发”的出航,并且所有国家的船队都加入了这一令人欢欣鼓舞的旅程当中:“从北方立即召集起海军的中队/形形色色的长条旗牵引着所有的国家前行/在不同的海岸上树起了难以计数的桅杆/将他们和平的帆升至蓝天”。越来越多的船只加入进来,它们列队前行,“直到远方只留下一个又一个模糊的影子/像云一般的缓缓前行/为暗淡的天堂加上些许点缀,为泛白的海洋留下数片阴影”。《哥伦布之视野》一书表达了这样一种信念,即相信这个世界或许会得到完全的、自然的救赎。这促使巴洛在他的最后一部诗集中添加了很多的注脚。首先,他引用了理查德·普里斯的论断(引自《对美国革命的观察》(“Observations on the American Revolution”),即人类是在不断进行自我完善,所以我们有理由期待“改良的及令人愉悦的事物”将会“在所有事物终结之前”发生。巴洛同意这种说法:“作者一直都抱有这样的想法,即这样的和平及幸福早在《圣经》中有所预示,并被命名为千禧时代,因此不必将这看成是什么奇迹,而应该冷静理智地面对它。”针对这个时代的状况,他列出了三个前提:世界必须有大量的人口;不同的国家应该彼此相互了解;他们的“想象中的需求”必须高涨以激起对商业的热情。传统的道德学家们都认为,“想象中的需求”乃是社会所有腐败的源头,但是,对于巴洛来说,它是世界大同所不可或缺的使者。那些只有为了需求而产生的贸易往来,像是玉米、皮革、木材等买卖是挣不到大钱的,因而不可能振兴商业。真正的商业好处多多,它使得“港口开放,船队在微光中翩翩起舞”。只有“想象中的需求”才可能使得商人不惜冒生命的危险来从事奢侈品的买卖。蒲柏认为贝琳达的梳妆台即巴洛新宗教的祭台便属于这类奢侈品,并对它……作出了以下的描述:打开这个小首饰盒,里面光彩夺目,乃是印度的宝石,整个阿拉伯半岛的气息都来自于那个小盒子。龟壳和象牙被组合到了一起,做成了梳子,有的带斑,有的白皙。《秀发劫》(The Rape of the Lock)第一篇在1788年,巴洛终于得到了一次机会,可以将他的形形色色的世界理论以商业的形式演绎出来。那年他是在俄亥俄州的一家公司工作,作为公司的代表被派到法国向一群即将离开的移民兜售该公司的股份。后来公司破产了,那些股票也随之变成了废纸。在这场诈骗中,巴洛显然是清白的,所以他继续留在法国,并且和招待他的法国人都相处得很好,之后又被卷入了几桩更有趣的事情之中。那时他的妻子鲁丝还留在美国,1789年7月20日,巴洛提笔给她写了一封信,信中洋溢着他的自豪和兴奋:“如今你所看到的所有的铅字都是真实的,不管它们多么可怕,多么高贵,多么值得铭记,影响如何深远,都是在我的眼皮底下发生的。我亲眼目睹了两次为自由而战的革命的全过程,这对我来讲是种莫大的满足。”巴洛坚信自己处于历史变革长河中的浪头,也认为这场革命即将席卷这个文明世界。这样的信念贯穿于他移居英格兰后于1790年至1792年期间所著的作品之中。其中的第一部作品是《对特权阶级的命令的建议》(“Advice to the Privileged Orders”)(1792),该作品是对伯克的《对法国革命的思考》(“Reflections on the Revolution in France”)的回应。巴洛的很多英国朋友也写过类似的作品,都旨在争辩,然而却很快地被太平盛世的快乐所淹没了。巴洛对“特权阶级的命令”发出了警告,告诫它应当优雅地向“共和原则”投降。巴洛把“共和原则”定义为“自然赋予社会组织的最简单的东西”。他详细地描述了在罗马帝国覆灭以后的欧洲史,并确定了三种占统治地位的历史精神,即等级观念、骑士精神与商业贸易。它们都有可能被厚颜无耻的政府所利用而成为压迫人民的手段。沙文主义在充斥着等级观念与骑士精神的时代是有自己的市场的。但是,商业贸易在本质上来讲就是反沙文主义的。在商业贸易行为当中,我们发现我们所仇视的外国人实际上和我们是很相像的,而且意识到我们也需要他们的存在和繁荣,正如他们也需要我们一样。商业贸易的精神不可能中止战争,却可以证明战争实际上是无益的。没有哪两个国家天生就是对头,它们之间相互的这种仇恨实际上是“各自的政府为了统治者的私利永久性地加到彼此身上的”无耻的欺骗。英国的读者们也看过《对特权阶级的命令的建议》。在1792年,巴洛曾经得到过一次向革命同志提建议的机会。法国议会在1791年草草地制定了宪法,后来决定对其作一些修订。巴洛向议会的代表宣读了《致法兰西全国代表大会的信》(“Letter to the National Convention of France”),指出了原宪法框架的一些缺陷,并提出了改进的办法。每个人都注意到,巴洛的建议实际上是旨在将法国的议会向美国式的制度推进,因为他倡导废除君主制和国家教会。他在其作品集中所表现出的态度则更加明显。《对特权阶级的命令的建议》带有好战、傲慢与讽刺的味道。相对来讲,《致法兰西全国代表大会的信》则显得和缓一些。巴洛突然意识到法国革命已经把这个世界上最年轻的国家变成了现存的最古老的共和国。以此为典范,其他共和国或许也会受其激励而变革它们的宪法和法律。(法国的大会代表们似乎没有采纳巴洛的任何建议。尽管如此,他们对他的公开演讲还是感到很高兴,并因此授予了他法国荣誉市民的称号。)这种难得的追求平衡的心态,这种希冀在新旧两个世界之间保持中立的情感贯穿在巴洛写于1793年的著名作品《急火布丁》(Hasty-Pudding)中,这是一部世人公认的杰作。巴洛决定在新并入的萨亚地区竞选法国议员,随后在尚贝里的一个小饭店里品尝到了一盘玉米糊,他觉得这和他年轻时在康涅狄格州吃的“急火布丁”是一样的。关于这首诗的传统记载通常会略去它的政治背景不谈,始于“法国人的旗帜在他们的头顶上飘舞/忍受国王的死亡和这个世界的自由”,到它对英国人狂想症的轻蔑(其中一个注脚提醒我们,“当写这首诗的时候,有这么一个国王正在发表宣言,目的就是阻止美国的那套规矩在他的国家里大行其道”),一直到它最后对富有而主张平等的“美国佬”的赞美,他们的“丰盛的大餐,/简单的布置,平实的打扮,/众多的后人聚集在甲板上,/仆人与贵族齐声欢呼”。但是,与这首诗的重要主题相比,以上这些都不过是附带的点缀罢了。它歌颂了一个令人欣喜的商业世界,它是建立在新世界的原材料(这里主要是指印度玉米)和旧世界精心打造的诗体比喻的完整系统之上的。因此,巴洛恳请女神缪斯来协助他追溯玉米餐的起源:首先请帮助我,带着虔诚的辛劳,去追溯穿越时间残骸的你的后裔及你的民族;宣告在往昔的日子里你那可爱的妻,(早于伟大的哥伦布寻觅到你祖国的岸堤)将你交给了这世界;她杰作的名气,确是流传于世,但它的名字却无人知晓。如果说欧洲是诗歌的发源地的话,那么美国当算是发明玉米餐的先驱了;巴洛起先选择了与转喻完美结合的新古典主义传统,后来则将农民的朴实与宫廷的奢华结合起来。这种模仿是如此的逼真,所以诗中写得最好的一处就像是从德莱顿所译的《农事诗集》(Georgics)中直接截取出来的一样:放慢春天的脚步,它被冰冷的雨水所遏制,而太阳事先就盘踞了巨蟹座的位子;但是当它用最愤怒的火焰将大地点燃,汁液涌出,根茎蔓窜;宛如科林斯式的模型圆柱,叶柄向上鼓起,叶片展露;灌木丛生的枝叶布满山间,它们的臂膀紧合,吻遍群山。在当时,许多英国诗人在革命情操与爱国主义之间难以抉择,备受折磨,而巴洛作为一名美国人,可以轻松地置身事外。在他看来,数个世纪的压迫定会导致野蛮主义,法国的恐怖事件只不过是这一真理的表现罢了。而法国对自身革命的背叛则是另外一回事,巴洛曾在写于1802年的几封信中十分沮丧地提过这一点。他提到有一位波兰女士曾向他发出邀请,请他去参加波兰议会成立周年的庆典,但他认为波兰议会早就不复存在了。而且,他还说:“我猜想,下一次的文德米艾尔,我们应当被召集起来去庆祝法兰西共和国的周年庆典,尽管这个共和国从未存在过。”有一次他在一袋玉米面里找到了一只老鼠,他声称他想要让他的厨师把剩下的玉米面都留下来,这样就可以为他做“一碗玉米粥,正如这个伟大的国家的那些野蛮、自负的纨绔子弟所称呼的那样,而这些人对急火布丁的做法与共和制度都是一无所知”。后来,他又因为人们对拿破仑的生日兴师动众而颇有微词,“从日出开始,铃声与礼炮声就响个不停,震耳欲聋;到处都播放着大弥撒曲与感恩赞美诗;消耗的火药去征服半个欧洲都用不了;这即将征服法国人民!”拿破仑权力的上升最终逼迫巴洛离开欧洲并产生了重返美国的想法。那时,与1793年相比,他对世界革命的乐观程度或许已经大大地减弱了,但是,也是因为这个原因,他对这个唯一还在坚持清白原则的国家更为热爱了。他带回来了各种各样的机械配件、农业用具、充满生机的植物种子,还有伟大的史诗的成稿,他希望可以通过史诗促使美国加入文明国度的行列。霍雷肖·格里诺有一荒诞的雕像作品:半裸体的华盛顿如菲迪亚斯所雕刻的宙斯一般端坐着,它曾受到人们的嘲讽,而《哥伦比亚德》这部作品则受到比这更多的奚落。毫无疑问,对于巴洛的诗的批评确是事出有因。他关于历史的篇章长篇累牍,读起来十分沉闷,用词生硬,使用的奇喻矫揉造作。然而,让人敬畏的弗朗西斯·杰弗里在阅读巴洛于1809年发表在爱丁堡评论(EdinburghReview)的诗作之后,还真把这首诗的词句当回事,他可是最后几个能认真对待这首诗本身的批评家之一了。他对这首诗的评价褒贬参半。杰弗里先是嘲笑巴洛就是个美国的中产阶级,但却总摆出一副贵族的架势。同时,他也指出,在诗的亲缘关系上,巴洛和伊拉斯马斯·达尔文更近一些,而不是和荷马(甚至都不是蒲柏的荷马)更近。但是,他也认为巴洛作为一个“哲学诗人”是值得赞扬的,他甚至说巴洛是继密尔顿之后的最出色的哲学诗人。对于那些沉浸在《哥伦比亚德》第九卷的读者来说,他们会理解杰弗里说的是什么意思。巴洛先是讲述了创世纪的故事,从大自然混沌的“黑色的胸膛”的世界中挣扎出来,一直到了一个遥远的不可想象的时刻——大自然中最终进化的生物,即人类,用智慧统治着这个世界,而且“世界洋溢着幸福与和平”。贯穿于这两者之间的则是漫长的令人痛苦的自然史(“数以百万代的生物受尽苦累,最终死去/珊瑚被覆盖,海水变咸”),以及人类历史的一座座废墟上更加饱受煎熬的、痛苦扭曲的人之灵魂。巴洛曾翻译过他的朋友沃尔尼的作品《废墟、对于帝国革命的沉思录》(Les Ruines, ouméditations sur les révolutions des empires),从中他忧伤地综览了人类的荣耀和蠢行的诸多细节。他怀疑,究竟有多少个帝国可以使这个“世界蒸蒸日上/成为太阳的伴侣,像天空那样永恒”,它们最终只不过像巴比伦和尼尼微一样消亡而已。但是巴洛也赞同沃尔尼的观点,即人类的历史不论如何大体上都是在进步的;并且,一旦这个世界摆脱了这对自欺欺人的孪生兄弟——君主制和神职者的谋略之后,是可以成为一个和平、幸福的大同世界的。从这个最高境界来看,这个“睿智且显赫的”男人(巴洛恶作剧般的如此称呼密尔顿,表达了对他的蔑视)回顾往事时,会因自己在错误与悲悯中迷茫地漫步而大吃一惊。《哥伦比亚德》是在一场欢愉的典礼中结束的,其间各国的代表都心甘情愿地放弃了各国宗教与政治的霸权符号。所有具有毁灭性的事物都处于这个脚凳下方,神父的面具与国王的权杖都在尘土中被践踏;因为在这里,最终所有的欺骗、愚蠢及错误和它们的象征物都会被摒弃一空。在这儿的每一个外交使节都会疲倦地放手放开的是来自本国的古老的神偶;有的人把东方神像掷到了一大堆杂物之中,有的人放下了新月形物,有的人则丢下十字架,鼾声隆隆。巴洛对这一段场景的描写特别精心,并且为它特地附上了插图,随诗一同印刷出版。毫无疑问,在这个他本想要歌颂的国家里,这首诗给他招惹了无穷无尽的麻烦。他的老朋友诺亚·韦伯斯特认为巴洛堕落成了一个“无神论者”,令他十分生气,因而拒绝评论这首诗;当时主要的出版社都斥责巴洛是个异教徒。后来,布洛瓦的主教,同时也是巴洛在法国的革命时期交下的一个朋友,公开发表了一封信,对这首诗进行了赞扬但同时也声明了对巴洛侮辱基督教信仰的抗议。对此,巴洛给予了非常温和的回复,他说他只是在践行清教徒推翻偶像的这一传统,清教徒就总是喜欢贬低有着象征意义的事物。当巴洛从他长期推崇的国际商业领域中隐退以后,麦迪逊(Madison)总统于1811年在他华盛顿的住所聘请他为法国的外交公使。在此之前,法国就一直在截留美国与英国来往的贸易商船,并时常在法国的港口扰乱美国人的生意。美国的前一任外交公使一直都在抱怨,可是无济于事。为了避免与法国的战争,麦迪逊决定最后再尝试一下谈判,而巴洛一直以卓越的外交技能来对付变幻无常的独裁者而闻名(他曾经有一次成功地从能言善辩的阿尔及利亚总督那里赎回了一群美国海军俘虏),所以说派他去接近那个他私下里蔑视的皇帝是个非常理智的选择。巴洛于1811年9月抵达法国,但是那时拿破仑正在紧锣密鼓地筹划入侵俄罗斯的事宜,对与美国谈判这件事毫无兴趣。一年过去了,正当事态丝毫没有进展的时候,身在莫斯科的拿破仑捎信给巴洛,声称愿意和他在威尔纳(Wilna)的东城进行最后一次会晤。于是,巴洛于1812年10月25日偕同他的侄子共同奔赴威尔纳,并于11月18日到达,发现城中到处都是生病与受伤的士兵,并且听说拿破仑已经被迫撤出莫斯科了。他们希望他可以在冬天的时候撤退到威尔纳,但是,12月4日传来快报,说拿破仑已经在别列津纳战役中被击败,已全线撤回巴黎。巴洛和他的侄子只好坐车掉头向西走,其间穿越了波兰,目睹了尸横遍野的惨景,人和马的尸体冻得硬梆梆的,连嗜好腐食的禽类也啄不动。他们好不容易到了华沙,但是,当他们继续向西南行进的时候,巴洛在一次伤寒中感染了肺炎,后来于圣诞前夜死在了波兰的札尔诺维茨村,并被埋葬在那里。在他去世之前,他写下了最后一首诗,即《给俄国的乌鸦的建议》(“Advice to a Raven in Russia”),痛苦中夹杂着粗暴。该诗故作友好地向啄食僵硬尸体的可怜的大乌鸦提出了建议:“黑色的傻瓜,冬天在这儿待着干吗?”巴洛问道。去南方吧,去南方吧;在那里你们不会因为缺少猎物而发愁。拿破仑的大屠杀遍布全世界。法国的军队“用每一个国家的淤血来玷污清风/伊比利亚人,路希安人,不列颠人都被打散/但是在更加广阔,资源更加丰富的地区仍有着他们的同裔”。他运用一些令人不安的优美诗行描述了垂死的士兵们是如何变为倒下的冰雕的。拿破仑的士兵“无掩蔽之所,被严寒冻得像大理石一般的硬/当他们不再呼吸的时候,又像是变成了水晶”。接下来,他用那些可怕的细节来向大乌鸦们解释为什么在波兰的尸体是如此糟糕的晚餐:……当他们躺着的时候,从他们深陷的眼窝里,绝挖不出一只眼睛,尽管你们喙尖爪利。那冻僵的眼珠,丝毫未碎,它藐视你的利爪,面对着风暴,英勇无畏。它就在那儿直勾勾地瞪着上帝,似乎想要知晓在地狱里,多少人已被邪恶之手所笼罩。在最痛苦的一次自嘲中,巴洛把拿破仑与他的皇家食腐动物之间的关系定义为一种完美的利益共生关系,他把这种关系视为维护长期国际和平的基础。“看看你贡献了什么样的共同利益啊!/(互相之间交朋友最稳妥的方式)/当他的队伍被大面积屠杀的时候,你们的种族都被喂饱了/你把他的营地洗劫一空,又摘下了他的脑袋。”只有当“人类重新找回他们的灵魂”,把帝王从他满是鲜血的宝座上赶下去的时候,大乌鸦与屠夫之间的合伙关系才能终结,这个“衰竭的世界”才能够带着尊严与和平再次冉冉升起。在美国,谐趣的传统一向是和严肃的讽刺诗并存的,而且与后者相比更受欢迎一些。约翰·特朗布尔的讽刺诗《麦克芬格尔》(“M'Fingal”)(1775)在美国19世纪的前50年是最流行的,并且在英国得以再版。谐趣诗通常都是与时事问题相联系,这一事实可以部分解释它为什么在最初有着那么大的吸引力。而且,谐趣诗的意象经常会给人留下深刻的印象,即使它带着愤慨所抨击的对象已消逝好久过后也是如此。革命党的暴徒将芬格全身都涂满柏油和羽毛,倒霉的托利党人守卫着他。突然,他胡须上的焦油凝结成柱并脱落了下来,在落日的余辉下闪闪发亮,产生了一种奇异的美,使得他看起来“像是在冬日的天空下被雾凇包裹着的树/又像是拉普兰德偶像的冰雕”。菲茨-格林·哈勒克曾为一位年迈的纽约雇佣文人写过一篇颂词,其中对这位老人的形象描写特别传神,他正像是诗人自己,成熟得像夏日收割后的谷束又如秋天的落叶一般萎缩干枯——迫近,起航,发出信号。已逝去的人在那里静静停靠,《刑事法官》,(“The Recorder”)而更值得称道的一点则是谐趣诗韵律的流畅性。如果我们将爱默生的四音步诗的刻板与特朗布尔或是布拉肯里奇的闲谈般的轻松对比一下就能够看到,忽略格言诗的戒律后,所换得的是相当程度上的优雅。谐趣诗在其他方面也是具有解放意义的。将旧世界的文化与新世界不够完美的艺术相比通常使人感到很压抑。但是谐趣诗就可以将这种文化上的不和谐作为诗的主题。罗伯特·彭斯会如何评论在西部的宾夕法尼亚州边境上的宅地呢?拜伦会对华尔街有何看法呢?某份州报上曾刊登了几篇已经被人遗忘的关于政治争论的诗,各个诗节中所透露出的那种忧郁与自信在20世纪以前的美国诗歌中已是难寻踪迹了。来看看休·亨利·布拉肯里奇的诗吧,他曾经给杰斐逊寄过自己的作品,是比较刻板地模仿维吉尔的“第四田园诗”来写的。布拉肯里奇出生在苏格兰,在他5岁时随父母移民到宾夕法尼亚州的边疆地区。18世纪90年代末期与19世纪初期,他时常与一个叫做大卫·布鲁斯的移民交换诗作,最初是相互恭维,后来(由于在政治观点上的分歧)就变成互相谩骂了。他们相互交流的信件起初是在报纸上发表,后来两人则把各自的诗作分别整理后出版成书。他们都对苏格兰表达了浓郁的思乡之情,而且都认为他们所处的这片新土地是一块黑暗阴郁、严酷无情的蛮夷之地。在这些诗中,边疆是事物消逝之处,而非开创之地。起先,布拉肯里奇声称将布鲁斯视为阿伦·拉姆齐(他最喜欢的诗人)的转世之人。但是后来,诚实迫使他对这一溢美之词加以限制:但是啊!你的歌声绝不让人战栗颤抖你的笛声也不够温柔:你的嗓音如钟声一般,振聋发聩,其中的意思我们却无法领会。每样事物在这西方世界的边疆都会变得衰弱。就连在苏格兰较长的夏日余晖也因纬度关系在宾夕法尼亚州变得短暂。难怪诗人无法创作。在这西边还能期待看到什么更好的东西,黑夜已褪下背心,步步迫近,阴沉着它那灰白的脸,回去休息罢,那长长的白昼,至少也要减出去几个小时,不再停留在泰河上。布鲁斯对此表示完全赞同。谁能在如此悲惨的景色下写诗呢?在这地方尽是牧羊人、羊群和“荒芜的山坡”,除了那“高大的树”,根本就没有赏心悦目的东西。难怪诗人宁可选择沉默。黎明时既没有云雀的歌唱,灌木丛中也听不到歌鸫啼啭,万籁俱寂,除了一条溪流沙沙作响在叶丛中——传出了乐声,将他的歌声推向寂凉她衰弱,她悲痛。布拉肯里奇所著的最佳的苏格兰诗作都是和这种默想的静谧相关的。题为《致苏格兰的爱尔兰人》(“To the Scots Irishman”)的诗作首先是发表在匹兹堡的一份报纸上。布拉肯里奇和布鲁斯这两个移民在杰斐逊当选之前那段难熬的日子里公开敌对,而他们之前的互相恭维早已成了对骂。但当杰斐逊的当选大局已定,布拉肯里奇的心情变得好很多,于是在他的另一首有趣的自传体诗《道德罗》(“Dogrel”)中对他的对手进行了一番不带恶意的调侃。这首诗由四音步双行体写成,记录了这位年轻的移民在新大陆遭受过的三次重大失望。第一次是他试图去抚弄一只黑色动物光滑的皮毛——白色的斑纹从它的脊背上延伸下来——却被它突然袭击,这使得他惊怵不已。第二次是由于他找不到任何拉丁文教材所描绘的神话人物而感到失落。最后一次的忧伤是源自他与一个曾经友人的争吵,这使他觉得自己童年时的不幸在成年后又重演了。他误以为布鲁斯是只友好的动物,于是伸手去抚摸它,却遭到了“恶臭的排泄物”以及聚会上人们的污言秽语。这首诗的自然主义风格及文雅的幽默使人耳目一新,特别是诗中对男孩见到新景色时好奇心的描述,以及他到处都寻觅不到教科书中所描绘的神和仙女时那种可以理解的困惑。他最后下结论说,之所以找不到宾夕法尼亚州森林女神,一定和人们近乎疯狂地在西部边疆定居有关。很快,从此以后,我便开始了拉丁语的学习,读这一本书,我开始了解其中所谈及的书中所说的在灌木丛中疾飞的东西,树神,树精,缪斯在山丘顶上像槲鸫一般啼咏,在林荫下,在山洞中。我想,必须把这些邪恶之物根除掉,于是将树木连根拔起,并高声尖叫。将这些东西吓得六神无主,将它们从我们的牧场和田地赶出。现在谁看到了,或已经捉住,一个荒野地里的神或是仙姑,他是栖止在树上,或是在溪水中跋涉行进?布拉肯里奇对自己周围的景观感到十分失望。除他之外,那些生在美洲而且从未离开过的诗人们也表达过类似的情绪。在美国诗歌史上,人们一次又一次地发出悲叹,认为在一块毫无诗性的土地上创作诗歌是不可能的。而新古典主义早就针对这种缺失感提出了反面的辩护,认为通过制订一个普遍的描述规律就可以保证把地区性作家从孤立中解放出来。像是罗马人、伊萨卡人、锡拉库扎人在美国荒野中不合适宜地搞种植业一样,文学新古典主义的规约将未开化的现在与文明的过去放在一个宏大的对话体系之中。但是新古典主义最后仍然恋恋不舍地离去了,于是苏格兰诗歌在美国的发展前景变得很有限,也就是在周年庆典那样的场合能有一点用武之地,如居住在匹兹堡的苏格兰后裔举办的“圣安德鲁周年庆”的活动。这场集会促使布拉肯里奇写下自己的第一首苏格兰诗歌。然而,如果说布拉肯里奇的苏格兰诗不是一个起点而是一个终点,那么它们就是对充满期望与困惑的移民经历的一种风趣而温和的再现。那位百折不挠的作家菲利普·弗瑞诺(1752—1832)在1815年时仍是精力充沛,并发表了另一部诗集。当时与英国的战争促使大量的爱国主义诗歌应运而生。当然了,其中包括弗朗西斯·斯科特·基(Francis Scott Key)的《麦金利要塞保卫战》(“The Defense of Fort McHenry”)。弗瑞诺曾目睹英国海军向康涅狄格沿海城镇发动的一次失败的攻击,由此得以看到敌人在战争中所体现出的缺乏机智与强壮有力和英国本土诗歌如出一辙。“斯托宁顿之战”正如诗歌向我们暗示的一样,记载了三艘全副武装的英国战船企图夺取斯托宁顿镇,结果遭到了城中民兵和“只有两支枪的一小股势力”的抵抗事件。每节诗都是以小城强硬而坚决的名字结尾,弗瑞诺一方面对英国枪炮所攻击的小得可怜的目标而感到好笑——带着炸弹和子弹的投弹战士,瞬间炸倒了一个农夫的的破屋子,一间牛棚也悲惨地被劈撕它远在斯托宁顿一英里外。另一方面也因“两门美国大炮”给传说中不可战胜的英国海军以重击而高兴。每艘船都轮流冲上前去在要塞处开火,但是后来却不得不“一瘸一拐地,满身是孔地”并且“悲惨绝望地”偷偷溜走。这首诗以一段奚落言词结尾,美国人对此十分满意。但是,有些人断言,基于一些确凿的事实,(除了被毁坏的财物及伤员之外)国王花了一万英镑只为了突袭斯托宁顿镇。人们很少知道有总统创作过诗篇,而约翰·昆西·亚当斯就写过让自己深感骄傲的原创诗歌。他死后出版的诗集(1848)中有两首诗很快就获得了人们的惊喜与追捧。《致萨莉》(“To Sally”)引用了贺拉斯颂歌的著名开场白作为它的引语——“正直与清白的人/不需要摩尔人的长予与弓箭”。亚当斯的诗是一种狂热的自由模仿。而要弄明白亚当斯通过模仿来嘲讽什么,就得参看年幼的威廉·卡伦·布莱恩特在中学时对同一首颂歌的译文。下面是它的前两节:如果一个人的生活里,没有诡诈,可以保持单纯,远离犯罪与激情罪恶的话,那么他不需要摩尔人的技能,也不需要这弓,这箭,还有这浸毒的飞镖。他是否顶着狂风的炎热,穿过利比亚沙洲,一片人迹鲜至的沙漠,探索粗犷冷酷的高加索,还是,在海德斯泊金色的海岸上踏过。亚当斯的《致萨莉》在开头显得极为幼稚。“正直的人排好队伍/一颗纯洁清白的肝脏”,由于它那宏大的抑扬格和蹩脚的押韵“肝脏”,使这听上去像是一个模仿贺拉斯的乡村赞美诗作家。但伴随着诗一步步发展,我们才意识到,《致萨莉》正像是刘易斯·卡罗尔对艾萨克·瓦茨的滑稽的模仿一样,模仿得越是糟糕越好。亚当斯是一个拉丁语造词的爱好者;与巴洛一样,他也决心把新世界的地名写进他的诗歌里。虽然他深深地犁过崎岖之地披星戴月,迎着西蒙风的肆虐横扫,或是面对冰山,处于极地之穴。在纵深而阴湿的沼泽泥潭,他绝不会驻足不前;他登上布兰卡山之巅,抑或是婆婆卡塔卑特尔山。当亚当斯吹嘘被他一巴掌就吓跑的那条恶狼比跌落的那条大蟒蛇更为穷凶极恶时,数十年来的诗歌倒置终于否极泰来了。《人的需求》(“The Wants of Man”)是一首由25个诗节所组成的诗歌,它表现出来的是另一种幽默。这首诗的每一节都写在一张单独的纸上(故事就是这样逐渐发展起来的)以满足几位年轻女士想要他的手稿的要求。这首诗也同样以一段引语开篇,这次是引自戈德史密斯:“人在尘世总想把什么都拥有/并且越久越好。”但是亚当斯引用戈德史密斯的句子仅仅是为了让自己显得与众不同。“它对我来讲并不是全然如此”,他说,并进一步解释了他是如何的“欲壑难填”:每日的面包,是我首先所挂牵,油画与美酒紧随其后;大自然将它所有的疆域展现在我用餐时,它在我面前铺开画轴。这些“需求”在诗节中膨胀,于是他文思泉涌,笔随心动。那么亚当斯适度的需求是什么呢?晚宴、珠宝、精致的服装、名画、一个贞洁的妻子、堪称典范的孩子、忠诚的朋友、重要的事业、恒久的健康、公认的天赋、来自于祖国的感激,还有永远的名望:我想要听到最诚实的颂扬紧随在我的身后,要在未来的日子里被回想是善良人们的朋友;多年以后,当他们起身,雀跃,欢呼在唱诗声中冉冉上升,是他们对我的名字的祈福。亚当斯描述他自身欲望的这种能力改变了从前的以模仿为主的修辞典范,而且这似乎是专门为解释爱默生“每个人早上醒来都有像吃蛋糕一样吃掉整个太阳系的胃口”这句话而设计的。这位自满的、“人的需求”的叙述者在英美喜剧中唱了主角:一个理智的人,一个讲道理的人,他的沉着绝不会因他自身的傲慢或他周围环境的疯狂而有所变化。另一种智慧——城市浪荡子的无礼傲慢与犬儒主义——出现在两个年轻的纽约人的诗里,他们是在亚当斯之后的十年内出生的。约瑟夫·罗德曼·德雷克生于纽约市;他的朋友菲茨-格林·哈勒克在他20岁出头的时候从康涅狄格州来到了纽约。他们两个都乍意识到在这个复杂的城市里谋生的必要性,并试图将它与诗的激情结合起来。他们的“严肃”诗作成了司各特、穆尔、坎贝尔的浪漫主义抒情诗与叙事诗的样板。但是,在德雷克从苏格兰寄回家给哈勒克的一封信中,里面有一些谐趣诗就显得轻快一些了。它们值得关注,一方面是因为它们显示了一种文学模仿的才能,另一方面是因为它们与布拉肯里奇的苏格兰诗歌形成了如此整齐有序的对照。正像每个阅读苏格兰诗歌的美国读者一样,德雷克对苏格兰的印象是带有浪漫色彩的。但现实中的苏格兰似乎与想象中的相距甚远。在他的记忆里,彭斯的诗作片断中混杂着一些苏格兰英语,这被他所用,去辱骂那些发育不良的树、“灰暗而又污浊的气候”还有糟糕的溪流。寻觅溪流,你只能找到一个泥水坑,小得可怜甚至漂不起一只缓慢行进的渔船;一只跛足的动物仍可能在附近蹒跚越过这干涸无用的废物;几块峭壁上滑落的岩片令它冒泡连连,一条河流,出现在那处。德雷克回到纽约后,在1819年一个周日早晨,他和哈勒克决定给《纽约邮报》(New York Post)的主编威廉·科尔曼寄一些有关时事的谐趣诗作。他们根据戈德史密斯的喜剧中的一个人物将他们的写作合作关系称为“克洛克和科”。很令他们欣喜的是,科尔曼发表了这些诗作,并且克洛克诗歌很快就风靡了整个纽约。(哈勒克给他在康涅狄格州的妹妹玛莉娅寄去了几本印刷品,并提醒她:“诗作大多数的题材都是纯地方性的,对你来说自然会显得难以捉摸,但这儿的每个人都能理解得很好。”)德雷克写诗的速度总是很快,最先发表的22首“克洛克”诗歌中有15首就是他独自完成的。但由于多数作品的题材地方性太强,所以也只能激发起一些有关历史方面的兴趣罢了:在一个坦慕尼会所的宴会上,尊贵的客人杰克逊将军向他们不共戴天的敌人克林顿州长敬酒,使所有人大吃一惊;还有一段滑稽的描写,纽约的那个外科主任医生试图在他的年度报告中给“民兵”和“格洛格酒”这样的词下定义;当德雷克作品涉及文学或艺术题材时,他的才智仍有同样的锋芒。詹姆斯·柯克·波尔丁(1779—1860)曾经在他的爱国主义叙事诗中——《边远地区的人》(The Backwoodsman,1818)——使用了一个著名的比喻:我曾在肥沃而快乐的菜园里看见一棵高贵的卷心菜的丰腴日渐明显不像树上生机勃勃的树叶,它偏执的菜叶从不在夏日的微风中摇曳。波尔丁的卷心菜是德雷克最爱嘲弄的一个对象;他还喜欢拿流行诗《桶》(“The Bucket”,现在一般称《旧橡木桶》)的作者塞缪尔·伍德华斯开玩笑。德雷克在一首诗中嘲弄了这两位诗人,并把这诗赠给了约翰·敏舒尔(John Minshull),一位当时正在英格兰旅游的、没什么名气的蹩脚诗人。噢!西方的流浪诗人,自大不列颠匆匆回来,我们的竖琴萎靡在琴架上,坚韧的琴弦寂静无声;我们中什么样的诗人配坐在,那把椅子上,那美好的垫子都因为你而变得神圣,飘逸的云朵在我们山顶上徒劳地徘徊,我们的河流悲伤地流淌,我们的丛林也被夺走了;他们迷失了,永久地迷失了,他们的诗人,他们的挚爱!我们只剩下伍德华斯和波尔丁了。《致约翰·敏舒尔先生》(“To John Minshull, Esp.”)一首原题为《独立宣言》(“The Declaration of Independence”)的诗表现了另一种幽默,而这标题正是德雷克所厌恶的约翰·特朗布尔的著名画作的题目,科尔曼觉得这首诗有报复倾向而拒绝出版它,但另一个与他竞争的编辑很快就以《国家油画》为题发表了这首诗。诗中德雷克攻击了特朗布尔的意识形态以及他的行为,因为他试图把所有美国《独立宣言》署名人的脑袋都画在他为国会圆顶大厦所创作的一幅画当中。不论它在政治上有什么样的好处,这同样的东西用在艺术中就是灾难。而且特朗布尔明显是让房中所有就座的人物都一般高矮(以及他描绘人物面部表情技术的拙劣),让署名者们看上去像一排煮过的豌豆。“每个脑袋上的头发是多么光溜啊!/每张不朽的脸庞是多么木讷啊!”空洞无物也是德雷克和哈勒克合写的一首诗的主题。这首诗便是《西米恩·德威特颂》(“Ode to Simeon DeWitt, Esq., Surveyor—General of the State of New York”),它挖苦德威特给纽约州西部的新乡镇取了像“罗马”和“伊莎卡岛”这样的浮夸的经典名字。受过施洗礼的西方的教父!你创造奇迹的力量已经把诗人们与保佑旧欧洲的领袖精英从他们永恒的休眠中唤醒正是他们保佑着古欧洲的快乐时光。你给予那些伟人,虽然他们业已被埋入墓陵一个公民的证明,异族的观念已清扫一空,每一个古镇上的孩童,都应当效仿他们流芳千古的祖宗,在科学中,智慧中,或战争中。“克洛克”(“Croaker”)诗作家原创系列中的最后一首诗发表于1819年7月17日。德雷克次年死于结核病,他的朋友在《约瑟夫·罗德曼·德雷克之死》(“Verses on the Death of Joseph Rodman Drake”)中纪念他道:“草根土覆盖在你的身上,/与我共度生命中好时光的朋友!/没有人了解你,但却热爱你,/没有人给你冠名,但却都赞颂你。”此后这些年来哈勒克不断地创作克洛克式的诗歌,他后来把这些诗都收集到了一起并加上了注解,起名叫《克洛克诗歌》(“The Croakers”),并准备在1859年由纽约的布拉德福俱乐部出版发行。很多补充的《克洛克诗歌》都是为庆祝特别的大事而写的。在当时,全国人都喜欢滔滔不绝地自夸,哈勒克在这些诗中对这种低级趣味给予了讽刺。1812年,在新派克剧院的落成庆典上(旧剧院毁于一场大火),哈勒克献上了一次颂扬性的演说,使庆典趋于完美,“胜利心灵的现代模式/还有在政治中和艺术中的权力及荣誉”。纽约州的外科主任米特彻尔医生在对美国大学优等生荣誉学会做演讲时问,我们如何知道我们的民族是“睿智、博学和快乐的”?亚当斯先生在他的7月第四次做演讲的时候问道,谁已经“说服这个世界,我们有这样的人,/首先舞剑,然后挥凿,最后动笔”?事实上,正如德威特·克林顿州长(1769—1828)在他1825年2月于纽约州议会开幕式上那篇冗长演说中指出的一样,对我们社会状况的祈福怎么奇思异想都不为过。看上去,这似乎是普遍认可的一个真理,作为一个民族,我们的发展稳定而又繁荣:在这绝佳的环境里,商业交易进行着,建筑物拔地而起,人头攒动;每个人都无所畏惧,相互倚傍在他的“无花果树和葡萄树”下方。(哲人的梦幻),一切都如基督教徒的安息日般寂然,从奥尔良到芬迪湾,从比尔谢巴到丹。《克林顿州长的演说》(“Governor Clinton's Speech”)对华尔街财富得与失的近距离观察,使我们发现了在这一片繁荣景象下的几处阴影。在这篇州长演说的五年多以前,即1819年12月,哈勒克的《芬妮》(Fanny)发表了。这是一首叙事诗,诗作追溯了一个纽约商人和他雄心勃勃的女儿起初发迹后来却陡然没落的故事。他们从昏暗的查沙姆街一直奋斗到一座金碧辉煌百老汇大厦之中,最后却只得眼睁睁看着他们的美梦破碎,家财散尽,重债压身。如其他的“克洛克”诗一样,《芬妮》是匿名发表的;同样,像这些诗一样,它很快成为“全纽约”(le tout New York)的点名需求的读物。事实上,它的名声很快传至奥尔巴尼。在那儿,在他住的那所旅店里,哈勒克很高兴碰巧听到刘易斯长官向他的同伴们大声朗读这首诗。当一个认识哈勒克的参议员有一次说他怀疑哈勒克就是《芬妮》和“克洛克”诗歌的作者时,哈勒克突然发现自己已经是个闻名遐迩的人物了。《芬妮》在当时看上去之所以如此引人注目,需归功于哈勒克的发现。他在拜伦的《培柏》(Beppo)中找到一段诗节,并认为可以把它用在一首关于纽约金融世界和随之而来的财富的诗篇里。拜伦的坦率、傲慢和偶尔流露出来的温柔给哈勒克提供了一系列的、多样的启迪,并以此来表现美国资本主义商业的复杂性与其悲剧性的曲折变化。在故事的开头,我们女主人公的父亲,一个鳏夫,是查沙姆街上一家普通的干货店的老板,通过娴熟地经营他们的“微薄利润”,他终于能够搬到珍珠大街并在哈那弗广场发展他的生意了。他已经体会到了金钱具有改变事物的力量,过去人们称他为一个“迟钝的,/善良的,诚实的人”,——一个“长着卷心菜脑袋的人”,而在他搬到城镇住宅区之后,同样是这些人则认为他“很有头脑,/天资聪颖,明白事理,像数不清的色彩/在孔雀的羽衣上”。同一时刻,年轻的芬妮仅仅是个“空想者”,坐在她“孤独平庸的炉边”,听着远处时尚的宴会中传来的音乐声,梦想着有一天她父亲的财富能使她成为舞会花魁。叙述者告诉我们,生命中如此快乐的时刻,“像狂风一般闯入脑中/它来自远处的音乐”,而且,“它们的力量/虽短暂,却无限”。从那时起芬妮的生活就被财富之梦改变了。然而,与那群政治阴谋家相比起来,她的理想并不算得上疯狂。那些人希望可以乘坐“宴会上巨大的气球”,一直升到首府奥尔巴尼的财富与权力的宝座上去。而芬妮的老爸确实有钱,可以“装满半个火车皮的闪闪发亮的时尚用品”。他也时常光顾纽约的夜间宴会,“他们踏上布鲁塞尔地毯上时都很快乐/他们吃牡蛎时还要显出自己很有见识”。过了几年,芬妮的父亲成了一家银行和六家保险公司的主管,一个股票交易所里的“行星般的明星”,他与股东们维持着股票交易的兄弟关系,“每个人都竭尽全力发挥他的才智/去欺骗他的邻居——当然是合法的”。他“被一群小行星包围着”,他们不仅沾他的光也借他的钱,这些他都不介意,只要他们不断向他阿谀奉承。唉!他不满足于现有的荣光,结果被“宝石的野心”所蛊惑。她佩戴着坦慕尼协会的徽章,到他的梦境中去拜访他:“她的额被鹿尾毛花冠盖住,/她胸前戴着水龟样的胸针。”尽管他缺乏正规教育(他从未接受过“哥伦比亚大学所传授的深奥的知识”),芬妮的父亲的确开始认为“自然/至少将他造就成一位市议员”——甚至有可能是州议员。他学会了坦慕尼会堂所有的把戏(“何时鼓掌,何时投票”),并被邀请到霍波肯去参加他们非常著名的海龟汤晚宴。第二天一早,他俨然觉得自己是个大人物了,他在百老汇大街预定了一套住宅,买了马和车,在他的房中安排了“好多仆人,和一切/‘生活在上流社会的人’所必需的东西”。芬妮此时已成为一个时尚美人,她渴求“在仙境里去统治仙女王后”——这里的仙境指百老汇或商业区。而且在那一刻,她期望:她的愿望之星,她梦想的天国,她请了好多的教师穷尽财力,并学到多多那千种不知名的优雅的礼数这些能使女人显得出身高贵而富庶。她学了声乐、舞蹈还有外语(每门课都是一周两次并持续两个月);她对最新的小说和克洛克诗“当他们在新潮中”(“When they were in fashion”)都扫了那么几眼;她参加了当时很受欢迎的科学讲座,在讲座上,这个“彩虹团体”中的来自纽约的女佣和女保姆学习像“水力学、流体静力学和气体力学”一类的词汇,并弄清了“为什么青蛙为了吸气先要吐气;/还有如何把塔潘海点燃”。如果说她美丽的脸上似乎露出了“一点厚颜无耻的样子”,如果说她先前的举止很纯真,而学习后则使自身的行为变得注重起来,那只是因为她想要“被所有她遇见的人尊重”——在这样一个城市里——花花公子和美女一样的以自我为中心,他们来到晚会上向美人们大献殷勤,却“带着得体的姿态闲逛,但同时被每双美丽的眼睛所关注”。芬妮漫不经心地拒绝了来自“中等阶级男人”的求婚。她的父亲现在不是“大富豪”了吗?他与那些“血统纯正的——这片土地上的权贵们”(那就是说,他们的财富比他自己还要多一些)交往。他成为一个艺术赞助人和慈善家。他“慷慨地在他的丝质帆布上花钱/像威尔士王子一般铺张挥霍”。她几乎无法相信这个事实,那天他向她坦白他已开始为自己的偿付能力担忧。她吃惊地问道:“一个人怎么会走上毁灭的道路/当所有银行家都是他的密友?”如果他所有的债权人都变得缠扰不休,她告诉他,他要做的就是“开一个‘派对’”——来吓吓他们。就这样,芬妮从查塔姆街就开始梦想的“午夜狂欢”终于变成了现实。地毯被卷起,艺术家被招来在地板上画花朵。当时“最黑的骗子”被“放在上宾的位置上,仿佛提摩斯高高在上”。请来的都是社会上层人物——美女、纨绔子弟、军官,每个人都“从头/至脚都透着高贵”。当千盏鲸油的灯明照像一片阳光倾泻下来——而飘逸的发丝,当那些脑袋摇摆时,显得十分狂躁,配上那些美丽的,最新的巴黎服饰在房中像神一样漫步,它,就如我被告知的那样,非常地酷。在那一刻,金钱看上去似乎已经制造了这样一种幻觉,即只要依靠金钱本身就可以取得纯粹的成功。然而,就在那时,一盏巨大的枝形吊灯落在了地上,伴随着可怕的爆裂声,客人与乐师们惊恐地四处逃散。第二天一早,又只剩下了芬妮和她的父亲。绝望地散播着肆意的怨语与清晨一同到来,还有和它一道的坏天气;风向是东北偏东,天下着雨,下了一整天,与之伴随的是,一个记忆,它终生紧随我们,萦绕不去,就像是大法官法庭上的制服,或是像一个妻子。当一个公证员带着票据到来,说芬妮的父亲已经停止付款了,更大的“崩溃”发生了——他们财富的毁灭。关于这事,整个镇子谈论了两天,到第三天就忘了。至于芬妮,有人说最近看见她在大街上强忍住泪水,穿着一件廉价的披肩。他们在百老汇的豪宅现在“对外出租”,而芬妮和她的父亲被驱逐到了被人遗忘的地方,和那些虽然贫穷却很傲气的人住在一起。至于这位父亲,最近有人看见他沿着百老汇大街流浪,带着一颗“枯萎的心灵的痛苦/以‘恶鬼’这个古怪的名字来命名”。他想起了曾经臣服于他的那些权贵——“巴拿马和贝里萨留斯,/庞培,伯尔上校,还有盖厄斯·马略”。他很悲伤,于是给了一个卖艺的一个先令,透过他的望远镜来看看木星,一霎那间他幻想自己听到了来自宇宙的乐声。但那乐声原来只是附近一支乐队在演奏《美国佬傻瓜》(“Yankee Doodle”)这首曲子。芬妮的父亲创作出了他自己的悲伤的民谣,讲述出世间倏逝的希望与快乐,伴着他的歌谣,这首诗结束了。仅仅给出《芬妮》的情节,而不提及使它一度出名的那些令人振奋的题外话——关于美国文化、政治和权利要求的题外话——那就是对它的不公正。《芬妮》是一首谐趣诗,它的题外话主要在于《克洛克诗歌》的无忧无虑的精神而不是在于诗歌结尾的悲痛。多数的这种题外话都是有些不敬的,比如说哈勒克在某些诗节里将古人描述为“无知者至上”,并解释了为什么不再需要阅读这些诗节了。他们的不幸就在于出生太早,早了几个世纪,也降临在错误之地,他们对汽船或是气球都毫不知晓也没有看过三轮脚踏车或是季刊评论;也没穿过百尔的黑色绸缎裤子,也没有读过任何一本年鉴,更没听过克林顿的演讲辞。这里有许多离题的东西,需要尽可能多的注脚来使它易懂一些。蒲柏就在《愚人记》(Dunciad)中开玩笑地说“伟大的西伯没头脑,厚颜无耻的兄弟们”或“用镰刀猛砍本特利”。那值得吗?哈勒克生平诗作最后一次出版时,他为《克洛克诗歌》、《芬妮》以及《刑事法官》(“The Recorders”)(他所作的政治诗中最长最好的一首)准备了注解。他从《愚人记》中摘录了对“刑事法官”的嘲弄性引语——“再让他在赛特尔的诗中多活一天!”——并由我们来决定把他放在哪个受关注的诗人流派里面,他是与蒲柏近呢,还是与艾尔卡纳·赛特尔近呢?就如事态发展的那样,“托马斯·凯斯特利”,即《刑事法官》中的那个城市诗人,他将他的请愿书呈给里查德·里克(后来的刑事法官,再后来是纽约市市长),确实有着一股子美国式的艾尔卡纳·赛特尔的劲:那一批在美国蹲大牢的诗人大概有37个左右,关押在纽约市的14个牢房里,他是其中之一。凯斯特利想成为整个城市的桂冠诗人,并且,很自然的,他想要投靠“有毛病的”里克,从他那儿找份活干干,因为里克是个王子,养了很多的政客。“我们给签了合同的人付工钱/我们最后珍贵的六便士作为税款,/像在希拉日一般自由/罗马在它扈从的斧下流血。”当凯斯特利感到他在树皮上的绘画愈来愈接近了那伟大的“不竭不眠的大海”时,他承认他越来越乐意用不朽的声望来换得哈勒克曾在《克洛克诗歌》中定义为可以让人马上得到满足的“昭著的臭名”:“挽歌在勇士的坟茔上空响起,/在世界对他的英勇致敬之前,/但臭名昭著的羽衣的羽毛,/是在阳光下拔除的,只要我们活着,它们也存在。”因此,凯斯特利对自己的恳求做一结语,以表达他以声誉换取当前荣耀的愿望。我不为我的后裔写诗,虽然对我的子嗣可能是乐事,即那诗词颂扬所散发出的芬芳,当我,作为他们的祖先已撒手人寰,债务也已经归还,一个诗人曾经偿还过的唯一的债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