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彼特拉克《我那爱挑衅的心上人儿》

意大利 星期一诗社 2024-01-10
弗兰齐斯科·彼特拉克(Francesco Petrarca,1304年7月20日—1374年7月19日),意大利学者、诗人,文艺复兴第一个人文主义者,被誉为“文艺复兴之父”。
他以其十四行诗著称于世,为欧洲抒情诗的发展开辟了道路,后世人尊他为“诗圣”。他与但丁、薄伽丘齐名,文学史上称他们为“三颗巨星”。
彼特拉克的爱情诗收集在他的代表作——《歌集》中,《歌集》中的诗人多都是即兴而作的诗体日记,共366首,其中14行诗317首,抒情诗29首,六行诗九首,叙事诗七首,短诗四首。全部诗集分上下两部分:《圣母劳拉之生》和《圣母劳拉之死》。
彼特拉克的爱情诗冲破了禁欲主义的藩篱,一扫中世纪诗歌中隐晦寓意、神秘象征的笔法,直接描写现实生活中的人。他向人们公开袒露自己向往幸福生活的内心活动。在他的笔下,劳拉已不是中世纪那种矫揉造作、高不可攀的贵妇人,而是单纯开朗、平易可亲的新时代女性。
由于彼特拉克从人性的角度出发,用写实的手法描写劳拉的美貌,因此他的诗歌格调清新,令人百读不厌,具有很强的艺术感染力。
这里有一段佳话,当他的爱情诗传开后,引起了广大读者的共鸣。有不少人甚至也对劳拉产生了爱慕之情,他们不辞劳苦,从很远的地方来到阿维农,以求一饱眼福,欣赏一下这位绝代佳人。但这时的劳拉已是中年开外的妇女,早已失去了昔日的丰采,使这些远道而来的人乘兴而来,扫兴而归。
彼特拉克的抒情诗是在继承普罗旺斯骑士诗歌和意大利“温柔的新体”诗派爱情诗传统的基础上创造出来的,并形成了自己的风格。其特点是格调轻快,韵味隽永,善于借景抒情,达到了情景交融的境地。
彼特拉克在后世的主要形象是一个诗人,而且后人看重的是他的意大利文作品。在十四行诗的发展史上,他创造了意大利体,有筚路蓝缕之功,后世只有莎士比亚可与之交相辉映。而他继承法国“温柔的新体”的传统,创作的一组以女友劳拉为主题的诗篇,则又和但丁前后呼应。有了这些诗作,他也就“千秋万岁名不寂寞矣”。
可是彼特拉克自己更重视他的拉丁文著作,比如他花了很大精力写作《阿非利加》,希望以此确立后世的名声。《阿非利加》几度缀笔,最后也没有完成。到了晚年,彼特拉克对它已经十分厌恶,甚至不愿提及。



我那爱挑衅的心上人儿

[意大利]彼特拉克


我那爱挑衅的心上人儿,

我千百次求你别闪动美丽的眼睛,

我已把心奉献给你,可你毫不动情,

傲气十足地向下俯视;

如果别的女人竟敢打起我的主意,

那真是痴心妄想,看错了人。

它永远不会再像从前那样,我这颗心;

因为你厌恶的东西,我也鄙夷。


现在,如果我摈弃这颗心,

在它不幸的放逐中在你处找不到支持,

既不懂单独生活,别人的召唤也不响应,

那我就同人间的正路背道而驰。

这样对我俩都是一种严重的罪行,

你的罪更重,因为这颗心爱你更深。

钱 鸿 嘉 译


这首《我那爱挑衅的心上人儿》表现了“我”求爱不成转而苦苦哀求心上人接受自己,上篇诗人动之以情,下篇接着晓之以理,以求通过浓浓的深情和过人的智慧获得她的芳心。
首先,作者先写出了心上人的傲气,诗人已经拜倒在她的石榴裙下而无法自拔,可是她依然“毫不动情,/傲气十足地向下俯视”,并且闪动着令诗人无法抗拒的“美丽的眼睛”,继续考验着他。心上人如此高傲,似乎让她爱上自己是不可能的,然而诗人无法不爱她,只能以自己的言行来证明自己的真心。所以作者像是在许诺:“如果别的女人竟敢打起我的主意,/那真是痴心妄想,看错了人。”自从与劳拉邂逅,彼特拉克已无法将自己的目光再从劳拉的身上移开,全身心地投入这场无望的爱情。也许在遇见劳拉之前自己曾经轻浮放荡过,但是如今对劳拉的爱已经改变了自己,诗人也变得像劳拉一样纯真、高贵,“它永远不会再像从前那样,我这颗心”,为了爱,诗人以劳拉的喜好标准要求自己,爱她所爱,厌她所厌。在此,诗人表达了对劳拉坚定不移的爱和自己追求爱、追求美的决心。
接着在第二节,诗人作了一个假设——“如果我摈弃这颗心,在它不幸的放逐中在你处找不到支持”,作者设想得不到劳拉的爱的可怕后果,如果劳拉不接受他,诗人没有她无法单独生活,也不会去响应别人的召唤,“那我就同人间的正路背道而驰”,也就是犯了“一种严重的罪行”。在禁欲主义盛行的中世纪,追求现世欢乐才是一种冒犯,而在这里诗人反其道而行之,认为无法获得心上人的爱情是一种罪行,这种思想与著名画家凡·高的一句话有着惊人的相似:“我认为没有爱情的生活是一种罪孽和不道德的状态。”诗人似乎是在以一种吓唬的口气,希望心上人能够接受自己,否则“你的罪更重,因为这颗心爱你更深”。在光彩夺目的文艺复兴运动中,彼特拉克以极大的热情追求现世快乐,并且豪情万丈地宣布:“我不想变成上帝……属于人的那种光荣对于我来说就够了。这正是我所祈求的一切,我自己是凡人,我只要求凡人的幸福。”(王 雪 艳)



吉 卜 林

吉卜林早已成为过去,这一点是不可更改的;尽管埃德蒙·威尔逊和T.S.艾略特最近在批评方面对他重新给予的重视比他长期以来所受到的关注都更为友好和更有趣味,但我们仍然不大可能会因此而改变关于吉卜林的看法,相反,我们只会重新想起他。不过,这些被重新唤醒的记忆将会变得很清晰,因为如果吉卜林真的属于过去,那么他在历史上的地位也是十分牢固的,而且深深地埋藏在我们的童年感情之中。尤其对于身处某个年龄层的自由主义者而言,他必定永远都将是一位有趣的人物,因为他在我们思想中那个隐秘而重要的部分产生了某种影响,这就是文学情感和政治态度交汇的地方,因为这种影响发生在人生的早期阶段,所以它的作用也显得尤为重大;另外,对我们中的许多人而言,我们对他的排斥态度也促成了我们一生中做出的首次涉及文学与政治的决定。
我自己和吉卜林的关系是非常紧密的,我相信这种关系也很普遍。按照常理,它开始于《丛林之书》这本书。这是我(儿时)第一本独自挑选的书,也是第一本让我爱不释手的书,它是我的第一次文学发现,而且因为我是从“一套”成人读物当中找到它的,所以它显得更加诱人。过去,在许多人家里都能找到带有绿色封面的十卷本“世纪版”《吉卜林文集》,其中就有《丛林之书》。(后来这种“套装”丛书不再流行,年轻人的文学教育也因此遭受了损失,因为他们一旦对某个作家产生了兴趣,就会忠实于他,仔细地阅读他的作品。)《丛林之书》所产生的满足感是巨大而全面的。我觉得,它能迎合男孩残存的动物图腾心理;小男孩“毛克利”本领超强,又能让人信服;敌人具有致命的危险性,到处都是意义重大的复仇行动,一切都真真切切,具有奇异的悲剧色彩。这个世界里居住着奇妙的父母,不仅有狼妈妈和狼爸爸,还有——父亲们的数量远远超过了母亲——黑豹“巴吉拉”、大熊“巴鲁”、大象“哈蒂”,以及可怕而高贵的大蟒蛇“卡阿”,这群长老级的“人物”充满了力量和智慧,既善良又危险,毫无疑问,阅读之所以能产生许多乐趣,就是因为读者发现了这个凶野的世界其实也充满了和善。之后,我们还读到了“狼群”和它们的“法则”。我们完全可以这样说:男孩因此初步认识了一般意义上的社会概念。这种概念充满了感情色彩——社会“法则”神秘、坚实、明确,在各个方面都令人钦佩,远远胜过家庭或学校里的任何规矩。
和这种关于“狼群”与“法则”的情感混杂在一起的,是吉卜林简短晦涩的语言风格,它能完美地表述作品的情感。无论是散文语言还是诗歌语言,吉卜林的风格都是统一的,因为你不可能全部略过夹杂在散文叙事中间的诗句,所以当时的你就会因此信任《营房谣》,却不信任其他任何一首诗。吉卜林这种精辟的语言风格表明他刻意通过引经据典的方法来写作,这一点后来就会让人觉得粗俗,但小读者初次阅读时,却能感受到很多乐趣。通过理解吉卜林的省略手法和典故的应用,你就能分享吉卜林本人的特殊乐趣,即“身临其境”的喜悦。马克斯·比尔博姆曾讽刺过吉卜林,批评他不加挑选地渴望加入任何一种职业的秘密组织,用献媚的态度崇拜军人,崇拜那些具有知识诀窍、会说专业术语的人。这是男孩特有的情感——他渴望加入专门的圈子,加入使用接头暗号的秘密团体,还对那些掌握技术、充满秘密、统治世界的成年人仰慕不已,这些人都穿着工装,而且他们的职业都很崇高,关注的问题也很伟大,同时他也崇拜那些脸色阴沉的工程师和心事重重的水管工。吉卜林一生都沉迷于这种仅限于童年时代的情感之中,最终他因此变得愚蠢而令人厌烦。但是阅读吉卜林作品的男孩子却一定会认为这种秘密组织的感觉是非常合适的;例如,这种感觉体现在《山中故事》中,它似乎也成为了成人生活的精髓所在。吉卜林本人在创作这些优秀的小说时也刚刚告别自己的童年时代——之所以说它们是优秀的作品,是因为无论你怎么评价它们,你都无法忘记它们——而且他认为成人世界充满了各种各样的成人仪式,到处都是紧闭的大门,后面隐藏着偷听的人,长老会,密室里的会议,阴谋,含沙射影,人人都掌握特殊的知识。这些都让人感到很困惑,而且,作为一本文学的启蒙作品,它一反我们目前所有的教育理论,根据这些理论的要求,儿童不应该感到困惑,而且只能阅读他从个人经历中也已知晓的内容;但是人们可以通过某种代数方法解答难题,通过已知的事物去了解未知事物的意义,正如我们不需要借助词典的定义,就能充分掌握有关“智者”的知识,也能了解什么是“驿站”小屋,以及“足量”有何意义,同样,我们也能穿过表象去了解加兹比家人之间发生了什么事情,霍克斯比太太为何被认为很有魅力,而雷夫尔太太又为何缺乏魅力。吉卜林那种超级隐晦的笔调实际上是在邀请读者去对这一切产生理解——它首先指出,其中的秘密不仅要对自己隐瞒,而且对其他所有人都有隐瞒,接着它还指出,这个秘密与其说被人隐瞒了,不如说已经被揭露了——揭露的方法就是要使劲猜想。这种精心布置的方法就是为了邀请读者不仅“融入”生活,而且要“融入”文学;如果能带着某种成功的感觉来接受它的暗示,那么这就意味着成为文学的入门者,成为高手,成为自认为了解“语言奥秘”的人。
吉卜林喜欢“技艺”和“娴熟”之类的词语(毫无疑问,这些词和他与共济会的深度关系有关),在使用这些词的时候,他希望同时表达它们所具有的多重意义——精明、一种特殊技能、一种特殊的秘密技能,只有这方面的大师才能教授,而掌握此种技能的人会和其他同道中人产生自然的关联。这种关于技艺、神秘的感觉在吉卜林身上逐渐发展,影响了他的政治思想,甚至对他的宇宙观也产生了负面的影响,但是对一个男孩而言,它所显示的却是专业人士的美德:客观公正,执著投入。如果有人曾经迷恋过对艺术的崇拜,这并不是因为他们受到了某些聪明的法国人的劝诱,而是因为吸收了吉卜林关于技艺美德的信仰阐述,反复阅读了他的作品《消失的光芒》,真正达到了将书读“破”的境界。
在评价吉卜林的时候,我们一定要均衡考虑上述这些方面——除此以外,还有一些其他因素。对来自中产阶级的男孩而言,他允许他们去钦佩人类社会中那些没有文化、生活潦倒的人。他率先提出那种被称为人类学观点的思想,即认识到别人关于美德和荣耀的观点可以和自己的观点不同,但同样应该得到尊重。当我们谴责吉卜林愚蠢的帝国主义思想时,也必须记住这一点。印度人对吉卜林没有丝毫的耐心,这是很自然的,而且他们甚至还谴责他最成功的一部作品《基姆》,认为即使是在这本书里,尽管他用最为显著的方式表达了他对印第安生活的无限热爱,但他还是错误地塑造了印第安人形象。这一点也许的确属实,但是《基姆》中的主要情感是对印第安生活方式的爱与尊敬,而西方世界的社会风气对此却通常采取苛刻的态度。《基姆》建立了一种有关事物的价值观,而作为一位男孩读者,他不可能在其他地方找到对此价值的认可——散发恶臭、油腻的、过于肥厚的事物,这种有价值的生活存在于秩序、成功和高雅的概念之外。它不仅揭示了不同生活方式的多样性,而且甚至提出了各种不同的思想模式。因此,无论一个人会对宗教产生何种个人的感受,他阅读《基姆》的过程都必定能建立起基于事实的宗教的现实性,这不是某种虔诚的信仰——在西方世界,这种虔诚态度是宗教存在的外显范围;相反,这本书让人感觉到某种位于生命根源之处的东西;在《基姆》一书中,人们会觉得亲眼目睹了神话的产生过程,也能理解其产生的方式和原因,如果读者日后有幸保持聪颖的天资,能记得此番经历,那么这种感觉就会比个人的有限经历更能体现历史和文化的内涵。正如《丛林之书》一样,《基姆》一书中充满了各种美好的父亲形象,他们都通过各种各样的方式表现出自己的奉献精神,每个人都代表了一种不同的生存可能性;因为男孩读者不需要遵从某一位特定的父亲,所以他们的魅力变得越发巨大,这样一来,就像基姆本人那样,读者既可以跟随阿里学会集市的精明和感性,也可以听从斯特里克兰上校的教导,学会理性的冷酷魅力,同时又视自己为喇嘛的儿子,遵从这位宣扬沉思和宁静的僧侣。
在阅读《斯托基公司》这部作品时,来自纽约规模较大的中学的男孩读者也能从其中带有讽刺意味的个人主义中有幸获得一种释然的感觉,使自己摆脱学校灌输的关于恪守“服务”和“性格”准则的恼人教导。但是此中的魔力也随着《斯托基公司》而发生破灭,其中起主导作用的正是H.G.韦尔斯。在《世界史纲》一书中,韦尔斯将斯托基、麦克特尔克、比特尔的行为与英国的帝国主义特征联系起来,而且他对两方面特征的总结让人发觉人性中的冷酷、傲慢和野蛮竟然能达到如此令人发指的程度。从此开始,该书的魅力就逐渐削弱了。正是因为吉卜林如此眷恋童年往事,所以读者一旦进入青春期便会将他的书束之高阁。韦尔斯式的自由主义开始产生吸引力,萧伯纳的作品则以机趣和知性呈现出新的传奇色彩。层出不穷的文学运动更令吉卜林显得突兀过时,幼稚可笑,要求读者将其当做官样文章予以抛弃,用当时的话来说,他追求的是唯美而煽情的效果,丝毫没有政治性,充满“资产阶级”情调。他不再是生活和文学中的英雄,却变成了恶人,不过读者仍会带着一种油然生发的感激态度记住他曾经给人们带来的乐趣。
曾几何时,吉卜林和启蒙思想之间产生了最初的激烈对峙,但是从那以后世界发生了巨变,知识界和政治生活中的许多事物都摆脱了旧有的固定位置。韦尔斯和萧伯纳的自由主义早已丧失了主导地位,确切地说,在其后期的发展过程中,它展现出人们早期无法预见的结果,那就是它和吉卜林本人的诸多思想中的某些成分发生了事实上的契合。如今,艾略特先生在为吉卜林诗选所写的导言中写道:“在探索一个迥异于我本人的思想时,(我)体会到了极大的喜悦。”读到这里,我们就会为自己而感到奇怪——这似乎是艾略特先生故意要产生的效果——因为我们发现,这两位思想家之间的相似性同样惊人,丝毫不亚于两人之间的差异性。时光的流逝当然是一个重要原因,这一点虽不足为奇,但依然效果非凡,因为它能模糊我们曾经对文化对峙所持有的清晰概念,如此一来,我们便可以在吉卜林和艾略特之间建立某种亲近的关系。不过,虽然艾略特先生指出了吉卜林诗歌所体现的公众意图和“音乐厅传统”,但任何聆听过艾略特先生朗读《荒原》录音的人都会惊讶地发现这首诗具有多么明显的公众意图,它的创作也并非主要为了研究的目的,而是为了舞台或讲坛的表现;人们还会惊讶地发现,他用十足的地方口音来演绎那些用伦敦方言创作的段落,这也表明诗人早在创作过程中便设计好了该诗的“音乐厅”属性,此外,诗人充分运用自己的语音特点,使得我们不禁认为其中的音乐感是该诗隐藏的内在属性。如此一来,我们就能清楚地发现,在吉卜林和艾略特两人的关键主题之中,有些体现了绝望的情绪,以及针对有些莫名的心理恐怖的惧怕。从政治角度来看,他们都过多地依赖当局和权威的统治。他们有一种相同的感受,即觉得自己被低劣的暴民所困扰和背叛;吉卜林创造并论述了“皮克特”的形象,就是那个皮肤黝黑、充满怨气的小个子男人,“(他)过于渺小,既不讨人喜欢,也不惹人讨厌”,如果对他采取听之任之的态度,他甚至“能搞垮整个国家”;这个人物在艾略特先生的诗歌中也发挥了著名的作用,对这两位诗人而言,他都激发了仇外主义的情绪。
艾略特先生为吉卜林作出的文学辩护有很多方面,其中一点便是让我们不要将他当做一位有缺陷的诗人来评判,而是要视其为令人钦佩的、善用诗文的作家。基于这一点,我们能发现更多具有新意的文学定义,但是诗歌和诗文之间的区别并没有真正突破从前那种片面的观点——我相信艾略特先生本人曾经专门反对过这种观点——这种观点是由马修·阿诺德在评论德莱顿和蒲柏时提出的。我无法理解这种区分有何作用;我甚至认为这种观点会产生严重的危险;当艾略特先生说吉卜林的诗文有时能够幻化成诗歌时,在我看来这似乎要表明,艾略特先生的原意是说,诗文只是一个用来界定某种特定诗歌类型的词语,而这种诗歌只具备相对较低的诗歌强度。如今,我们的确没有充分意识到这种强度较低的诗歌所产生的阅读愉悦感,用我们现代人的眼光来看,这就可能意味着,我们认为诗歌中的思想过程会通过具有省略意义或浅显的隐喻,以及一种间接的句法,从而表现得没有承受巨大的压力;克雷布、柯珀和司各特之所以被人排斥,是因为他们并非邓恩、霍普金斯或艾略特先生本人,或者甚至都不是重要性远低于这些人物的诗人;毫无疑问,如果我们如今还能记起乔叟的话,他也会因为同样的理由遭到贬低。艾略特先生直抒对低强度诗歌这一可贵而必要的传统的普遍支持,对此我应该表示欢迎。但是他对这种传统与所谓高强度诗歌进行了类别上的区分,并为之赋予了特殊的名称,而这种名称只能具备遭人嫉妒的重要性,所以他就令我们用更加突兀的方式疏远了该传统的优秀品质。
那么,我们必须将吉卜林当做一位诗人来看待。如此一来,他的地位不可能很高,尽管我们还是要承认他的许多优点。只要两个晚上,甚至压缩到一个较长的晚间时段,你就能读完他那本厚厚的《诗歌全集》,而艾略特先生的选集正是来源于此,读完之后,你既不感到疲倦——部分原因是因为你没有充分投入——也不会感到索然无味,因为吉卜林是一位很有天赋的作家。你会产生片刻的敬佩之情,而这有时是一种不由自主的反应,你甚至还会希望艾略特先生本该将某几首先前遭到遗漏的诗歌也收入他的选集。你会经常因为其中盛气凌人的态度感到不安,有时也会因为其中的无意识行为感到可笑——除了吉卜林,谁还会为英国式的保守陈述大吹大擂呢?卡莱尔曾大声宣扬沉默是金的美德,可他在吉卜林面前却变得毫无价值——而当你读完之后,你更容易产生怜悯的心理,而非谴责的态度:其中有几首诗能反映出诗人反复出现的、虚张声势的慷慨言辞,这些都涉及了威尔逊先生详细论述过的惧怕和恐怖之情,而艾略特先生对此也曾有所提及;你能感觉到,愤怒的四壁和帝国的城墙正在向上垒起,抵御思想对自身的侵袭。这是一种真实的事物,无论我们对其善恶如何认定,而且它的现实力量似乎在记忆中与日俱增,而非日渐消失,似乎在实际的阅读行为发生之后反而变得更加强大;我们将这种现实的属性界定为原始而本原的事物,同时,尽管我们可以凭借自己的意愿去评价它,但我们仍然不敢对它漠然视之,不敢对它屈尊俯视。
在论及吉卜林的政治观点时,艾略特先生颇有把握地认为吉卜林并非法西斯主义者;他说,这和托利党人的观点相差十万八千里;托利党人认为法西斯主义极大地贬低了民主的价值。不过,我认为这一点并非艾略特先生的真实本意。托利党人当然不能等同于法西斯主义者,而且吉卜林也不应该被称为法西斯主义者,但同时他的政治素养也不能简单地参照托利党的传统来加以解释,因为他不同于约翰逊博士、伯克、沃尔特·司各特等前辈。吉卜林和他们有所差异;他缺乏慷慨大度的品质,而且尽管他极尽能事弘扬阳刚气质,但他本人却缺乏男性气概;同时,与托利党历史上为数不多的伟大人物相比,他根本不具备他们的思想特征。他所坚持的托利党思想经常包含一种中低阶层惯有的怨气,为自己追求高贵地位的徒劳过程感到忿忿不平,所以正是这一点,而不是他对权威和权力的爱慕,才可能让人觉得他和法西斯主义同心同德。他的帝国主义思想也应受到谴责,这并不是因为他的确具有帝国主义思想,而是因为这是一种微不足道的、没有头脑的帝国主义。简而言之,吉卜林之所以得不到别人的爱戴,也不可能受人青睐,其原因并非是他的个人信仰,而是因为他利用文学来表现这些信仰时所流露出的个人禀性。
我已经说过,自由主义和吉卜林之间旧有的对立关系现在已经随着时过境迁而逐渐消散,但有一点仍值得一提,而且这一点没有任何夸张的成分,那就是吉卜林在思想界成为了针对自由主义的头号劲敌。约翰·斯图亚特·穆勒曾敦促所有的自由主义者去研究思想保守的柯勒律治,他说,我们应该感谢上帝赐予我们这样一些敌人,这样才使我们对得起自身的价值。吉卜林正是一位起到相反作用的敌人。他诱使自由主义者满足于轻易获得的胜利,因为正确的感觉而沾沾自喜,同时也满足于在道德上进行自我吹捧。例如,托利党的力量充其量也就来源于它坚实的执政传统,而自由主义的弱点则起源于它对立法制度的长期依赖,这一点可能是关于执政手段的朦胧特性(或者可以这样说,当迷雾略有消散时,它所依赖的,是韦尔斯和萧伯纳所认同的有关执政的美妙而绝对的理念)。吉卜林的同情心永远都给予了执政者,同时他又总是怀疑立法者。这样做是很愚蠢的,但它并不是世上最值得谴责的过错,它是一种偏见,在那些有智慧的人手中,例如沃尔特·白芝浩或菲兹詹姆斯·斯蒂芬之类的人,它能帮助严格的理论家以及自由主义者认清政府所面临的困难,同时也更能认清执政行为所面临的真正困难。那就是吉卜林决心要做的事情,不过他在自己的展示过程中注入了过多的愤怒和鄙视、敌意和等级思想,同时也彻底抛弃了托利党可贵传统中的知性成分,以至于他最终失去了听众,失去了可信度,只能招致别人的反对。他的放纵言行来源于他对自由主义知识分子的憎恶——我们必须意识到,他是论战中咄咄逼人的一方——而自由主义知识分子反唇相讥,憎恨吉卜林所热爱的所有事物,即使是那些具备德行和启蒙因素的事物。
关于这一点,我们千万不能犯错——吉卜林是一位诚实的人,而且他热爱本民族的美德。但我觉得,在破坏民族美德这个方面,吉卜林堪称无人能比。他通过种种手段将它们混杂在一起:它们都是一些自大者,很喜欢出风头,盛气凌人,冷酷无情,自以为是,而且他将它们处理成知性的必然敌手。他让年轻读者觉得这些美德散发出腐臭的气味。我记得,在我自己的大学本科年代,我们通常将与体力相关的勇气从美德之列分离出来;我们会夸大萧伯纳作品中的笑料,从吉卜林的观点出发作出反应。一直到二战之前,我每年都要面对新一届的本科生,和他们争辩一首华兹华斯的诗歌的意义:《幸福勇士的品性》,我认为这应该就是放荡的“假设”思想的可敬之父。[1] 学生们说,这首诗似乎过于偏重伦理和“男性气概”,有一次我指出,约翰·华兹华斯显然就是他的诗人兄弟所描述的那种人,还告诉他们这个人的忠于职守和在航海过程中英勇献身的事迹,可是学生们只是不动声色地说自己对这些不感兴趣。这其实并不是他们当中大多数人的真实想法,但是关于勇气和职责的观念已经带有了吉卜林的色彩,在他们的思想中根深蒂固,因此他们也会排斥带有同样色彩的观念。在英国,这样的反应似乎发展到更深远的程度。[2] 等待战争爆发之时,人们开始崇拜理查德·希拉里——亚瑟·凯斯特勒曾描述过这种有趣而感人的现象——这就是英国年轻人为了找寻一种不带有吉卜林色彩的民族美德而作出的努力,他们试图在不带有自我吹捧的状态下了解和抵抗自己的敌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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