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纳沃伊诗3首

乌兹别克斯坦 星期一诗社 2024-01-10
阿里赛尔·纳沃伊,乌兹别克著名诗人、学者和思想家,政治活动家。乌兹别克文学语言奠基人。1441年2月9日出生在格拉特城,生于官吏家庭。他从小就酷爱读书,自幼受到良好教育,4、5岁就能读书写字。15岁时即以诗作闻名。1469年任霍拉桑苏丹胡先·拜卡尔的掌玺官,1472年被任命为大臣,并取得“艾米尔”(东方伊斯兰国家的军事首领)的称号。
纳沃伊中学期间与侯赛因·波伊卡罗同窗,他们很早就为当时的统治者阿布尔卡西姆·巴布尔效力。1457年巴布尔死后,阿布萨伊德执掌政权,他对纳沃伊表现出来的才能非常害怕,担心有朝一日纳沃伊会夺取他的政权,于是对纳沃伊采取了压制措施。纳沃伊郁郁不得志,离开格拉特来到撒马尔罕,在那里潜心研究学术,开始了自己的文学创作生涯。1469年侯赛因·波伊卡罗开始执政,他邀请纳沃伊回到格拉特担任助手,接下来又任命他为首席大臣。在波伊卡罗统治初期,纳沃伊起了很大作用。他体察民情,降低赋税,修建了宫殿、清真寺、宗教学院、浴室、医院、学校等等,经济发展,社会进步,国家安定。他提倡艺术,并经常给学者、诗人和音乐家等以慷慨的资助。但是纳沃伊的亲民政策触动了富有的统治阶层的利益,一些人开始密谋陷害他。政治斗争的结果导致纳沃伊调任阿斯特拉巴德的地方官。他反对中世纪的专制制度,反对达官贵人为富不仁,贪赃枉法,因而引起宫廷的不满,终于被迫离职。
11488年回到故乡格拉特,埋头写作。他的作品有30卷,最负盛名的是《五诗集》,包括《正直者的不安》(1483)、《莱伊丽和马季农》(1484)、《法尔哈德和希琳》(1484)、《七行星》(1484)和《伊斯坎德尔墙》(1485) 5部长诗。1498至1499年又出版重要诗集《思想的宝库》,包括《童年的异事》、《青年的珍品》、《中年的异事》和《老年的训言》。此外还著有哲学论文《心之所钟》(1500)和有关诗学的文章。《心之所钟》谴责荒淫无道的执政者,主张由正钟》谴责荒淫无道的执政者,主张由正直的执政者治理国家。
几年之后,纳沃伊要求回格拉特居住,波伊卡罗把他安置在自己的王宫,并答应他不再安排任何职务。由于波伊卡罗与自己的儿子反目成仇,国家很快走向分裂。纳沃伊不愿意看到自己苦心建设的国家毁于一旦,便尽可能地调解波伊卡罗父子之间的矛盾,避免发生流血冲突。但事情的发展最终违背了纳沃伊的意愿,父子二人还是兵戎相见了。纳沃伊难以忍受这种事实,痛苦不堪,终于在1501年1月3日病逝,终年60岁。
纳沃伊对自己的母语—乌兹别克语倾注了全部的爱,纳沃伊最早用乌兹别克文创作诗歌,是乌兹别克文学的开创者。他使乌兹别克语走向完美和成熟,成为乌兹别克文学语言奠基人。创作了《哈妈萨》、《阿佐因努尔·马奥尼》和《抒情诗集》等作品。此外,他还熟知塔吉克、波斯、阿塞拜疆文学,精通波斯语和阿拉伯语,并运用这两种语言创作了不少作品。纳沃伊在乌兹别克文学文化发展史上的作用是任何人都无法代替的,因此,乌兹别克人民视他为本民族的优秀代表人物。
阿里赛尔· 纳沃伊虽是五百多年前的古人,但其名字在乌兹别克斯坦可以说无处不在,无人不晓。州府、街道、工矿、剧院、学校、博物馆乃至球队竞相以他的名字命名。他的名字和形象出现在各种书刊、绘画、雕刻、戏剧、电影、邮票之中。在首都塔什干,更有一座以他的名字命名的公园。园中的制高点上修建有一座白色大理石纪念亭,亭中竖立着他的雕像。他身着白色长袍,头缠白格布巾,右手拿着一根手杖,下巴蓄着丛密的长须,一副清癯的面容,显得异常儒雅和睿智。乌兹别克斯坦政府在首都塔什干市中心建立了纳沃伊纪念碑,每逢重大节日或外国元首来访,总要向纳沃伊纪念碑献花篮,以缅怀他的伟大功绩。
1968年5月,前苏联邮政发行了一套一枚的“诗人纳沃伊”纪念邮票,见第二页右上角所示。




美丽的面容上为何出现了愤怒的皱纹?


美丽的面容上为何出现了愤怒的皱纹?

难道夜间的黑暗遮住了灿烂的太阳?

听到了相会的消息,我的心剧烈地跳动,

但是,别以为分离就会给我心中带来安详。

我从自己的嘴中松开你那红宝石般的嘴唇,

犹如死神降临时释放自己的灵魂。

当你束紧纤腰,我简直目瞪口呆,——

是的,上苍为了毁掉我才创造了你这匀称秀丽的身材!

哪怕她的爱犬把我撕得粉身碎骨,

只要把我骨头拖到她的窗前我就心满意足。

酒徒啊,给我一只酒盅,因为我感到忧伤,

酒盅能医治我的心灵,永远值得颂扬!

纳沃伊好不容易拼凑好心灵的残骸,

可是你呀,淘气的人,又把它撕成碎块。


《美丽的面容上为何出现了愤怒的皱纹?》是纳沃伊抒写爱情的名诗。在这首诗中,纳沃伊用夸张的手法表现了激烈的情感。
诗的第一节提出了一个问题,即“美丽的面容上为何出现了愤怒的皱纹”,后一句是对这个问题的猜测。在这里诗人把自己和情人的爱情隐喻为灿烂的太阳,从中我们可以窥视出也许诗人和爱人之间产生了矛盾和误会,因此才让爱人的脸上浮现出愤怒的神情。诗歌的后面六节是诗人在问题出现后在爱人面前不断地解释和表白,情感尤为强烈。第二节写诗人盼望着与爱人相会,他害怕误会会让爱人离开他,因此在得到相会的消息时心情非常激动。后面他紧接着补充说即使是分离,他的心也不能够得到平静。这样的口气颇像一个处于热恋中的男子,一方面要表白心中的想法,一方面又害怕说错话惹得爱人不高兴。第三节中诗人用了一个比喻来形容自己的感觉。死神降临时,灵魂离开肉体,这是一个无比痛苦和极端让人不情愿的过程。而诗人放开爱人的痛苦竟然和这一过程相似,可见诗人对爱人的情深意切了。这个比喻非常的巧妙。第四节诗构思新奇,它虽然只是描写爱人身体的一个部分,但是我们明显可以感觉到在诗人眼中,他的爱人一定有着无与伦比的美。要表达这样激烈的情感,如果把爱人每一个美的地方细细道来,这无疑会拖慢全诗的节奏,不能很好地表达诗人急切的心情,因此纳沃伊的这个处理方法是相当高明的。第五节是全诗情感发展的顶峰,诗人甚至把自己置于一个有些极端的环境中,他赌咒发誓,就算粉身碎骨,也丝毫不能减少自己的爱恋。按理来说,“爱犬”应当是服从主人的命令的,但是诗人在这里假设自己被爱人的爱犬撕碎,可见爱人对诗人是有比较强烈的愤怒的,这也印证了第一节中提出的那个问题。诗人的情感在第六节中有一个走低的过程,似乎他对于这种不断的解释,不断的赌咒已经疲惫了,而爱人还是不肯原谅他,因此他只想借助美酒来麻醉自己,医治自己破碎的心灵。但这样的治疗方法显然没有取得预期的效果。这里的“淘气的人”指的应该是诗人的爱人,这样一种称呼表现出了诗人对爱人既怜爱,但又有些淡淡的埋怨的情感。也使全诗带上了一点喜剧色彩。
值得注意的是这首诗中人称的变化。贯穿全诗始终的是第二人称,即“你”。这好像是诗人和爱人面对面在说话,这就显得诗人和爱人的关系很亲昵。只有第五节用的是第三人称,这把全诗的感情推向了高潮。纳沃伊运用人称的灵活变化,使一个既痴情又无奈,既心焦又有些许愤怒的,处于热恋中的人跃然纸上。



但愿我们的人民生活得幸福


但愿我们的人民生活得幸福、富有,

我得到的不是酒,鲜血流出我的伤口。

谁若是只想获取满足,谁就一文不值——

他必然依附于人,遭受别人的控制。

宁可自豪地痛饮最苦的毒药,

也不要从懦弱之杯中喝下最甜的蜜糖。

难道谁占有百名女郎谁就更为富贵?

能与心爱的人相处一起,住窝棚也十分欣慰。

不要全身心地投入狂欢的宴会。

要习惯于在陋屋中度过烦恼的痛苦之夜。

自由的鸟儿能够优美地欢唱,

金笼中的鸟雀难以驯顺地啄食。

宁可出于慷慨而用自己的身体喂狗,

也不要因吝啬而发胖,无所事事地生活。

在通往最高目的的道路上你并非策马奔驰。

贫困将与贫困的苦命人一同消失。

纳沃伊,谁若虚度无忧无虑的青年时代,

到了老年只会感到不幸和悲哀。


这首《但愿我们的人民生活得幸福》的主题与上一首《天空被火焰笼罩》完全不同,虽然这首诗也提及到爱情,不过这显然不是诗歌的主题。
纳沃伊生活的年代,正是帖木儿帝国分裂衰败,对外战争和内部暴乱此起彼伏的时期。纳沃伊生逢乱世,很有政治才能和济世救民的雄心。他曾在家乡格拉特任首席大臣,体察民情,降低赋税,修建宫殿、清真寺、宗教学院、医院、学校等设施。长期位于第一线的执政生活,使纳沃伊对人民的苦难有深刻的了解。因此,对人民苦难的描写,希望人民能过上幸福生活也成了纳沃伊诗歌的主要内容之一。这首诗歌就寄托了纳沃伊对人民幸福的祈望,以及纳沃伊自己对幸福的定义。
这首诗一共九节,除了第一节是在表明诗人的希望,即所有生活在痛苦中的人民都能够过上幸福的生活,最后两节是全诗主题的归纳,诗人在第三节到第七节分别从不同的角度论述了如何才能过上幸福的生活。第二节是从欲望的角度来论述幸福。诗人认为,幸福的生活并非贪婪的生活,不是靠满足不同的欲望就可以实现的,因为在满足欲望的过程中,人必然需要他人的各种帮助,也就失去了独立性。没有独立性,自然也就没有幸福。这颇有些“独善其身”的味道。显然,在诗人眼中,自由是获得幸福必不可少的条件。因此他在第六节中运用了比喻的修辞方式来说明自由的重要性。这很容易使我们想起中国的古诗:“笼鸡有食汤锅近,野鹤无粮天地宽。”第三节说明尽管有的时候,懦弱的选择要容易得多,但是人应该坚持自信,保持自己的操守。第四、第五节分别从爱情和节俭的角度来谈幸福。从第四节中我们不难发现,诗人提倡的是真诚的、心灵上的、不计回报的爱,占有美人的多寡决不是衡量幸福的标准。另一方面,终日狂欢的宴会也并不能够抹去人生中的所有痛苦和烦恼。第七节讲述慷慨的重要性,诗人认为只有慷慨的奉献自己才能够获得幸福。纳沃伊对幸福标准的评判是符合伊斯兰教教规的。他自己也承认,人生要获得幸福,要达到最高目的,并不是一朝一夕就能完成的。只有通过不断的节制,才能获得最终的幸福,到时候,一切贫困和痛苦都会消失。
这首诗的最后一节写出了时间的飞逝给人带来的影响,叹息时光易老,韶华难再。劝诫人要珍惜时间,好好努力。鼓励青年人要珍惜时光,出言警策,催人奋起。这和中国汉乐府《长歌行》中的“百川东到海,何时复西归?少壮不努力,老大徒伤悲”有异曲同工之妙。



天空被火焰笼罩


天空被火焰笼罩——这不是闪电所致。

而是你明亮眼睛的反光——太阳怎能与它们相比?

犹如被雷电击中而烧成灰烬的小草,

我被爱情焚毁,我的心灵还在冒烟。

不要用你的手漫不经心地触击我胸口的创伤,

最好别企图用简单的棉线缝补我的心房。

用鞍带将我绑于马肚,我无法骑在马背上,

会丢掉脑袋,因为我觉得天旋地转。

若是我惹怒某人,致使他拔出刀剑,

那么就让这美好的凶手留在我的身边。

如果我在酒窖里突然停止心跳,

那么就用酒洗净我的身躯,用藤蔓将我裹绕。

别说纳沃伊舍弃了心中的爱恋, ——

丢开纯真的爱人——哪有清白可言?


阿克塞尔·纳沃伊的诗歌情感非常炽烈,他喜欢用比喻和夸张的修辞手法来表现自己的激情。这首《天空被火焰笼罩》正是如此。
这首诗一共七节。第一节描写的是情人明亮的眼睛,甚至连太阳的光辉都不能与之相比。这里显然是运用夸张的手法。情人的眼睛如此明亮,连天空都被眼睛的反光照亮,就如同在火焰的笼罩中。第二节诗人把自己的心灵比作被雷电击中而变成灰烬的小草,击中诗人的雷电就是爱情,或许就来自上面提到的情人明亮的眼睛。就算心灵被烧成灰烬,诗人也并没有后悔,而且他也不愿意接受简单的敷衍和“治疗”,正如他在第三节中表白的那样,他破碎的心房绝对不是简单的棉线就可以重新缝合的。我们可以看到,纳沃伊的情感是炽热而直接的,对他来说,那种漫不经心的敷衍是不能够弥补他为爱情而碎裂的心灵的。这样的情感究竟炽烈到了什么程度呢?纳沃伊在第四节中做了说明。爱情的创伤和炽热的情感让他天旋地转,甚至无法骑在马背上,所以只能用鞍带把他牢牢地绑在马背上,以防他从马背上掉下来丢掉性命。乌兹别克人非常善于骑马,尤其是在纳沃伊生活的帖木儿帝国时期。帖木儿帝国的掌权者是突厥化了的蒙古部族首领,因此尤其精于骑射。所以用从马背坠落来形容爱情给自己带来的痛苦,可见情感的真挚了。诗人在第六节中把爱情比作锋利的刀剑。从这一节中,我们也可以感受出诗人一方面是痴情的,他明知刀剑即爱情的危险,但也心甘情愿的和这个拿着刀剑的凶手,也就是有着明亮眼睛的情人厮守在一起。另一方面,诗人也是无奈的,他没有办法控制自己的心灵,不能阻止心灵一步步向爱人靠近。第七节诗人把这种痴情发展到了极致。这一节同样是在描写爱情,但是不同于上一节把爱情比作锋利的刀剑,这一节诗人把爱情比成了香醇的美酒。他甘愿在美酒的香醇中献出自己的生命,甚至更进一步,在献出自己的生命后,还要用这美酒来洗净自己的身躯,让它在自己身上留下永恒的印记。最后一节是诗歌的点睛之笔,它表明诗人并不是舍弃了自己的爱人,而是愿意在爱情中毫无怨言地奉献出自己的一切。
诗人运用大量比喻和夸张来描述自己的感受,在诗艺上,这是一种旁敲侧击的手法。即不正面描写爱人的绝色,而用自己的感受、自己的无奈来突出爱人的美貌。纳沃伊能够娴熟地运用这样一种创作手法,不愧为乌兹别克斯坦的文学大家。( 吴 笛 译 董 玮 评 )




贯 穿 他 者 ” 的 地 点 ,“ 贯 穿 他 者 ” 的 时 间:
爱 尔 兰 诗 人 与 英 国

五十年前,北爱尔兰诗人W.R.罗杰斯发表了一首诗,叫作《阿马》,开头是:

塔楼和尖顶的阿马
有某种贯穿他者的东西,
那座山上是国王们争辩的坟墓,
下面是人民。

罗杰斯当时在伦敦工作,是英国广播公司的一位制作人,但是直到几年前,他都在洛赫高尔的乡村教区担任长老会牧师。他从掌管阿马郡一个礼拜会所,转而掌管英国广播公司广播大楼一个录音室的麦克风,有多个原因,但一个关键因素是他发现自己是一位诗人。1938年,他的朋友,自十多岁起就开始写诗的约翰·休伊特,借给他几本当代诗人的诗集,其结果可以说是地震式的。罗杰斯在多年之后重访洛赫高尔长老会住宅和礼拜会所时,曾以无可比拟的方式对这段经历做了解释。据说,在那个场合,一个前教区居民问他,为什么一个如此有天赋的教区牧师和神职人员,在讲坛上如此自在,与教友如此融洽的人,会放弃牧师职位。“啊嗯,你知道,”据说罗杰斯答道,“读太多的书败坏了当牧师的兴致。”
像这样通过使语言方寸大乱来找出正确的表达,是解除陈腔滥调的束缚的方式之一;事实上,这是进入诗歌的要道,并且也成为罗杰斯的风格的一个可辨识的特征。“我的舌头两边是父母的脸颊,”他后来写道,
可以从两个不同的口里拿出合适的词语。
据他说,他父亲属于本土爱尔兰人,母亲祖辈则是苏格兰种植园主,但他说,他选择

父亲那慢吞吞的说话方式,
它带有神奇的本土色调,
把说话变得柔软;不过母亲的说话方式,
苏格兰语,粗哑、快速,很难跟得上,
带有喉塞音的痕迹。
我是乌尔斯特人,我的人民是粗鲁的人民,
他们喜欢说话中尖锐的辅音
认为柔软的辅音是娘娘腔……
而我,生于华丽辞章的环境,
是天罚的亚当民族的传人 
和厄运的遗物的继承者。

我一开始就讨论罗杰斯及其处境,是因为他描述自己的方式很能说明我要探讨的问题。罗杰斯的一个非常有能力的部分——让我们把它称为正职部分吧——是专业和谋生的部分,与那个有着官方文化、伦敦的书籍和英国广播公司的世界联系起来;但是除了正职之外,尚有我们也许可以称之为“回归室”  的一部分,这不仅是指罗杰斯童年熟悉的贝尔法斯特排屋中最远离前门的房间,而且是指一个电台节目的名称,他在该节目中以典型的活泼谈论他的童年。“从一开始,群山的光晕就围绕我,”这位广播节目叙述者宣称,而在乡下,当他和家人外出,“鸭子像一根木棍在溪水中打转,每一朵愉快的云独自远去,傻瓜也唱歌。”罗杰斯在这段自我定位的描述中再次把他本人某种原创性的东西与爱尔兰乡村的抒情元素联系起来,这抒情元素如同他父亲的说话方式一样,含有神奇的本土色调。而如果你给那本土色调添上那群山的光晕,你还会产生某种天主教余晕的印象。但是在他后脑勺的回归室中,同样存在着苏格兰遗产,包括低地神圣盟约派成员遭受的“天罚”和统一派的坚定不移,后者成为乌尔斯特志愿军在1912年庄严结盟和订约以反抗“地方自治”和“罗马统治”  的标志。即使当叙述者颂扬乡村质朴的景色时,他也依然渴望回到城市参加7月12日奥兰治节:
那晚,我们小巷会点起篝火。它会照亮回归室的墙纸上的玫瑰。它会在罗比·彭斯的画像上闪烁。它会在那个高脚五斗柜上忽隐忽现,五斗柜深深的抽屉里装满了珍宝——一顶黑色丝绸高顶大礼帽……一本《神圣盟约》,一顶看上去像牛仔帽的志愿军帽。
至此,我打算朝哪个方向探讨,现在应该够明白的了。我是想表示,在罗杰斯对自己在伦敦、洛赫高尔和低地之间的理解的三角测量术中,在他所提供的那张有三个方位基点的他的内在生命的三边地图中,在这一切中,有某种类似于爱尔兰传统、苏格兰传统和英国传统三重遗产的东西,这三重遗产把当代乌尔斯特的文化及政治生活混合起来并使之复杂化。对罗杰斯来说,这不是一个关乎他继承的遗产中某一部分的他者性的问题,而更多是承认所有三者的贯穿他者性。“贯穿他者”是乌尔斯特常用的一个复合词,意思是说身体上不整洁或精神上混乱,并且再合适不过的是,它呼应了爱尔兰语言中“trénacéile”这个说法,意思是事物彼此掺和,就像诗人在《阿马》一诗最后两节中也许有点儿太讨人喜欢地承认的文化和历史混合:

贯穿他者是其历史,凯尔特人和丹麦人的,
诺曼人和撒克逊人的,
他们统治这地方,吹响名声的音域,
从牛号角到电喇叭。

阿马有某种贯穿他者的东西
使我感到愉悦,
那座山上是饶舌的国王们的坟墓,
他们终于可以同意。

“阿马”的爱尔兰语是“阿尔德马赫查”(ArdMhacha),意思是马查山的高峰,而喋喋不休的国王们则应是那些很久以前占据传说中的伊梅因马查王位的人,伊梅因马查是康诺王和红枝骑士的家乡,尽管他们应该还包括乌尔斯特各大家族中那些彼此争战的领主,那些奥尼尔和奥唐奈和马圭尔,他们的后裔继续占统治地位,直到1607年“诸伯爵出逃”。但是很明显,在上述引诗结尾的语气中,指涉了奥兰治家族与斯图亚特家族之间较晚近和较怨恨的斗争:“那座山上是饶舌的国王们的坟墓,/他们终于可以同意。”问题是,这渐弱的节奏的后果是有点儿太快和太友好地解决了争拗;它十分灵巧地避过了危险,因此我不觉得它提供了罗伯特·弗罗斯特所说的一首诗应提供和应成为的东西,也即片刻地止住混乱;这结尾更像一种躲躲闪闪,更像说“双方都有缺陷”——正是这种古老的遮遮掩掩的口头禅,使北爱尔兰人民多年来频频熬过了尴尬境地,同时也使他们毫无进展。
不管怎样,在这样一种贯穿他者的处境中,一定程度的躲躲闪闪是可以理解的。例如,我记得“动乱”早期在贝尔法斯特的某个时刻,那是1970年的某个时候,我自己很是犹豫,无法面对教派斗争环境中的全面武力对峙。当时我住在利斯本路,所属的地段从社会角度看,可以说是在不利的一边,因为利斯本路是一条大道,它把一个中产阶级跟与大学相关的楔形住宅区,与一个基本上是工人阶级的聚居区分隔开来,在不止一种意义上,工人阶级聚居区愈是朝着其末端那个被当地人称为“村子”的亲英派区域延伸,就愈是喧闹。在那时,“村子”绝不是某个叫作谢默斯的人可以去的,而我也很少在那里露面,但我却经常光顾离我们不远的拐角处一家夜间锁起不住人的炸鱼薯条店,它位于依然具有强烈亲英派色彩的区域的外缘。不管怎样,那天晚上柜台后有一个新助手,一个年轻英国女子,她碰巧认出我的面孔,因为她前一个晚上曾在某个电视艺术节目上看到过我。“啊,”她一边包起盐和醋一边说,“我昨晚在电视上看到你了,我没说错吧?你不就是那个爱尔兰诗人吗?”我还未回答,正在滚烫的油里炸东西的女店主便纠正说:“才不是呢,亲爱的。他跟我们一样,是住在乌尔斯特的英国国民!老天。”她继续下去,一边跟我说,一边在那个天真的英国人背后骨碌碌转动眼睛:“那才真令人扫兴呢!得听那玩意。爱尔兰诗人!”而虽然我是彻头彻尾的爱尔兰人,但恐怕当时我还是犹豫了,不愿当面反驳她。
“什么是我们最初痛苦的源头?”法国作家加斯东·巴舍拉尔问道,然后回答,“它存在于我们犹豫、不愿说出来这个事实。它开始于我们在自己内心累积沉默事物的那一刻。”我在差不多二十年前曾引用这句话,作为“户外运动日戏剧社”在爱尔兰出版的一本小册子的题词。那本小册子的标题叫作《一封公开信》,它是为数三本的小册子之一,它们讨论的是诺曼·戴维斯所称的“群岛”不列颠化的问题。我们正在检视爱尔兰、英国和苏格兰遗产在乌尔斯特互相交织的问题,尤其是语言方面的遗产。另外两本小册子分别是谢默斯·迪恩的《平民与野蛮人》和汤姆·鲍林的《用新角度看语言问题》。我那本小册子对英国的强加所表达的愤怒不如迪恩那本强烈,但要比鲍林那本更不满。我的公开信,是一首致安德鲁·莫逊和布拉克·莫里森的书信体诗,他们是新近出版的《企鹅版当代英国诗选》的编辑,而我的公开信是为了对以“英国”来描述我的国籍提出异议。
我对自己作为爱尔兰人的意识,乃是我的生命的已知事实,是从一开始就存在于我身上的东西,某种因北爱尔兰的生活经验而加强而不是减弱的东西,那个北爱尔兰坚持认为它——还有我——是英国的。如同其他少数民族一样,我感到自己在这方面是被强迫的。每年7月份都必须在威廉派拱廊下走我的詹姆斯二世党人的路  ,这乃是一个永久的提醒,提醒已达成一种解决,一种对我一点也不利的解决,而在很长一段时间内,这肯定起到了一种作用,就是锐化某种他者性的意识,而不是鼓励任何有关贯穿他者性的概念。在20世纪60年代,确实出现了某种迈向更宽容的未来的趋势,但是所有这一切都早已消失。我们逃过了布鲁克伯勒大人  的教派分裂的乌尔斯特,却掉进了玛格丽特·撒切尔的教派分裂的乌尔斯特。在20世纪80年代初,我们处于肮脏抗议和绝食抗议的痛苦后果中,当时正值爱尔兰共和军的运动如火如荼之际,而就在那个两极分化的时刻,莫里森和莫逊编辑的诗选出版了。我当时有一种感觉,觉得如果我的英国读者没有不断被告知我与“英国”这个名称的对峙,并且事实上如果我的联合派读者没有被一再提醒到这点,则我就是犯了不只是躲躲闪闪之罪。
如同我那一代人中的所有北方民族主义者,每当发生诸如我在薯条店遭遇的那类事件时,我就在自己内心累积沉默的事物。这些事物在20世纪60年代中期累积得愈来愈成问题,当时我开始发表诗作,并开始被收录于诸如《英联邦青年诗人》和《英国青年诗人》之类的选集。假如我继续生活在北爱尔兰,假如效忠英国或效忠爱尔兰的问题没有演变成我们那场可称为内战的严重复杂问题,则我很可能会生活下去并犹豫,不愿站出来说话。有足够多的先例和足够多的理由让你保持沉默,让你去变换身份认同态度,然后被时代和习惯性语言的传送带带着走。况且,哪怕是在1968年爆发暴力之后,也依然存在着一种可能性,也即北爱尔兰将发展出一种更健康的政治气候,这种政治气候将得到互相妥协、互相让步和对诸如种族渊源和血统出身之类的事情持冷嘲热讽态度的帮助。
然而,事情却变得两极分化,那种可能性亦随之萎缩。而在我自己的生活中,情况也发生了变化。到1983年的时候,我家人和我已在爱尔兰共和国居住了十一年,尽管我应强调当我们迁去那里时,并不是为了逃避暴力,而是为了使我可以利用威克洛郡一座提供给我们的房子,它可以说是作家的隐居所;不管怎么说,我们搬来了,而为了使我们生活的地方与我是谁和我是什么取得一种新的连贯性,我取得了一本爱尔兰护照。事实上,当《企鹅版当代英国诗选》在1982年出版时,我可以说出霍普金斯一百年前在居住都柏林时期所说的话,当时他形容自己“隔了三重距离”;我既不是在伦敦也不是在贝尔法斯特,我大部分时间待在美国麻省坎布里奇,而我实际上是在1983年春天在坎布里奇写《一封公开信》的。我记得它与其说是一个声援时刻,不如说是一个孤独时刻。不管怎样,以下若干诗节至少谈到了命名问题的核心:

“在一面共同旗帜下。”拉金说。
“不同的历史。”霍顿说。
我们自己那位爱挑剔的约翰·乔丹
皱起眉头:
英国人怎会是乌尔斯特人?
他想知道。
答案:只要我们是一种
艺术的新联邦的一部分,
用一颗独立的心敬礼
同样要在你那
诗歌的宫廷里脱帽
并意气风发。

(我会坚持我。忘记那个我们。
如同李维所说,这是各为自己,
而贺拉斯在腓利比
堪作榜样:
他扔掉他的盾牌以便成为
一个赤裸的我。)

不过,你会觉得,既然
某个人在《伦敦书评》
《泰晤士报文学增刊》和《听众》
发表作品——
换句话说,透过费伯出版社,
其读者

是英国读者——那他被说成是
英国人,也理所当然。但不要吃惊
如果我提出异议,因为,不妨说清楚,
我的护照是绿色的。
我们的酒从不举起来
为女王干杯。

本·琼森说,习惯是语言最至高无上的女主人,意思是说习惯用语决定了我们说话方式的准则和风格。但无论起决定作用的是什么,都肯定不是公开信。自莫逊和莫里森的诗选出版以来的这么多年间,如果其他编辑同类诗选的人在他们的书名中包括了“爱尔兰”或“英国”,那无非是另一个迹象,表明事物正在前进。20世纪80年代末《英爱协议》为伦敦、都柏林和贝尔法斯特各政府之间发展新关系打开可能性,1994年爱尔兰共和军宣布停止暴力,北爱尔兰新议会成立并承诺一种全部是爱尔兰向度的政府管治,英国本身开始逐渐下放权力——所有这些情况都意味着英国名称中所包含的强加性因素已被认出,意味着上述关于在诗歌宫廷里脱帽并意气风发的诗行中所用的副词“同样”也已开始应用于其他场合。换句话说,习惯,哪怕是英国的习惯,从今以后也必然要承认北爱尔兰现实中有一种爱尔兰的和一种英国的向度——关于这点,现在已经说得够多了。毕竟,我刚才描述的,无非是另一个例子,表明这一遗传下来的贯穿他者性是由历史造成并遗传下来的。
我们可以修改斯蒂芬·迪达勒斯  的话说,霸权是一个噩梦,而我当时正努力从这噩梦中醒来,但是这样说也许更贴切,也即我当时正遭受一种痛苦,也许可称为莱德威奇综合征。在乌尔斯特危机时刻发现你自己被收录在一本英国诗选里是一回事,但在一次爱尔兰反抗运动中发现你自己加入英军就是另一回事了。弗兰西斯·莱德威奇在英语抒情诗中表现自如,但是在诗人和1916年起义运动领袖托马斯·麦克多纳被穿英国制服的士兵杀死之后,他不能不感到自己穿同一种制服是格格不入的。如同数以千计的其他爱尔兰民族主义者,莱德威奇于1914年入伍,当时《地方自治法案》已纳入《法规全书》,而英军——用莱德威奇自己的话说——则“站在爱尔兰与我们文明的共同敌人之间,而我不想让她(英国)说她捍卫我们而我们则在家里无所事事除了通过法案”。然而,在起义的时刻,莱德威奇一定会觉得他的勇气和荣誉受到最残酷的嘲弄。起义开始于4月24日复活节星期一,而在前一个星期四,在一次前往萨洛尼卡  的毁灭性撤退行军之后请病假在家中休息的莱德威奇写信给邓萨尼男爵:“乘火车从南安普敦回家,望着英格兰美丽的河谷随着春天而变得一片白茫茫,我就想,它的自由确实值得我所目睹的所有流血。难怪英格兰有如此多的热情爱国者。如果我不是被假定是一个爱尔兰爱国者,我自己也将成为他们中的一员。”两周之后,当他仍在斯莱恩调养的时候,那爱国主义陷于巨大压力和困惑,因为他听说麦克多纳和约瑟夫·玛丽·普伦基特在他应征入伍的里士满军营被判死刑,并在阿伯山被处死。因此,当他在同一次病假期间因其言语冒犯上司而被军事法庭审讯、比平时喝更多酒、值班迟到和整体上显示一个受巨大压力的男人的症状时,是一点也不奇怪的。这些压力症状中的另一个,当然是他写了那首最广受人们记忆的诗,标题就叫作《托马斯·麦克多纳》:

他将听不到那麻鳽在他
躺着的狂野天空里呐喊,
或更甜蜜的鸟儿在大雨
那恸哭之上鸣啭。

他也将不知道,当喧嚣的三月
把她那齐鸣的尖叫吹过倾斜的积雪,
吹得火焰熊熊,燃烧
装着很多气恼的水仙的金杯。

但是当黑牛离开高地,
牧场贫瘠,只剩贪婪的杂草,
也许他将听见她在清晨哞叫
在怡人的草地中竖起她的角。

这首诗乍看似乎与本次讲座的主题没有关系:这里似乎看不见任何英国的身影,但这只是因为她,如同莱德威奇称呼她的那样,被压抑着。她的用语,或者说英语诗歌的用语,被修改了,修改成有利于那个被哀悼的人所推荐的用语。事实上,这首诗的标题同样可以叫作《气恼的水仙》,因为它表明莱德威奇的爱尔兰爱国主义开始在诗意和语音的层面上显露出来。有鉴于华兹华斯的水仙诗在英语文学文化中的强力存在,本诗脉络中的水仙可被视为某种举隅法,而诗人内心的气恼——他作为一个爱尔兰人的受扰乱的平静——被反映在对水仙的颠覆和对麦克多纳所称的爱尔兰风格的恢复。托马斯·麦克多纳所翻译的凯赫尔·布伊·麦克·乔拉·古纳的《黄麻鳽》一诗,模仿了爱尔兰语原文的谐音和内在节奏,而莱德威奇在这里紧跟麦克多纳的做法。例如第二诗节中的“o”音和“uh”音的一再出现——“他也将不知道,当喧嚣的三月/把她那齐鸣的尖叫吹过倾斜的积雪,/吹得火焰熊熊,燃烧/装着很多气恼的水仙的金杯” Nor shall he knOW when loud March blOWs/Thro’slanting snOWs her fanfare shrill/ BlOWing to flame the gOLdencUP/ Of many an UPset daffOdil)——此中的旋律和方法显然是受了麦克多纳诗句的影响:“那只从不在狂饮时发作的/黄麻鳽,也有可能已经醉了。/他的骨头躺在赤裸的石头上/那儿他独自生活如隐居的僧侣。”(The yellow bittern that never broke OUt/ In a drinking bOUt might as wellhave drUNk. / His bones are lAIn on the nAked stOne/ Where he lived a-lOne like a hermit mONk.)
我绕这么个弯想说的是,任何有关爱尔兰诗人与英国的描述,都必须越过政治,进入诗歌本身,而这将牵涉到不仅是英语诗歌,而且牵涉到爱尔兰语、威尔士语、苏格兰语、苏格兰盖尔语诗歌,更别说用爱德华·卡马乌·布拉思韦特  所称的“民族语言”写的诗歌。需要受注意的,不仅仅是一首诗明显的政治关注和可意释的内容。例如,内容的梗概无须考虑文学上的效仿和典故,但效仿和典故对其诗意能源来说却有可能是至关重要的。在一首诗中,词语、句子、声调和意象是互相联系的,交织在各种影响和含义的系统内,这些系统是逃避内容梗概制造者的。这些也许可称为听不见的活动,很有可能构成诗作最重要的追求,并且更多是语言情欲问题而不是当前政治和论争的问题。也就是说,一旦诗人和诗作都超越自身,自己去发现自己,诗歌便会推动事物向前。
因此我接下去还要谈论一首诗,其作者常常被视为一位文化见证人或伦理现象或人类学现象的某种形式而不是一位地地道道的诗人。这位诗人是约翰·休伊特,而他这首超越自身的诗,是他写于20世纪70年代初的《国王的马群》。

在差不多五十年后,我记得,
当时住在一个安静而枝叶茂盛的郊区,
我在黑暗中醒来,注意到
一种持续的不规律的声音,
于是摸索着来到侧窗,见到
发出那低沉啪嗒声的形影
正越过我们这条林荫大道的尽头,
黑暗的树木和街灯遮掩着
马群一撮撮影子,无穷地流动。

可能是吉卜赛人,或修补匠,
正在奔赴他们部族的某次集结,
或马贩子赶着他们的动物去码头,
挑好这时间避开白天的交通和惊扰;
一次报纸没有预先报道的迁徙;
某种战役的草草收场,重复的梦;
一个撤退的时代的最后事物,
使我们沦为乞丐,丧失
那骄傲、点头的鼻口部,紧张的身体:
那些在鞍具和镫具,或辔头和饲养方面
拥有古老技能的黝黑男人已离我们而去。

这是一个终结,我确信,至于是什么样的终结
我也说不清楚。它从未被报道过;
但它们回响的马蹄声仍持续着。多年之后,
在灰色黎明中,在伦敦一家酒店,
作为一个履行某些职责的认真男人,
我再次听见马蹄的金属碰击声响动
于是匆匆起来看一眼我的马群,
但那速度和节奏已完全不同:
我从骑马人看出它们是国王的马群
为国王忙乎,绝不是为我。

作为一个标题,《国王的马群》本身已经充满回声。一方面,它与皇家阅兵、《统治吧,大不列颠》和皇家骑兵卫队等盛大典礼和军事展示建立联系。但是在背景中亦可以隐约听到汉普蒂·邓普蒂  的嬉戏和欢闹。休伊特可能没想到要让人联想起这个,但它像人们所说的那样,已存在于“语言中”:“国王的所有马群和国王的所有部下/都不能把汉普蒂重新拼合起来。”所以我们可以提出一个有偏见的说法,宣称休伊特把自己视为粉碎的汉普蒂·邓普蒂,因为他是一个与自己分裂的人,一个与英国诸传统有联系而这联系又与其乌尔斯特租地殖民者背景密不可分的人,却又同样是一个对地方自立怀有深刻愿望的人;他的社会正义感希望少数族裔获得更好的待遇,但他的哲学和政治倾向又使他无法认同他们的天主教信仰和长期以来的民族主义抱负。然而,用所有这一切来解读这个标题无异于给休伊特添加了诗中不存在的某种文学上和意识形态上的刻意。事实上,我选择休伊特这首诗来讨论的一个理由是,与平时相反,休伊特这一次似乎从一开始就不知道这首诗到底要往哪里去。这些诗行的显著特征是有一种昏昏欲睡、梦游般的运动,正是这种不是很清楚界定、有点儿恍惚的特质,使得整首诗变得如此有说服力和有吸引力。《国王的马群》证明了诗人在1972年一篇自传性文章中所宣称的:“我的性格很容易受直觉、提示、富于想象力的领会和心灵顿悟所感动……”
《国王的马群》基本上是一种显灵,而显灵也许可定义为在一种神秘的光中显现迄今未充分地见识到的现实或真理。在休伊特这首诗中,记忆使窗边的人物进入某种不寻常的意识的状态,在这期间,他作为一个人的孤独和个人特征的最后天性,在瞬间向他显现。因此,虽然这首诗肯定是产生于休伊特作为有着租地殖民者血统的左翼爱尔兰人,一个在曾经是英国殖民地现在是英国一个地区里生活的人的复杂感情,但我相信如果以某种狭窄的政治角度解读它,例如把叙述者拒绝接受国王的马群视为表达他对君主制的反感,此外再无其他,那将是粗率的:

我从骑马人看出它们是国王的马群
为国王忙乎,绝不是为我。

无可否认,这里有某种休伊特的平等主义和长老派的东西,但是对我的耳朵来说,更强烈地可听闻的,是他对作为一位诗人的使命的意识。
即使如此,《国王的马群》描写的是某种不只是诗人承认其孤独和个人特征的东西:它显然还与外部世界的一场危机有关,那外部世界的危机反过来促进自我内部这场危机。做特殊政治解读是可能的,尽管政治并非全部。例如,我们从弗兰克·奥姆斯比编辑的《约翰·休伊特诗集》(布克斯塔夫出版社,1991,第604页)知道,这首诗写于1973年4月,那正是爆发北爱尔兰宪法危机的时刻。由于这些最先由非暴力抗议继而由一场炸弹爆炸和枪击运动引发的政治动荡,旧秩序已经寿终正寝。英国政府介入,暂停斯托尔蒙特议会的活动;兼职志愿警察——安全部队的一个分支,民族主义少数派对它恨之入骨——亦暂停活动;一个权力分享的新议会正在设想中。休伊特不必成为联合派优越性的信仰者,就能深受这一切影响。如果民族主义少数派有一种一切已经寿终正寝的意识,以及有一种获得机会的新意识,那么一个出身租地殖民者的爱尔兰人,不管他多么认同左翼,都将不可避免地在最深层次上受他那个地区的制度完整性和宪法完整性出现的裂缝的影响。因此,如我所说的,这里存在着合理的基础,使我们从某种历史和政治角度解读诸如“这是一个终结,我确信,至于是什么样的终结/我也说不清楚”这样的诗行和也许更适合这样解读的诗行“某种战役的草草收场,重复的梦;/一个撤退的时代的最后事物,/使我们沦为乞丐,丧失”。
但是,这首诗尚有不止于“英国的解体”的东西。例如,休伊特在提到记忆中的马匹时使用“我的”一词,其用法是既温柔又有占有欲的。我们有一种感觉,觉得某种亲密而宝贵的东西正岌岌可危:从那些动物的近于超自然的现实里传来了某种启示,因此当这首诗在结尾从现实的精神层面转到现实的物质层面时,带有明显的失望:

多年之后,
在灰色黎明中,在伦敦一家酒店,
作为一个履行某些职责的认真男人,
我再次听见马蹄的金属碰击声响动
于是匆匆起来看一眼我的马群,
但那速度和节奏已完全不同:
我从骑马人看出它们是国王的马群
为国王忙乎,绝不是为我。

事实上,那个“我的”把这首诗与D.H.劳伦斯的《蛇》一诗中的另一个语言终点联系起来,在那首诗中劳伦斯认识到,当他针对一条蛇——“我的蛇”——并狠狠地把它赶出西西里午后酷热中的水槽时,他也是在针对他自己深处某一部分本能并把它赶入地下。休伊特以一种类似于劳伦斯的方式承认他公民的部分,那由社会建构而成的“履行某些职责的认真男人”是一种伪装,一种虚假的自我,认识到他真正效忠的是“速度和节奏”,它们是“完全不同”的,也即他作为诗人知道并遵守的速度和节奏。这就是为什么休伊特强调“提示、富于想象力的领会、心灵顿悟”的重要性是对的,因为在面对他所称的“我们这个被仇恨撕裂的怨懑之岛”的生活和未来时,这些东西仍不算是最差的,仍是他可以依靠的。一个诗人在写一首诗的行为中可以确立的,乃是某种读者从这首诗完成后可以获得的东西,也即领会到作为个人和作为民族,我们可以比预期中更远地深入我们自己和更远地走出我们自己;而这是诗歌帮助事物前进的方式之一。
一首走在前面的诗,往往是从背后悄悄赶上去的。保罗·穆尔敦的十四行诗近作《研讨会》显然就是这样的,该诗的标题可能是在讽刺热衷于讨论北爱尔兰动乱的历史、现状和未来的各种研讨会。与此同时,该诗标题还令人想起其希腊原文“会饮”,意思是人们为了饮酒和谈话而聚集,并且极有可能进而酩酊大醉和胡说八道。不管怎样,这首诗悄悄从背后赶到前面。你可以把它当作一次过的笑话来读,但它不止于此。它词语上的作弄人,它的手忙脚乱和过后才令人恍然大悟,都提醒我们,老是听一再重复的同一些故事和同一些争论,已使我们多么地厌倦。它告诉我们,不仅我们想听到比我们平时听到的更多真话,而且我们本就该听到更多真话并且有能力承受。它对宗派和意识形态的不妥协所诱发的一切典型矛盾和荒谬感到厌倦:想想吧,它也完全可以被称为《斯托尔蒙特议会》:

你可以牵一匹马去水边但你不能逼它
整天绕着石磨转和跟猎狗一起狩猎。 
每只狗都有及时的一针。  两个头?你被
卖了一德。  一德报一鸟在手。 

一鸟在手好过没面包。
有蛋糕是补疮。 
趁你还能把钉子敲进脑袋时晒草吧。 
没有钉子天可能会塌下来。

玻璃屋里的人见新扫帚
不见林。  罗马不是在两条凳子间建成的。 
空船不等人。

一根狗毛确实是一个朋友。 
没有任何蠢人像那
射完弩箭的蠢人。  马走后就无烟。 

这无疑是另一位从两个不同的口里拿出词语的诗人。这首诗会对一次有关英国英语和爱尔兰语、苏格兰英语和盖尔语、高地和低地的太热情的讨论瞪眼睛和感到不耐烦;然而它还是获提供线索,知道所有这些事情的种种现实和种种致命后果,并愤怒地意识到平常生活中发生的事情之音乐是必须被正视的。但是这首诗却说,用脸色吓倒它、再想一想、犹豫一下、三步并作两步跳过去、进入新状态和定出新的调子,也许会更有效。
我对某些假虔诚的词例如“多元化”总是避之唯恐不及,但是我相信它们所代表的东西,因此我不妨在这里指出,当特德·休斯和我着手编辑一本望其书名即知其义的诗歌选集《书包》时,我们心中想到的其中一样东西,是坚持诸种多元而深远的传统,它们都是一些对写于爱尔兰、英格兰、苏格兰和威尔士的诗歌产生影响并使之历久不衰的传统。当时我还未读到休·卡尼教授的研究著作《不列颠群岛:四个国家的历史》,但我们的编辑原则与卡尼的思路是一致的。他的著作试图检视“从罗马帝国统治时期以来不列颠群岛各种主要文化之间的互相作用”,其写作是“基于一个信念,认为只有通过一种不列颠尼亚的思路,历史学家才有可能弄通可能是他们主要感兴趣的某一部分,不管它是英格兰、爱尔兰、苏格兰、威尔士、康沃尔还是马恩岛”。这是简单、合理而又有意义的。在该脉络中,“英国”一词可能会起到一种类似政治提醒物的作用,使人想起过去的入侵和胁迫,因此,转而使用“不列颠尼亚”一词从各方面来说都有一种绝妙的原创性。“不列颠尼亚”的作用就如同文化警钟,并且不仅对过去打手势,而且对一种可想象的未来打手势。既不坚持也不争论,“不列颠尼亚”提醒我们诸多被“英国”一词掩蔽的东西。“不列颠”承认大不列颠岛 同样属于凯尔特人和撒克逊人,属于苏格兰人和威尔士人,属于莫尔登和廷塔杰尔,属于《贝奥武夫》和《戈多汀》  ,因此它开始修补由“英国”一词的帝国主义的、排他性的力量造成的某些破坏。事实上,描述权力下放年代的一个方式,乃是把它视为由大不列颠变成“不列颠尼亚”的时刻,并且巧得很,这个大不列颠变成“不列颠尼亚”的现象倾向于把爱尔兰爱尔兰化。
然而,说回《书包》,它并不是根据年代或民族或主题来划分的,而是以并置的方式来安排的,以便于教学。于是乎,例如布赖恩·梅里曼的喜剧杰作《午夜宫廷》(以爱尔兰语写于1780年)的翻译片段被放在罗伯特·彭斯的《汤姆·奥桑特》之后,《汤姆·奥桑特》发表于十年后的1790年。格雷戈里夫人翻译的传统歌谣《道纳尔·奥杰》  则置于边境歌谣《魔鬼情人》之前和置于苏格兰语早期文学中伟大精彩片段之一、从罗伯特·亨利森写于15世纪的作品《克莱西德的遗嘱》中摘选的克莱西德哀歌之后。
我可以继续谈论这本诗选的目次,而且也确实将多说一会儿。库诺·迈耶翻译的一个四行诗节,被置于20世纪奥克尼郡诗人乔治·麦凯·布朗的一首诗与18世纪诗人阿拉斯代尔·麦克麦格斯蒂尔·阿拉斯代尔一首诗的译本之间。该四行诗节描写爱尔兰海上的一个狂暴之夜,它使北欧海盗远离爱尔兰海岸;布朗的诗则是对同样一次北欧海盗袭击的想象性记述,而阿拉斯代尔的诗叫作《麦克拉劳德的大帆船》,是一首用苏格兰盖尔语写的非凡作品,描述一次从西部群岛(赫布里底群岛)横渡大海前往加里克弗格斯的史诗式旅程。描写对基督教信仰的衰落表示失望的《多佛海滩》置于詹姆斯·卡尼翻译的爱尔兰早期诗《扁斧头》之后,《扁斧头》基本上是表达对基督教来临的失望。还有,诗选是以叶芝的《长脚蝇》开篇的,这样一来,第一行便是“文明也许不会沉沦”,而诗选以约翰·德莱顿一出假面剧中的一首歌作为结尾,这样一来最后两行便是“很好,一个旧时代结束了/新时代该开始了”。
在我们的批评和文化研究进入后殖民时代之际,我们常常听到“他者”之说,但是也许现在是宣布贯穿他者的时候了,原因之一是贯穿他者的时代似乎已来临。除了别的之外,翻译已经见证了这点。爱尔兰语诗人在过去半个世纪中很可能都意识到了苏格兰盖尔语诗人绍莱·麦克林的成就,但是正典门出版的双语版(包括诗人自己的英译)对麦克林在英语和其他民族语言的新的贯穿他者性中取得正典地位起到了很大作用。爱尔兰人颇多精明的假设,不管是南方还是北方,都受到干扰,因为人们发现这位来自拉赛岛和斯凯岛,讲盖尔语的自由长老会教友,一位其英雄包括詹姆斯·康诺利的热情社会主义者,竟然曾怀着同样热情的信念以英国士兵的身份在北非西部沙漠战斗过,还写了有关普通英国士兵的英雄主义的诗篇。我认为,这样说是很公平的,也即在爱尔兰,本土语居民会被假设是天主教徒,并且肯定不会被期待去应征入伍,更别说写颂扬英国士兵的诗篇了。同样地,来自爱尔兰语区的爱尔兰诗人一般也不大可能受到凯赫尔·奥西尔凯赫  的生平和著作所鼓舞,因为他以“第一官方语言”对他的同性恋经验的探讨,使很多习惯性的预期大感意外。
同样意料不到——也许我应该说意料之中——的事情发生在保罗·穆尔敦翻译的鲁娜·尼·霍姆奈尔  的诗上。在爱尔兰,数十年来我们都习惯于“ceist na teangan(语言问题)”的争论,激辩到底爱尔兰语还是英语才是爱尔兰正确的语言。现在,透过这两位诗人的合作,争论的东西变成富于创造力的东西,甚至可以说是再创造的东西:穆尔敦把“Ceist na Teangan”译成“语言问题”(the language issue)  ——issue不仅与从旧源头冒出新生命有关,而且与你必须充分利用的供应物与设备的给予有关——当他以这样的方式翻译该诗标题的时候,便从原文产生出新思维,并且似乎两种语言都想沉醉于“动人的舌头”的种种古老而秘密的快乐。穆尔敦还通过1998年以《致爱尔兰,我》为题的“克拉伦登英语文学讲座”,进而与其牛津听众从A到Z逐一分享从亚美金到佐齐穆斯的爱尔兰语文学,从而使贯穿他者性的问题进一步复杂化。
我想,如果我不谈谈我自己所做的一点盎格鲁-撒克逊文学翻译,以及我想通过做这些翻译而使事物复杂化的愿望,反而会显得忸怩作态。翻译《斯威尼的疯狂》是一回事,并且是人们预期一个像我这种背景的人会做的事,但是翻译《贝奥武夫》则远离了预期中翻译作为对乌尔斯特身份认同政治的一种体现的做法。我翻译《贝奥武夫》,是把它作为一首这样的诗:它同样要面对某种意识内部不断积累的沉默事物。使它具有巨大想象性力量并使它远远不只是铁器时代末期北欧战士文化的传说和习俗的,乃是盎格鲁-撒克逊语言中所谓的“wyrd”的沉思意识。这“wyrd”,也即命运,是一种沉默的事物,它不祥地存在着,潜伏在日常生活中,是必须面对并且很可能无法逃避的挑战。人们在会被《哈姆雷特》称为他们的“先知式灵魂”中知道它,而在《贝奥武夫》的高潮部分,当地下墓穴的巨龙受到惊扰,并成为老国王必须正视的致命威胁时,它的存在便被认出来了。
我第一次读《贝奥武夫》是在四十多年前,当时我正在女王大学攻读英国语言文学学位。有些人会说,这事实上是一个使我从我原本的文化遗产中分离出来的学位,而翻译这首我研读过的诗,则暴露了殖民地臣民的所有症状。我能够理解这类评论家所说的东西,但我也知道我自己在做什么。我知道这整件事将意味着我必须要做的是一次多么大的贯穿他者的冒险,但我可以很愉快地说,那又何妨。让《贝奥武夫》成为一本来自爱尔兰的书。让它在世界所起的作用就如同圣比德 在18世纪所说的他那个时代来自爱尔兰的书籍在不列颠的和爱尔兰的脉络中所起的作用。他在《英格兰人民教会史》中告诉我们,爱尔兰因其适中而健康的气候而远比英国更使人喜爱,并进而说:
那里不存在爬行动物,不存在蛇;因为虽然它们常常是从英国带来的,但是船刚刚靠近陆地,它们便呼吸其空气的味道,然后死去。事实上,几乎所有本岛的事物都带有不受毒物侵害的免疫力,而我常常看见被蛇咬的人喝下浸了从来自爱尔兰的书籍的书页刮下的碎屑的水,看见这种疗法抑制毒性扩散和消肿。
比德的一位编辑认为,这也许是作者一本正经的幽默的一个例子,并说比德在这里无非是反讽地听信了某个荒诞不经的故事,而该故事可能在诺森布里亚  的僧侣和抄写员中间广泛流传。不管怎样,这是一个例子,表明一位作家诉诸虚构来处理两个在不同程度上被历史和地理、语言和文化联系起来又分隔开的岛屿之间的分歧。就其本质而言,它预示了未来各时代爱尔兰诗人要做的很多工作,以及继续要做的很多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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