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莫里哀《情诗》

Molière 星期一诗社 2024-01-10

莫里哀(Molière,1622年1月15日—1673年2月17日),本名让·巴蒂斯特·波克兰(Jean Baptiste Poquelin),法国喜剧作家、演员、戏剧活动家。法国芭蕾舞喜剧的创始人。莫里哀是他的艺名,法语意为长春藤。[1]  代表作品有《无病呻吟》《伪君子》《悭吝人》等。1622年出生,生于巴黎一个具有“王室侍从”身份的宫廷室内陈设商家庭,父亲是挂毯商和宫廷室陈设商。1644年,取艺名为莫里哀。1645-1658年,带领剧团在法国外省各地巡回演出。1652年以后,莫里哀成为剧团的负责人,并开始创作剧本。1655年,在里昂上演了他的诗体喜剧《冒失鬼》。1658年10月24日,莫里哀剧团应召来巴黎,在卢浮宫为路易十四演出,得到赏识。1659年11月18日,《可笑的女才子》上演,这是在巴黎创作的第一个剧本。1662年,莫里哀与比他小20岁的阿尔芒德结婚。1664年开始,莫里哀的喜剧创作进入了全盛时期,创作了除《伪君子》(又译作《达尔杜弗》)外,《唐·璜》《恨世者》《悭吝人》和《乔治·唐丹》等。1673年2月17日的晚上去世。莫里哀是法国17世纪古典主义文学最重要的作家,古典主义喜剧的创建者,在欧洲戏剧史上占有十分重要的地位。




情诗


请让爱神今夜把你惊醒;

让我的叹息燃起你火焰;

可爱的美人,你沉入梦境,

因为没有爱情,入睡酣然。

不要害怕;在爱情的帝国,

痛苦不像疼痛,难以消除,

一旦恋爱,虽心灵叹息多,

内心的痛苦能自我满足。

相思之苦就是让爱沉寂:

你要不受苦,就对我诉说。

爱神愿意这样不留秘密。

你发抖吧,爱神使你惶惑!

还会忍受更加甜美的创伤?

还会忍受更加美妙的法令?

作为心灵那温柔的女王,

你的爱神像君主多贤明;

快屈服吧,啊,圣洁的美人,

要顺从爱神的威严意愿;

正当你迷人,你要爱得深,

因为韶光逝去不再回还。


郑 克 鲁 / 译


莫里哀以写喜剧见长,他善于把生活写透,把矛盾写透,把性格写透,在嬉笑怒骂中针砭世道人心。但有时他也会写些抒情小诗,信手拈来,柔情似水,为后世传诵。这首《情诗》,作于1666年,表现的是欧洲文学传统中广泛流传的歌颂爱情、及时行乐的主题,这在强调理性精神的古典主义诗歌当中比较少见。
诗歌的原标题为“Stances Galantes”。“Stances”的意思是“由数节同结构诗节组成的抒情诗、宗教诗或哀诗”,而“galant”意为“(对女子)献殷勤的”,所以组合在一起可以解释为“献给女子的抒情诗”。莫里哀要将这首情诗献给哪位女子呢?根据莫里哀的传记作家记载,莫里哀在1662年春天与年仅20岁的剧团女演员阿尔芒德结婚。虽然阿尔芒德的容貌并不漂亮,但她穿着时髦,风姿绰约,非常迷人。莫里哀一心一意地爱着他的年轻妻子,千方百计地讨她欢心,甚至达到了忘我爱她的地步。但阿尔芒德似乎并不爱她这个日益年迈、病魔缠身的丈夫本人,她更多地依恋他的成功给她带来的荣耀。莫里哀很有可能基于此,写下了《情诗》,奉劝妻子走向他的“爱情的帝国”,而且还要“爱得深”,因为“韶光逝去不再回还”。
诗歌开首两句,“请让爱神今夜把你惊醒;/让我的叹息燃起你火焰”,已经成为法国情诗中的经典名句。夜色撩人,寂静而朦胧的夜色总能触动隐匿在心灵最深处的惆怅与期望。我们仿佛看见,已过不惑之年的诗人,在爱情之火的燃烧下,抱起竖琴,走向爱人的窗前,向她献上一曲情歌。相比于诗人饱受相思之苦而无法入眠的心灵,“美人”因为没有爱情的烦恼,在梦乡中酣然沉睡。无怪乎诗人要请出爱情的神灵来“惊醒”爱人,要用自己深沉的叹息来“燃起”爱人心中的“火焰”。
在接下来的诗节中,诗人像循循善诱的良师益友般,将陷入爱情的感受解读给“可爱的美人”。首先,在“爱情的帝国”,“内心的痛苦能自我满足”。爱与恨、甜蜜与忧伤、快乐与痛苦,它们就像孪生子,总是纠缠在一起,衍生出情感的酸甜苦辣。虽然有叹息,有不甘,有痛苦,但所有愁肠百转的情结都会因为对方的一个眼神、一句鼓励、一次肯定而烟消云散,甚至仅仅因为点滴的回忆而备感安慰。所以,“可爱的美人”,爱的痛苦一点也不可怕。接着,诗人谈到如何化解爱的痛苦。爱人之间如若“心有灵犀一点通”,那自然是一种幸福的境界,但对于大多数人来说,他们或因为对方没有言说的心语而百般揣测,或因为自己无法述说的心情而寝食难安。所有这些由爱的“沉寂”导致的痛苦,唯有“述说”才能化解。事实上,“爱神愿意这样不留秘密”,在爱神面前,我们应该毫无保留地奉献我们的身心。随后,诗人用矛盾修饰法来总结爱情的感受——“甜美的创伤”、“美妙的法令”。爱有痛苦,有创伤,有束缚,不过,这些都是表面的、暂时的感受,真正会驻扎到内心的感受是“甜美”,是“美妙”。
在最后一节诗歌中,诗人压抑的激情终于冲破了“诱之以利”的劝说过程,直接呐喊出“快屈服吧,啊,圣洁的美人”。在“动之以情”的同时,诗人还“晓之以理”:“韶光逝去不再回还。”岁月的车轮始终朝着年迈、疾病、死亡的方向驶去,与其在年华逝去的时候悲叹情感的空白,不如在迷人的韶光时刻享受爱情的美妙。
莫里哀的这首情歌唱得热烈而直率。后来的事实也证明,属于他与爱妻的“韶光”时刻确实不充裕。这不光是因为两人年龄上的巨大差距,还因为莫里哀在1673年便与世长辞。( 蔡 海 燕 )



斯宾塞常常被人称为“诗人的诗人”(the poet’s poet),[10]274因为他一生都在探索诗歌的格律形式,为英语诗歌格律的创新和成熟做出了巨大的贡献,对后世英国诗人的创作产生了很大影响。除上文提及的斯宾塞诗体外,他在《仙国女王》的创作过程中还首创了一种被后人称为“斯宾塞诗节”(Spenserian stanza)的形式。“斯宾塞诗节”每节9行,均为抑扬格,前8行5个音步(10音节),第9行6个音步(12音节),韵式为ababbcbcc。这种适用于长诗写作的诗节“是英国诗歌史上最具原创性的格律形式之一”[2]807,后来拜伦的《恰尔德·哈洛德游记》、雪莱的《伊斯兰的叛变》、济慈的《圣阿格尼斯节前夕》,以及丁尼生《食莲人》的序诗部分都用这种诗节写成。斯宾塞诗作的内容也相当丰富,处处弥漫着人文主义者对生活的热爱与憧憬、新柏拉图主义者对世界的冥思和玄想、清教徒的宗教伦理和道德观念,以及新兴资产阶级强烈的爱国热情,因此弥尔顿曾称他为“比邓斯·司各脱或托马斯·阿奎那更好的老师”[10]275。
斯宾塞一生写了为数不少的抒情诗,其中最为出色的就是记述他向伊丽莎白·博伊尔求爱之过程的十四行组诗《小爱神》。博伊尔小姐出身名门,与科克伯爵理查德·博伊尔(Richard Boyle, 1566–1643)有血缘关系,她的家位于科克郡东部靠近约尔海湾的地方,[8]xxxv离斯宾塞的基尔科曼城堡不远。斯宾塞向她求婚大约始于1593年春天,最终于1594年6月11日与她成婚。诗人新婚后的喜悦之情不仅见于他为庆祝自己结婚而作的《新婚颂》,更见于他首次在作品成稿不久就迫不及待地将其发表这一举动。按照当时的出版许可规定,他于1594年11月19日(结婚后刚半年)就将合为一册的《小爱神》和《新婚颂》送交伦敦书籍印刷出版经销同业公会进行了书稿登记,并于1595年出版了该书。
《小爱神》初版一共有89 首诗⑨。这些诗在艺术上达到了炉火纯青的地步,除第8首采用英国体(莎士比亚体)外,其余88首均用斯宾塞自己新创的诗体(斯宾塞体)。这种诗体实际上是意大利式十四行诗体和英国式十四行诗体的融合。斯宾塞保留了意大利式十四行诗体的5韵(英国诗体为7韵),但第2节和第3节的首行韵脚必须与前一节的末行韵脚一致,因此与一般英国十四行诗体相比,斯宾塞体之韵脚更为复杂,结构更为精巧,写作难度当然也更大,这也许就是后来者对这种诗体赞者众而用者寡的原因。
既然是爱情十四行组诗,《小爱神》当然也继承了自彼特拉克以来就形成的传统,作者当然也属于那种“备受相思、焦虑和失望煎熬的彼特拉克式情人”。但与当时的其他十四行诗人相比,斯宾塞毕竟高人一筹。《小爱神》的主题内容虽然传统,但字里行间却不乏新意。他像其他十四行诗人一样赞美情人的美貌,但却更看重情人的心灵之美。他在诗中写道“但有一件最美的珍宝最难找寻,/这就是她那颗美好纯洁的芳心”(第15首)、“只有心灵之美才能万古流芳,/能免于众生难逃的腐败衰朽”(第79首)。他像其他十四行诗人一样相信文学可以使美名不朽,但他还相信文学可以使美德(virtue)长存。莎士比亚在其著名的十四行诗第18首中写道:“只要有人类生存或人有眼睛,我的诗就会流传并赋予你生命”,而斯宾塞早在《小爱神》中就写过:“只有我这用徒然痛苦凝成的诗/ 才能使你的芳名流传千秋万代”(第27首)、“我的诗将使你的美德流传千古,我要把你辉煌的名字写在天空”(第75首)。 
与锡德尼和斯宾塞等同时代诗人相比,莎士比亚(1564–1616)可谓出身卑微,以致世人迄今对他早期的生活经历也知之甚少。他何时开始写作?何时加入剧团?在成为作家之前靠什么谋生?这些问题连研究莎士比亚的专家也难以回答。据说他上过他家乡(埃文河畔斯特拉特福镇)的一所文法学校,可该校偏偏丢失了那个时期的学生档案;据说他是于1587年随一个到他家乡演出的剧团到的伦敦,但此说法只能算是“忽悠人的推测”(intriguing speculation);[14]889;据说他年轻时在乡下当过小学教师,不过其根据只是“业余人类学家”奥布里(John Aubrey, 1626–1697)《见闻杂录》中的只言片语。关于莎士比亚前半生的经历,除了斯特拉特福镇教堂保存的他于1564年受洗和于1582年结婚的两条记录外,世人能考证到的最早文字记录是一段对他含沙射影的攻击。这段文字见于那位在牛津和剑桥都拿过学位的“大学才子”罗伯特·格林(Robert Greene, 1558–1592)的《以无数悔恨换取的点滴智慧》(1592)一书。格林在该书篇末提醒马洛、洛奇和皮尔等剧作家说:“别相信那班戏子,他们中有只用我们的羽毛装扮出来的乌鸦,一只自命不凡的乌鸦,一只戏装下包裹着野心的乌鸦。他以为他像你们任何人一样能写一手素体诗,以为自己是无所不能的万能博士,以为这个国家只有他能‘震场’(Shake-Scene)”。
世人应感谢格林写下了这段不恭之词,因为这段话使我们确信,莎士比亚在1592年之前就已经名震英国文坛。至于他后半生的经历和成就,世人已经有了比较清楚的了解。他在20多年的创作生涯中,为这个世界奉献了38部诗剧,两部长诗、154首十四行诗和若干短诗。
莎士比亚的《十四行诗集》初版于1609年,但在此之前的10年间,这些“甜蜜的十四行诗一直在他亲密的朋友中间传阅”。[16]1745关于这些诗的写作年代,夏威夷大学的洛厄斯博士在分析了前人的结论和论据后说:“最稳妥的说法应该是,这些诗可能写于1585年至1609年间的任何时候。其中绝大部分很可能写于1593–1594和1598–1601这两个时间段。”[4]11这组十四行诗可分为两个部分,诗人在前一部分(1–126首)歌颂了他与一位青年男子之间炽热的友情,同时也悲叹这位朋友被诗人自己的情人引诱,并表达了他因这位朋友喜欢另一位诗人而产生的懊恼之情;在组诗的后部分(127–154首),诗人审视了自己对一位“从他身旁把天使引开”的女人(黑发女郎)的迷恋之情。
近400年来,莎学家们一直试图证明诗中的青年男子和黑发女郎到底是谁。关于青年男子,有人认为应该是莎士比亚的艺术庇护人南安普敦伯爵亨利·赖奥思利(Henry Wriothesley, 1573–1624),因为莎士比亚此前出版的两部长诗(《维纳斯与阿多尼》和《鲁克丽斯受辱记》)都是题献给他的,不过这种推测因证据不足而遭人质疑。黑发女郎的身份更难查实,有人说她是一位名叫罗莎琳的女子,根据是莎士比亚在《爱的徒劳》和《罗密欧与朱丽叶》中都曾提到过这位黑发黑眼且皮肤黝黑的女郎。在《爱的徒劳》中,罗莎琳是法国公主的侍女,是那瓦国王的侍臣俾隆倾慕的对象。在该剧第4幕第3场,那瓦国王和侍臣们之间有一番关于女人是金发碧眼美还是黑发黑肤美的争论。罗莎琳在《罗密欧与朱丽叶》一剧中并未出场,她只是作为罗密欧在见到朱丽叶之前所爱的女人被提及,在该剧第1幕第2场第83–87行中被形容为与天鹅相比就像乌鸦的美人。但这样的考证当然更显牵强附会。
然而,正如莎学专家史密斯教授所说:难以确定诗中青年男子和黑发女郎的确切身份,反倒能鼓励我们把注意力集中于这些十四行诗的艺术品质。[16]1746的确,当我们潜心欣赏这些甜美的十四行诗之时,青年男子和黑发女郎是谁似乎并不重要。不过,虽说“没必要把莎翁的十四行诗当作自传来读,但我们并不否认这些诗行中包含有诗人的生活经历。”[17]这些诗虽是写给朋友和情人的,但涉及的内容十分深广,已远远超出了对友谊和爱情的咏叹,处处激扬着诗人对真善美的讴歌,对假恶丑的抨击,对人性解放、个性尊严和社会公平的向往。而经过莎翁的实践和改造,英语十四行诗的形式也变得更加精巧,更加完美。这154首十四行诗实乃莎翁人文主义精神发展成熟的标志,是其高超艺术水平的一座丰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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