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叶赛宁诗7首

苏联 星期一诗社 2024-01-10
叶赛宁,这位俄罗斯农村出生的诗人,是上个世纪八九十年代影响中国诗坛最深的俄罗斯诗人之一。他9岁的时候开始作诗,21岁时发表的自己的第一本诗集《扫墓日》,开始在诗坛崭露头角。1924-1925年是他诗作最高产、佳作迭出的时候。在这期间,出版了最著名却也被人诟病的诗集《莫斯科酒馆之音》,之后又出版了《波斯抒情》、长诗《安娜·斯涅金娜》、诗集《苏维埃俄罗斯》等。然而,一个诗人特别高产的时候,就是他最接近死亡的时间。在1925年11月,他因精神病去医院治疗,12月28日在一间旅馆上吊自杀,自杀的时候30岁。
读叶赛宁的诗,就像读他的生活。他的诗就是他的日记,他各个时期的心情、想法、追求、热爱都真诚地表现在他的诗里。叶赛宁,一个青少年时光都在大自然生活的诗人。他在诗中,再一次给读者画出了家门口的椴树、稠李,少年时掏的鸟窝,围着他转悠的花狗,夜晚时广阔无垠的星辰。他总是将个人的情绪通过这些最纯真的东西加以抒发。他会把眼泪比作种子,“掉落”“枯萎”;那条刚刚产下孩子就被抱走的母狗,对人狂吠,在人们丢来施舍的石头后,“母狗的双眼仿佛两颗金星,悄无声息地在雪地陨落”。


到了叶赛宁的后期,他的歌出现了“同志”“战友”,他不再忧愁,多了些对自己的嘲讽,他写“我是个流氓、无赖”“假如我没有成为诗人,我肯定成为无赖和窃贼”;在莫斯科他穿着皮鞋,戴圆筒帽,但他越发留念自己的故乡,想念冬日里裸体的槭树、家里已死去的花狗、在门口伫立等他回来的母亲,并感慨“我回不了自己老家了,我注定了要永远流浪, 任凭池塘边的大麻地为过去的一切而感伤。”他也渐渐的对爱情感到了疑惑,他说人们常把“肉体的颤抖当作爱情”。
叶赛宁的诗里“蓝色”经常出现。这个世界说,蓝色代表忧郁,但我觉得去除那种先入为主的观念,每个人对于各种颜色的感觉应该是不同的。(我在某一年的夏天遇到过这种迷人的颜色,之后,只觉的它触不可及而且不会再出现)在诗人眼中,这种颜色又代表什么呢?他有时用蓝色形容烈焰、树叶、矢车菊,有时说“蓝色的暮霭”“蓝色黄昏”,还会出现“秋天蓝色的寒冷”。他的蓝色时而火热,时而冰冷,捉摸不透的情感。他写过这样一句诗“我是何许人?不过一个幻想家,在暮蔼中丢失了眼睛的蓝色。”所以他一直寻找蓝色,最后落到了女人身上,他在看“一个白衣女子”的时候爱上了“一个蓝衣女子”,对他喜爱的人会把她的眼睛比作“湛蓝的火焰”,可最后他又会很快地爱上其他人,“就连你我也是顺便爱过,跟这世上的其他人搭了个便车。”蓝色是什么?大概就像他冬日的白桦一样,覆盖着一层冰冷的白雪,纯洁却无法接近,终不可得的幻影。
生前,叶赛宁最崇拜的诗人是普希金,“面对普希金像,暗自思忖,多么希望拥有他的才情,——他成为了俄罗斯的命运。”庆幸的是,人们并没有因他的离开而将他遗忘,20世纪40年代末以来,叶赛宁始终是苏联和俄罗斯名列前茅的最畅销诗人之一;1995年在诗人百年诞辰上,他的全身雕像在首都莫斯科市中心的特维尔街心花园伫立,而另外一座是普希金。






阿比德·本·艾布赖斯(5-6世纪)

阿比德·本·艾布赖斯·阿萨迪是姆德里族诗人。关于他的传说很不一致。我们仅知道他的主要经历:他曾经是当时统治着阿萨德人的肯达人希吉尔·本·哈里斯——即乌姆鲁勒·盖斯之父的酒友。他曾写诗赞颂过他。阿萨德人的一些名流显贵因阿萨德人拒绝向国王纳贡而被囚禁。他曾在国王面前为这些人说情而使他们幸免于难。后来他和希拉王国宫廷取得联系,在那里生活了很长时间,受到蒙泽尔人的厚待,直到约在554年被蒙泽尔·本·麦乌赛玛杀害。
他有一部诗集,1913年在荷兰莱顿出版。其中最有名的是按“简律”写成的《巴依韵基诗》,共四十八行,有人把它算作悬诗。泰布利吉在他的《十诗注》中把它和艾尔萨、纳比埃两个人的诗一起附在七首悬诗的后面。
悬诗的内容:
1.悼念因情人离去而荒废的屋舍,抛洒像溪水或小河般流淌的热泪,心碎欲裂的悲号(1-17行);
2.格言、警句、一神论观点,有的评论家认为后者是伪作,因它插在诗中悼念遗址和描写骆驼之间,这与蒙昧时期的诗人的吟诗习惯不符(18-26行);
3、描写骆驼,把它比喻成周围有啮草痕迹的草原上的野驴或是放牧在沃野上的黄牛(27-33行);
4.描写骏马,把它比喻成鹰鹫(34-48行)。
阿比德的诗反映了他的经历、见闻和感受。传说他感情细腻,同情一切生物,并与它们共同享乐,如喂饮干渴的蛇并怜悯地伴陪着它。他家境很苦、为生计而奔忙,常和妹妹一道去放牧。他的早期诗作主要是状景叙物,或祈求援助。当他在诗歌上有了成就后,便表现出矜持和豪放之情。我们仅介绍他的以描写为主的悬诗,并分析诗人在这方面的艺术特点。
他的描写充满生气,这是诗人能敏锐、深刻、细致地观察事物和他所处的具体的生活环境的结果。在诗中,诗人力图召唤读者身临其境般地与他一道去观察、体验生活。另外,他对环境、景物的描写带有叙事性,因而更加显得生动活泼。
他的写作风格灵活。诗人善于使语言服从表达,就是一些生僻的词句也能被他很好地驾驭,变得柔和。
诗中具有动人的旋律。这主要来自遣词的精确和善于重复某些内容,这种重复不仅与被描写的场景协调一致,而且使其更加多彩。
下面是悬诗中描写骏马的一段。诗人把骏马比喻为发现一只狐狸的秃鹰,狐狸看见秃鹰十分惊恐,这就更衬托出秃鹰即骏马的勇猛。在这节诗中,我们可以感受到生活的气息、诗人驾驭词汇的能力以及诗歌的优美韵律:
它矫健地朝狐狸冲去,
狐狸吓呆在地上嗫嚅;
它迅猛将它扑翻在地,
狐狸面部被划出鲜血。
它再次飞来将它抓起,
可怜的狐狸嗥声凄厉;
胸脯和脊背满是血孔,
被秃鹰牢牢攫在爪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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